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一份合同该怎么写吗?随着国家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如果你不签订合同的话,那你就无法得到更好的保障,以下是出国留学网编辑为您提供的与“营销协议书”有关的最佳信息,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营销协议书 篇1
甲方(被代理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以下称该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定义
1.1.代理销售,是指乙方依照订立的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乙方以房地产开发商的名义对外销售该项目项下房屋,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代理服务费的行为。
1.2.销售底价,是指本合同书中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一房一价表》中的对外最低销售价格。
1.3.销售溢价,是指在代理过程中超出了原确认的销售价格,超出部分的销售价格为溢价。
1.4.销售成交总金额,□是指开发商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
□是指开发商与客户签订《认购书》中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
二、代理销售项目的概况
2.1.项目名称:(暂定名),本项目名称变更并不影响本合同之效力。
2.2.项目地址:位于省市区路。
2.3.项目类型:□普通住宅□别墅□商业□写字楼□其他。
2.4.乙方受托代理销售该项目,代理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批准的全部可售建筑面积共约平方米,其中可售住宅面积约平方米,可售商铺面积约平方米。具体详见甲方提供的价目表(即《一房一价表》)。
2.5.该项目应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权证、预售许可证等文件,甲方于签署合同当日备份至乙方。
三、合作方式及期限
3.1.代理方式为分销代理销售。双方明确,甲方授权乙方为销售代理商负责代理销售该项目项下房屋。
3.2.代理销售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3.代理期限届满,双方视具体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四、声明和保证
4.1.甲方向乙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1)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能力;
2)甲方保证该项目及项下房屋合法产权且权属清晰,具备合法的预售或销售条件,且完成相应上市预售或销售之相应手续,并应乙方要求将相关证明文件于签署合同当日备份至乙方。
4.2.乙方向甲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代理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编:
1)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能力;
2)乙方应甲方要求将相关证明文件于签署合同当日备份至甲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甲方权利:
1)有权确定该项目宣传口径,审定对外发出的书面信息资料。
2)有权决定及调整该项目及项下房屋的单位售价。
3)有权决定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文本条款内容和补充条款的内容,并签署该合同。
4)有权收取购房定金、购房首付款等购房款项。
5)有权指定贷款银行。
6)有权监督乙方整个代理销售过程。
5.2.甲方义务:
1)制作物业模型、透视图、楼书、售楼处、样板房等供乙方在售楼时使用,并承担相关费用。
2)提供该项目的户型平面图、装修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等相关文件及宣传资料。
3)提供价目表(即《一房一价表》)。若销售信息变动时,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负责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的签订盖章和合同登记、银行按揭、产证办理等工作,并委派财务人员负责收取定金、房款及开具收据或购房发票。
5)保证若客户购买的房屋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或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所发生的法律风险、纠纷与赔偿和其他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6)据实确认乙方的代理销售业绩,并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6.1.乙方权利:
1)本合同一经生效,乙方即成为经甲方授权的该项目的代理商,该项目项下房屋若成功销售,有权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收取代理服务费用。
2)处理该项目对外客户联络和安排相关销售业务,有权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及甲方认可的宣传口径下对客户进行销售推介工作。
6.2.乙方义务:
1)发布房源信息,寻找合适的购房者,尽力促进该项目销售。
2)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斡旋,协助甲方与购房者洽谈,促成交易。
3)协助甲方签署该项目的认购书、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认购文件,并协助对购房合同条款向认购者做出合理合法的解释。
4)按照甲方提供的该项目及项下房屋销售信息进行销售。乙方不得私自收取购房者任何形式的定金或房款。
5)对所介绍客户的成交价格及其它相关交易信息保密。
七、客户确认方式及有效期
7.1.客户的确认方式:
乙方推介或组织的客户且已产生购买意向的(即与开发商签订认购文件及交付定金),应由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乙方客户共同签署《客户确认单》,即该客户视为乙方推介成功的客户。
7.2.客户的有效期:
本合同履行期内已经甲方确认的乙方介绍之客户依然有效,若该客户在履行期外最终成交购买该项目项下房屋的,甲方仍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八、代理服务费及支付
8.1.双方约定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式如下(合同委托销售期限内):
