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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优化工作总结【篇1】
为切实落实县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大反思大提升的通知》要求,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在全系统迅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大反思大提升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学习讨论 反思提升
我局印发《沂源县自然资源局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大反思大提升工作方案》,围绕学习讨论、问题查摆、对照反思、整改提升四个环节步骤展开工作。各单位各科室坚持边学边查边思边改,确保相互贯通、一以贯之、一体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从思想、作风、能力、机制等方面找准问题,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按时间节点上报《优化营商环境三张清单》、《整改提升承诺事项》,需整改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完毕。一全面梳理近年来关于政务服务的信访投诉,开展政策措施、服务承诺落地情况“回头看”,明确办事环节、服务职责,形成清晰明确的服务规范,用制度管好权管好人管好事。二是提速审批服务。评估评价事项、项目联合验收、不动产登记服务、行政审批的服务方面,积极优化流程、升级改造、提质增效。三是系统梳理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各级惠企惠民政策,全面推行政策找人机制,推动业务单位和业务科室主动作为,让服务走在企业和群众上门之前。四是明确责任,闭环考核。对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大反思大提升工作列入年度考核重要方面,将评价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五是利用“掌上沂源”及“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公众号,积极刊播工作动态、进展成效,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躬身入局 换位体验
积极参加主要负责人“躬身入局换位体验”活动。7月27日,我局主要负责人以普通群众身份,亲身到政务服务大厅体验办事流程,从中发现问题、查找不足,找准流程中最难、最堵的问题节点,完善措施、提升服务。
(三)征求意见 寻找差距
七月下旬,向各镇办、县直有关单位征求我局关于服务流程、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共收集意见2条,经与相关部门主动对接后,已整改完成。
二、取得成果
(一)业务科室服务方面
按全局统一部署,全局各单位科室积极积极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与服务对象对接,找准自身服务效率低、质量差的问题。全体人员撰写个人剖析材料,理清工作思路。经过查摆提升,建立本单位问题台账,解决问题并形成工作新思路,振奋精神,确保问题不反弹,服务群众“件件有措施”,解决问题在一线。实现从“政府思维”转向“企业视角”、从“干部姿态”转向“群众位置”。
(二)不动产登记服务方面
1、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办事时限。一是简化收件资料,清理登记前置环节,将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审核、盖章等手续和材料一律取消,明确固定的流程和收件清单,只减少不增加。制定办事指南摆放在办事大厅,做到宣传在前、告知在前,最大程度方便群众;二是压缩审批时间节点。自2018年7月起,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先后从3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2020年,进一步压缩办事时限,将一般登记业务从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目前,已实现查解封登记业务均即时办结,抵押业务1个工作日办结,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效能。截止上半年,共受理并审核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1.3万件。
2、建立共享机制,提升工作效能。一是与地税等部门紧密合作、互通互联,创新实施“一窗受理”、“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电子证照”工作模式,群众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时只需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排一次队、叫一次号、交一次材料”,不动产登记、地税部门实施“一窗受理、业务内部流转、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集成服务,群众最多跑一趟即可“一站式”办结完成不动产交易、缴纳契税、登记事项等业务。二是积极运行全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截止6月底,首批上线不动产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买卖、房地一般抵押权、最高额抵押权等15种使用频率较多的业务类型,有效提升了工作效能。三是进一步优化按揭购房登记服务,实行“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模式,与金融机构开展了抵押登记进银行业务,推行“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事项”合并办理,实现“同步审核、同时发证”,建立续贷不动产抵押同步办理制度,实现抵押权注销登记“秒批”,续贷不动产抵押登记无缝衔接。
3、建立多层次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一是开通“网上预约”服务,办事群众可通过淄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和关注公众号,进行“网上预约”登记申请。二是进一步放宽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方式和可查询信息,在不动产大厅设置自助查询机,供不动产权利人自助查询。上半年,群众自助查询1900余次。三是全面推进全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对涉及开发企业的不动产首次登记、商品房转移登记、二手商品房转移登记等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开通“网上预审”服务事项;7月中旬,对企业不动产转移登记、变更登记等业务类型开通了网上申请办理和网上缴税,同时,开通不动产登记“全城通办”业务,企业和群众可以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异地申请,登记机构异地审核,通过快递发证或申请人上门取证,实现了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进一步提升了办事效能。四是畅通企业群众投诉渠道,保护企业群众合法权益,建立不动产登记和测绘调查投诉处理机制,分别设立特定且独立的不动产登记、测绘调查投诉热线,专门负责不动产登记、测绘调查的投诉处理。今年4月份市局制定下发了《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和测绘调查投诉机制的通告》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
1、着眼服务,优化审批流程。按照“减、合、联、压”的思路框架,对全部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尤其做好了民生事项任务的优化工作,简化流程、明确环节、精减材料、容缺受理、压缩时限,按时完成相关审批工作。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等8个许可事项流程重新进行了梳理,压缩了审批时限,精减审批流程,做的用地、规划并联办理。按照《沂源县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实施意见要求》,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实行告知承诺,不在审核方案,我局利用一天时间为沂源县白酒厂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整合事项,创新审批模式。为有效破解项目等地过程漫长的审批瓶颈,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审查,优化审查内容,减少前后重复审查,缩短审批周期,提高效率。沂源县自然资源局改革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将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林业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简化报件审批材料等,进行流程再造,将之前分别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合并成新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与选址意见书》;改革后,企业只需向窗口一次性提交用地、规划申请材料,即可实行并联审查办理,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限。建设工程规划证受理后,7日内完成对设计方案的初审,审查审核环节的减少,为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提供了有力保障,有效助力沂源县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提速发展。
