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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年终工作总结(篇1)
2010年度咸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情况汇报
2010年度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根据年初省厅的工作部署和市局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市劳动监察支队在局党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发展咸宁经济和构建咸宁和谐社会为目标,经过全体监察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具体工作
(一)领导重视,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
一是按照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评价规范的要求,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三化"建设(机构标准化、队伍职业化、执法专业化建设)。着力解决充实劳动保障监察力量、统一机构名称、推动实现公务员管理或参公管理提高经费保障能力等问题。市局党组为劳动监察支队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并多次向市委市政府作专题汇报。通过不断的努力和争取,现在有关部门明确给市劳动监察支队增加编制,机构的名称也在更改落实之中。二是通过坚持每天学习半小时制度,提高监察人员的政治素质、执法能力和工作作风,使监察人员在掌握法律和劳动保障业务知识的同时,增强监察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和执法办案能 力。分管局长喻斌同志每次都亲自参加并带头学习,我市送去参加全省劳动监察案例研讨分析会案例材料受到省厅领导的高度评价和表扬。三是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的案件。通过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结合正在开展的社会保险专项执法检查和扩面征缴工作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注重实效,扎实做好专项检查工作
1、认真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机构违法行为,为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提供公平、有序、诚信的就业环境,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厅《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鄂人社函[2010]79号)文件精神,从2月25日至4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成立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工商局组成的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采取统一行动,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各负其责的工作方式,确保了专项行动的有序有展。此次专项行动,参加检查人员46人,共下发宣传资料500多份,检查用人单位225户,其中重点对44家各类职业中介机构进行了清查,先后取缔或限期整改非法、不合格中介机构21家,有效规范了我市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提高了服务质量,优化了农民工进城务工的环境。此次行动,通过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受到了人社部、公安部办公厅、国家工商行政 管理总局三部门的联合通报表扬(人社厅发[2010]81号),咸宁市劳动监察支队被评为“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先进单位”。
2、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0]6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鄂人社[2010]233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对农村地区劳动用工的监督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按照统一部署,我市于6月1日至7月31日,集中力量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了以城乡结合部和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的为期2个月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截止到6月30日,在市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全市各级共出动检查执法人员75人次,检查各类用人单位536户,涉及劳动者12353人,督促补签劳动合同2069份,督促参加社会保险2375人,督促签订规范劳动用工承诺书214份,对169户用人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专项行动小组集中对中小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其中:小作坊149户、小矿山77户、小煤矿 35户、小砖窑95户,其它企业175户(娱乐服务业、小汽车修理美容店),同时,向各类用人单位发送宣传资料0.6万余份,检查中未发现违法使用童工、强迫智障患者劳动、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现象。
3、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开展社会保险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为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社会保险登记管理与社会保险费征缴,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今年7月至9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社会保险专项检查工作。我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做了早部署、早安排。省厅210号文件下发后,我局结合全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成立了咸宁市社会保险专项执法检查和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王继成局长亲任组长,熊新元、喻斌副局长为副组长,劳动监察支队、各经办机构一把手为成员,由劳动监察牵头,社保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全市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中对225家单位进行了排查,查出实际用工6702人(含学生997人)。其中已参保人数4263人,未参保人数1442人(不含学生997人),分别点74.7%和25.3%,已签订劳动合同4755人,未签订劳动合同950人,分别占83.3%和16.7%。市直对560家餐饮、娱乐业下发了限期整改令书。扩面征缴工作对35家企业单位下发了社会保险费欠费催缴通知,对28家工业园区未参保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对1214家个体门店进行上门摸底排查和宣传,对30家学 校50000多学生参保居民医保进行统一的部署和安排。初步统计:通过扩面征缴和专项执法检查,企业养老保险新增扩面1741人,追欠670多万元,清欠率达41.3%;事业单位追欠236万元,清欠率达24%。
4、吸取“武汉市饭菜票替代工资事件”教训,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按照省厅统一部署,从9月13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局长王继成为组长的“清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市清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这次行动主要对全市在建建设施工项目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三个方面:一是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二是农民工工资清欠、治欠措施落实情况;三是工程款拖欠情况。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是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市劳动监察支队始终把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和全年工作目标。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巩固和完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快速通道”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及时依法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将农民工上访催讨工资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屋。此次专项行动中,我们共检查用人单位215家,涉及职工2.18万人;其中在建建施工项目94家,涉及农民工人数1.12万人;拖欠工资单位24户,涉案 金额210.5万元,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185.83万元,责令支付工资185.83万元。
