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潢合同书 篇1
家庭装潢合同是指在进行装修工程的过程中,所需签订的一份正式合同。这份合同是在业主和装修公司之间签订的文件。它记录了双方在装修工程中的责任、义务和权利。一份完整的家庭装潢合同可以有效保护两方的利益,规范工程合作行为。本文将详细阐述家庭装潢合同的相关内容,包括合同的基本条款、签订步骤以及最常见的违约问题。
一、合同的基本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业主和装修公司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装修工程的具体内容:装修工程范围、工程量、施工进度、验收标准等。
3、工程费用的约定:包括总造价、材料费、人工费等,还需列明付款方式,时间节点等详细信息。
4、工程期限:双方需约定工程起止时间、施工进度、竣工时间等。
5、保修责任:装修公司承诺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建筑规范及技术标准,并对自然损坏或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负责。
6、违约责任:双方应对违约行为进行详细约定,包括违约种类、违约责任及补偿方式等。
二、合同签订步骤
1、双方初步洽谈:业主和装修公司初步确定装修工程的范围、价格等内容。
2、认真审核合同:业主需认真阅读合同内容,先了解每一条款的具体细节及相应权利义务。
3、签订合同:当业主和装修公司达成一致并审核完合同后,可进行签署的步骤,双方交付签署文件,保存备份资料。
4、工程验收:在工程完成后,业主要进行工程验收,并按照合同支付费用。
三、常见的违约问题
1、装修公司施工不合格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
2、装修公司未按工程合同施工,工程质量差,而业主另有美观和使用要求,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
3、装修公司严重超期;
4、业主拖延支付或拒不支付费用;
5、由于个人原因导致装修工程延误、中途停工等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
以上问题,在正式合同签订阶段,应仔细注意并明确约定责任及补偿方式。
总之,家庭装潢合同作为业主与装修公司的一份重要文件,保障了双方权益,规范了双方行为。业主和装修公司应当真诚相待、遵守约定,以互信与协作,使工程顺利完成,达到理想效果。
装潢合同书 篇2
1、亳州市南部新区拆迁安置小区A区42#—47#楼工程,钢筋砼框架结构。
3、为保证本工程进度需要,乙方在进行本工程装饰装修阶段进场人数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调整。
1、乙方包工包料、包做包交,除起重机械设备等大型工具外,所有小型工具及安全设备由乙方自备,价格为 元/㎡。
亳州市南部新区拆迁安置小区A区42#—47#楼门窗工程。
型材名称 ,玻璃采用 6+9A+6中空玻璃 ,屋顶天窗玻璃为 6中透光LOW—E+12A+6 ,推拉门、平开门玻璃材质为钢化玻璃。钢化玻璃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
1、执行国家质量优良工程验收统一标准。
1、甲方应向乙方做安全、技术质量书面交底。
2、甲方组织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给予配合。
3、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实际困难积极协调予以解决。
4、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服从甲方调配指挥,文明施工,不损坏甲方的荣誉和形象。
5、在施工场地、生活区范围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偷盗、打架等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6、乙方所有进场材料及安装均要符合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包括门窗验收、检测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对甲方提供一切于本工程所关的门窗资料包括门窗指定安装厂家资质、门窗五金配件合格证、所有玻璃合格证、门窗三性试验报告。
8、由于门窗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因乙方自身原因违章作业、不服从指挥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10、工期按甲方工期进度确保质量完成,如耽误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11、工程竣工后,乙方对自己承包的工程保修二年,如果乙方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维修,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2、工程安装至工程竣工交付期间,由乙方自己实行成品保护。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装潢合同书 篇3
1、设计费总价:(大写) 元,¥ 。其中:
(1)装饰设计费(含水、强电、弱电):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小计 元。
(2)软装饰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小计 元。
(3)环境艺术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小计 元。
(4)其它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小计 元。
2、设计定金(大写) 元。(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 设计文件标准与深度:
1、甲、乙双方约定,设计文件标准为南京市装饰装修行业标准njbz·a—05—1《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制图统一标准》和njbz·a—05—2《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甲、乙双方约定,初步设计方案应包含以下图纸:(选项打√)
(1)室内平面布置图( )
(2)地平布置图(如能在室内平面布置图上标明各房间地面材料,可省略)( )
(3)室内顶棚布置图( )
(4)主要空间的透视图(甲方无要求的可以不提供,如提供,费用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
(5)主要立面图:(指具有装饰效果的背景墙,含有固定家具的墙立面等)( )
(6)其他图纸:
3、甲、乙双方约定,全套设计文件除初步设计方案所包含的设计图纸外,还应包含以下图纸和材料:
(1)设计图纸目录
(2)设计及施工说明
(3)原始房型勘察图
(4)改建设计平面图
(5)剖立面展开图
(6)部分节点详图
(7)各类电器插座位置分布图
(8)电源控制线路示意图
(9)弱电控制线路示意图
(10)冷、热水管安装示意图
(11)装饰装修材料表
(12)其他材料:
装潢合同书 篇4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米。
3、施工内室:详见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总天数:120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柒拾万元正。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临海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的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交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①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②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①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表的委托证书。
