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大环境的不断变化,合同在工作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签订合同可以减少交易的模糊性和风险性,有哪些合同范本值得我们借鉴呢?我们精心整理了“电梯保养合同”的相关内容下面请您看详细的介绍,不妨参考一下本文,希望你喜欢!
电梯保养合同 篇1
升降电梯是一个位能性负载,一般情况下,只有轿厢的载重量达到50%的额定载重量时,对重一侧和轿厢一侧才处于平衡状态,当对重侧重量大于轿厢侧,或轿厢侧重量大于对重侧时,两者之间平衡被打破,设备所处的状态发生变化,当电梯在某些运行状态下势能增加时,电梯的牵引机构做功消耗电能,此时处在电动运行状态,通过曳引系统的电动机将电能转化为势能;当电梯在某些运行状态下势能减少时,电梯的轿厢与配重则会通过牵引钢绳拖动曳引系统的电动机发电,将势能化为电能,此时,处在发电状态, 电梯运行中多余的机械能(含位能、动能)通过电动机和变频器转换成直流电能储存在变频器直流回路中的电容中,电容吸收的电能越多,电容电压就越高,此时如不及时释放电容器储存的电能,就会产生过压故障,使变频器停止工作,电梯无法正常运行。因此必须将电机所发出来的电能泄放掉,目前现有的电梯,都会在电梯控制柜的顶部,装配一个能耗制动电阻箱,用来消耗电梯在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电能,同时为电梯在运行过程中提供足够的制动力矩。正因为这样,大量的由电梯所发出的电能白白的通过发热消耗在了这个能耗电阻箱上,不仅造成了能量的浪费,而且电阻的发热也会导致电梯机房内的温度上升,通常为保证机房内的散热效果,不得不加装空调等散热设备,增加了设备成本及电费支出。上述将电能耗散到直流回路中人为设置的与电容器并联的“制动电阻”中,称之为动力制动状态,若将电能回馈到电网,则称之为回馈制动状态(又称再生制动状态),目前许多国外、国内的品牌的电梯的变频器均有此类制动功能,我国也有多个厂家已经生产出附加于变频器的电能回馈装置,其工作原理为:当电梯处于发电状态时,将动能转化为电能,向变频器送电。变频器的直流电压上升,并触发了电梯电能回馈装置的工作门限。电梯电能回馈装置如实地将电能送到电网。在整个过程中,制动电阻不再参与工作,根本不会发热了。因此,大量的电能又得到了重新回收利用。
能量回馈器的作用就是能有效的将电容中储存的电能回送给交流电网供周边其它用电设备使用,节电效果十分明显,一般节电率可达百分之二十以上。因而,对现有的电梯进行节能改造加装能量回馈器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一般能量回馈器都是根据变频器直流回路电压的大小来决定是否回馈电能,回馈电压采用固定值。由于电网电压的波动,固定值取值偏小时,在电网电压偏高时会产生误回馈;固定值取值偏大时,则回馈效果明显下降。
目前国内外新型能量回馈器均采用电压自适应控制,即无论电网电压如何波动,只有当电梯机械能转换成电能送入直流回路电容中时,新型能量回馈器才及时将电容中的储能回送电网,有效解决了原有能量回馈的缺陷。此外,新型能量回馈器具有十分完善的保护功能和扩展功能,既可以用于现有电梯的改造,也适用于新电梯控制柜的配套。新电梯控制柜采用新型能量回馈器供电,不仅可以大大节约电能,还可以有效改善输入电流的质量,达到更高的电位兼容标准。
当电梯停梯不用的待机状态时,它的许多部件仍在工作状态,如轿厢照明、控制装置、轿厢通风设备、电梯驱动和控制系统等,待机时的能量消耗很大,因而加强电梯日常管理,减少电梯待机时间,减小能量消耗十分重要。
根据电梯使用环境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运行方案,利用现场总线技术对各电梯进行集中管理控制,在下班或者节假日,将多余的电梯处于停机状态,使尽可能少的电梯处在待机状态,避免电能浪费。当然,采取手动方式进行管理,根据电梯的使用状况,人流高峰时增加电梯运行数量,低谷时锁上部分电梯也能达到较好的效果。此外,井道灯的管理不能忽视,检修人员从井道出来后,应养成立即关闭井道灯的好习惯;多向使用人宣传不要随意作电梯按钮。部分单位电梯采取单双层运行,根据层号选择电梯运行方式,也是一种较好的管理办法。
自动扶梯作为连续单向运行大量运载乘客的设备,设备设计的余量和安全系数很高,使得设备绝大部分时间工作在50%额定负载以下,而且带负荷下行的自动扶梯大部分时间工作在发电状态,因此在自动扶梯节能方面潜力是比较大的。采用高效节能性能的`配件,例如采用高效齿轮箱来代替目前主流的涡轮蜗杆传动,如斜齿轮、行星传动等可以提升传动的效率20%以上,用永磁同步电机取代异步电动机,还可进一步节能5%。采用变频器智能驱动,节能效果根据运行工况可达40%,降低扶梯启动电流70%,减少了对电网的冲击。对于人流量不大的环境,自动扶梯长期处于空载状态,可以对其进行人体感应控制改造,装设人体感应传感装置,当无乘客到达时,停止运行;当有乘客到达入口感应区域时,电梯自动运行。在一个运输周期后如没有新的乘客到达,电梯自动停止运行。运客周期从最后一位乘客到达时开始计算。
由于自动扶梯采用直接起动的方式,一般每天运转十多小时,不管有无乘客在搭乘自动扶梯,自动扶梯始终保持高速运转,其机械磨损比较大,一般的自动扶梯寿命在左右,超过此年限后主要部件磨损相当严重,需要更换新的自动扶梯或者更换其大量的部件才能使用。自动扶梯始终保持高速运转,其扶手带、梳齿板、梯级等部件磨损大,除了更换部件需要大量的费用外,由于磨损间隙加大,也经常导致自动扶梯出现故障而停止运行,对于用户及自动扶梯保养单位都是一件十分烦恼的事,这是普通自动扶梯在智能化改造之前完全无法解决的缺陷。自动扶梯进行节能化改造不仅可以可使其节约20%————60%的电费;而且可使其使用寿命延长45%—60%;可使自动扶梯部件损耗减少45%;可使自动扶梯维修次数减少45%。
电机是电梯的主要动力设备,因而,采用节能电机可以有效减少电能消耗。目前已广泛采用的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在节能、效率、噪声较传统的有齿轮传动曳引机有明显的优势,由于永磁无齿轮同步电动机,其转子上无电路损耗,致使电机的损耗减少了35%以上,效率可提高3%以上,同时因为同步电机的电感极大地降低,致功率因数可高达0。97,减少了无功损耗;而异步电机的功率因数仅为0。88左右,此外由于永磁同步电机用调制的低频率供电,使电机可直接拖动电梯运行,实现了无传动损耗,机械传动效率达到100%,而传统的蜗轮蜗杆减速机传动效率不足80%,综合估算,永磁无齿型电梯的总效率可高达75%以上;而传统的电梯总效率不足55%;从而使永磁无齿型电梯比传统型电梯具有十分显著的节能效果。除此,同步电机较异步电机还有启动能耗低,实现了电机无电刷与无润滑油运行,电气故障少、消除了机械漏油损失和环境污染,曳引机组的体积小,减少了占地空间费用。目前,永磁同步曳引拖动电梯在我国占有比例不到2%,具有广泛的发展前景。对于已经安装的异步电机拖动系统的电梯从成本上的考虑将其改造为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较困难,但是对于新电梯的选型应考虑采用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
