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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申请书模板 篇1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写明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年××月××日作出的(××××)……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现提出再审申请。
再审请求:
……
事实和理由:
……(写明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民事再审申请书副本×份
再审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民事再审申请书模板 篇2
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聊城市鑫达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聊城市东昌府区卫育北路昌润热电厂西邻。
法定代表人:朱立达,经理。邮寄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卫育北路昌润热电厂西邻。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周斌,男,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崔通,男,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于福恩,男,1973年4月1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茌平县洪屯乡西于村031号。邮寄地址:茌平县洪屯乡西于村031号。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周斌,男,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崔通,男,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王秀菊(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女,1955年11月6日出生,汉族,居民,住聊城市经济开发区蒋官屯街道办事处盛庄村。
邮寄地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蒋官屯街道办事处盛庄村。联系电话:
申请人聊城市鑫达装饰有限公司、于福恩因与被申请人王秀菊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8月30作出的(20xx)聊东民一初字第62号民事判决书和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12月29日作出的(20xx)聊民五终字第321号民事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特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一、再审请求
1、请求贵院依法撤销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20xx)聊东民一初字第62号民事判决书及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聊民五终字第321号民事判决书;
2、请求贵院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二、申请事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
(二)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第(三)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第二款: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特申请再审。
三、具体事实和理由
1、申请事由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具体理由如下:
本案一、二审法院的判决均依据聊城法衡司法鉴定所20xx年5月5日作出的聊衡司法鉴定所〔20xx〕临鉴字第257号鉴定意见书的鉴定意见认定王秀菊四根肋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明显缺乏证据证明。
首先,聊城法衡司法鉴定所作出鉴定意见书所依据的鉴材存在严重瑕疵。(1)、20xx年12月4日事故发生当天,被申请人王秀菊就诊的聊城市脑科医院的住院病历首页、病历附页、X线报告单及CT片报告单中均记录被申请人仅L2椎体骨折(压缩性),根本不存在肋骨骨折的问题;(2)、20xx年12月11日聊城东昌骨伤科医院住院病历首页中有两处均记载王秀菊右筋骨骨折(3457)、20xx年3月30日东昌中医骨伤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上记载是:闭合性颅脑损伤、L2粉碎性骨折、右筋骨骨折(气滞血瘀);(3)、聊衡司法鉴定所〔20xx〕临鉴字第257号鉴定意见书在检案摘要部分对东昌府区中医骨伤科医院住院病历的引述内容(第二页中间部分):20xx年12月11日,东昌府区中医骨伤科医院住院病历。。。辅助检查:CT示:L2椎体变扁,。。。左第3、4、5、7肋骨肋弓部见骨折线影,短短对位线尚可。初步诊断:L2骨折,左肋骨骨折。20xx年3月30日,东昌府区中医骨伤科医院诊断证明书,王秀菊,。。。。L2粉碎性骨折,左肋骨骨折。对聊城市人民医院CT会诊报告单的引述内容为:20xx年12月4日脑科医院CT片:脑实质区脑脊液腔系统未见异常,。。。,第二腰椎压缩变扁,并见多条骨折线,皮质不连续,前缘见游离骨片,椎管结构完整。CT诊断:左顶部软组织损伤,脑未见异常,左侧第三、四、五、七肋骨骨折,胸膜炎,第二腰椎压缩性粉碎性骨折。
聊城法衡司法鉴定所作出的鉴定意见书对被申请人就诊的两家医院的病历内容所进行的引述,与两家医院的病历的原始记载完全不一致,将在聊城市人民医院(脑科医院)病例中、CT诊断报告中根本没有记载的情况引述为左侧第三、四、五、七肋骨骨折,胸膜炎,第二腰椎压缩性粉碎性骨折,将东昌中医骨伤科医院病历、诊断证明书中记载的右筋骨骨折引述为左肋骨骨折,这种随意篡改鉴材记载内容并据此作出的鉴定意见书,不具有客观真实性,法院根据该鉴定意见书认定被申请人王秀菊存在肋骨骨折明显缺乏证据证明。
2、申请事由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具体理由如下:
本案一、二审判决所采信的被申请人王秀菊在聊城东昌中医骨伤科医院住院治疗的事实证据属于伪造证据,不能作为鉴定鉴材和法院判决的依据。