②指派罗金满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④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
⑤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控制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
乙方: (签章)
二○一○年十二月一十六日
装潢合同书 篇5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业方”)
受托人:______,注册办事处位于_____(以下简称“设计方”)
鉴于业方请设计方就“__________ 假日酒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室内装潢设计服务, 而设计方亦同意就以下所述条款与条件,担任本项目所委托之设计方。
业方及设计方兹就本项目之室内装潢设计服务,同意订定下列条款以资遵循:
1.委托及工作内容
1.1业方委任设计方担任本项目之专任室内装潢设计方,并指定本项目主设计师由设计方的__________先生担任(Mr.H.L.LIM),设计方同意接受此项委任。
1.2合同工作内容将限定以下范围内之室内装潢设计:
1.2.1酒店区域(指除酒店内的厨房、机房等专业封闭场所外的所有客用区域,如餐饮场所、客房、健康中心、俱乐部,公1234
设计方无需为电力、机械系统设计出工程图纸,但需提供图纸显示出器具位置使用系统回路设计图,并注明水、电、空调等动力需要量及正确位置并配合专业设计师的要求提出自己所知的建议。
3.3.3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邀请承包商投标或对内装设计工作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惟所有承包商之选定均属业方的权责,设计方对承包商之任何举措、疏忽或不履约的行为不负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3.3.4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审批承包商标单或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估算师,以确认投标者之投标案均符合设计之设计图与规范的要求及选定之材料。任何与设计图说、规格不同或使用替代之同级材料,均需经设计方审验同意。
3.4第四阶段:协调与检验
3.4.1设计方需定期视察施工场所,并需与业方、其建筑师或项目管理单位要求时到场,惟本项要求需于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设计方。业方于提出要求后,设计方应在合理时间和间隔下依工作的进展。关切业方的承包商或次承包商之合同执行,以确保所有室内装修工作均已照施工图说、规范与设计之理念进行。
3.4.2设计方需在业方的要求和指示下依本案第7.0条提供一名全职的工地协调员(以下称为“工地协调员”)在施工现场对关于室内装修之工作进行检验,联系并与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它顾问、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进行协调。工地内装协调员应逐日核对数据并提供此数据予任何需要单位,以利室内装修施工与安装作业进行。
3.4.3 工地内部协调员应遵照设计方的指挥并使用设计方之技术协助以利协调与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3.4.4 工地内装协调员需有必要只授权和责任,以能代表业方接受或拒绝任何室内装修工作之成品以维持室内装修工作成果能达到合理的标准与品质。
3.4.5 工地内装协调员应在设计方的指挥下针对第1.2条中详述之所有服务区域编列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议清单。
3.4.6 假使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自行雇佣工地内装协调员,其内装协调员应接受来自设计方的指挥,惟本项工地内装协调员的所有薪水、红利和费用均由业方负责。
3.4.7 设计方(在工地内装协调员之协助下)针对1.2条款中详述之所有服务区域,完成提送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议清单。视为本设计合同第四阶段的完成。
4.除外之合同服务项目
前述条款所述之设计方工作范围与责任并不包括合同没有具体提及的,酒店以外的其它工作范围及责任。所有未提及之项目均应适用本条款并认定为合同外之工作范围。有关该等除外工作包含下列各项:
4.1本项目中除了第1.2条所提的酒店所有工作区域外,属业方的建筑师极其它顾问之专业及责任范围的所有区域。
4.2本项目中除了第1.2条所提的所有工作区域外,所有与室内装修工作无关的建筑或其它专业工作项目,惟任何影响到客房结构、户型设计及组合调整与设计方专业范围有关的工作,设计方应针对装饰设计及酒店运作的需要及时提出相应的书面调整要求,以便建筑设计师进行相关的调整。
4.3所有照明、电器或机械项目和其它同类项目安装图或配线图或设计图等。惟任何与设计方专业范围有关的工作,设计方仍会依业方的要求给予书面的建议。
4.4空调系统设备的设计。但所有空调出风口及回风口等设施之整合应依照业方顾问的要求包含在工作范围内。
4.5非装饰设计的施工图说或计算数量,或场地钢筋混凝土、一般性结构工作、给排水配管、照明与所有机械的服务。
4.6厨房和洗衣房设备的设计和规范。
4.7研究调查业方整体项目预算之可行性。
4.8因遵照当地法令之规定而需与地方当局协调,而致需配合修改设计,或任何为配合取得执照或认可等之申办所需用之特别图说。
4.9任何为与前述合同条款规定之服务区域毫无关联区域所需之设计及咨询工作。
4.10投标和合同文件的准备。然而,设计方需提供业方所有其于本案范围内之详细设计图说和规范,以为据以包含在其投标/合同裆中。价目及数量表,招标和合同文件以及合同管理均非属设计方的责任。
4.11制服、图案及标志和专业照明设计以及艺术品之咨询及采购。然而。设计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就制服、图案及标志和专业照明设计以及艺术品之咨询和采购阐述与设计意图及主题相关的意见,并予业方委任之专家密切配合以适切反映专业顾问的设计理念于设计之中,最终获致一整合之设计成果。
4.12施工/制造图或竣工图均由业方、其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提供。
5.设计工作之执行
为避免双方于设计工作之进行过程中对本案的服务范围有任何疑义,以下条款规范双方之功能及其责任与义务。
5.1设计方需提供如第3.0条之第一至四阶段所规定之设计图说与进度表和服务。
5.2所有计划方案、草图、报告与规范应以中、英文对照制作,以方便业方人员理解设计方的全部设计意图,且可在任何工作地点为之,惟设计方必须时时配合与业方或其项目管理单位之核定时程与进度表提送。
5.3所有内装设计图说、家具和照明设施之设计与图说,均属设计方的著作,在合同双方履行本合同后,业方享有设计方提供给业方的所有文件、文本、图册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业方承诺在未经设计方的同意下,业方不得或同意它方使用于本案范围以外之用途,除非是业方用于本项目内的替换、对外宣传推广或扩充方面。
5.4设计方除了提供材料的样品外,不得对任何人、团体和公司发布任何命令以承接任何工程、提供货物、代表业方接受任何的投标,或提供其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