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篇1)
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按照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局长会议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呈良好发展态势。基层基础建设有新的进展,法律服务的规范与拓展有新的突破,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有新的成效,队伍建设呈现新的面貌。
一、牢固树立强本固基的思想,进一步把司法行政的基层基础夯实打牢
1、积极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去年底,我市司法所已全部恢复建制。今年初,根据省委办公厅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巩固、完善司法所机构建设,并将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制定下发了《芜湖市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全市司法所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所务管理等方面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为加快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如何解决撤乡并镇后司法所建设问题,在总结、调研南陵县撤乡并镇后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司法所经验的基础上,于今年三月四日在南陵县何湾镇召开了全市司法所建设现场会。会上南陵县及何湾镇介绍了司法所建设的经验。省厅、市委领导也就司法所建设问题提出了要求。会后,各县区纷纷行动起来,抓住机遇,积极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繁昌、新芜等县区还组织去南陵参观学习。南陵经验受到省厅领导好评。省厅专门派调研组来南陵调研,所撰写调研报告在《安徽司法简报》上刊登,在全省召开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目前南陵县八镇司法所已向省厅上报要求进行规范化司法所验收报告。
2、积极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从三月至五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为保证活动扎实开展,市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整个活动分“宣传发动、具体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为及时指导每个阶段活动开展,分别召开二次汇报会,并在第三阶段对专项工作进行了互查。据不完全统计,“百日会战”期间,全市共张贴宣传标语3110条,出黑板报70余期,出动宣传车64次,在广播、电视、报纸共刊播消息253(条),共对341025名外出务工人员,52987名外来流动人员以及3385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登记。各乡镇街道共举办调解员培训班70期,培训调解骨干7767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723件,成功699件,制止群众械斗360余人次,化解了群体性上访677人次。市局对69名先进个人、27个先进集体予以表彰。百日会战成效明显,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调处了一批疑难复杂、易激化纠纷;二是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司法解释及《人民调解若干规定》;三是培训了调解人员,提高了调解队伍业务素质,锻炼了调解员队伍;四是加强了各级调解组织建设,大部分县区调解组织能够做到文书、制度、标牌、印章、程序五统一;五是扩大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影响。会战期间,市局共出简报专刊七期,在《安徽法制报》、《安徽法治》、《芜湖日报》共刊登七篇报道(不含县区),其中,6月22日,《芜湖日报》焦点透视整版刊登了“人民调解在芜湖”一文,介绍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为加强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市局投资三万元在我市最大的居住小区南瑞街道建成规范化调解庭,以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
3、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力度。结合法律服务所年检和法律工作者注册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首先,为提高法律工作者水平,4月2日分四片对全市242名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业务考试,202人经省厅注册;其次,针对三县撤乡并镇,及时对三县法律服务所机构进行重新年检,对已撤销、合并的所进行重新登记。
4、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为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宣传。市局与市电视台联系,分别对马塘区双环机械厂、芜湖县方村镇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同时也在芜湖日报进行了刊登,扩大了影响。最近市局配合好监狱对四区一县的宿州女子监狱16名刑释人员改造质量进行了跟踪调查。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篇2)
20xx年以来,我乡司法行政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行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层基础工作
今年以来,我乡在开展司法所业务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同时,把加强和改进人民调解工作、限度的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心来抓,以全区开展的重大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攻坚活动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专项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人民调解法》,积极推行“三调联动”和“人民调解协议诉前确认”工作,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联动联调、应急处理等十项制度,认真落实重大矛盾纠纷包案调处、挂牌督办和联合调处机制。全年共办理人民调解案件***件(其中司法所办理***件),调处成功***件,成功率达到***%,形成调解协议***起,建卷宗***件,口头协议***起,建档率达到***%。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全乡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以来,我乡把继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从源头上、基础上、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基础来抓,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开展了“法制乡镇”的创建工作,同时加大了“司法行政工作室”的创建力度。按照“五+1”的工作模式,在全乡11个村建立了司法行政工作室,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周到村司法行政工作室开展指导工作。积极开展“法律十进”活动,加强普法阵地建设,深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活动。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次,为全乡中小学聘请法制副校长***名,全乡确定普法骨干***名、普法对象***名(其中领导干部27名,公务员***名、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名、城镇居民***名、青少年***名、农民***名)。在乡机关、***村、***组、***村建成大型普法长廊***处,在村建成普法文化大院,制成法制宣传展板***面。利用重大节假日及宣传日的有利时机,共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次,张贴宣传标语***张,悬挂横幅***条,印发宣传资料***份,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乡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全乡普法活动氛围浓厚。
三、社区矫正工作