电梯保养合同 篇2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418)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见附件二)。
第三条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
第四条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元×)总计元(人民币),大写:。
第六条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月□季□半年□年)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
(二)支付方式:□支票□汇到乙方指定帐号。
第七条日常维护保养方式:□清包□半包□大包。
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元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
第八条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
第九条驻场:乙方(□是□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
。
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说明书;
(3)电气原理图;
(4)电气敷设图;
(5)安装说明书;
(6)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故障及事故记录;
(9)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北京市特种设备登记卡;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13)。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
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的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
(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第十六条附则
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执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电梯保养合同 篇3
合同双方:甲方:广州市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番禺上海三菱电梯特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电梯管理规定和《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规定电梯及自动扶梯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的目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一、电梯资料
(1)升降梯:
电梯数量:以上电梯合计22台,1年,总计保养费¥138000元
(2)电梯设备注册代码
(3)电梯检验合格编号
二、保养范围及标准详见合同及附件内容。
三、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1月19日。合同到期,如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双方未依上述规定提出终止通知,本合同有效期将自动顺延十二月。
四、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例行保养一般在乙方工作时间内进行。
2、本合同所注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24小时)。
五、工程费用:
乙方对以上电梯提供保养服务,每月22部电梯计取保养服务费人民币:¥11500(大写)RMB:壹万壹仟伍佰元;贰拾贰部电梯壹年总计人民币:¥138000(大写)RMB:壹拾叁万捌仟元。
六、付款方式: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日起,甲方同意每季度及时支付乙方保养费,即人民币34500元。先服务,后收费,每季度到期后一周内::付清上一季度的保养费。甲方如不按期付款,超过十日后,按每日3‰核收滞纳金。付款方式凭乙方开出的有效发票,甲方以支票汇付方式支付。
七、甲、乙双方职责:
1、乙方对上述电梯进行每月二次例行保养,确保电梯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包括定期性调校,清洁润滑,加注油脂,检查所在电梯井道、机房、轿厢的线路、机器部件的正常运行状态,机房及地坑的清洁卫生。每次检查必须认真填写电梯保养记录,甲方签字监督。
2、乙方对本保养电梯每季度进行一次季度检查。内容包括电梯之状态、机房状态、机身状态、井道状态等。
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对电梯工作的特定环境进行检查(如:电源参数:标准电压±7%,机房室内应温度≤40°),如发现有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时应及时和甲方商量改善,并以收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参照乙方意见而进行改善,否则,乙方不负责由此引起的设备损坏事故。
4、乙方协助市技术监督局实施安全年检,代甲方向市技术监督局有关部门申报办理《电梯使用合格证》。甲方应负责向有关单位缴付年检费用。
5、甲方发现上述电梯有不正常运行现象时,有责任立即通知乙方派员处理,乙方接到通知后须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