(三)开展劳动保障年审工作,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以酒店、餐饮、娱乐业为突破点,进一步扩大劳动保障年检覆盖面,提高年检质量.以用人单位自查、抽查及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展开年审工作。实行劳动保障年检情况通报制度,实行“劳动监察报告书”,肯定用人单位工作成绩,指出不足和要改正的问题,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劳动保障部门相关经办机构和职能部门,提高年检工作效用。检查中对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超时加班加点、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非法职业中介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纠正和查处。通过检查处理,增强了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意识,纠正了企业违法行为,规范了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推动了劳动关系的协调稳定发展。截止11月8日全市劳动保障年检户数2570户,涉及劳动者人数18.21万人。通过年检工作,我们集中再筛选45家在劳动用工管理方面做得较好的单位,送上级部门评选“劳动保障诚信单位”予以表彰。
(四)建立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
201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建设、公安、工会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巩固和完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 机制。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快速通道”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及时依法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将农民工上访催讨工资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屋。同时全面落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农民工工作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确保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0]50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鄂人社函[2010]617号文件精神。按照统一部署,我市于11月25日至元月21日,集中力量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以建筑施工行业、加工制造业、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为重点的为期2个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12月10日上午,60余名农民工聚集到市政府门面反映在湖北玉立华隆有限公司博仁天下桩基工程项目施工中拖欠33万余元工资。我们在接到市政府维稳办电话后,迅速赶往现场。据了解,包工头(陈云)借湖北天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承接了湖北玉立华隆有限责公司博仁天下桩基工程,由于在该工程施工期间发生了2起工伤事故,包工头把大部分资金用于垫付医院治疗费导致无力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我们了解详 情后,迅速召集湖北玉立公司、陈云(包工头)、民工三方代表主市政府维稳办、公安有关负责人在政法委书让丁渊的主持下召开了座谈会,通过多次协调,由湖北日立有限责任公司暂时垫付农民工工资。当天中午湖北日立公司及时将工资款全部发放到民工手上,有效化解了一起群体性事件。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613户,涉及农民工人数2.52万人,拖欠工资单位69户,涉及职工0.796万人,涉案金额697.42万元,其中:农民工0.745人,拖欠农民工工资676.83万元,责令支付工资697.42万元;全市共抽调检查人员32人,发放宣传资料3.42余万份,现场咨询1572人次。及时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依法用工、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投诉案件专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按照有报必接,有案必查,及时介入,依法处置的要求,加强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为切实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合法权益,我们通过投诉举报电话、“12333”服务热线、网上投诉等形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劳动者投诉举报,对于侵权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一年以来,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受理各类案件515件,其中:受理举报案件135件,受理投诉案件277件;立案412件,结案412件;受理来信来访案件165起,结案165起;处理群体性事件5起,涉及劳动者455人,结案5件,投诉举报结案率达98%。
(六)创新维权方式,积极推行和谐执法服务。
在劳动监察执法过程中,我们正确把握劳动监察工作中处罚与教育的关系。坚持重整改轻处罚的原则,坚持先协调沟通和先教育后处罚的原则。坚持“双维护、两服务”理念,切实加强法律宣传,主动与企业沟通交流,帮助企业诚信守法、职工理性维权。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在预防纠纷、调解劳资矛盾的作用,对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并予以指导改正。通过重点服务、针对服务和优质服务,尽量减少和避免企业因不知法而支付违法用工成本。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既要按照《条例》要求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又要坚持改正免罚原则,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6月上旬,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组织下,我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派出12人赴深圳富士康公司参加“湖北省赴深圳富士康乡情关爱行动”,看望慰问了富士康公司的湖北籍员工。工作组对7、8千名员工进行了交心谈心、精神抚慰和心理疏导,深入富士康公司一线基层,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流、组织联谊会、走访特殊人群等方式,广泛了解湖北籍员工的工作、生活以及思想状况,做到普通接触,重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缓解了员工的精神压力,保证他们身心健康,正常工作。我们要以乡情关爱行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切实加强维权机制建设,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七)加快推进"两网化"建设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把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列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重点,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推动落实,确保年底网格化覆盖率达到80%以上.二是切实解决协管人员经费问题.可通过"以钱养事"的方式,在基层平台加载劳动保障监察协管职责,并相应增加工作经费.利用当地政府加强基层平台建设的契机,打通资金渠道,结合公益性岗位开发、解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充实和发展监察协管员队伍.加强信息采集工作,开展日常巡查,实现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序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
二、存在的问题和明年工作打算