今年以来,我乡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完善了领导组织机构,充实了***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建立了分工负责协作机制。制定下发了《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庆阳市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严格管理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并确定专人管理,遵守保密制度。认真落实“四个一两评定”工作模式和使用《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手册》,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均建立了管控档案,落实了管控措施。注重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办法》的矫正人员的处理力度,建议撤销缓刑***名,建议收监***名,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公益性劳动***次,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的意识。全乡截至目前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名,在册***名(其中缓刑***名,管制***名,暂于监外执行***名,假释***名),解除***名,当年新增***名,未出现漏管脱管现象,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四、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今年以来,我乡认真落实衔接、接送、建档、安臵、帮教、回访“六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实行必接必送,实现了“无缝衔接”,杜绝托管、漏管现象发生。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一人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了“五帮一”帮教小组***个,落实帮教谈话***余人次,帮教率达到了***%。我乡登记在册刑满释放人员共***名,其中今年回归***名。在安臵帮教的同时我们注重加强安臵实体规模化、规范化建设,在巩固原有***处帮教基地建设的同时,今年新建成过渡性安臵帮教基地***处(***),累计安臵刑释解教人员***名,本年度刑释解教人员安臵率达到***%,没有出现重新犯罪人员,为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奠定了基础。
五、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我乡把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项目来抓,认真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工作程序。今年在“乡为民服务政务中心”、米堡村部便民大厅、黄官寨村沟畎组便民服务室建立了法律援助窗口,共接待各种形式的法律咨询服务***起;代书***份;发放法律援助爱心卡***张,并全部录入了法律援助一卡通系统;切实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我乡的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数量还有待提高。二是社区矫正等业务经费保障不足,导致工作进展缓慢。三是信息报送还需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区的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充分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责,为服务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篇3)
**镇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党的xx届和xx大三中、四中、xx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的工作思路,以创省规范司法所为目标,强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拓宽渠道,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着眼基层,扎实开展法律服务;维护公平,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充分发挥了在创建“平安白泉”,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规范的法治环境中的职能作用。下面,主要从组织结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基础建设、业务建设等方面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投入,解决问题,努力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在新的历史时期内,各种社会矛盾出现了多发性、多样化的状况。因此,基层调解组织所遇到的民间矛盾纠纷也日益复杂,调解难度日益加大。而我们的基层调解队伍却长期存在着人员变动过快、素质偏低、兼职过多、年龄老化、司法所力量薄弱、调解工作保障不到位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尤其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是极不相适应的。为此,我们紧紧抓住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两个关键环节,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为提高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效能和层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专门发文抽调2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且工作责任心强的专职工作人员充实到原司法所队伍。目前,我所有专职工作人员5名,其中3名大专以上学历,并配备2名副所长,协助所长开展各项工作。为了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我们对新任用的人员一律组织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的集中岗位培训。除了配强配足工作队伍外,我们还加强基础办公设施的投入,设立了专门的调解室和档案资料室,办公和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达180平方米,三间办公室分别安装电话,并配备了3台电脑和2台打印机、1只数码相机、一台传真机,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解决了实际问题,也方便了群众办事。
二、强化职能,完善机制,不断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
我们对照《浙江省示范司法所考评办法(试行)》,把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作为提高司法所工作能力,切实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能,树立司法形象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整合司法所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各项职能,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司法所与信访、公安、法庭、综治等部门的联动化解矛盾新机制,整合力量,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努力维护一方政治稳定。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1、夯实调解组织建设。按照《人民调解若干规定》的要求,我镇的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发展、平安、和谐”这条主线,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调解员的选择上,我们既考虑一批年长资深、熟喑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的老同志老干部,又选调了一批年纪轻、学历高、文字功底好的高素质队伍充实到了人民调解队伍,做到优势互补。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下,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都相应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达到“组织、制度、工作、经费”四落实,我们还每年至少一次对全镇范围内的调解员加强业务培训。