乙方销售完成标准为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的合同后,甲方应依约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现金奖及佣金两部分组成,按套计算。
现金奖按每套房屋为________元计算。
佣金按照每套房屋的销售成交总金额的____%计算,即佣金=该套房屋的销售成交总金额×______%。
8.2.代理服务费支付条件:
1)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的合同后,当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现金奖。
2)客户采用一次性付款的,开发商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后,当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套房屋的全额佣金。
3)客户采用商业或组合贷款或分期付款的,开发商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且首期房款(不低于贷款银行发放贷款要求的首付比例)到达开发商账户后,当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套房屋的50%佣金;剩余50%佣金于客户办理完贷款手续并银行放款至开发商账户后支付至乙方。
8.3.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1)代理服务费按月结算,即每月对上月内代理销售成功的房屋按照8.1、8.2标准结算。
2)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结算清单,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对结算清单进行审核,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提供代理服务费的发票;逾期不书面通知乙方的,视为对乙方提供的结算清单已审核确认。
3)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每期应付的代理服务费汇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4)甲、乙方各自按照国家的有关税收规定负担相关税费。
九、客户退房及购房违约的情况
1)若客户原因导致认购书、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认购文件终止或解除的,客户的定金被甲方没收或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违约金的50%作为代理服务费,乙方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2)因甲方原因导致认购书、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认购文件终止或解除的,则视为乙方销售成功,甲方应按照第八条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但是再次出售该套房屋的,乙方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3)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终止或解除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则乙方不得收取代理服务费。
十、费用和奖励
1)客户看房的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根据乙方提供发票或凭据于产生后1个月内支付至乙方账户。
2)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本合同的变更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2)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但双方应履行相关义务。若需续约的,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3)若乙方提前完成代理事项的,本合同自乙方完成代理事项并经甲方确认之日起终止。
4)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办理书面解除手续。
5)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
a.乙方代理销售过程中存在严重欺诈、隐瞒行为,足以影响甲方声誉和形象的;
b.乙方代理销售过程中非法向客户收取本合同约定之外的款项,足以影响甲方声誉和形象的。
6)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可解除合同:
a.甲方不依约支付代理服务费用的;
b.该项目及项下房屋权属不清或质量存在问题或不具备合法的预售或销售条件的。
7)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双方应在终止或解除之日起7日内结清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情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如逾期30日未支付,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支付应付代理服务费30%的违约金。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一方违反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不免除违约一方的赔偿责任。在本合同代理期内,若任何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应向对方按未销售物业销售底价确定的总金额的_______支付合同违约金。
4)任何一方对于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可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应向对方提供证明。
十三、授权代表及通知
13.1.授权代表及其职责
1)甲、乙双方确认以下地址及授权代表作为联系地址与收件人:
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凡需甲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任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确认书》、协议等乙方提交的文书,均由该授权代表协调、办理、签署。该授权代表签署的文书对甲方具有法律效力。甲方变更授权代表应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2)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凡需乙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甲方提交的文书均由该授权代表协调、办理、签署。该授权代表签署的文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变更授权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13.2.通知