(1)、聊城市东昌中医骨伤科医院并非正规医院,实际上只是门诊部,东昌府区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上载明的机构名称为:聊城市东昌中医骨伤科门诊部。该门诊部条件简陋,没有住院床位,不具备住院条件,不可能存在被申请人在该处住院的事实,更不可能存在在此门诊部住院110天的事实,所以,住院结算单上的住院费5500元应是不存在的;该门诊部也不具备拍X光片、CT片的条件,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20xx年3月18日对王秀菊的(兄长)代理人钱子英的调查笔录内容也可以证实被申请人王秀菊未在该门诊部拍过片子,那么被申请人提供的该门诊部住院费用结算单上的X光费560元也应是不存在的,并且住院费用结算单系上世纪九十年代所使用的结算单据,不符合现在住院费用结算单据的规定,因此,该住院结算单是虚假的,上面的各项费用也是编造的。
(2)、被申请人王秀菊提交的聊城市东昌中医骨伤科医院住院病历实为聊城东昌中医骨伤科门诊部所出具,而且该病例是在该案原一审期间由东昌中医骨伤科门诊部补作的,通过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20xx年3月18日对王秀菊的(兄长)代理人钱子英的调查笔录可以得以证实,该笔录第四页中钱子英明确陈述:中医骨伤科医院平常根本不出病例,我们要求他出病例,他才给我们出具了病例,他们不规范,再打官司时法官要病例,他们才给我们出具了病例。。。。,该病历并非被申请人住院就诊当时形成,而是时隔 个月之后为了诉讼而找到门诊部,由门诊部后期编制的。所以,该病例及诊断证明书、住院费用结算单都不是真实的,不应该作为原一、二审法院认定被申请人王秀菊在聊城市东昌中医骨伤科医院住院治疗的事实证据。
(3)、该门诊部所出具的住院病历也严重不符合《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基本要求。该病例记载:20xx年12月11日的病历首页中有两处均记载被申请人王秀菊右筋骨骨折(3457),20xx年3月30日的出院记录上有4处记载为:左肋骨骨折;20xx年3月30日的诊断证明书记载为右筋骨骨折;同一家医院(门诊部)作出的病历与诊断证明书竟然存在如此严重的错误,连患者最起码的受伤准确部位都未弄清楚,根本不应该作为司法鉴定的基本鉴材和法院审判认定事实的依据。
(4)、聊城市人民(脑科)医院病历记载:20xx年12月11日上午9时30分被申请人王秀菊仍在该院接受治疗,下午3时出院。而东昌中医骨伤科医院出具的住院病历却记载20xx年12月11日上午9时被申请人王秀菊即已接受治疗;两份病历在时间记载上存在矛盾。被申请人尚未从聊城市人民医院出院,不可能已在东昌中医骨伤科医院接受治疗。该聊城市东昌中医骨伤科医院(门诊部)在本案二审后已经关闭,东昌府区卫生局已将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收回。
综上,原一、二审法院判决认定被申请人王秀菊在聊城东昌中医骨伤科医院住院治疗、并住院110天的事实是不成立的,法院采信被申请人提交的在东昌中医骨伤科医院住院病历并支持其在该医院住院所花费用是错误的。
3、申请事由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具体理由如下:
聊城市法衡司法鉴定所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申请人于福恩、聊城市鑫达装饰有限公司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三)项的规定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应予准许。
(1)、聊城市法衡司法鉴定所将被申请人提供的虚假的聊城市东昌中医骨伤科医院(门诊部)住院病历作为鉴材,明显导致鉴定结论严重错误。
(2)、聊城市法衡司法鉴定所在鉴定意见书中对聊城市(脑科)医院的病历记载作引述时随意改动,直接导致鉴定结论丧失了客观公正性。
(3)、申请人针对鉴定意见书存在的种种错误及漏洞,在本案二审期间多次提出要求对被申请人的受伤情况重新进行鉴定,均遭到被申请人无理拒绝。
申请人因不服原二审法院的错误判决,曾向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申请人的申诉申请,并于20xx年2月27日向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聊检 民再建〔20xx〕1号民事再审检察建议书,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8月20日作出检察建议书复函,称原审判决所采信的司法鉴定意见无明显不当,不予再审。
综上所述,聊城市法衡司法鉴定所依据被申请人提供的虚假的病例作为鉴材,直接导致鉴定结论严重失实,本案原一、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存在严重错误的鉴定意见书认定被申请人存在肋骨骨折并构成伤残,明显证据不足,并且原二审法院对申请人提出的重新鉴定申请不予处理,明显程序违法。据此特向贵院提出再审申请,请依法再审。
民事再审申请书模板 篇3
一、概念及作用
民事再审申请书是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认为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根据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再审的法律文书。它是人民法院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对民事案件提起再审的依据。
二、法律依据
律师接受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就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申请适用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应当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一)提出重新审理的请求应当有足够的证据
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提出适用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请求,代理律师应当对证据进行审查,确认是否有新的、足够的证据支持请求。一般来说,如果没有新的证据,当事人的这种请求很难实现。因此,代理律师应当尽力调查、收集新的证据,以保证提出重新审理的请求能够有新的、足够的证据支持。
(二)当事人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条件,应当提出再审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不服,可以提出再审申请或者申诉请求,这两种方式都是申请人民法院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理的途径。代理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对案件的审查,认为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条件,应当指导、协助或代理当事人提出再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提出再审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实质条件