3、容缺受理,助推复工复产。为压缩建设单位业务办理时间、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在满足其他申报条件的前提下,自然资源局行政许可窗口容缺受理申报事项,为企业办理用地规划审批手续,办理时限由原来承诺的两个工作日改为即时办结,在保证审批质量的基础上,高效的审批服务,大大缩短办理时间。
三、下一步打算
(一)我局将继续秉持便民利民的服务理念,结合对标深圳一号改革工程,要在制度下墙、数据跑腿、政策找人、干部联企、承诺践诺、闭环考核、容错纠错等方面持续加力,从制度层面补短板强弱项,形成常态长效。
(二)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一窗受理,一次办好”目标任务,将工作流程再优化,受理材料再精简,使办证程序更便捷,办件效率再提高。同时,积极利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动产登记与征税业务联办平台”等便民服务平台,全面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多级联动、全城通办、不见面审批便民服务,助推窗口登记、审批等工作提质增效。
(二)承诺践诺,切实整改。针对本部门、本单位、本科室、本岗位征集的问题要持续整改、继续发现,形成常态长效。通过新闻媒体、自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全社会公开承诺改进服务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接受全社会监督。继续以过硬的服务意识和勇于奉献的服务精神,主动靠前,为群众服务、为企业服务、为发展服务。
自然资源局优化工作总结【篇2】
今年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落实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在依法合理用地、节约集约用地、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积极提供优质服务,全面打造营商洼地,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了便捷服务。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对建设项目审批实行容缺受理。积极响应全市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暨营商环境评价推进会议要求,对符合当前产业政策、土地规划、城市规划的项目进行容缺受理,截止目前,共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91件;规划选址意见172件。
(二)积极推进“标准地”供应和标准厂房建设。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制度,积极推进“标准地”供应,实现“拿地就开工”。今年来,已经累计完成“标准地”出让6宗,面积14.04公顷,,提前完成了市下达我县的年度标准地出让任务,并均已签订出让合同、承诺书及管理协议,其中元旺电工2宗、面积3.6492公顷,豆制品加工项目1宗、面积0.5968公顷,清河镇污水处理厂项目1宗、面积0.3528公顷,鑫谷健康1宗,面积5.4412公顷,力创水利科技1宗、面积4公顷。
立足中小企业需要,积极开展标准厂房建设调研,不断提升标准厂房规划、建设标准,为中小企业提供“拎包入住”服务。截止目前,已完成22.92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建设,超额完成市下达年度任务,其中润龙风电13.39万平方米、大牛2.2万平方米、高效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万平方米、金冠网具3万平方米。
(三)努力提高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1.成立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专班,不断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登记财产评价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市级营商环境评价调查方案,熟悉调查内容,理解指标的涵义和范围,并对2019年10月1日-2020年8月31日内在我县办理过不动产交易转移登记业务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进行全面梳理,根据市局要求提供企业样本。
2.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分析研判。针对2019年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查找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一是针对网上办理服务方面不完善问题,积极和省市沟通对接,开展不动产“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前期已经完成了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网络迁移、接口开发、信息共享和联调、试运行等工作,按照省厅统一安排,2020年6月30日起,我县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已正式上线运行,首批上线15类登记业务,目前已上线业务类型50类。二是针对抵押业务在银行和登记机构两头跑的问题,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农商行已启动了抵押业务进银行的试点工作。同时今年结合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积极向省厅申请“一网通办”平台管理权限,逐步在全县银行部门推行“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实现抵押登记不见面审核,提升抵押登记服务效能。
3.树牢宗旨意识,强化人员培训。通过开展例会查摆问题,通过业务知识测试、服务礼仪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对有需要的企业和群众开展帮办代办服务,对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和特殊需求的企业和群众,应约上门服务,对外地服务对象开展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4.围绕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重点项目和企业,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即来即办、从速办理。设立不动产登记中心专门的咨询预约热线,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对不动产登记方面的需求,做好业务咨询与指导工作,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服务。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共同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二条政策的公告》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共同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五条政策的公告》要求,免收中小企业的不动产登记费。截至2020年8月底,共计免收23家企业104笔不动产登记费,费用共计54690元。
5.积极探索不动产登记与相关业务联办。不动产登记窗口通过县政务服务大厅平台系统将不动产登记结果推送至水电气热窗口,实现业务协同办理。同时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和公积金、公证处等开展业务联办,不动产登记服务向信用评价优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等单位延伸。
6.开展“营商环境走访月”活动。深入企业了解本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当面听意见、问需求。一是征询服务窗口在业务受理、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工作人员廉政效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向企业介绍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情况,方便企业随时随地网上申办,三是了解企业复工复产中的需求,做好不动产登记方面的业务咨询与指导工作。