6、乙方维修人员到现场例行保养,必须先在甲方客户服务中心处签到,并领取《维保工作报告》,工作完毕时将《维保工作报告》填写完整后交还甲方客户服务中心。
7、电梯及各种附属机构均为甲方之财物,机房及其电梯钥匙应由甲方派专人管理,乙方人员到现场进行保养工作时需与甲方电梯管理人员办理好交接手续,乙方不负任何保管之责任。
8、乙方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电梯操作证及其维修电梯能力,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
9、任何由外力损坏、人为造成、不可抗拒力(包括战争、火灾、雷击、水浸引起的氧化腐蚀)等其它不属于保养范围所引起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10、如乙方的工作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每违例一次,甲方有权按当月合同金额的10%扣除违约金。
11、对任何需要甲方支付费用的工程项目(包括零件),乙方将以报价形式先征询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但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而导致的电梯及任何性质索赔,乙方概不负责。
12、在合同有效期内,除乙方许可外,甲方不得许可非属于乙方的人员进入机房、轿厢、井道、底坑、夹层施行任何工作。否则,所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八、标准保适用条例
1、乙方对标准保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修调整(中小修),根据工程以报价形式双方进行协商,在续签保养的条件下,每三年进行一次负荷高校试验报告,并提交实验报告。
2、乙方负责对200元以下的机械配件和1000元以下的电路板的维修和更换的费用负责。超过此费用标准的维修和更换,如甲方要求乙方协助,乙方将以报价形式先征询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九、其它:
1、甲乙双方必须服从监察部门进行安全技术监督,对于甲乙双方无法确定各自承担应负的责任时,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2、电梯使用三年以上,需要中修或大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乙方给予价格优惠。
3、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对设备进行改造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修理合同。
4、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合作态度共同协商,妥善解决必要时可以追加补充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5、乘客及第三者(包括人、::物)的保险由甲方负责,乙方不负责任何非保养引起的任何意外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6、本合同正文和附件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安全技术监督单位:所在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监察处。
十、合同附件:保养工作范围及工作手细则
甲方(盖章):广州市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x1号铺
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广州三菱电梯特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大道北193号新达城广场南塔19楼01—02室
代表人:
投诉电话:020—x2维保电话:x
日期:年月日
电梯保养合同 篇4
3、应按国家法规要求、配备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的人员、负责电梯(扶梯)每日例行安全检查及运行操作管理,并对轿厢、层门、地坎门进行日常卫生清理保洁工作。
4、因乙方使用不安、疏忽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扶梯)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负责。
5、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申报及检测费用。
第七条 免除责任的事项: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2、乙方采用非正厂配套的产品装置而造成电梯(扶梯)故障、事故与甲方责任无关。
1、乙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酌情延长付款时间),甲方有权停止服务,终止合同。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且连续超过两个月以上时间未进行维保,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偿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1、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电梯维护保养技术细节及电梯制造厂商规定的维保技术要求,可列是本合同附件,不可分割。
2、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济合同仲裁机械申请仲裁或向 法院起诉。
4、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由甲方报送: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备案。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的规范要求,为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及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承担派出专业人员,对贵单位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乙方负责维护保养工作的任务和内容:
(一)工作任务:每月由专业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二次例行保养,主要是对电梯进行日常和定期的检查、调整、润滑、更换、清理等工作活动;以保证电梯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一旦出现运行故障,迅速到达现场排除,恢复电梯的正常运行。
(1)对机械、马达和控制器进行注油和清洁。
(2)对电梯机件进行润滑。
(3)轿顶上所有安全装置进行检查、调整。
(4)检查井道内轿厢和对重导靴、对重、缓冲器、保险装置及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
(5)保持导轨适当之润滑,导靴运行正常。
(6)检查并润滑厅门、轿门、门铰链、门吊板、门导靴。
(7)检查曳引机钢丝绳张力并清洁。
(8)打扫机房、井道、底坑的卫生(不含轿内、厅门外的卫生)每月一次。定期检查维护限速器、安全钳及各项安全装置,每年做一次空载安全试验。
2、年检前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配合甲方、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机构办理年检手续和安全检测(年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在对电梯进行保养及维护工作时,对所有正常损坏的机件或需更换的机件,均应及时予以更换,不得遗留设备安全运行隐患,保证电梯的安全正常运行,更换机件(含油料)所需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井道进水或底坑渗水造成电梯部件被淹没或受潮损坏部份。
3、自然灾害。
以上原因造成电梯不能正常运行,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协助用户进行有偿修复。
GB7588-、GB/T19775-、GB10060-93,通过正常的维护保养,确保电梯的安全正常运行,并达到技术监督部门的年度检验合格。
维护时间从 月 日至 月 日止,届时期满,协议履行完毕自动失效,如需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
1、乙方在维修保养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一系列电梯法规和标准。否则造成使用单位的人身设备事故和损失,乙方应负全责。
2、乙方对电梯用户应建立24小时全天候的召修服务。接到召修通知,在半小时内派出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否则,遭致用户投诉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及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须指定专业人员负责本台电梯的维保工作,并填写电梯维修保养记录一式二份,交甲方一份备案保存。
甲方每年度分两期支付维保款,在计费年度自合同履行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总额50%,首期款元,保养期满六个月后五日内支付另外50%,次期款
1、甲方如不按时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对电梯的保养,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如不按服务内容或约定的时间进行保养,甲方可单方中止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电梯保养合同 篇5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之原则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下列产品的保养工程:
为确保电梯质量及使用单位的正常使用,我们对您的电梯进行全面、持续、规范的维护保养服务,这种服务将于 年 月 日开始,您的电梯明细服务费用为:
二、合同有效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付款方式及时间:在“□”中‘√’确认付款方式
1、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一次性支付合计保养费。 (按年付款)
2、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先付半年的保养费;另半年保养费在上半年到期
3、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先付合同总价中第一季度的保养费;另三季度按
4、保养及过程中所发生的另配件及辅助材料,经甲方确认后,按月结算。
四、保养方式及工作时间
1、保养方式:常规保养,每月二次。(按保养规程、周期表进行)
2、电扶梯在使用中发生故障,乙方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修复。
3、乙方人员每次维修与保养后,认真做好记录。
五、甲方承担的责任:
1、按国家有关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及当地政府有关电梯使用管理规定负责对电梯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2、接受政府部门对电/扶梯的年检,并承担相应费用。
3、一旦发生故障,立即停用,保持现状,通知乙方检修,严禁强行使用。
4、禁止非乙方指定的保养人员擅自摆弄电/扶梯的任何部件。
5、承担易损件更换的材料费、由于使用不当或任何第三方原因(如:火警、水淹或)造成电梯故障、损坏及其他事故的修复费用。
6、甲方应提供本电扶梯全套完整的随机文件,图纸供乙方维修时使用。
六、乙方承担的责任:
1、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武汉蒂菱达机电有限公司保养周期表(电/扶梯周期表)定期检查保养,保持电梯的良好状态。
2、当电/扶梯有零件正常损坏时,能及时提供更换用的零配件(如需要甲方承担费用,应先得到甲方确认)。