1、针对劳动监察网格化扁低和人员经费紧张等问题,一是要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试点工作,确保劳动合同签订、劳动用工备案稳步上升,及时、稳妥地处理突发性劳动保障群体性事件,竭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二是要想方设法解决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问题,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操作能力,以适应工作的需要。
2、不断提高我们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以高效、快捷、热情的优质服务让老百姓满意。继续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继续做好日常监察、举 10 报专查、专项检查、巡视监察等工作,明确责任,依法行政。把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量化、细化,督促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3、常抓不懈,及时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当前中央主要领导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的就业工作,我们要把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作为一政治任务来完成,警钟长鸣,作好防范工作,想尽设法及时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劳动保障年终工作总结(篇2)
(一)用人单位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规章制度和备案审查情况;
(二)订立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情况;
(三)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情况;
(四)职工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保障情况;
(五)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情况;
(六)遵守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规定情况;
(七)遵守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缴费等有关规定情况;
(八)承办境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公民个人出境就业的机构维护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关联法规: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监察应当以举报专查为重点,并可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年度审查等方式。
除国家另有规定以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理由认为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违法嫌疑外,对用人单位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每年不超过一次。
对多次或严重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可以向社会予以公告。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超越职权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的,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检查。
第十二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执行劳动保障监察公务,应当由两名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共同进行,佩戴执法标志,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被检查单位监察的内容、要求和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在执行劳动保障监察公务时,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依法回避。
第十三条 现场监察应当制作笔录,并由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和被检查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名盖章。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名盖章的,应当由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注明拒签事由。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向被检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被检查单位应当在七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集证据时,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第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投诉人或者举报人;
(二)对违法事实不成立的,应当终止检查,并及时告知被检查单位、投诉人或者举报人;
(三)对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处罚的,应当向被检查单位下达限期改正文书,被检查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改正,并书面报告改正情况;
(四)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给予行政处罚;
(五)对属于劳动争议纠纷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六)对涉及其他行政部门职责范围的案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或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七)对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关联法规:
第十六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案,情况复杂确实需要延长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处罚监督制度。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当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或责令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行纠正。
第十八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有行政处罚规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向劳动者收取或变相收取保证金、抵押金及其他不合理费用,或者扣押个人证件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逾期不退还保证金、抵押金及其他不合理费用的,处以实收金额一至三倍的罚款;逾期不退还证件的,按每证处以五百元罚款。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与招用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按每使用一人处以五百元罚款;不按规定签订集体合同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期满继续使用劳动者而未续订劳动合同的,依照本条第一款处罚。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应当按有关规定执行。
关联法规: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者虽经协商同意,但违反劳动法关于延长工作时间具体时限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除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作报酬外,并按每人每超过工作时间一小时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
关联法规: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和省有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每侵害一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联法规: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一)无理阻挠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职权的;