去年8月底,针对撤村并社区后新选举产生的社区调解员经验少、法律知识欠缺的实际,我们专门聘请了法律方面的专家为他们讲授了人民调解协议的制作、《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道路安全交通法》等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法律法规知识,保证了我镇人民调解队伍的工作水平。2、加强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xx届xx全会精神,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道德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利用机关夜学习制度,加强对司法干部的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3、突出矛盾联调机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并且越显多元化、多样化和复杂化,对社会稳定形成严重的威胁,仅仅依靠司法调解和人民法院诉讼渠道加以解决,已难以承受,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解决社会矛盾的新办法和新措施,不断探索用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我们司法行政工作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新的课题。为此,我们积极设计载体,建立健全多样化、多层次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借助综治工作中心这一工作平台,有效整合综治、司法、法庭、警署、劳动保障等部门资源力量,围绕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多种手段,大力开展对重点单位、重点对象和重点人群的排查调处,及时将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激化之前,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坚持每月定期开展和敏感时期加强排摸工作,努力把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环节,切实增强预见性和前瞻性。对新农村建设中容易引发的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定期排查,认真分析,积极有效地做好预防和调处工作。在工作方式方法上,既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模式,更是畅通民主渠道,完善民意表达机制;既防止矛盾激化,又做到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努力把握好维护群众利益与维护社会稳定的结合点,做到既有效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又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综治工作中心运行两年来,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一些久拖不决的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今年1—12月份,全镇共排查出各类民事纠纷50起,除7起上交到镇里,由镇调委会配合调解成功外,其余43起全部由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自行调解成功,共达成书面协议6起,形成调解卷宗
5起。**村王某是我镇的老上访户,自邻居造房子以来,因间隔和走路等原因,多次争吵,还越级上访过多次,今年6月份,两家矛盾不断升级,还有相互殴打之势。得知此事后,中心工作人员深入走访群众,实地调查取证,考虑到此事件矛盾隐患较为恶劣,牵涉职能部门较多,若处理不慎,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此,我们立即启动综治工作中心重大矛盾联调工作机制,镇党委书记作出工作指示,要求各部门提前介入,及早分析,防止矛盾激化,中心主任召集综治、司法、信访、土管、城建、法庭、社区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按职责分工联合调处。最终通过联合调解和走法律渠道,终于使两家多年的宿怨烟消云散。综治工作中心的联调机制不但能有效调处疑难性民间纠纷,在群体性矛盾纠纷中也发挥了积极作用。我镇原**村杨梅山事件作为一起历史遗留矛盾自从XX年以来一直未得到有效处置。每到杨梅成熟季节,就会发生村民聚众抢摘杨梅事件,原因是村民认为原杨梅山承包合同未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擅自发包,村干部暗箱操作,程序不合法。镇党委政府虽年年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商讨处理对策,但因为负责调处的部门单一,收效甚微。今年5月份以来,为防止部分群众上山哄抢采摘杨梅和群殴事件的再次发生,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矛盾调处联席会议,形成统一意见,由分管政法的副书记负总责,分管农业副镇长积极配合,抽调综治工作中心人员,组成矛盾处理专门工作小组,着力处置此事件。通过多次到潮面村走访,倾听群众呼声,向村里负责过杨梅承包工作的老干部了解情况,掌握事件起因,并分析矛盾隐患、矛盾焦点,界定矛盾性质,最终形成书面处置原则和意见,终止原承包合同,公开招标,重新发包,妥善处置了此起事件,维护了一方社会稳定。
由于我们工作细致,方式方法得当,近三年内,未发生因民事纠纷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转化的刑事案件、引起的自杀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及其他群体性事件。在调解过程中,我们始终按照人民调解格式文书要求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纠纷受理和调解结果件件有记录。对于能当场口头调解的简单民事纠纷,我们一般只对其进行登记;对于需要形成书面调解协议的,我们严格按照调解协议制作要求,并实行一案一卷。
(二)进一步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的精神,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帮教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两个方面的积极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建立健全乡镇、社区两级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网络,落实帮教责任,对帮教对象实行跟踪管理,并做到一人一档。目前,全镇5年内共列管归正人员114人,今年重新犯罪3人,我们改以往单一报到、登记的方式,现采用司法干部与归正人员面对面、心与心交流,拉近与他们的距离,掌握各归正人员的具体情况。镇司法所对归正人员建立一人一档登记管理。镇社区两级干部对帮教对象从生活上精神上给予关心,对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及时联系劳动保障站、民政办,想方设法为其解决生活难题。我们了解到皋泄社区去年释放回来的一名归正人员属于三无对象,向党政领导汇报,积极筹集资金2万余元,为其建造了2间平房,还把河东社区一病残归正人员列入低保对象,加以特殊照顾。使他们安心生活,回归社会。
(三)法律服务得到规范和拓展,进一步强化了服务功能
充分发挥司法所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全面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我们注重密切同工青妇、老龄委、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平台。充分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作用,积极搞好联动服务和上门服务,为渔农民群众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今年1—12月份,全镇共接待各种形式的法律咨询服务32起,其中移交到基层法庭2起,为外来民工、渔农民、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5起。
(四)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作为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着为当地党委政府依法行政当好参谋,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的相应职能。在实施“四五”普法规划过程中,我们健全工作组织,保障工作经费,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启动年,我们始终把“民主法治村”创建作为农村基层依法治理的主要工作,今年,根据省、市、区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平安定海”建设及渔农村新型社区的有关要求,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活动,对在创建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反映、研究和解决,全镇司法所的同志在加强学习、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的基础上,经常下村就创建工作的内容、创建工作的特点、创建的方法等进行面对面的帮助指导,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新型社区开展创建活动和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工作。去年,全镇9个社区都达到了三民主法治社区(村)达标要求,**社区作为全区普法试点社区,今年正在争创五民主法治示范村。