即决定对哪些判决、裁定可以提出再审申请的条件。这类条件有: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有错误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代理律师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具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符合提出再审申请的条件。
2、形式条件
即决定在程序法上可以提出再审申请的条件。这类条件只有一个,即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当事人或者律师代理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应当制作民事再审申请书,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提交人民法院。
三、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民事再审申请书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即首部、正文和尾部
(一)首部
主要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案由、案件编号、终审法院名称。一般可以这样表述:
申请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的于年月日的(19)第号一审(或二审)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调解书)不服,提出再审申请。
(二)正文
是再审申请的关键,主要由申请事项及事实和理由部分构成,申请事项一般是要求重新审理。事实和理由是再审申请是否能得以支持的关键,根据上述提起再审的法律规定,申请人一定要把一审、二审的审理情况介绍清楚。新证据的发现,新证据的提供,终审法院适用法律不当,违反法律程序,审判人员有徇私舞弊行为。
(三)尾部
依次写明致送人民法院全称、审请人名称、审请日期并在附项中列清一审、二审判决(裁定、调解书)和有关证据的份数。
四、注意事项
针对性。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提出再审申请的条件不同,因切合法律对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不同的再审条件,有的放矢地写清法律事实和理由。
时效性。由于法律对再审申请有时效限制,所以再审申请书应尽早制作,以免殆误机会。
民事再审申请书模板 篇4
申请再审人申请再审人:曹冠男,女,1986年2月27日出生,汉族,居民,住黑龙江省富锦市七星农垦社区C区18委97号。联系电话:13520819979。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内蒙古宁城县汐子中心卫生院,住所地宁城县汐子镇汐子村。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张贵江,院长。
申请再审人因与被申请人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宁城县人民法院20xx年7月29日(20xx)宁民初字第02968号民事判决书、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12月5日(20xx)赤民三终字第364号民事判决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二)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第(六)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的规定,现提出再审申请。
再审申请请求:再审申请请求:1、依法撤销宁城县人民法院20xx年7月29日(20xx)宁民初字第02968号民事判决书、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12月5日(20xx)赤民三终字第364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或改判;2、依法判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再审人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7月发生的医疗费用、误工、陪护、住宿、通信、交通等费用、预计继续进行治疗可能发生的费用及精神损害赔偿金、残疾生活补助费共计1175886.63元。3、依法判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事实和理由:申请再审人在一审、一、申请再审人在一审、二审诉讼过程中提供的新证据足以证明华东政法大学日作出的华政法医[20xx][20xx]病鉴字第司法鉴定中心于20xx年11月30日作出的华政法医[20xx]病鉴字第086号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书以及宁城县人民法院(20xx)号民事判决书、司法鉴定书以及宁城县人民法院(20xx)宁民初字第00599号民事判决书、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中级人民法院(20xx)赤民二终字第237号民事判决书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号民事裁定书关于申请再审人的病情属医疗终结,院(20xx)内民申字第1381号民事裁定书关于申请再审人的`病情“属医疗终结,无20xx)法继续治疗”的事实认定是错误的,应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对上述判决、裁定进行纠法继续治疗”的事实认定是错误的,应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对上述判决、正后再对本案进行处理,正后再对本案进行处理,一、二审法院仍以上述错误的判决裁定为本案判决的依据明显违反法律规定。明显违反法律规定。本案在一、二审审理过程中,申请再审人提供了以下证据,足以证明宁城县人民法院(20xx)宁民初字第00599号民事判决书、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赤民二终字第
民事再审申请书模板 篇5
申请人:______,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_。
被申请人:______,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农民,住_。
申请人因不服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__年1月11日(20__)南民一终字第801号民事判决,现依法申请再审。请求事项:
一、依法撤销内乡县人民法院(20__)内法民初字第37号民事判决和和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__)南民一终字第801号民事判决,重新审理,公正判决。
二、驳回被申请人原诉讼请求。
三、依法判决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和理由:
一、原一、二审判决事实不清,所采信的证据自相矛盾。请注意原一、二审判决所认定的以下事件:
(一)__年3月11日刘金龙向周晓申出具收条一张:收条,今收到周晓申现金贰拾伍万元(250000元)。刘金龙,__年3月11日。