任何方发生联系地址变更都应当及时以挂号邮件方式通知对方,任何一方均应积极履行义务,变更方不通知对方造成相应后果的,变更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向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或通告,如以挂号邮件的方式寄往一方上述地址或变更后的地址,在寄出5个工作日后,将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如以快递的方式送达该等文件或通告,于投递快递当日将视为已送达收件人,于对方接到一方发出的变更其地址的通知之前,该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为准。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文件或通告,送至该地址也视为已经送达。
十四、争议解决及其他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授权代表签署的须经公司追认。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与本合同所规定之内容相抵时,以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为准。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十五、附件
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并理解和解释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客户确认单》
附件二《一手佣金对账单》
附件三《一房一价表》
附件四甲乙方权利证明文件及项目营业执照、预售许可证
甲方:乙方:
20年月日20年月日
营销协议书 篇2
甲方:乙方:
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代理销售___________项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楼盘地点:
二、代理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____________”(其中建筑主体上部物业委托销售面积为____________㎡,商业物业委托代理销售面积为____________㎡,车位物业委托销售代理总数为个。)的销售总代理,负责该物业的销售及销售过程中策划、宣传广告等工作。
三、代理期限: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群楼以上物业建筑面积销售达90%止。
四、代理楼盘均价底价实现计划:
建筑主体群楼以上物业:均价____________元/平方米
(乙方依据此均价制订出个户明细底价表,甲、乙双方依据此份个户明细底价表进行个户基本代理费和溢价部分的代理佣金的结算),甲方应在开盘前三个月确认开盘均价底价。
群楼商业物业、地下室车位物业等价格及销售进度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签订代理补充协议。
五、正式购房合同的签定:
乙方应根据甲方确认的合同范本及单价标准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手续。
六、群楼以上物业销售进度约定:
第一阶段:自开盘起______个月内完成委托可售推盘量的35%;
第二阶段:自开盘起______个月内完成委托可售推盘量的55%;
第三阶段:自开盘起______个月内完成委托可售推盘量的70%;
第四阶段:自开盘起______个月内完成委托可推盘量的90%。
备注:销售进度是以各个批次推盘量作为考核依据,销售进度不进行各个批次推盘量累加考核,具体各个批次实际的推盘量依据市场情况或甲方开发情况来制订,制订结果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七、代理费标准及支付:
代理费标准:依据双方协商的项目平均价,制定合理的个户销售单价底价,并保持合理的各批次销售进度,在此前提基础上执行代理费结算,包括基本代理费及溢价两部分。
a)基本代理费:
(1)完成各批次相应阶段销售任务的,每阶段按售出物业成交额的1%结算基本代理费。
(2)未完成各批次相应阶段销售任务的,每阶段按售出物业成交额的%结算基本代理费。
b)溢价部分:
完成各批次相应阶段销售任务的,甲方抽取相应批次已售出房源超出相应个户底价部分的30%支付于乙方作为乙方创造超额部分的奖励金;
代理费支付:
i代理费按每月10日前根据代理情况,结算一次;
1、甲方收到按首付加贷款方式付款的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后,支付该合同销售代理费的70%给乙方,待房款全部到账后再支付25%的销售代理费给乙方。
2、甲方收到一次性付款的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款后,支付95%的销售代理费给乙方。
3、甲方预留5%销售代理费作为售后服务保证金,在乙方为各户客户办理完入住手续后做相应的个户结清或本协议解除时一次性付清。
i.代理期满,甲方应在30日内结清并支付未支付部分代理费(包含基本代理费及溢价部分)。
ii.代理期间,甲方同意以低于个户底价出售上述物业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予以办理相关销售手续,甲方书面批示的低于个户底价销售的个户物业,乙方按相应个户物业的实际成交金额结算相应的基本代理费。
iii.甲、乙双方出售的上述物业均计入乙方代理业绩,甲方均应按上述计算方式支付代理费。
八、甲方权利、义务:
1.提供完整的工程进度表,保证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封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使用,若项目为分批次开发,甲方应将具体各批次的工程进度表以书面形式提供于乙方。
2.提供售楼部,并完成内外卖场的装修布置,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提供乙方使用。
3.提供该楼盘的全部设计图纸、含总平面、立体色彩效果图主建筑单体图等,以及该项楼盘内供销售的物业明细表,含房号、建筑面积、公用分摊面积等。
4.保证该项目房产产权真实、合法、完整。
5.负责项目所有销售广告费用(控制在1%--1.5%以内,售楼部的建设和装修不列入广告范围)。
6.安排财务人员收取房款及定金等财务事宜,安排1名报备人员负责办理合同备案登记及按揭手续以及保安、保洁、服务等相关后勤工作人员。
7.甲方负责同乙方共同确定各个销售阶段的商品价格及允许浮动幅度,并根据市场状况定期修订。频道
8.甲方负责确定商品房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等并负责审定合同补充条款。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与客户签订附加条款的合同,甲方不予承认,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签定后负责提供并制作该项目的全案营销、策划及推广方案,乙方提供的方案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2.负责
