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为了让读者更好地畅读,特别准备了今天的“绩效奖金方案”,希望您能够从中得到一些收获。如果出产计划不精细,那么所有的工作恐怕都会付之东流。为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我们必须认真地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在制定方案时,需要考虑四个不同的视角:业务视角、功能视角、技术视角、实现视角。
绩效奖金方案 篇1
为了确保车间的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充分调动各班组的管理积极性,提高职工的节能、成本意识,根据煤焦化厂的奖金分配方案重新制定调整xx车间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一、根据公司管理精神,结合生产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和意义:
为了更有效地进行各班组的管理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抓好具体任务的布置与落实;使全体员工团结一心,精诚与共,最终实现安全和生产的各项目标;保证各种设备稳定运行。
三、本方案制定与实施的基本原则:
1、依实修正,与时俱进。
2、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科学。
3、向贡献倾斜,向效益倾斜,向智力倾斜。
4、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5、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6、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
7、搞好劳动纪律
四、本方案内容设置:
1、工艺指标
2、设备管理:主要包括设备操作、设备维护、现场管理以及针对规范和改善现场管理的'技术创新等。
3、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安全防护、生产操作等。
4、纪律及其他:主要包括劳动纪律、工艺纪律、班组建设、自主管理、宣传报道、开拓性工作(非本职工作或本职工作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出色的完成任务,对集体有一定额外贡献的工作,只加分不扣分)。
五、本方案的考核结果作为每月奖金发放的主要依据。
绩效奖金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 机制,强化岗位责任制,优化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上级部门核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结合学校实际工作制定此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各校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政策依据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xx】71号)。
(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宁教人【20xx】139号)。
(三)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银川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银教发【20xx】113号)。
(四)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银川市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通知。
三、分配原则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德、能、勤、绩进行考核,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进行分配。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客观公正,规范有序;奖勤罚懒,促进发展的分配原则。
四、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校级领导、部门负责人、工会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对教职工工作岗位职责、工作量、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监督及绩效工资分配、发放等方面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发放得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领导小组:
成立以唐中教育发展共同体总校长为组长,各校区执行校长为副组长,有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和教师代表参加的领导小组。
五、考核分配范围
各校区以当年核准的在编在岗总人数和绩效工资总量为基础,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截留20%,再减去班主任费,剩余部分按月考核发放。
六、考核内容和办法
从 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平时考核由考核小组评议、相关部门考评、年级部考评、教研组考 评和备课组考评等,把考核的成绩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结合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学生测评及家长的意见、教学成绩、各种获奖情况、个 人自评、群众评议等考核方式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同时进行。年度考核的成绩作为晋升职称、评优评先、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等的主要依据。详细情况 参见《银川唐徕回中教职工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七、设置及分配
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和教育教学成果奖(含岗位绩效奖和成果奖)三个项目,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按月、学期、学年核算发放。
(一)班主任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20.94%)
班主任津贴按《银川唐徕回中班主任绩效津贴发放办法》实施,根据有关规定,班主任津贴一年共计发10个月,3月、9月停发(寒暑假)。
(二)超课时津贴
1、超课时津贴
各 学科周课时标准:语文、数学、英语,每周授课时数为10—12节。物理、化学每周授课时数为12—14节。政治、历史、地理、生物每周授课时数为12— 14节。音乐、体育、美术、技术、听力、阅览每周授课时数为14—16节。教师跨课头任教,每两个教案附加1课时。体育教师承担课间操组织工作和信息技术 教师承担机房管理工作,每周在“跨头/附加”中加2课时。