(二)__年7月至9月原一审中,张玉香(周晓申之妻)出庭证实:__年7月至9月份多次找刘金龙索要借款25万元;
(三)__年9月12日原二审中,周晓申提交股份协议一份:股份协议,今收到周晓申现金叁拾伍万元,占豪门洗浴股份50%,刘金龙占50%,投资30万元?刘金龙,__年9月12日。
(四)__年11月份原一审中,刘天柱、尹建中到庭证实:其同原告周晓申于__年11月份到郑州问被告刘金龙索要25万元借款。
从以上事件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矛盾和有违常理之处:如果认定第(一)项中,也即本案所争讼的25元为借款性质,那么第(二)项似乎也符合常理,但在第(一)、(二)项事件的背景下,又发生了第(三)项事件,也即在周晓申在明知刘金龙欠其25万元钱款,而且经其妻子张玉香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仍然向刘金龙支付35万元,作为合伙出资。这些违背常理之处不得不让人怀疑上述事件的真实性。另外,再加上第(四)项事件,周晓申于第(三)项事件之后继续向刘金龙索要本案争讼25万元借款!
这四项事件之间相互矛盾,违背常理,实在难以自圆其说!基于此,我们不难认定,将本案所争讼25万元认定为借款,于事实严重不符。
二、本案应为合伙纠纷性质,申请人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审判决错误认定。事实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__年合伙经营豪门洗浴人家,本案所争讼25万元,正是被申请人的合伙出资款。关于该事实,申请人在(20__)南民一终字第801号民事判决作出后,有证人段芳明、赵利刚的证言证实。
同时,被申请人在原二审中提交的__年9月12日的股份协议,其内容进一步印证了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合伙关系存续的事实。
唯有如此,整个案件才能自圆其说,也即将前述中的第(一)项事件中,即本案争讼的25万元认定为被申请人的合伙出资而非借款,才会合情合理地发生第(三)项当中,被申请人后续为合伙增加出资35万元的事实。而对第(二)项和第(四)项事件,鉴于其与第(一)、(三)项事件的相互矛盾,申请人也就有充分的理由去怀疑张玉香、刘天柱以及尹建中证人证言的真实性。
三、原审判决判令申请人支付利息,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其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根本不存在借款纠纷,支付利息一说更无从谈起。
其二、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综上所述,原一、二审法院仅依据本属于为合伙出资的收条和一系列相互矛盾的证据,便草率地判决申请人承担并不存在的借款债务,实在难以令申请人服判。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恳请省高院依法再审,予以改判。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民事再审申请书模板 篇6
申请人:杨XX,男,1950年1月9日出生,汉族,家住XX省XX镇新华路水利巷2号。联系电话:被申请人:王俊X、王文X、王心X案由:申请人杨XX因与王俊X、杨怀X、刘小X之丈夫杨治X(已故)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对X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xx年8月31日作出的“(20xx)X民再终字第11号”民事判决不服,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1、请求XX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再审。
2、请求依法纠正“(20xx)X民再终字第11号”民事判决书中的错误判决:依法判决王俊X、杨怀X、刘小X之夫杨治X(已故)与申请人杨XX在1994年11月12日签订的《关于承包XX乡李家沟大贝茆煤矿合同书》的有效合同继续履行,原审上诉人王文X(原一审第三人)将现持有的X木县XX乡大贝茆煤矿的一切经营手续、证照(正、副本)立即移交申请人杨XX。
民事再审申请书模板 篇7
再审申请人:xx,住青岛市城阳区,邮寄地址:青岛市城阳区。联系电话:xxxxxxxxx
再审申请人:赵某,男,汉族,住青岛市城阳庄村x号,邮寄地址:青岛市城阳区。联系电话:xxxxxxxxx
再审申请人:刘某,女,汉族,住青岛市城阳区。联系电话:xxxxxxxxx
被申请人(原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青岛xx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邮寄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刘某,总经理。
再审申请人xx、赵某、刘某与被申请人青岛xx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青民四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之规定,向山东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请。
再审请求:
1、请求贵院依法撤销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青民四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
2、请求贵院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依法支持申请人不予支付被申请人借款本金296000元及利息2040元(已计算至20xx年10月8日,此后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的请求。
3、请求贵院判决一审、二审、再审的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再审事实与理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第四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第五项: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特申请再审。
具体事实与理由:
申请事由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具体理由如下:
二审法院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保证合同已过保证期,再审申请人不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民事再审申请书模板 篇8
申请人(原审原告):韦xx,男,1963年1月11日出生,壮族,农民,住**县**瑶族乡**村**41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原审被告):梁xx,男,1969年8月出生,壮族,农民,住**县**乡**村**。 申请人因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不服**县人民法院(20xx)田民一初字第355号民事调解书,申请再审。