3、自备保养及急修所需的仪器、仪表、工具及交通设施。
4、遵守甲方,在甲方规定的工作区域及时间内活动和进行工作。
5、有义务将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项规定通告甲方。
6、在公共区域施工时配合甲方共同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
七、服务承诺:
1、提供24小时急修服务。
2、按周期表每月二次例保。
3、每年不少于二次现场巡访。
4、每年年检之前进行一次免费检查整修。
5、若乙方人员在保养或维修设备工作过程中因疏忽或失职,造成甲方设备财产或
八、其它相关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第三条规定之期限付款,经乙方催告后仍未支付,乙方可随时停止维修保养,并不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甲方并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约之规定承担维修保养事项和相关义务,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后,一个月内无明显改进,甲方按当期付款金额的5%扣款乙方一次,促使乙方改进工作方式,若继续违约,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3、本合同到期后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续约,如一方需要解约,应在合同到期前30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4、乙方在电扶梯维修保养期内,若因乙方维保工作不当违反电扶梯维修保养操作规定而造成设备,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若因甲方管理,操作不当的原因造成设备,人身安全事故由甲方全部负责。
九、其它: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甲乙双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交甲方仲裁机构仲裁或直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签约双方须认真执行本合约。 4、本合同一式俩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 电 话:
甲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电 话:
乙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电梯保养合同 篇6
发包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为满足客户要求,确保电梯安全可靠运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严格按照国标对甲方电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周期性规范化的维护保养,每月最少保养2次,负责在电梯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性能进行检查调整。
第二条、工程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维护保养电梯共_______部;
2、维护保养费用:_______元/台/年, 台合计:_______元/年,大写:______________。
3、合同签订半年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款总额的50%,合同到期后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款余额。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日。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正确使用电梯,严禁违章操作,由于操作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电梯运行应有专人管理,并支持乙方维修人员的工作,电梯随机图纸资料提供给甲方复印件维修使用。
2、保证电梯的机房、各层厅门口、井道及底坑不能有各种液体注入、流入,不能堆放各种与电梯无关的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3、提供与电梯有关的防火防盗设施,保证电梯所用动力和照明电源及接地系统。
4、如需对电梯所用动力电源进行断电、倒相等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时,必须提前通知乙方维修人员。
5、甲方发现电梯有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负责电梯轿厢、厅门、处呼面板的清洁工作。
6、电梯损坏的零配件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乙方责任
1、服务时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制度规定。
2、严格按照国标对甲方电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周期性规范化地维修保养,负责对电梯在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性能进行检查和调整。
3、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报修通知后0.5小时内赶到现场。
4、配合甲方完成政府对电梯的年度安全检查,所需费用由甲方支付。
5、在乙方保养或维修中因重大过失给用户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3、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等。
电梯保养合同 篇7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维保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