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律师的合同 篇1
兹有(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_纠纷一案聘请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律师、____律师为甲方与______有限公司等因______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
二、代理权限:
特别授权代理。
代理权限包括:代为调查收集、提供证据;代为准备起诉状;代为提起诉讼;代为出庭、参加听证;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请求;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为签署有关文书;代为转递与接受法律文书;有转委托权。
三、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或参加听证。乙方注意到并遵循甲方供应商指导原则及供应商商业行为规范。
四、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
五、根据本案的案情及工作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按照乙方律师向甲方提供服务实际发生的计费时间计时支付律师费。
六、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诉讼成本费等由甲方承担,如由法院收取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由公证机关收取的公证费,有关行政机关收取的查档费,证据保全产生的样品购买费用,由翻译机构收取的翻译费用等由甲方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同乙方结算。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委托事项完成时终止,或至乙方接到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终止时终止。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聘请律师的合同 篇2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事务所”)和(以下简称“委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年月日订立。
一、专项条款
1.1.法律服务范围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指定承办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的法律服务(以下简称“案件”)为:
[诉讼案件]
代理委托人就案件的进行诉讼。
[非诉讼案件]
就事宜或项目向委托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并协助委托人处理与该事宜或项目相关的法律事务。
1.2.代理权限
委托人授权律师事务所的权限为:
1.3.律师
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律师作为本协议法律服务事项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1.4.律师费
律师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
(1)定额律师费
双方经协商后确定,委托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的案件以计件方式收取定额律师费,律师费总额为元。
(2)按标的额计算律师费
双方经协商后确定,委托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的案件以按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律师费,收费的标准为: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
总额为元。
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3)按时计算律师费
双方经协商后确定,委托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的案件以计时方式收取律师费,计时收费的标准为:合伙人/合作人每小时元;其他律师每小时元;律师助理每小时元;秘书每小时元。计时收费的最小单位为0.1小时。
(4)其他计费方式
1.5.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与办理委托事项密切关联的各项支出,该等其他费用应由委托人另行承担。双方就其他费用的收费标准约定如下:
(1)长途电信费用:
(2)文件快递费用:
(3)复印费用:
(4)外地或境外差旅费:
(5)其他:
1.6.费用支付
1.6.1.律师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根据以上第1.4条所确定的律师费,由委托人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
(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日内先支付元。其余律师费将按照以下约定支付:
1.6.2.其他费用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时预付其他费用元,结案时据实结算。
(2)本合同生效时委托人一次性支付其他费用元,结案时不再据实结算。
1.7.联系信息
有关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的联系信息如下:
律师事务所: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委托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1.8.其他约定
除有上述特别条款约定和以下一般条款约定外,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
二、一般条款
2.1.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义务
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承担以下义务:
(1)承办律师应当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承办律师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委托人的最大利益;
(3)承办律师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
(4)承办律师不得超越委托人授权行事;
(5)承办律师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项;
(6)律师事务所或承办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
(7)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应当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或个人隐私。
2.2.法律服务人员的安排
(1)在聘请律师合同履行过程中,律师事务所可根据法律服务的需要,另行指派本所其他律师、律师助理、秘书处理与本案有关的一般事务,包括但不限于:送达文件、调查、文件制作、文件复印、相关法律调研。
(2)在聘请律师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律师辞离律师事务所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代理委托人办理案件,律师事务所经委托人同意,可另行指派其他律师办理案件。委托人要求解除聘请律师合同的,在合理认定律师费的情况下,应当办理解除律师合同的手续。
(3)因不可抗力等紧急情况,致使原来指定的承办律师不能履行职责,律师事务所根据情况及时与委托人协商变更承办律师。若无法联络到委托人或委托人不同意变更承办律师的,双方同意:________
2.3.委托人的义务
委托人承担以下义务:
(1)向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资料信息,如实陈述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2)如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律师事务所或律师;
(3)如委托人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
(5)无论何种情况,委托人向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
2.4.计时收费的费用清单和支付
(1)律师事务所于委托人应当支付律师费之前,应当向委托人提交书面的计时收费费用清单,告知其在该期间内应当支付律师费、其他费用的金额。
(2)按月结算计时费用:律师事务所应当于每月10日向委托人提供上月律师费清单,委托人应当于收到清单后10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委托人未在10日内提出异议的,应当按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清单支付律师费。
(3)若委托人对律师工作时间提出异议的,可要求查询律师承办案件工作时间纪录单。
(4)委托人应当在收到费用清单后日内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如果委托人未能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或者费用清单的提示及时足额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5)律师事务所在收到委托人的付款后,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律师事务所专用发票或相应的费用的收据、发票。
2.5.滞纳金
若委托人逾期支付本协议项下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项的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2.6.委托人财物的保管
(1)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取得的由委托人提供的正本资料、文件、其他物品以及代收的执行款物(以下简称“委托人财物”)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律师事务所应当在完成法律服务后,将委托人财物移交给委托人。