(二)伪造、变造有关帐册、材料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三)拒绝执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或者限期改正文书的;
(四)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该决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的程序进行劳动保障监察的;
(二)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超越职权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的;
(三)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
(四)应当及时通知或移送其他部门处理的案件而不通知、移送的;
(五)泄露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
(六)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劳动保障监察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4月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河南省劳动监察规定》同时废止。
劳动保障年终工作总结(篇3)
近几年来,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我们结合内部管理工作目标,围绕综合服务、文秘宣传、档案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重点,不断提高办公室综合管理水平,努力强化办公室综合管理职能,为推动我市养老保险事业发展、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作出了积极贡献。⒉⒊××年连续被评为“综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立足全局,不断提高服务意识。
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服务。服务工作搞得好不好,能不能让领导、科室和群众满意,是衡量办公室工作的根本标准。为此,我们围绕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扩面和关系接续等中心工作,着眼全局,不断提高服务意识。
——超前服务意识。在办公室工作中,我们注重调动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求做到脑勤、手勤、腿勤、口勤,凡事想在前、做在前、服务在前,明确任务要求,并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抓落实,形成了布置、落实、监督、检查反馈、紧密衔接、运转畅通的工作机制,避免了“领导说了再干、催了再办、推了再转”的被动应付、工作滞后问题的发生,使办公室真正成为领导称职的参谋助手。
——协调服务意识。对局内部科室,我们强调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有顾全大局、团结协调意识,按照“有理、有节、有度”的原则,对领导决定的工作主动协调,对一些急事、要事和难度较大的工作及时协调,对领导关心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协调,并时刻注意协调方式、方法和效果,使问题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从而避免了科室之间相互掣肘、“鸡毛”挡车现象的发生,较好地发挥了“喉舌”作用,保证了政令畅通。
——日常服务意识。接听电话、收发文件、编发信息等,这些工作看起来是小事,耽误了就是大事。为此,我们在工作中力求做到积极主动,一丝不苟地进行缜密处理,确保了办公室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群众服务意识。我们除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大力实施“民心工程”外,还在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内率先实行了首问负责制,规定工作人员对每一位来电、来信、来访的群众都要热忱服务、负责到底,能作答复的,及时答复,不能答复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不是职责范围内的,要指引、带领来电来访群众到相关科室,决不能在工作中出现相互推诿、相互扯皮问题,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发生。
二、协调各方,强化综合管理职能。
近年来,在办公室管理工作中,狠抓综合管理不放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内部管理体系,使我局办公室工作基本实现科学化、规范化、优质化、高效化管理,为我局各项工作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综合协调,形成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为做好综合协调工作,我们从建立制度入手,规范程序、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形成了科学、规范、有序的综合协调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了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传达上级有关重要会议,讨论研究报请上级审定的重要事项,决定其它需要领导集体决定的重要事项等;二是建立健全办公会、专题业务工作会制度,学习和传达上级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实施意见,听取各科室汇报阶段性的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三是办公室积极加强与业务科室的沟通,尽力发挥好上传下达、联络左右、协调各方的枢纽作用。通过以上制度,在全局上下形成了规范的协调工作机制,对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及时联系,互相沟通,统一步调,整个工作出现了围绕中心、整体联动、互相配合的良好局面。
——严格考核,认真实行目标管理制度。每年年初,根据省下达年度工作任务,我们及时制订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办,严格考核,认真实行目标考核管理。一是签订目标责任书,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为第二责任人,科室负责人专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管理责任到人。二是实行定时定量考核制、专人专班负责制,细化和量化各项工作指标,将全年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分为量化、质化、党风廉政建设三大块,量化目标根据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分别制定,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全部用数字、百分比进行量化;质化目标则分解成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文明创建、综合治理等六个方面。三是强化措施,严格考核。为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防止流于形式,我们成立了“量质化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实行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月通报考核情况,并制定严格的奖惩措施,确保目标考核落到实处。
——健全制度,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按照《湖北省养老保险管理系统建设规划》的思路和方法,我们从健全制度入手,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职责范围、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不断完善涉及办公室工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了办公室工作快速高效运转。一是由办公室承办的全局性工作的规章制度,如办事议事规则、会议制度、学习制度等管理规程;二是办公室承担的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包括办公室公文处理、档案工作、文印管理、综合治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制度;三是将工作纪律、科室工作职责等制度制成标牌,统一悬挂在一楼社会保险申报服务大厅的墙上,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三、夯实基础,全力抓好内部管理。
内部管理是全局工作的基础,也是办公室的重要工作。在内部管理工作中,我们不断加大力度,坚持做到:
——实行阳光财务。我们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了财务制度改革。一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局经费收支由基金管理科移交到办公室,既便于和市劳动保障局对口管理,又增强了聚财能力。二是改过去科室分散收费为局办公室集中收费,规范了票据管理,堵塞了收费环节中出现的各种漏洞,又便于办公室及时掌握各科室的收费情况,有效预防各科室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现象的发生。三是实行阳光财务,细化定额标准严格按员支出,按月公布全局经费收支情况,重大经费开支由集体研究决定,财务管理实现了全透明管理。四是按照《局经费财务管理制度》,遵守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了财务报销审批制度。