超课时量以学科周课时的上限为标准,每超一节为16元。
2、各种辅导津贴
早 读和初三体育教师早操每次5元;数学、物理、化学、语文、英语、生物、计算机学科竞赛小组每次20元(辅导2节课);合唱队、乐队、舞蹈队、体育运动队、 书法、美术及其它兴趣小组每次10元(下午活动每次不少于1个小时)。假期训练辅导每天补助30元。化学实验员补助30元/月。
(三)教育教学成果奖
教育教学成果奖分为岗位绩效奖和成果奖,其中岗位绩效奖按月发放,占每月应发绩效工资总额的80﹪;每月应发绩效工资总额的20﹪汇总后,设成果奖按学期、学年核算发放。
应发绩效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班主任津贴总额。
1、岗位绩效奖
(1)任课教师月绩效奖
任课教师月绩效奖=月课时总数×学科系数×单位课时绩效工资
学科系数
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系数为1;
物理、化学学科系数为12/13=0.923;
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学科系数为12/14=0.857;
体育、美术、音乐、技术学科系数为12/16=0.750;
阅览课、听力课、专职实验员学科系数为0.6。
单位课时绩效工资
①单位课时绩效工资=剩余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全校教学总课时
②剩余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应发绩效工资总额×80%-管理岗位津贴总和-月超课时津贴总和-月早读津贴总和-月课外活动津贴总和-骨干教师绩效奖总和+各项扣发绩效工资总和
绩效奖金方案 篇3
根据《市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为切实做好我乡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充分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的基础上,通过健全完善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统一管理,分类考核原则;
3、坚持科学合理,适当拉差原则;
4、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5、坚持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原则。
三、实施范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按分配基本原则,结合工作量和考核情况,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岗位系数和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成绩两项指标确定。
(一)岗位系数
岗位系数的确定,按实际工作岗位难度和日常工作量综合进行设定。
1、固定系数
①单位正职(含负责人),岗位系数为1.2。
②单位副职,岗位系数为1.1。
③聘任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岗位系数为1.1。 ④一般干部,岗位系数为1。
抽调到市直相关部门工作的同志,岗位系数为1。
2、附加系数
附加系数是在固定系数的基础上增加的岗位系数。
①到党务政务综合服务大厅上班的同志,岗位系数增加0.1。 ②抽调到乡党委、政府工作的同志,岗位系数增加0.1。 ③驻村驻组同志,岗位系数增加0.1。
④一年工作天数超过290天的同志,岗位系数增加0.1;一年工作天数超过320天的同志,岗位系数增加0.2。
⑤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同志,岗位系数增加0.1。
3、个人岗位系数上限
干部职工个人岗位系数上限为1.4,即固定系数加附加系数之和超过1.4的,个人岗位系数按1.4计算。
4、个人年度考核系数下限
干部职工个人年度考核系数下限为0.8,即个人年度考核系数低于0.8的,个人年度考核系数按0.8计算。
(二)年度考核成绩
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成绩根据乡党委、政府年初制定的考核办法通过量化打分确定,主要考核工作纪律、工作实绩、总体表现、突出成效等情况。
(三)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公式
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个人年度考核系数÷年度考核总系数
个人年度考核系数=岗位系数×个人年度考核成绩÷100 年度考核总系数=个人年度考核系数之和。
(四)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规定
1、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予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半发放。
2、工作人员病假、事假、延长产假累计达到60天的,计发年70%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2个月未达到4个月的,计发年60%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4个月未达到6个月的`,计发年50%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半年以上的,计发年20%奖励性绩效工资。
3、抽调到市直相关部门工作的人员,其考核得分取同等档次岗位人员考核的平均分。
4、新参加工作人员按月份计算奖励性绩效工资。
5、退休人员或辞职人员按在职月数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6、解聘人员不予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
7、因违法违纪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的,减发10%奖励性绩效工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减发30%奖励性绩效工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降职以上处分的,当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本方案自 年 月 日起试行,未尽事宜和执行中遇到的特殊事项,按乡党委、政府作出的决定执行。
绩效奖金方案 篇4
在遵循《医院护理奖金分配方案》的基础上,急诊科护士奖金分配中,将结合护士个人绩效与工作量,对其奖金进行二次分配原则,进行合理分配,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一、奖金构成:月奖、加扣奖、单项奖、翻班奖、全勤奖
计算方法:个人奖金=月奖+加扣奖+单项奖+翻班奖+全勤奖
(一)月奖=个人绩效分×个人奖金系数×科室总绩效奖÷科室总奖金系数÷100
1、个人绩效分:根据《急诊护士评分细则标准》进行考核,得出每月个人绩效分。附:表1