三、建章立制,内外监督,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新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不仅任务十分繁重,而且要求越来越高。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措施,才能保证司法所适应时代和工作的需要,全面充分地履行八项工作职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我们加强司法所内部管理、行为规范和工作目标考核等方面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司法所人员守则、接待制度、文明用语制度、值班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内务卫生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有效地约束和规范干部的行为,并把在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采取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激励机制。全所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接受群众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近三年来,无发生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
总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我们还须借鉴经验,狠抓落实,强化管理,整体推进,不断增强基层的综合实力,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篇4)
xx年,拜城县司法行政工作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领导、监督、支持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直接关心指导下,坚持以十六大精神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地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争创人民满意为目标,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标准,坚持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等各项职能作用,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与时俱进,圆满完成了司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为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龙头,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今年是“四五”普法的第四年,也是关键一年。我们紧紧抓住普法、依法治理这个“龙头”,锁定“四五”普法对象,充分利用各种法制教育资源,完善普法网络,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普法,形成全民普法的大好局面。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年初,及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召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全年的普法工作,及时制定并印发了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同时结合全年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制定了季度工作计划,明确了今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工作要求。根据地区安排制定并下发xx年普法依法治理宣传工作的通知和《依法治乡镇工作要点》、《依法治校工作要点》及工作标准,要求各单位采取流动宣传与定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确定每周日为普法宣传日,安排全县各单位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县普法办公室安排人员对各单位的宣传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对照“四五”普法规划,认真做好“四五”普法中期情况的自查工作,推动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2、加强系统普法工作管理力度,于4月8日在县委常委会议室召开“系统抓、抓系统”牵头单位第一责任人汇报会,通过汇报会,对各系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定的基础
3、搞好普法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今年,我县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培训班、讲师团活动,定期不定期深入到基层中小学校、厂矿企、看守所等单位进行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在县基层组织建设培训班上,将有关宗教管理、土地承包等法律法规做为培训的重点内容,培训人数达370余人;在宪法修正案实施之际,县委宣传部成立宪法讲师团深入到各乡镇开展宪法知识讲座,使2589人受到了宪法知识的教育;由普法办牵头县公安局交警队组织各单位主管车辆的领导和司机210余人参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培训班;与人事局联合组织了维汉各一期《行政许可法》师资骨干培训班,对参加培训190名学员进行了行政许可法相关内容的培训;与新苑社区联合举办了一期低保人员法制培训班,共有46人参加了培训;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组织老干部对一校和二校的2000余名师生开展了爱国法制教育培训;,与县团委联合组织对县一中的600余名师生进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类普法培训班的举办,使我县各阶层的法律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4、开展主题活动,深化普法效果。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宪法宣传月、第十三个综合治理安全教育月、税法宣传月、全国助残日等活动的宣传之际,组织各单位在主要街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主要宣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税收征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族宗教管理条例》、《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计划生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税费改革等法律法规,自3月宣传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共出动单位50余个,出动宣传车24辆次,出动人员260余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2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600余人次,受教育人数达8万人次;在新《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之际,县公安局组织了由6辆摩托车和两辆小车组成的宣传车队,通过宣传,使新交通法进一步深入人心;各乡、镇(场)普法办公室也利用巴扎集市的时机广泛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
5、加强阵地建设,创新普法形式。一是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和“送法进高墙活动。今年,我局和各镇司法所会同相关部门举办法律咨询和“送法下乡”18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000余份(册);二是加强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认真抓好干部法制讲座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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