——注重信息宣传。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养老保险工作的新热点、新难点层出不穷,如何捕捉其中的问题,让参保人员了解政策、熟悉政策、运用政策,成为摆在宣传工作面前的一道新课题。为创造良好舆论氛围,使养老保险工作向纵深发展,我们从三个方面做好了宣传工作:一是适时开展对上宣传报道工作,近两年来累计在各级报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余篇。二是加大本地新闻媒体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使“参加养老保险、安度幸福晚年”的道理逐步深入民心。三是举办养老保险政策培训班,开展上街咨询活动,深入企业和参保人员开展宣传工作。为及时反映养老保险工作动态,我们还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工作难点撰写成简报,报送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各级领导以及有关部门,引起大家对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视,并建立了内部养老保险工作通报制度,按月通报养老保险工作进展情况,起到表扬先进、激励后进的作用。
——重视档案管理。在档案管理工作中,我们不断加大档案管理力度,狠抓软、硬件建设,档案管理水平在晋升省一级基础上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一是配备专人,建立综合档案室,完善档案管理网络,并定期总结档案管理工作经验,找出薄弱环节,狠抓整改,提高了档案管理工作质量。二是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对文字材料实行定期收集,年终进行清理和核对后,认真分类组卷,把好案卷质量关。三是编制了案卷文件目录、离退休人员目录、养老保险卡片目录等多种检索工具,并利用馆藏档案资料组编有关专题和文件汇集、全宗介绍等文字资料,并主动为局领导、业务科室提供档案服务。四是提高档案管理自动化水平,利用计算机进行档案分类、组卷、检索、统计等工作,建立文书档案数据库,为查阅资料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参保单位的好评。
四、推行“五优”,全面提高工作质量。
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养老保险事业发展日新月异,为高标准、高要求的完成各项办公室工作,我们在办公室工作中认真推行“五优”,以全面提高工作质量。
——业绩优秀。我们鼓励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树立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勇争一流工作业绩的意识,特别是要有良好的敬业态度和精神风貌,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中心意识,自觉地将个人利益服从群众利益、部门利益、组织利益。近年来,养老保险工作重要性日益突出,文件多、材料多、检查多,办公室工作量非常大,经常加班加点,但大家丝毫没有怨言,团结协作,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使我局养老保险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和上级部门的肯定。
——作风优良。我们把“忠诚进取,求实创新,公正廉洁,团结奉献”作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要求大家在工作作风上做到既“实”又“快”。一方面,抓工作求真务实,向上汇报情况要实,提供的各类信息要实。另一方面,要做到反应、思考问题快、工作节奏快和对科室和群众提出问题的答复要快。
——服务优质。除实行首问负责制外,我们还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切实转变服务作风,按照机关作风建设的“六个一”作好各种接待工作,做到文明服务、礼貌接待,树立办公室工作人员良好的声誉和形象。
——管理优化。我局在办公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仍挤出资金,为办公室配置了三台套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彩色打印机各一台,对干部档案、工资福利等全面实行计算机管理,基本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和规范化管理,为办公室管理优化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风貌优美。我们把科风科貌作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年终重要考核标准,要求室内清洁、环境优美,办公用具摆设有序,做到无乱丢乱扔、乱牵乱挂、乱摆乱设现象发生,使大家有一个优美洁净的工作环境,能够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日常工作当中。
在办公室管理工作中,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具体实践中仍有许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和解决。今后,在市劳动保障部门的领导下,我们将继续围绕养老保险中心工作,不断汲取兄弟单位先进经验,大胆探索管理新思路、新方法,使办公室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劳动保障年终工作总结(篇4)
(一)由于建筑行业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起步维艰,此项工作对各县市区还缺乏必要的监督手段,一些地区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没有很好的落实,个别县市区根本没有履行起监督管理的职责,一些用人单位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在着前边存入后边支取的现象,使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流于形式,不能发挥保障金应有的作用。
(二)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并举。针对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故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时有发生情况,我们一方面要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质量,在宣传的方式和效果上下功夫,真正使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提高企业和劳动者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另一方面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大对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的权威性。
(三)建立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评价机制。目前,一些用人单位诚信度较差,也是引发劳动关系纠纷的重要因素。因此,我们要推动企业依法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劳动保障管理模式,增强企业诚信守法的意识,今后我们要逐步大力推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建立企业守法诚信档案,对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的用人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对用人单位诚信评价制度的施实,使企业达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四)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源头治理。今年,国家和省先后颁布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规、规章,我们要抓住国家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这一有利时机,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会同劳动争议仲裁、劳动工资等相关业务职能科室,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督促检查企业建立工资发放制度、缴纳工资保障金等用工源头上入手,完善各种制度,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减少或杜绝违法案件的发生。
的各种告诉我们,不去努力,劳动保障检查工作根本做不好!所以在,我们将继续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去,将我们的工作做到最好,这才是我们一直以来要求做好的事情,相信我们一定能够做的更好。前进的方向中,我们还有着很多的事情要做。相信这些才是我们一直以来的根本目的!20,我们的劳动保证检查工作将会继续不断的努力下去!