2、个人奖金系数;根据本年度《护理岗位管理》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科护士个人实际情况,定出我科护士的个人奖金系数见表2:
同时结合我科实际情况,对奖金系数也进行如下规定:
1)对于因怀孕或其他原因需照顾上常白班者,在能满足科室正常工作运转的情况给予照顾,但奖金系数拿同级别护士奖金系数的80%。
2)对于特殊同志需照顾,固定在注射室上白班而不参与急诊抢救与救护工作的,其奖金系数最高只能定为(N2+护师)的对应系数的80%。
3)任何带教期间(新近、轮转)未独立翻班者,其奖金系数拿同级别护士奖金系数的.80%,独自当班后与同级别护士待遇相同。
4)对于病、事假等缺勤引起的奖金系数变化,按《急诊护士评分细则标准》执行。
(二)扣加奖:
1、科室质控小组成员加奖各60元/人
2、同护理部下发的奖金单中“加扣奖”部分(考核到个人)
3、其他特殊情况下的加扣奖(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单项奖:各种竞赛、评比或选优活动所产生的加奖
(四)翻班奖:各位参加中夜班的护士拿到的津贴。
标准:日1—9班—5元/个,中班—10元/个,夜班—15元/个
(五)全勤奖:护理部每月按600元/人×24人=14400元发放。为了避免各种“无谓假期”影响科室正常工作,凡请假(除年休、调休、公假之外的任何假期)一天,当月全勤奖600元全部扣除。对于因此类假期而产生的“加班费”,经全科护士讨论后一致决定,凡加白
班者加奖80元/个,加日1—9班者加奖100元/个,加中班者加奖150元/个,加夜班者加奖200元/个。在本科室上班者,既为了鼓励大家正常出勤,同时本着多劳多得的原则,全勤奖按照上班天数(实际工作日)来发放,计算方法如下:
全勤奖=个人实际工作日×(14400-加班费)÷当月护士总工作日
二、奖金发放办法:
每月月初,考勤员计算出上一月中每位护士的上班天数及中夜班数,由另一位护士(暂指定许玉琴)核对后登记在本子上。在护理部发放奖金单后,护士长先根据每位护士当月的工作情况,结合《急诊护士评分细则标准》,准确计算每位护士的绩效分。再根据奖金分配方案,计算月奖,翻班奖及全勤奖,最后得出总奖金。
三、奖金分配沟通:
1、每月的奖金单算好后,需告知每位护士,并让其在奖金单上签名。
2、所有的原始资料及数据都要做到随时可查询,护士有任何疑义,护士长均要予以解释,直到护士理解并认同。
3、此奖金分配方式经科务会讨论并通过,执行有效。
4、以后的奖金分配方式,大家若有不同意见或比较好的建议,均可提出,大家在科务会上讨论,一致认同后再执行新的方案。此奖金分配方案即日起生效并执行。
绩效奖金方案 篇5
一、考核对象
对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在岗执业,20xx年度已完成再注册工作,符合两年一次考核条件的乡村医生。
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按我省医师定期考核有关规定执行,不纳入本次考核范围。
二、考核组织实施
区卫生健康局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全区乡村医生考核的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考核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水黎明
副主任:朱宇
成员:王福斌、陈迎宁、陈益民、徐敏、徐巧凤、杨芸芸
各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考核小组,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镇、街道的乡村医生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单位管理人员和卫生技术人员5人以上组成,主要领导任组长。
三、考核时间安排
在乡村医生完成线上培训考试后至12月20日前。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在2022年1月20日前将乡村医生考核合格信息录入“浙江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系统”,并在执业证书上打印培训和考核信息。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6个月之内可申请再次考核。再次考核时间不得超过2022年6月。
四、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周期为20xx年11月至20xx年10月。考核包括业务考评(含:业务技术水平、年度培训考核情况、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履职情况等)、职业道德评定(含:工作态度、劳动纪律、廉洁行医等)和被测评人本人述职(含:工作、纪律等方面自我评价)三个方面的内容。上述分值占比分别为:40%、40%、20%。其中,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有关情况作为业务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存在未规范设置预检分诊、违规接诊发热病人并受到卫生监督执法处罚等情况的.,应视为考核不合格。
五、考核程序
1、10月20日前,区卫生健康局将各镇、街道乡村医生名单下发到各镇、街道乡村医生考核联络员。
2、10月30日前,由镇、街道考核小组将《乡村医生考核表》下发至各乡村医生,完成自我评定。
镇、街道考核小组于12月1日前以附件2格式完成初评,将初评结果报区卫生健康局复核。
3、区卫生健康局于12月10日前完成复核,将考核结果反馈至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12月15日前,镇、街道考核小组负责将复核结果送达至乡村医生,并嘱其对送达的考核结果签署意见。
5、12月20日前,镇、街道考核小组向区卫生健康局报送考核结果(附件1考核表)。
六、考核结果及应用
1、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2、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考核评定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接受考核结果)。区卫生健康局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乡村医生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乡村医生本人。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
3、20xx年、20xx年两个年度中有一个年度及以上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的直接认定为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再享有再次申请考核的权益)。
4、20xx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再聘用,注册部门应当及时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七、其他事项
区卫生健康局联系人:
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请于10月16日前通过浙政钉上报一名专职联络员(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