培训售楼人员并支付售楼部乙方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3.制作并提供该楼的全套营销策划方案;
4.负责售楼部户外看板及围墙广告的设计工作;
5.负责楼书、dm广告设计工作;
6.负责项目媒体广告的设计工作;
7.负责设计组织销售公关活动等;
8.协助购房者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向买方催收购房款。
9.乙方负责从第一次接触客户至客户办理商品住宅入住手续为止的全过程客户服务工作。乙方的项目策划、营销、广告宣传费用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
10.乙方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客户资料(含未签订购房协议的客户),按月编写客户分析和各有关销售分析报告,及时提交甲方。
11.乙方负责根据双方确定的销售价格幅度内销售商品住宅,不得私自定价。
12.乙方负责按照甲方审定的商品房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条款,代表甲方与客户签订购房合同;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甲方认定的合同文本,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代表甲方以客户签订额外的附加条款。
十、费用分担
1、甲方承担的费用
a)售楼部建设或租赁、装修及水、电、宽带、物管费等。
b)楼宇沙盘模型、个户模型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效果图制作。
c)各类楼书、海报、效果图、vi等宣传品的印刷。
d)售楼部甲方人员人事费用。
e)各类媒体广告发布。
f)售楼部办公配套物品,如:电话、桌椅、复印机、电脑、传真机、饮水机、空调等。
2、乙方承担费用
a)乙方人员的人工费用。
b)乙方销售人员的制服费用。
c)售楼部日常低值易耗品办公费用。
d)售楼部人员日常办事交通费用及与售楼公关费用。
e)售楼部电话费用。
f)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所有费用,乙方必须提供正式的发票。
十一、其它约定:
1、分批次开盘时间另行约定。(但必须以取得预售许可证为前提条件)。频道
2、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再委托其它公司或个人从事该项目的销售代理,若甲方单方终止合同,则余房计入乙方销售业绩,甲方须付基本代理费于乙方。
3、甲方不得无故终止、解除合同,若甲方单方无理由终止合同,则甲方必须在终止合同五日内支付乙方已售房源的全额代理费;若在乙方未进场前甲方无故单方提出解约,甲方应按6万/月支付乙方作为相应补偿,补偿总额为6万/月*月数(月数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双方确认合同终止日)。
4、广告及促销活动经甲方同意后执行,费用由甲方支付。
5、甲方未按规定付款,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于终止合同5日内支付乙方已售房源的全额代理费。
6、如因甲方原因,该项目缓建或者停工,则代理期相应增长。
7、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二、客户退定、退房的处理原则
项目在销售过程中,若发生客户退定、退房事件,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退定事件外,客户退房、退定发生后,乙方应将此销售所得的代理费退还给甲方(甲方从未付的代理费中直接扣除)。
十三、代理服务期限和提前解约的规定
代理服务期限:
1.双方按项目群楼以上物业销售率达到90%界定代理期限。
2.在整体销售率未达到该比例之前乙方不得终止销售活动。
3.在项目群楼以上物业销售率达到90%后,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保留继续销售的权力。
4.在此期间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代理合同。
本协议可能因以下原因提前解除: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和解除合作。
a:在甲方满足本协议所约定的各项条款的前提下,如因乙方原因(政策调控及不可抗力因素或类似甲型流感等应不列入乙方原因),乙方未完成各批次各阶段销售任务时,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并结清已售房源代理费。
b:甲方未按规定支付代理费的且超过30日,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
十四、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交由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五、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补充:
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签约人:______签约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营销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代理销售___________项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楼盘地点:
二、代理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作为“____________ ” (其中建筑主体上部物业委托销售面积为 ㎡,商业物业委托代理销售面积为 ㎡,车位物业委托销售代理总数为 个。)的销售总代理,负责该物业的销售及销售过程中策划、宣传广告等工作。
三、代理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群楼以上物业建筑面积销售达90%止。
四、代理楼盘均价底价实现计划:
建筑主体群楼以上物业:均价 元/平方米
(乙方依据此均价制订出个户明细底价表,甲、乙双方依据此份个户明细底价表进行个户基本代理费和溢价部分的代理佣金的结算),甲方应在开盘前三个月确认开盘均价底价。
群楼商业物业、地下室车位物业等价格及销售进度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签订代理补充协议。
五、正式购房合同的签定:
乙方应根据甲方确认的合同范本及单价标准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手续。
六、群楼以上物业销售进度约定 :
第一阶段:自开盘起 个月内完成委托可售推盘量的35%;
第二阶段:自开盘起 个月内完成委托可售推盘量的55 %;
第三阶段:自开盘起 个月内完成委托可售推盘量的70%;
第四阶段:自开盘起 个月内完成委托可推盘量的90%.