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年终工作总结为你介绍到这里,感谢你的关注!
劳动保障年终工作总结(篇5)
__社区地处成都北大门,川陕路、三环路、熊猫大道从社区纵横穿过,社区地理条件优越,交通十分便捷,通讯方便,经济发展迅速,社区幅员面积0.67平方公里。现有两个居民小组,常住人口600余人。__年__社区劳动保障站工作在市、区、街道有关部门的督导和社区两委班子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并顺利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劳动保障站工作情景总结如下:
一、制定全年
为促进城乡充分就业,社区领导十分重视,建立健全了劳动保障机构,居委会主任担任劳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设有劳动保障的专职、兼职干事。为了让这一年的工作更好的开展,在年初,社区劳动保障站就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制定了本年的工作计划,保证全年的工作顺利开展。
二、充分就业工作
(一)做好失业人员登记、就业工作
社区劳动保障站人情接待来登记的有就业愿望的失业人员、失地农民,详细登记他们的就业愿望和相关信息,做到社区失业人员状况“六个清”(即失业原因清,社保关系清,就业意愿清,技能特长清,就业去向清)。及时的为来登记的失业人员介绍适合的工作。截至年末,社区共登记失业人员5人,去年结转1人,再就业6人,失业人员的再就业率达100%。积极配合富士康群康科技公司的招聘,到社区进行了宣传动员,并在社区的网站上进行了宣传。
(二)劳动力培训工作
__年社区劳动保障站组织辖区内有培训愿望的局面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80人都取得了合格证书,并实现就业60人,就业率达75%。
(三)网格化管理工作
认真做好网格化管理工作,对社区内的单位进行入户调查,督促辖区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购买社会保险或综合保险,及时的相应的用工信息反馈给上级有关部门。
(四)今年社区购买保险数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6-59岁、60岁以上两个阶段购买人数125人,但数据统计不完全,因社保局出具的票据上出现一些问题,12月以后居民都是自行到街道购买,社区没有得到确切的数据;少儿互助保险:基本保险:32人,大病补充险:14人;医疗保险工作还未结束,但到目前为止,已有200余人购买基本保险,大病补充险也接近100人。
(五)随访回访工作
对失业人员、用人单位,不定期的随访回访,详细的记录随访回访的具体资料,装入相应的盒子存档。
(六)加强宣传相关政策
社区会及时的将新的政策文件告知给社区的局面和用人单位,让他们了解新的政策。并专门设立政策咨询室,辖区内单位或居民有不明白的政策问题,都能够来详细咨询。
三、实名制动态管理
__社区__年4月进行了实名制入户点调查,共有户数为848户(其中包括农村187户,城镇661户),调查人数为1747人(其中包括农村465人,城镇1282人,城镇失业人员14人)。__年4月开始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__年社区代管的拆迁人员分别入住荆竹和昭觉社区,社区重新进行了调查和统计,截止到技能12月底,实名制劳动力总人数为475人,其中451人已就业,非经济活动人口20人,未就业的5人,就业率95%。
四、做好各项数据的录入工作,并及时上报各项报表资料
按时的将各项数据录入到电脑和网上,保证数据及时的上传。做好劳动保障站的各种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给上级有关部门,保证他们掌握社区内的基本情景。
以上是网小编精心整理的2022劳动保障年度工作总结精选4篇,仅供参考。
劳动保障年终工作总结(篇6)
xxxx年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在市局业务部门和新街镇党委政府关怀领导下,新街镇劳动保障部门联手各村社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结合全年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圆满完成今年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xxxx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就业工作
xxxx年度,积极响应国家稳就业举措:针对外部环境变化给就业带来的影响,从基层给予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认真做好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工作:一次性就业补贴、求职补贴、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积极鼓励年轻人创业,为他们宣讲创业孵化基地政策,办理就业失业证,辅助他们申请创业贷款。配合国家就业优先政策使之全面发力。就业是民生之本、财富之源。今年我镇新增就业1023人,全镇完成城镇新增就业967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90%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达100%,;城乡人力资源信息完成率达100%;就业扶贫率达100%。就业稳、收入增,是我们工作的主要抓手。