(2)如果委托人未及时接受或拒绝接受律师事务所移交的委托人财物,律师事务所可代为保管或移送公证机关提存,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委托人承担。如律师事务所代为保管委托人财物的,则保管期限不超过两年(自移交之日起算),逾期律师事务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2.7.保密责任
(1)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对于委托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以下简称“委托人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委托人秘密。
(2)以下内容不属于委托人秘密:
a.刑事犯罪证据;
b.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c.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范围和授权权限的内容。
(3)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另签订有保密协议的,应当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2.8.利益冲突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就已经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代理与委托人有利益冲突方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委托人有权撤销对律师事务所或律师的授权;律师事务所亦有权解除本协议。
2.9.其他法律事务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均无义务代理委托人处理本协议约定的法律服务范围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务。委托人如确有需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律师事务所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协议。
2.10.合同的解除
(1)如果委托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律师事务所有权解除本协议。
(2)如果委托人向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提出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要求,则律师事务所有权随时终止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
(3)如果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发现委托人捏造事实或者弄虚作假,则律师事务所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解除的,委托人仍应按照约定或根据律师事务所已提供的法律服务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
2.11.不保证
律师向委托人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断和意见,均不可理解为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2.12.完整的协议
本协议作为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之间的最终的、完整的协议,取代之前双方作出的口头或书面的约定。
2.13.协议的可分性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全部或部分无效,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2.14.修改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
2.15.通知
与本协议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书面方式可以邮寄、挂号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均应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2.16.争议的解决
(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之间就本合同签订、履行发生争议的,委托人可以直接与律师事务所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委托人可直接向上海市律师协会提出申诉意见,由上海市律师协会进行争议调解。
(2)双方同意,有关本协议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协商解决和调解解决的,可选择_______
1.向________提起仲裁;
2.向________提起诉讼。
2.17.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1.1条约定的(诉讼/非诉讼/见证/咨询)工作完成时止。
2.18.生效
本协议自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签署:
律师事务所[签署]委托人[签署]
关于聘请律师的合同 篇3
聘用方: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受聘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执业证号: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
聘用方聘请受聘方在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执业,三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相互的权利、义务、责任,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受聘方自愿受聘,并在聘用方的指派下,从事《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的七项业务。受聘方非受聘用方指派,或非从事上述业务的行为,均属非因公执业行为。
二、聘用期限:
聘用方聘请受聘方在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执业期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为续约期,逾期不续约的,聘用关系终止。
三、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聘用双方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支付和领取报酬及福利:
1、固定月薪制方式:聘用方每月向受聘方支付固定工资人民币________元,并根据年终收入及受聘方的工作业绩支付年终奖金。社会保险费由聘用方负责。
2、业务收入提成方式:聘用方在业务收入中扣除税收、管理费用后,按比例付给受聘方报酬。聘用方和受聘方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保险费由受聘方支出,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福利待遇依同行业法定标准实行。
四、聘用期间,受聘方应遵守聘用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愿遵守聘用方的章程。服从聘用方的管理。努力维护聘用方的形象和声誉。自费参加律师业务责任保险。
五、担保方为受聘方相对聘用方而言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六、聘用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合同约定的标准按时支付工资及奖金。
2、确定收入报酬提成的比例、合理支付报酬的方式和时间,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支付给受聘方报酬。
3、监督、检查、管理受聘方的执业活动。按权限决定或提议对受聘方的奖惩。
4、按法律和合同承担受聘方因执业行为的法律后果。追究受聘方因执业失误给聘用方造成的损失。
5、保障受聘方依法执业的合法权益。
6、为受聘方的执业活动提供便利和相应的条件。
7、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和执业责任保险。
七、受聘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执业,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保障业务质量,完成基本业务量。
3、不私自办理法律事务,不私自收费,不向委托人收取委托约定之外的报酬和费用。
4、对非因公执业行为或执业行为中对外造成的民事赔偿自负责任。
5、按时交纳管理费、保险金、注册费等。
6、承担因执业失误而给聘用方造成的损失赔偿。
八、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
1、对受聘人的执业进行监督、指导。
2、受聘人严重违反本合同时,向聘用方提议解除聘用方合同。但应承担在聘用方解除合同前的保证责任。
3、督促受聘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九、合同变更与解除:
受聘方在受聘期间,如因迁徙、健康等合理原因,无法继续执业,可与聘用方协议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须补足合同期间应交纳的各种管理费、税金、注册费、保险费等。
十、合同期满的结算:
聘用期满,受聘方离开聘用方前,须办理终止本合同手续,并交还执业证,妥善处理完毕已接受代理委托的各类法律事务。进行财务结算。
十一、违约处理:
聘用期间,如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须赔偿另一方损失。
十二、补充条款。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当事各方正式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聘用方: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关于聘请律师的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江苏达源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律师等作为甲方与一案程序的代理人。
二、律师在委托权限内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参与调解、仲裁、诉讼。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1.提起诉讼、应诉、反诉
