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研究之后,小编想与大家分享一篇名为“土地权属申请书”的文章。当前,人们的文化水平不断提高,申请书为我们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你是否也对撰写优质的申请书充满了兴趣?相信这篇文章对你一定有所裨益!
土地权属申请书(篇1)
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发置业分公司 “祥和居”安置项目二期建筑标识工程招标 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发置业分公司 :
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陕西凯德环保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标申请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进场登记号:CG1100315)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祥和居”安置项目二期建筑标识工程 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2、本申请书附有下列文件的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按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本申请书中有关业绩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有关声明和资料。
4、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4.1你方保留更改本招标项目的规模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审查合格且能满足变更要求后的投标申请人。
5、如贵方需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我方人员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刘 宝
6、下述签字人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
投标申请人:陕西凯德环保传播有限公司 (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7.28
土地权属申请书(篇2)
我公司(厂)已经认真阅读了本次招标公告的全部内容,充分理解本次招标的基本情况和资格要求,完全明白必须提供的全部资料及其资格审查申请的编制方法。现正式向贵公司提出资格审查申请,请予以准许为盼。同时我公司(厂)做出如下承诺:
1、严格按招标公告的要求提交所需的全部资格审查材料、按招标公告要求的格式编制资格审查文件并在约定的时间内送达贵公司,否则愿意接受贵公司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罚则;
2、保证所提供的资格审查内容全是真实、毫不隐瞒的资料,否则愿意接受贵公司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罚则,并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3、遵守国家七部委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若存在上述现象,愿意退出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投标人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
土地权属申请书(篇3)
1、经授权作为代表,在充分理解《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静宁县曹务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下列标段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2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2.4企业取费类别证书 2.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6质量体系认证书
3、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房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本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
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5、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5.1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的投标,须以投标是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主要内容的更新为准:
5.2你方保留更改本招标项目的骨膜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预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申请人。
6、如为联合体投标,随本申请,我们提供联合体个方的详细情况,包括资金投入(及其它资源投入)和盈利(亏损)协议。我们还将说明各方在合同价中一百分比形式表示的财务方面以及合同履行方面的责任。
7、我们确认如果我方中标,则我方的投标文件和与之相应的合同将: 7.1得到签署,从而使联合体各方共同地和分别地受到法律约束:
7.2随同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该协议将规定,如果我方被授予合同,联合体各方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
8、下述签字人在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
注:1、本表内容将通过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
2、所填的年营业额为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每年从各投标人那里得到的已完工程施工收入总额。
3、所有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填写此表。
土地权属申请书(篇4)
国土资源局领导:
本人购得xxx平米二手房一处,坐落在某街某巷某幢某号。现房屋产权已经过户,但土地使用证权属至今仍未变更。
由于完整产权包括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在房屋产权变更以后,必须变更土地使用权。
特持房产证和原土地关系证明,向贵局申请土地证权属变更登记,请在审核以后给以办理,万分感谢!
此上
申请人:xxx(家庭地址,签名并盖章,电话)
xxxx年x月xx日
土地权属申请书(篇5)
申请人于是1979年11月30日向海秀公社滨涯大队第三生产队购买的240亩宅基地。该地现座落于海口市秀英区美俗村东南区。当时不仅只有《土地契》而且有交费《现金收据》(后附地契与现金收据)。
申请人南、北至界的相邻权人周迎梅、范瑞英与申请人同时购买宅基地,并与申请人有着相同的《地契》和《现金收据》(后附该俩户的地契与现金收据)