备注:销售进度是以各个批次推盘量作为考核依据,销售进度不进行各个批次推盘量累加考核,具体各个批次实际的推盘量依据市场情况或甲方开发情况来制订,制订结果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七、代理费标准及支付:
代理费标准:依据双方协商的项目平均价,制定合理的个户销售单价底价,并保持合理的各批次销售进度,在此前提基础上执行代理费结算,包括基本代理费及溢价两部分。
a) 基本代理费:
(1) 完成各批次相应阶段销售任务的,每阶段按售出物业成交额的 1 % 结算基本代理费。
(2) 未完成各批次相应阶段销售任务的,每阶段按售出物业成交额的 %结算基本代理费。
b) 溢价部分:
完成各批次相应阶段销售任务的,甲方抽取相应批次已售出房源超出相应个户底价部分的30%支付于乙方作为乙方创造超额部分的奖励金;
代理费支付:
i代理费按每月10日前根据代理情况,结算一次;
1、甲方收到按首付加贷款方式付款的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后,支付该合同销售代理费的70%给乙方,待房款全部到账后再支付25%的销售代理费给乙方。
2、甲方收到一次性付款的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款后,支付95%的销售代理费给乙方。
3、甲方预留5%销售代理费作为售后服务保证金,在乙方为各户客户办理完入住手续后做相应的个户结清或本协议解除时一次性付清。
i. 代理期满,甲方应在30日内结清并支付未支付部分代理费(包含基本代理费及溢价部分)。
ii. 代理期间,甲方同意以低于个户底价出售上述物业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予以办理相关销售手续,甲方书面批示的低于个户底价销售的个户物业,乙方按相应个户物业的实际成交金额结算相应的基本代理费。
iii. 甲、乙双方出售的上述物业均计入乙方代理业绩,甲方均应按上述计算方式支付代理费。
八、甲方权利、义务:
1.提供完整的工程进度表,保证 年 月 日封顶, 年 月 日交付使用,若项目为分批次开发,甲方应将具体各批次的工程进度表以书面形式提供于乙方。
2.提供售楼部,并完成内外卖场的装修布置, 年 月 日前,提供乙方使用。
3.提供该楼盘的全部设计图纸、含总平面、立体色彩效果图主建筑单体图等,以及该项楼盘内供销售的物业明细表,含房号、建筑面积、公用分摊面积等。
4.保证该项目房产产权真实、合法、完整。
5.负责项目所有销售广告费用(控制在1%——1.5%以内,售楼部的建设和装修不列入广告范围)。
6.安排财务人员收取房款及定金等财务事宜,安排1名报备人员负责办理合同备案登记及按揭手续以及保安、保洁、服务等相关后勤工作人员。
7.甲方负责同乙方共同确定各个销售阶段的商品价格及允许浮动幅度,并根据市场状况定期修订。更多合同范本请访问出国留学网合同范本频道
8.甲方负责确定商品房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等并负责审定合同补充条款。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与客户签订附加条款的合同,甲方不予承认,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签定后负责提供并制作该项目的全案营销、策划及推广方案,乙方提供的方案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2.负责培训售楼人员并支付售楼部乙方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3.制作并提供该楼的全套营销策划方案;
4.负责售楼部户外看板及围墙广告的设计工作;
5.负责楼书、DM广告设计工作;
6.负责项目媒体广告的设计工作;
7.负责设计组织销售公关活动等;
8.协助购房者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向买方催收购房款。
9.乙方负责从第一次接触客户至客户办理商品住宅入住手续为止的全过程客户服务工作。乙方的项目策划、营销、广告宣传费用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
10.乙方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客户资料(含未签订购房协议的客户),按月编写客户分析和各有关销售分析报告,及时提交甲方。
11.乙方负责根据双方确定的销售价格幅度内销售商品住宅,不得私自定价。
12.乙方负责按照甲方审定的商品房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条款,代表甲方与客户签订购房合同;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甲方认定的合同文本,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代表甲方以客户签订额外的附加条款。
十、费用分担
1、甲方承担的费用
a) 售楼部建设或租赁、装修及水、电、宽带、物管费等。
b) 楼宇沙盘模型、个户模型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效果图制作。
c) 各类楼书、海报、效果图、VI等宣传品的印刷。
d) 售楼部甲方人员人事费用。
e) 各类媒体广告发布。
f) 售楼部办公配套物品,如:电话、桌椅、复印机、电脑、传真机、饮水机、空调等。
2、乙方承担费用
a) 乙方人员的人工费用。
b) 乙方销售人员的制服费用。
c) 售楼部日常低值易耗品办公费用。
d) 售楼部人员日常办事交通费用及与售楼公关费用。
e) 售楼部电话费用。
f) 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所有费用,乙方必须提供正式的发票。
十一、其它约定:
1、分批次开盘时间另行约定。(但必须以取得预售许可证为前提条件)。更多合同范本请访问出国留学网合同范本频道
2、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再委托其它公司或个人从事该项目的销售代理,若甲方单方终止合同,则余房计入乙方销售业绩,甲方须付基本代理费于乙方。
3、甲方不得无故终止、解除合同,若甲方单方无理由终止合同,则甲方必须在终止合同五日内支付乙方已售房源的全额代理费;若在乙方未进场前甲方无故单方提出解约,甲方应按6万/月支付乙方作为相应补偿,补偿总额为6万/月*月数(月数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双方确认合同终止日)。
4、广告及促销活动经甲方同意后执行,费用由甲方支付。
5、甲方未按规定付款,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甲方应于终止合同5日内支付乙方已售房源的全额代理费。
6、如因甲方原因,该项目缓建或者停工,则代理期相应增长。
7、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二、客户退定、退房的处理原则
项目在销售过程中,若发生客户退定、退房事件,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退定事件外,客户退房、退定发生后,乙方应将此销售所得的代理费退还给甲方(甲方从未付的代理费中直接扣除)。