2.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撤诉。
3.代收法律文书
四、费用协商如下:
1.乙方在告知江苏省律师收费办法后,甲方按该收费办法向乙方支付基础办案费,甲方与乙方协商支付律师代理费为 元。
2.乙方律师办案的差旅费,查档费以及其他办案支出费用由甲方承担,按标准收费元。
3.向人民法院预付的诉讼费、保全费及执行费等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应如实全面向律师提供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和证据材料,如故意隐匿或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且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所缴的费用不予退还。如果是风险代理,必须按诉讼标的交足代理费。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代理合同,所收取的代理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已支付的代理费及其他费用不予返还,有约定而未交的代理费必须支付。
七、凡当事人诉讼证据原件,开庭时由当事人直接交法庭。如交给代理律师,造成遗失或损失由当事人与律师个人承担,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当事人与律师之间发生矛盾或律师有违章违纪行为,当事人可以直接找律师事务所反映。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至本案审结终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江苏达源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邮编:
地址: 电话: 邮编: 传真: 电话: 开户行:
传真: 账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
关于聘请律师的合同 篇5
聘用方: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合伙(作)人会议研究决定,聘用_____为甲方专职律师,现根据《律师法》、《合同法》等法律,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签订如下聘用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乙方通过甲方首次办理律师执业证的,聘用期限自首次领证之日起___年。)
二、乙方的工作内容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积极纳税,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每年应完成业务收费 万元或业务量 件(标准件)。
3、在承办的案件结案后______日内将卷宗归整入档。
4、服从甲方管理和对工作的统一安排,积级参加甲方的政治、业务学习和社会公益活动。
5、积极维护甲方的名誉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6、执业期间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7、乙方应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和业务水平。
三、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依法定程序及时为乙方办理律师执业证年度注册手续。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办案所需各类手续、材料用纸等,并承担乙方收费应缴纳的营业税,其他税收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完成业务收费定额的,甲方按每月______元发放工资,收费超过______元的,按超出部分的______%计提奖金。
4、甲方依国家及当地政府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为乙方及时足额交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双方解除合同时,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按有关规定转移。
5、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接受专业培训教育和深造。
四、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违约责任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变更相应内容。
2、在聘用期内,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均应征得对方同意。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本合同可解除。解除合同应依列条款办理: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
(2)非本合同约定事由或法定事由,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3)合同解除时,乙方在清理完所有债权债务以及交接清所承办的案件、卷宗材料,交回执业证后,甲方办理解除手续。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依法向乙方追偿或请求赔偿:
(1)乙方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乙方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造成不良影响或受到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依法向甲方追偿或请求赔偿:
(1)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要求后,甲方未如数支付工资;
(2)因甲方的违法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6、本合同期限届满,聘用关系终止。甲、乙双方可协商续签,如有续签意向,应在期限届满前 日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同意与对方续签合同或拟变更合同主要条款,应在期满前__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
五、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关规定办理。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关于聘请律师的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律师等作为甲方与一案程序的代理人。
二、律师在委托权限内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参与调解、_____、诉讼。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1.提起诉讼、应诉、反诉
2.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撤诉。
3.代收法律文书
四、费用协商如下:
1.乙方在告知江苏省XX_____办法后,甲方按该_____办法向乙方支付基础办案费,甲方与乙方协商支付律师代理费为_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律师办案的差旅费,查档费以及其他办案支出费用由甲方承担,按标准_____元。
3.向人民法院预付的诉讼费、保全费及执行费等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应如实全面向律师提供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和证据材料,如故意隐匿或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且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所缴的费用不予退还。如果是风险代理,必须按诉讼标的交足代理费。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代理合同,所收取的代理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已支付的代理费及其他费用不予返还,有约定而未交的代理费必须支付。
七、凡当事人诉讼证据原件,开庭时由当事人直接交法庭。如交给代理律师,造成遗失或损失由当事人与律师个人承担,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当事人与律师之间发生矛盾或律师有违章_____行为,当事人可以直接找律师事务所反映。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至本案审结终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关于聘请律师的合同 篇7
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京融律顾字第号
____(以下简称甲方)由于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请北京市京融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律师____为法律顾问,双方设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律师在甲方对内对外经济事务中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审查、修改、起草各种法律事务文书,参与经济合同的谈判和签定活动。
二、律师在参与调解、仲裁、代理诉讼活动中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应向乙方交付费用每年____元。
四、若律师为甲方去外地工作时,差旅、食宿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年。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编号
委托代理合同
()京融律代字第号
__(以下简称甲方)因__纠纷一案,委托北京市京融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律师为甲方与__纠纷案的第__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时,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协议。
甲方:
