关于填报升学志愿
(一)志愿填报时间
高考志愿(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安排在通知考生成绩之后、6月28日12:00前填报,其中提前批志愿在6月24日17∶00以前填报。
(二)录取批次安排
我省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分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共六个批次。
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以下简称扶贫定向)本科计划在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高职计划在本科批次结束后、高职批次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
提前批录取院校含军队(武警)院校、国防生招生院校、直招士官试点院校、公安院校、教育部直属师范本科院校、空军和民航招飞院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免费医学定向(本科)招生院校、专业和有特殊要求的院校、专业。
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建设院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属重点高校、经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高校和专业;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为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高校和专业;本科第二批为除本科第一批和第三批之外的普通高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高校和专业。
专科第一批录取院校为普通本科院校的高职(专科)、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国家示范和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和专业,专科第二批为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高职学院、民办高校和成人高校的普通高职(专科)。
各批次安排的院校、专业详见我省《招生考试报》。
招收藏文加试、彝文加试考生的藏文、彝文专业的学校志愿同批填报。
各批次预科志愿同批填报。
对口招生的职教师资班志愿填在本科第二批栏内,高职班志愿填在本科第三批栏内。
藏文、彝文一类模式本科、专科志愿按所报高校安排批次同批填报;一类模式本科预科志愿填在相应本科批次的民族预科栏内,一类模式专科预科志愿填在专科第一批民族预科栏内。
高职学院面向藏区试办高中起点“1+2”模式高职教育(以下简称“1+2”)志愿、高中中专志愿设置在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志愿之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选择填报。具体办法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报考除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以外的港澳院校的考生,直接登录港澳各院校进行网上填报。
(三)志愿设置
提前批设置一个本科第一志愿、两个平行的本科第二志愿,一个专科第一志愿、一个专科第二志愿和一个预科志愿;本科第一批设置五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至后的自然顺序分别赋代号A、B、C、D、E,征集志愿为后续志愿),两个平行的预科志愿;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均设置一个第一志愿、四个平行的第二志愿和第一、第二预科志愿;本科第二批和专科第一批各设置三个平行的藏文加试、彝文加试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除预科志愿)内设置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调配志愿。
愿意服从学校专业调配的考生,应选择该院校志愿内的专业“调配”栏。未选的,录取时按不愿调配对待。各录取批次均不设置院校调配志愿。
各批次只在第一志愿中设置定向志愿(本科第一批为五个平行志愿中的A志愿)。报考定向就业招生学校且愿定向的考生,应填报该校定向专业志愿或选择该校的“定向调配”栏。录取时,若填报定向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学校可调配录取选择了“定向调配”栏的考生到定向专业。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志愿不受院校志愿序号和专业“定向调配”志愿的限制。
报考外语(理)的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的院校或系(科)、专业;报考外语(文)的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的院校、专业;报考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批以外的同科类的普通高校。
(四)志愿填报办法
全省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
县(市、区)招办采集的考生志愿信息,按照省统一编制的软件打印《四川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以下简称《志愿表》)。每个考生须在《志愿表》上签字确认,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县(市、区)招办要建立完整的信息确认管理流程和办法,负责汇总、整理考生志愿的信息,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卡)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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