十三、代理服务期限和提前解约的规定
代理服务期限:
1.双方按项目群楼以上物业销售率达到90%界定代理期限。
2.在整体销售率未达到该比例之前乙方不得终止销售活动。
3.在项目群楼以上物业销售率达到90%后,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保留继续销售的权力。
4.在此期间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代理合同。
本协议可能因以下原因提前解除: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和解除合作。
A:在甲方满足本协议所约定的各项条款的前提下,如因乙方原因(政策调控及不可抗力因素或类似甲型流感等应不列入乙方原因),乙方未完成各批次各阶段销售任务时,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并结清已售房源代理费。更多合同范本请访问出国留学网合同范本频道
B:甲方未按规定支付代理费的且超过30日,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
十五、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交由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六、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补充:
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人: 签约人:
年 月 日
营销协议书 篇4
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在相关目标网站推广甲方指定的网站,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力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 网站搜索引擎优化服务是指乙方通过针对甲方网站的网页内容以及网站优化技术提高甲方网站的关键词在指定搜索引擎上的排名位置,下称网站优化。
第二条 由于百度搜索引擎算法的改变具有不确定性,故本合同约定:甲方所选关键词在达标后某个时间内,由于百度算法调整偶尔出现暂时性的排名从首页消失(掉到第二页)属正常情况,但不在首页排名的时间不得超出一周。
第三条 如果超出一周则视当月无效,乙方需顺延服务时长一个月。
第四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所填写资料的内容必须准确,真实,有效,并安排专人与乙方联系。
2、甲方必须保证网站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如因此引起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网站不含有,不添加任何非法内容,并且确保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所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的规定。如一旦发现甲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有权暂停对甲方的服务,并不退还任何已收费用。
3、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网站的FTP账号密码,网站管理账号密码,流量统计信息等各种必要的资料,并授权乙方对网站进行必要的修改(网站在盛誉网络公司制作的则不需要提供)。甲方需开放网站FTP供乙方维护排名使用,乙方必须对甲方FTP保密承担责任。若FTP更改需及时通知乙方。若因空间不稳定或FTP不安全导致排名下降,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提供给乙方进行优化排名的网站内容,结构需具有唯一性,不要拥有多个内容,结构相似度60%以上的网站,搜索引擎会误认为是抄袭行为而致使排名不成功,此种情况的发生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视乙方完成排名处理。
5、在服务期间,甲方若需对所作优化排名的网站进行调整,需事先与乙方商量是否会影响排名事宜,若甲方自己改变网站内容,构架等方面造成排名下降,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五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保证提供合同所要求的服务内容。
2、考虑到搜索引擎优化技术存在此消彼长,相互竞争及百度自身的排名机制和策略有可能进行调整,包括不同数据库更新不一致等特殊情况,而乙方跟踪调整需要一定的维护时间,所以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甲方网站指定关键词在百度搜索结果中排名出现波动或未在指定排名位置。若乙方服务期间如出现长期排名位置未在指定位置,则乙方将按中断时间的2倍给予甲方补偿。连续45天未在指定位置,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并按实际在位时间进行结算。
3、乙方应尽量保证甲方网站保持原有结构,对甲方网站的优化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对影响网站基本结构和具有宣传效力的文字内容作不合理及歪曲基本意的变动。因乙方未与甲方商议擅自变动上述内容,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对网站针对搜索引擎百度()的优化期间,对于其他搜索引擎的变化不负任何责任。
5、技术负责条款
A、目标网站服务器(server)故障致使长时间(连续三日以上)无法访问
B、目标网站域名解析服务器(DNS)故障或解析错误
C、目标网站遭受他人恶意攻击
D、ISP通讯故障(如光纤中断),或是甲已双方都无法控制的技术问题
E、客户未经许可修改标题(title),关键字(keywords),描述(description)F、在优化过程中加入的关键词,甲方不得随意添加删除
G、客户擅自修改域名转向包括301,302,refresh以及用程序语言实现的跳转
H、由于甲方网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被搜索引擎处罚。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如付款不及时或无故拖欠款项等),乙方有权关闭其网站。
2、如乙方造成原因(如不按合同履行办事)则由乙方负责。
3、由于战争,地震等天灾人祸以及其他法定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合同中断,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4、若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所支付费用。