(二)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对全镇劳动力资源信息进行摸底采集,通过镇村(社区)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全镇完成劳动力就业资源信息采集录入4067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
(三)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将执法检查加入到我们日常工作当中去。xxxx年全年对全镇范围内的使用农民工较多玩具、电子、服装、帽业等xx家企业进行检查,重点对12个规上企业、8个小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飞龙金属、爱哈玩具、胜辉箱包企业对工人工资做到按月打卡发放、富林玩具有限公司、新德赛制衣公司、新街工艺玩具厂等对工人工资做到按月或季发放
同时要求企业按时上报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表,镇劳动保障所及时梳理统计汇总上报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检查用人单位43家,补签劳动合同142份,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四)信息上报和信息发布工作
镇劳动保障所认真总结每月工作信息、工作动态上报工作,积极以文字图片形式上报工作进度;及时梳理本月所做的`重点工作和工作动态,按时按月上报工作总结;做好各种信息发布工作:通过张贴海报、下村宣传、入户走访等形式及时发布就业岗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农民工技能培训、企业招工等信息,保证所有招聘信息及时发布,让所有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村富余人员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准确及时找到自己的合适的岗位。
今年是全面启用社保卡的一年,镇劳动保障部门切实做好信息核查工作,xxxx年全年核查工作中,身份状态核实接收疑点数据50条,其中经办过程操作错误38条,其它系统错误12条;生存状态核实接收疑点数据28条,其中公安登记信息错误21条,死亡信息上传不及时7条,有效提高社保卡的使用质量。
(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受新冠病毒影响,20xx年天长市养老保险划扣工作推迟完成。20xx年通过在镇村广泛张贴宣传海报、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单、村社区微信朋友圈等多种渠道宣传20xx年养老保险新政策,动员居民积极参保,踊跃提档。20xx年底,全镇参保人数为10258人,500元缴费档次在全市第一。
为了确保20xx年度城乡居保到龄人员按时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年初镇劳动保障所组织各村、社区对20xx年到龄人员进行摸底核实,全镇到龄领取养老金人员为4675人,有效解决农村老有所养问题,同时利用逢集日宣讲养老金冒领政策力争不让新街镇出现骗保、冒领养老金案例。
(六)养老保险生存认证工作
这次普通认证4032人,强制人员643人,已完成全镇生存认证。此次认证工作方法以主动认证为主、“无形认证”为辅的原则,稳步扩大认证人员便民范围。考虑部分到龄需认证人员是居家独居、腿脚不便的老年人,要求村部提供其身份证姓名及近照,在线办理强制认证,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腿,让百姓更便利。
(七)申报扶贫公益性岗位工作
我镇扶贫公益性岗位坚持贫困人口优先原则、一人一岗,人员匹配,无冒名顶岗、脱岗、挂名额领补贴等现象,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做到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依法使用和有效使用。全镇共有就业脱贫岗位22人,其中环境治理岗位8人,道路管理岗位8人,敬老院老人管理岗位6人。我镇与每位聘用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均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明确每个工作人员的权利与义务,明确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工作报酬等事项。所有公益性岗位人员均配有劳动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保证每位工作人员轻松安全上岗。严格按照市人社局公益性岗位每月600元的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如实发放到公益性岗位人员手中,无虚报冒领、骗取岗位补贴的行为。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村、社区农村养老保险新参保人员后劲不足,导致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在下降。
2、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涉及部门较多,单靠劳动保障部门无法独立完成。
3、养老保险领取人员死亡名单各村(社区)上报不及时,造成死亡继续发放养老金,稽查退款难。
4、下岗失业人员大部分年龄普遍偏大,进行再就业难度较大。
以上是我镇就业和劳动保障部门所做的工作,对照上级单位要求和兄弟单位还存在不足。我们将转变职能、提高效能,为新街的劳动就业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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