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欠条怎么写【篇1】
关于欠条的议论文
刚刚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则新闻,说一个上三年级的孩子,过年的时候通过微信红包收到了一些压岁钱,因为自己的微信没有实名制,没法提取现金,就让妈妈帮忙提取了。提现后,小孩郑重其事写下一张欠条,欠条 xxx欠xxx1500元,下面落款是甲方:xxx乙方:xxx据报道,这张欠条后来被孩子郑重其事给保管起来了。
咋一看,不禁吃惊,现在的孩子压岁钱能收这么多?1500元还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想想自己小时候,总共收上几十块的压岁钱,就已经高兴的不得了,认为是个天文数字了。更别说是现在的上千元了。不过,看后面的调查,很多孩子的压岁钱已经过万了,平平常常的也就在5000左右。好吧,这个数字确实有些吓到我了。
后来,看到这个欠条,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话说,压岁钱这种事情,对孩子来说,是孩子的,可对父母来说,只是礼尚往来的事情,小小的孩子拿着这么多钱,会不会给做父母的造成一定的经济压力呢?我相信,并不是所有的家庭都有如此多的经济来往出给别人家的小孩。
记得小时候,自己收到的压岁钱也只是过过手,转手就交给妈妈了。小的时候对金钱没有什么概念,就直接由妈妈保管着,等有了金钱概念的时候,已经懂得了压岁钱是其他人给了自己,自己爸妈也得往出给,礼尚往来的事情。自己当然不会拿着那几十块钱,让爸妈那边难做人。
看到关于这个欠条的评论和现在人们对孩子压岁钱的处理方式,大家更多的倾向于压岁钱理应属于孩子,理由是这样可以从小培养孩子的理财意识。可是,很少有人能够让孩子来理解爸妈的.付出。
要知道,在哪个时代,抚养一个孩子都是不容易的。尤其是当今的社会,养一个孩子需要付出的更多。
因此,在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我个人认为,大家应该看到的是,除了从小培养孩子的理财意识,孩子们更应该有的是对爸妈的理解和体谅。家长,也应该理性的告诉孩子,除了金钱,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还有孩子和父母之间的那种相互理解,相互体贴。
普通欠条怎么写【篇2】
手握欠条原告胜券在握"别的啥都不用说,光凭我手中这张被告欠我5万元钱的欠条,天底下我这官司打到哪儿赢到哪儿",原告涂劳得意地说道。
原告涂劳与被告旭兢系单位同事。1999年11月,双方以某公司名义承接了某街道的房屋室内装饰工程,原告涂劳任工程项目材料员,被告旭兢任工程项目经理。
原告涂劳诉称,2001年1月17日下午一二点钟左右,被告旭兢因急需用钱,到原告家中借走原告房屋动迁奖励款人民币5万元,并写下欠条,言明于2001年2月底之前还清。但被告到期未归还,故请求法庭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5万元。
被告旭兢则否认向原告借过钱,并表示2001年1月17日下午一二点钟左右,其与原告按约来到公司对工程项目进行对账结算。当日下午3时许,双方在公司门外发生争执,是原告带人打了被告,后让被告上了出租车直奔一家茶室,并威逼胁迫被告写下欠条,因而该欠条并非被告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事发后次日被告分别到周家桥派出所、新华路派出所报了案。被告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事实的真相究竟如何?彭小萍法官陷入了沉思......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施行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也就是说,本案原告涂劳向法庭提供的这张"欠条"是直接证据,其证明力要大于被告旭兢向法庭提供的间接证据。但在审判实践中往往会出现主张权利一方提供的直接证据相对孤立,而相对方的反驳虽然没有直接证据,却有一组间接证据,且这些间接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
此时,该间接证据对于直接证据而言已具有优势,由此该间接证据就能构成对直接证据的反驳。基于法官亲历观察和判断所形成的一种对证据和事实的内心确信,通过本案庭审中对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质证,彭小萍法官经过缜密地逻辑推理,从而层层揭开了"欠条"之谜。
其一,原告涂劳提供的证据"欠条"确系被告旭兢亲笔所写,在形式上具有真实性。但欠条对原告欲证明的借贷事实的真实性尚存有疑点。其中"现欠涂劳人民币伍万元正"字样不合情理。通常情况下,如当场借钱时所写的字据常用"现借到xx人民币xx元"字样;如对过去发生的债权债务进行确认常用"现欠xx人民币xx元"字样。据此,彭小萍法官对该证据产生了合理的怀疑。