申请人的该俩户相邻权人在93年,94年申办土地使用权证时,申请人是他们俩户地籍调查登记的指界的.相邻权人。该俩户相邻权人已领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清楚明确地记载着申请人王爱花名字(后附该俩户土地证)。 申请人年龄又高又是妇道人家,没有文化没有钱,当年他们办证时,儿子又长年在外地,,因此以前未能申办《土地证》。现向海口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申请部门予以办理。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申请表 兹有本辖区王爱花,使用的宅地,座落在海口市秀英区滨涯村东南侧四至为:东至3米小路;南至周迎梅界;西至林地;此至界;使用面积240平方米;取得时间1979年11月30日;用地情况宅基地;申请时间20xx年5月16日,申请人签名:
土地权属申请书(篇6)
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 xxxxxxxxx 的名义,在充分理解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 xxxx烧碱项目安装工程 中下列工程的投标人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2、本申请书附有下列内容的正本文件的复印件;
2.1、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投标人的 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 证书;
2.3、总公司所在地(适用于投标人是集团公司的情形),或所有者的注册地(适用于投标人
是合伙或独资公司的情形)。
3、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奖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5、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5.1、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2、你方保留更改本招标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审查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申请人。
6、如为联合体投,随本申请,我们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详细情况,包括奖金投入(及其他资源投入)和
盈利(亏损)协议。我们还将说明各方在每个合同价中以百分比形式表示的财务方面以及合同执行方面的责任。
7.1、我们确认如果我方中标,则我方的投标文件和与之相应的合同将得到签署,从而我方受到法律约束;
7.2、如为联合体中标,则随同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规定如果联合体被授予合同,则联合体各方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
8、下述签字人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
注: 1、联合体的资格审查申请,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本申请书第2条要求的文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本申请书第4条的规定分别单独具表提供相关资料。
3、非联合体的投标人无须提交本申请第6.7条以及第8条有关部分。
4、联合体的主办人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均应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土地权属申请书(篇7)
投标工程名称: 申 请 单 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填报日期: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 名) 年月
1、工程名称 : 2、工程所在地: 3、发包人名称: 4、地 址 : 5、合 同 价: 6、开工日期 : 7、完工日期 : 8、承担的工作: 9、主要人员姓名、年龄和职称 :
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10、工程简况 : 11、主要建筑物特性:
投标人应针对本招标工程的主要建筑物特性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列出其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主要建筑物的名称和特性指标。
1、工程名称 : 2、工程所在地: 3、发包人名称: 地 址 : 4、合 同 价: 5、开工日期 : 6、完工日期 : 7、承担的工作: 8、主要人员姓名、年龄和职称 :
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9、工程简况 : 10、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每个项目单列一表)
土地权属申请书(篇8)
牡丹区人民政府:xx
申请人:xxx
地址:x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xx
被申请人:xxx
地址:xx
请求事项:
1、请求解决原卞庙学校7.22亩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问题。
2、请求解决原卞庙行政村老地毯厂2.69亩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问题。
实事和理由:
1、关于原卞庙学校7.22亩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卞庙行政村集体的实事和理由
关于土地所有权,九十年代土地大调查时,国家把卞庙行政村辖区内的所有土地全部确权给了卞庙行政村,因此原卞庙学校土地的所有权自然就归卞庙行政村所有。
关于土地使用权,从历史沿革来看,原卞庙学校土地,解放前是姓庞的私家园子,解放后,该庞家园子收归公有。高级社在庞家园子南半部分建立了学校,北半部分作为学校的操场,卞庙社区的秦庄、黄庄、王庄、卞庙、前贾、后贾六个自然村的学生都在此学习。卞庙学校土地从1956年至1959年春天,先后为卞庙乡、十四营和学校共同使用。1982年卞庙行政村将学校的操场(原庞家园子北半部分)以行政村的名义按照每户300元的价格出售给18户群众建房使用,该资金用于公益事业。1959年春天,撤销卞庙乡成立大队,大队部也由此迁往卞庙村街里,此后一直到XX年合校并点前,被学校单独使用。另外,建校时,学校需建5座教室,但由于资金缺乏,当时的卞庙乡经多方协调,上级领导同意提供砖、瓦、木料,由六个村的群众义务出工建成该校。以上事实证明,原卞庙学校土地一直由卞庙行政村行使管理权和使用权。
2、关于原卞庙行政村老地毯厂2.69亩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卞庙行政村集体的实事和理由
关于土地所有权,九十年代土地大调查时,国家把卞庙行政村辖区内的所有土地全部确权给了卞庙行政村,因此原卞庙老地毯厂土地的所有权自然就归卞庙行政村所有。
关于土地使用权,原卞庙老地毯厂是1972年卞庙行政村建设大队部时征用卞庙自然村三个生产队的土地,每个生产队一亩,占地共3亩。这块土地最先由卞庙大队部和卫生室使用,之后由卞庙行政村地毯厂使用,后来地毯厂停产,闲臵至今。这2.69亩土地的农业税一直由整个卞庙行政村承担。因此,原卞庙老地毯厂土地也一直由卞庙行政村行使管理权和使用权。
XX年4月,卞庙社区卞庙自然村提出原卞庙学校土地和原卞庙老地毯厂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他们一个自然村所拥有,对此,卞庙社区居民委员会认为这既不符合事实,也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6条的规定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特申请区政府依法裁决。
此致
敬礼!