(四)简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办理程序。在前期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实施意见》,简化工程设计方案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审条件,对取得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采取提前介入的方式,对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开展技术审查,并发布工程设计许可豁免清单和主观审查负面清单,对符合豁免清单和主观审查负面清单要求的建设项目免于审查,从根本简化工程设计方案报审用地条件。同时,严格落实市县容缺受理,模拟审批要求,7月底前在工程项目核心要件齐全,并对其进行了告知承诺的前提下,对已对符合“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条件的工程规划方案进行了容缺受理和“容缺审批”,累计完成15个项目审批,其中6个项目容缺办理了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加快了项目建设。
(五)扎实推动“多测合一”工作开展。严格落实市局《关于实行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要求,实行规划验线告知承诺制。同时依据市局通知,于2020年8月12日下发《县实行规划验线告知承诺制度的通知》,取消规划验线程序,建设单位通过委托“多测合一”中介机构名录库中的测绘资质单位放线并出具放线成果报告书及建设承诺书,纳入诚信管理,免于验线。目前已完成5个项目验线实行规划验线告知承诺制。
(六)提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严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主流程事项整理工作。已分类制定一般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社会投资工业项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等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的办事指南,并严格按照办事指南进行审批。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切实做好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积极从自身承担的业务工作入手做好评价准备工作,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围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速增效,推进营商环境工作提质增效,让办事企业和群众少跑腿。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学习,积极开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
(二)强化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夯实提速增效数据基础。积极与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大数据共享平台对接,加快推进更多数据互通共享。积极与省厅对接,尽快启用不动产电子证照。继续做好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不动产登记线上线下融合,随时随地网上申办的“一网通办”新模式,更好地服务办事群众和企业。
(三)进一步加大“标准地”供应力度。明确奖惩措施,落实承诺办理制度,对我县标准地出让工业项目,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县工业“标准地”出让4个文件的通知》(惠自然资规字〔2019〕71号)及《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要求执行,对投资强度、税收、亩均产出等各项指标严格把控,进一步明确奖惩措施,严格落实承诺办理制度,让“守信者收益、失信者受限”。
(四)加强与企业沟通交流,把服务企业工作做实做细。通过定期走访企业、开展交流座谈会等,让相关企业和机构进一步了解优化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登记财产领域营商环境各项便民利企举措,同时征求意见反馈,集思广益共同推进“登记财产”改革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进一步缩短报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优化了审批程序,缩短了办理时限,保障自然资源工作有序推进。
(五)加强沟通协调,做好评价准备。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认真参加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培训,积极学习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程序和方式,做好营商环境评价考核的准备工作。
自然资源局优化工作总结【篇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锦州市自然资源局按照锦州市委、市政府要求,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出实招,结合锦州市实际,制定了《锦州市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要点》。5月28日下午,该《要点》已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从规划编制基础资料的提供方式、编制方案技术要求及审核要点、容积率控制、规划成果报送、法律责任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并面向社会公布。
会议要求,一要坚持锦州市局党组统一领导,机关科室、直属分局按职责权限负责规划审批管理工作,坚持一个窗口对外,全部规划审批事项由行政审批科统一受理。加快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速度,确定最优最快的审查流程,积极探索全程电子审查。二要以“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一窗办结”为目标,通过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立足企业、群众的实际需求,构建高效便捷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切实做到“让数据信息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少跑腿”,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三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规划编制市场,提高规划方案编制效率,保证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可持续性。
县自然资源局紧扣“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服务质量和效率”这条主线,积极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问题,聚焦“痛点”“堵点”,在便民、高效、减负上下功夫,着力打造自然资源领域审批流程少、办事效率快、服务水平优的营商环境。
一是全流程便民优质办。不动产登记中心开设企业专窗,设立绿色通道,主动介入、上门服务,做优服务硬设施和软环境,树立“人人都是窗口”的服务理念。设立党员先锋岗,践行服务承诺制。实施岗位AB角工作制确保服务不断层,定期回访调查服务满意度,及时补齐服务短板。
二是一站式服务一次办。登记流程高度集中,将房产交易、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窗口整合为“三联办”窗口,实现“一次交件、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窗领证”,提升了办证效率。全县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结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
三是畅通监督渠道公正办。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守岗位,公平公正,精神饱满,热情接待,杜绝“慵懒散”现象。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增设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举报电话和意见箱,服务对象可当场评价满意度,也可投诉举报,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社会监督保障。
加快深化“放管服”改革,倾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奋力开启新时代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新局面,全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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