5、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七条 合同附件:
1、如需停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
2、甲方款项到位的情况下,即使是市场价格发生变化,乙方不得提高甲方的费用标准。
3、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请示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按司法程序解决。
营销协议书 篇5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营销委托管理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
鉴于:
1、甲方董事会通过《关于目标责任管理的决议》,总经理决定对公司营销工作油乙方托管经营。
2、乙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公司,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权利,愿意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营销工作托管经营。
为了甲方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和持续、长远发展的目标,乙方将派驻负责全面营销管理的团队,以保证对甲方进行良性营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方特聘请乙方全权负责营销管理。双方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托管标的
1.1 本协议项下托管企业名称为_________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人民币,企业性质: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
1.2 截止到____年___月__日,公司月平均收入人民币___多万元,商品总库存(进价计算___ 多万元人民币,职工人数为___ 人,其中门店营销人员(含门店经理)_________人,仓管及配送人员25名 ,其他行政及财务人员_________人。门店个数_________家,其中直营_________家,加盟_________家。
第二条 托管期限
2.1本协议项下乙方对甲方的托管经营期限为壹年,自乙方___ 年___ 月___ 日至______ 年___ 月___ 日。
第三条 托管事项
3.1 本协议托管经营期限内,乙方全面负责甲方的营销业务
具体包括:
3.1.1全面建立公司营销管理制度、流程、表格
3.1.2 拟定年度营销培训案及培训计划并实施有效培训
3.1.3拟定公司年度营销策划案并分六步实行步步推进实施
第四条 托管经营目标
4.1 本协议生效后5日内,乙方将组成不少于5人的托管组,具体负责本协议项下托管工作。乙方托管组人员名单报公司总经理室批准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后进入甲方工作。
4.2 本协议生效后5日内,乙方将在甲方召开年度营销托管项目启动见面会,甲方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不少于30%的员工代表参加。
4.3 项目启动见面会后3日内,乙方启动营销咨询调查程序,甲方应积极配合。
4.4 本协议生效后2个月内乙方递交营销管理制度、流程、表格以及营销培训(含员工思想教育培训案和员工技能教育培训案)草案,10天内经双方修正定稿,并实施培训,
4.5 实施第一轮(总共不少于6轮培训)制度、思想教育培训和技能教育培训后(一个月完成),开始启动年度营销促销策划案的实施。
第五条 托管费用及支付
5.1 本协议项下营销托管固定费用为每年为___ 万人民币,按年依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总金额为___ 万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人民币)。
5.2 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第一年固定托管费用的40%,制度、流程、表格、培训案审定后支付第一年的另40%,年终支付另外的20%,下年度依次同。
5.3此报价为非含税价,甲方如需发票,需按税率加点计算。
第六条 营业额分成
6.1乙方享有营销托管期间超过原月均销售指标部分的销售额5%的提成,超过原销售毛利额的3%的提成。
6.2甲方应在每月月底支付乙方应提成提取部分的50%给乙方,另外50%到年底(本合同期满时)统一结算。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有权对乙方的营销托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7.2 有权对乙方进行营销目标考核。
7.3 负责办理本协议项下公司托管事宜的审批。
7.4 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托管费用。
7.5 按照本协议约定协助乙方组织、协调有关托管营销工作。
7.6 不得非法干涉乙方正常的营销活动。
7.7 营销活动费(含广告费及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接管公司营销工作。
8.2 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组织、实施公司的营销管理活动。
8.3 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托管费用。
8.4 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托管期满后按照本协议约定移交甲方。
8.5 严格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8.6 接受公司董事会的监督、检查与质询,按照要求进行整改。_________
8.7 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托管经营义务,不得部分或全部将公司交由他人托管经营。
第九条 托管事项的交接
9.1 本协议生效后5日内,甲方负责拟订企业营销托管前的各项营销参数指标及相关人事档案资料给乙方。
9.2 托管经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企业营销托管终结确认书》,乙方结束并退出对公司的托管经营。
第十条 公司劳动、人事管理
10.1 本协议托管经营期限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乙方可以变更公司员工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
10.2本协议托管经营期限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乙方可以调整公司员工岗位。