乙方:
编号一九年月日
注:本件一式三份,法律、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各存一份。
聘用(兼职律师)合同参考样本
甲方:______(聘方)
乙方:______(受聘方)
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托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自愿申请到甲方从事律师工作,甲方决定聘方乙方为本事务所律师。
第二条:乙方的聘任职务是____律师,其工作范围为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各项律师业务。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一)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务;
(二)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三)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事务所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
(四)确定或调整乙方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五条: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一)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动报酬;
(二)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务所的劳保福利待遇;
(三)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四)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五)为乙方更新知识,进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创造条件。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一)依法履行律师职务;
(二)获取劳动报酬;
(三)对事务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依事务所规定的条件申请加入合作律师;
(五)辞职(须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事务所的领导和监督,服从工作安排;
(二)在履行律师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背职业道德;
(三)不得从事有损于事务所声誉的活动;
(四)不断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第七条: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务所制定的〈劳动工资和福利待遇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况下,事务所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一)应聘律师违反事务所规章制度,不积极履行义务,经劝阻不改时;
(二)应聘律师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违背职业道德;
(三)应聘律师因违法乱纪被撤销律师资格;
(四)应聘律师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自行解除:
(一)应聘律师应征入伍,出国定居或留学;
(二)应聘律师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职务满六个月;
(三)无故不上班工作满一个月;
(四)经批准成为事务所合作律师;
(五)事务所自行撤销或破产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可以变更:
(一)双方协商之;
(二)因国家政策法令发生变化时。
第七条: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师工作执照,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律师职务。
第八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年,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另行办理续签事宜。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主任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关于聘请律师的合同 篇8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同意聘请________________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为其设立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业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_________律师、_________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具体办理。
二、在设立公司过程中能够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
2.1 参与设计公司成立方案;
2.2 就公司成立过程中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3 起草与公司设立有关的法律文件,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协议等;
2.4 根据需要提供书面的律师意见和法律意见书;
2.5 完成与公司登记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法律服务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起至公司设立登记完成之日止。
四、收费
4.1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按乙方实际工作小时支付委托律师费。_________律师的小时费率为_________元/小时,_________律师的小时费率为_________元/小时。
4.2 律师费的支付:甲方应于乙方每工作满___小时结算并支付律师费。乙方帐户________________。
4.3 因办理设立公司而发生之差旅费、通讯费及政府财政收费由甲方负责支付。
五、乙方责任
5.1 承办律师必须依法行事,认真负责,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5.2 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内容。
5.3 在服务过程中,对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一切受托内容和受托成果承担保密义务,但甲方同意乙方以某种方式公开的除外。
5.4 定期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度,以便加强合作。
六、甲方责任
6.1 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费用。
6.2 为项目完成所需,对乙方提出的在资料、人员等方面的合理要求予以满足。
6.3 对乙方完成项目的方式,承担保密义务。
七、本合同之修改须双方以书面形式作出。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 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聘请律师的合同 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同意聘请_________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为其设立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业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_________律师、_________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具体办理。
二、在设立公司过程中能够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
2.1参与设计公司成立方案;
2.2就公司成立过程中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3起草与公司设立有关的法律文件,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协议等;
2.4根据需要提供书面的律师意见和法律意见书;
2.5完成与公司登记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法律服务期限自_________起至公司设立登记完成之日止。
四、收费
4.1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按乙方实际工作小时支付委托律师费。_________律师的小时费率为_________元/小时,_________律师的小时费率为_________元/小时。
4.2律师费的支付:甲方应于乙方每工作满15小时结算并支付律师费。乙方帐户_________。
4.3因办理设立公司而发生之差旅费、通讯费及政府财政收费由甲方负责支付。
五、乙方责任:
5.1承办律师必须依法行事,认真负责,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5.2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内容。
5.3在服务过程中,对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一切受托内容和受托成果承担保密义务,但甲方同意乙方以某种方式公开的除外。
5.4定期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度,以便加强合作。
六、甲方责任:
6.1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费用。
6.2为项目完成所需,对乙方提出的在资料、人员等方面的合理要求予以满足。
6.3对乙方完成项目的方式,承担保密义务。
七、本合同之修改须双方以书面形式作出。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