其二,对被告旭兢提供的间接证据作进一步综合分析,被告提供的证据证实2001年1月17日下午一二点钟在公司对账,这是对原告陈述"2001年1月17日下午一二点钟左右,被告到原告家中借5万元钱"的反证。对此,原告未有进一步的反驳理由,被告的间接证据可予采信。
其三,被告旭兢提供的.证人证词能够相互印证,证实原告与被告共同承接该装饰工程,并且双方于2001年1月17日下午一起到公司对账结算。这是对原告所称"没有和被告共同承接装饰工程"
及"这天下午原告一直在自己家中,没有去过公司"的又一反证。
其四,证人李泉的证词及出庭作陈述的证言,虽不能直接证明被告旭兢在被逼无奈之下写下"欠条",但证明了原告涂劳于当天下午到过公司、而且曾带人围攻殴打过被告。这是对原告陈述"这天下午原告一直在自己家中,没有去过公司"的进一步反证。对此,原告未能作出合理解释和反驳。故该间接证据对案件具有证明效力,可予采信。
再有,上海长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证词证明,原告涂劳房屋动迁时实际只拿到人民币9千多元。
这是对原告陈述"动迁时家中拿到动迁奖励款5万元"的再一反证。对案件同样具有证明效力,应予采信。
彭小萍法官据此依法作出了认证结论,遂判决对原告涂劳的诉讼主张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后,原告涂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普通欠条怎么写【篇3】
甲方______(身份证号码)今借乙方______,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
借款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利息为:______%(月利率)
违约责任:如果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息,违约金______元整
借款人(签名并按手印):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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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欠条怎么写【篇4】
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其是被逼迫写下的欠条,双方之间不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则可以不偿还这笔钱。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
普通欠条怎么写【篇5】
如果,一个人的记忆可以从一张欠条储存;如果,一个人的信仰可以由一张欠条裹藏;如果,两个人的童年时光可以从一张写满密密麻麻儿童字体的欠条开始,那么到期时间,会是结束的时刻吗?
前些日子,爷爷回老家有点事,他问我需要带些什么来,我一时也想不出要带什么,老家有的东西,我基本上都有了,我只是请求他帮我带一些笔记本过来。其实,我完全可以重新买更多漂亮的笔记本,但我仍是坚持着,因为每一本笔记本,在我的记忆里,都是珍藏,那是我获奖所得的,每一本都有着它的精彩故事。
我翻开了其中一本笔记本,呈现出了一张米黄色的纸条,边缘上有一点儿破损,拿起来像是一根面条,想必夹在里面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也难怪,我离开家乡已经两年了。
那是从一张大纸上截取下来的小纸条,如今我还是能发现那用尺子架住撕下来的伤疤,上面写道:
周勇剑欠淩优10.5分,要在xx年1月23日还,要把试卷给淩优抄10.5分,如果在xx年1月23日之内不能还,那么淩优就要打周勇剑25(或十五下)重的。
淩优签字周勇剑签字
看到如此幼稚的笔调,我不禁憨笑道。
只记得那时,我们是在五年级上学期,我与他是同桌。因为我成绩比他好,所以我经常交他写作业,然后我就会记积分,欠条不知道写了多少张,每次都是拿着英语书(我的秘密武器)威胁他,他也只好像灰太狼一样乖乖听从。有时候觉得字迹能够模仿,彼此就用水性笔在手指上不停地画圈圈,在欠条上印出指纹。本想在期末考试的时候他能够帮我两把,没想到谁都帮不了谁,想起来真觉得好玩。
他也许以为我已经把欠条这些事情忘了呢,别忘了我可是天蝎座,这些事我记得清楚得很,欠分还分,天经地义!~不过呢,我现在想找他还债都还不了了,这张欠条,是我们友谊的开始,也是将这段记忆、这份纯真友谊封存起来的陶罐
初一:甘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