第十一条 重大事项的通知
11.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1.1.1 乙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
11.1.2 乙方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股东变动;
11.1.3 乙方发生改制、重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11.1.4 乙方被宣告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11.2 上述情形影响乙方实施营销托管经营的,乙方应当妥善落实本协议项下托管经营责任并向甲方提交具体方案。
第十二条 甲方的陈述和声明
12.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遗漏、虚假、误导性陈述。
12.2 本协议项下的托管经营已经获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并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的托管经营权真实、合法、有效。
12.3 甲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的陈述和声明
13.1 乙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且乙方已经获得签署本协议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
13.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遗漏、虚假、误导性陈述。
13.3 乙方保证在托管经营期内忠实、勤勉的履行本协议项下托管经营义务。
13.4 本协议项下乙方的一切义务对其继承人、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更改名称等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及上级单位任何指令的影响。
第十四条 保密义务
14.1 甲、乙双方对因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将前述商业秘密公开或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
14.2 上述保密责任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有关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时止。
第十五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5.1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15.2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可以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须签署书面协议。
15.3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5.3.1 部分或全部将公司交由他人托管经营的;
15.3.2 乙方未实现本协议约定的托管经营目标的;
15.3.3乙方被宣告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15.3.4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15.4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5.4.1 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将公司营销工作交付乙方托管;
15.4.2 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足额支付托管费用。
15.3 本协议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九条的约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6.2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7.1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疫情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17.2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在120天内仍不能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18.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娄星区法院诉讼解决:
18.2 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十九条 商标及服务标志
19.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商定公司对外宣传时,适当的情况下分别加入湖南鼎也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字样。
19.2 双方同意受托方用其专有的商标或服务标志进行宣传推广工作和日常经营活动。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公司将不得再使用受托方的商标及服务标志。
19.3 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即终止聘请管理的关系,受托方的一切管理责任随之解除。
第二十条 附则
20.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附件。
20.2 本合同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3 本协议任何条款或任何部分的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它条款或部分的效力或可强制执行性。
20.4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0.5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大药房零售连锁公司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管理咨询公司
受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