xx人民政府
申请人:xx委员会
xxxx年二月月二十二日
土地权属申请书(篇9)
李集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被申请人:
地址:
一、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争议。
二、受理部门: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工作。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对需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国土资源部门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
四、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书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2)、请求的事项、事实和理由。
(3)、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邮政编码。
(二)、有关证据材料
(1)、人民政府颁布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2)、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出让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3)、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4)、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5)、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五、处理程序
申请——审查——受理——调查——调解——达成协议——制作调解书。
申请——审查——受理——调查——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调查处理意见——处理决定。
六、调查处理时限
(一)、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的申请进行审查,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是否受理意见。认为应当受理的,在决定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材料。逾期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处理。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应当及时拟定不予受理建议书,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同级人民政府,由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处理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七、不予受理的案件
(一)土地侵权案件;
(二)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案件;
(三)土地违法案件;
(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案件;
(五)其他不作为土地权属争议的案件。
土地权属争议申请书三: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书(1484字)
申请人:王某海,男,xxxx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被申请人:原李集农具社。
申请事项:
1.责令农具社退还其占用的原属于申请人的宅基地一处。
2.依法确认申请人对该处宅基有合法使用权。
申请理由:
xxxx年5月3日,李集某队东头生产队与原李集农具社签定一份协议,该协议将本属于申请人父亲王某江的住宅一处划给农具社使用,该协议载明了住宅当时的四至范围:南至农具社,东至坝梗,北至某路,西至于东方住宅。
xxxx年3月7日农具社又与申请人父亲签定了一份协议:
按照该协议约定:农具社应当给王某江划分同等面积住宅一处,并提供王某江新建住宅所需要的材料,并负责建房。同时还承诺为王某海解决商品粮问题,如口粮问题不解决好王某江有权不搬家。
但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之后,却迟迟不能为申请人解决商品粮问题,也没有为王某江建房屋,因此申请人一家人始终没有从这处住宅搬走,农具社将申请人家人所住老房屋拆除之后,申请人一家只好在老宅靠近某路的边上临时搭建房屋居住,也就是现在申请人一家现居住的位置。其他某部分原属于申请人的住宅被农具社占用至今。
农具社从停业经营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多年的时间,由于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之后没有按照协议兑现承诺,在此期间,申请人一家多次要求农具社返还被其占有的住宅。申请人与原农具社人员为此多次发生冲突,20xx年申请人和农具社的张和就土地问题发生争执,申请人家属还被其打成轻伤。
《安徽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某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对土地争议有明确规定,其中:
第八条农村集体土地,按照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七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六十条》)实施时划定的范围确定所有权:
(一)行政区界变动;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村、村民小组、场合并、分立;
(三)因开发土地、农田基本建设调整土地;
(四)因其他原因重新划界。
第十条乡(镇)村办企业、事业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按下列规定确定权属:
(一)《六十条》实施以前使用的,乡(镇)办的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村办的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其使用权属现用地单位;
(二)《六十条》实施至一九八二年二月十二日期间使用的,其土地所有权按前项规定处理,土地使用权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占多用少、占而未用或土地利用不合理的,原土地所用者有归还要求的,应全部或部分退还;
根据上述规定,由于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和房屋之后没有按照承诺对申请人进行补偿,属于无偿占有使用。并且农具社现在倒闭停止经营已经有二十多年了,该处住宅上所建造的房屋早已破烂不堪,原农具社事实上已经不存在了,该土地某期闲置。因此,将该处本来就属于申请人宅基归还给申请人,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但是,由于原农具社个别人员的干涉,致使申请人的正当权益无法行使。20xx年4月份原农具社主任李明伙同张和、李起在土地权属没有确定之前,就擅自委拍卖公司将该处住宅于20xx年5月10日拍卖,并以5万元的价格拍卖给李集街上的孟四。企图将占有土地合法化,但上述人员在土地权属尚未确认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是明显违法的。别说该土地权属尚未确定,退一步说,就是取得了使用权,那么作为农村的集体土地,其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也是禁止转让的。
综上所述,农具社无偿占有申请人宅基,且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在其倒闭之后,土地闲置某达二十多年,依据现有法律的规定,该处宅基地理所当然的应当归还给申请人,请求政府依法支持申请人的正当请求。
此致
李集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王某海
20xx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