人在帮工过程中从二楼摔下来,造成右股骨颈骨折。事后,被申请人并未及时将申请人送往医院治疗,而是将其送到定安私人诊所用草药医治。20xx年6月12日,经右江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原告的伤残等级为六级伤残。20xx年6月16日,申请人起诉至**县人民法院,要求被申请人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等各种费用共计57793.87元。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案发是20xx年12月30日,已过了诉讼时效,就动员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调解,申请人担心超过诉讼时效,法院驳回其起诉,到时一分钱都拿不到,就与被申请人签订了调解协议,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各种费用5000元。
申请人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第1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此条中的“受伤害之日”不能只是简单地理解为事发当天,而应理解为治疗完毕或治疗费用能够确定之日,因为人身损害赔偿不仅要有损害事实,还要有具体的赔偿数额,而要有确切损害数额就离不开医院的诊断和治疗,造成伤残的,还应有伤残鉴定才能确定赔偿数额。因此,从该案的具体情况看,诉讼时效的起算应当从做出伤残鉴定之日起算,即从20xx年6月12日起算,而不是从20xx年12月30日起算。
此致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民事再审申请书模板 篇9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市建筑工程安装公司对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____年____月____日__民和字第____号判决和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年____月____日中民终字第____号判决不服,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
1、撤销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__民和字第____号判决和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中民终字第____号判决;
2、退还已执行的____万元人民币工程款;
3、返还已付工程款____万元人民币。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申请再审,撤销一审、二审判决,重新审理本案,公正判决,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再审申请书模板 篇10
申请人:_____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农民,住__________
申请人因不服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南民一终字第801号民事判决,现依法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
一、依法撤销内乡县人民法院(__________)内法民初字第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和和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______)南民一终字第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重新审理,公正判决。
二、驳回被申请人原诉讼请求。
三、依法判决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原一、二审判决事实不清,所采信的证据自相矛盾。
请注意原一、二审判决所认定的以下事件:
(一)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向__________出具收条一张:“收条,今收到__________现金贰拾伍万元(250000元)。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原一审中,__________(__________之妻)出庭证实:_____年_____月至_____月份多次找__________索要借款25万元;
(三)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原二审中,__________提交股份协议一份:“股份协议,今收到__________现金叁拾伍万元,占豪门洗浴股份50%,__________占50%,投资30万元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原一审中,_____、_____中到庭证实:其同原告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11月份到郑州问被告__________索要25万元借款。
从以上事件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矛盾和有违常理之处:如果认定第(一)项中,也即本案所争讼的25元为借款性质,那么第(二)项似乎也符合常理,但在第(一)、(二)项事件的背景下,又发生了第(三)项事件,也即在__________在明知__________欠其25万元钱款,而且经其妻子__________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仍然向__________支付35万元,作为合伙出资。这些违背常理之处不得不让人怀疑上述事件的真实性。另外,再加上第(四)项事件,__________于第(三)项事件之后继续向__________索要本案争讼25万元借款!
这四项事件之间相互矛盾,违背常理,实在难以自圆其说!基于此,我们不难认定,将本案所争讼25万元认定为借款,于事实严重不符。
二、本案应为合伙纠纷性质,申请人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审判决错误认定。
事实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__________年合伙经营“豪门洗浴人家”,本案所争讼25万元,正是被申请人的合伙出资款。关于该事实,申请人在(__________)南民一终字第801号民事判决作出后,有证人段芳明、赵利刚的证言证实。
同时,被申请人在原二审中提交的__________年9月12日的“股份协议”,其内容进一步印证了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合伙关系存续的事实。
唯有如此,整个案件才能自圆其说,也即将前述中的第(一)项事件中,即本案争讼的25万元认定为被申请人的合伙出资而非借款,才会合情合理地发生第(三)项当中,被申请人后续为合伙增加出资35万元的事实。而对第(二)项和第(四)项事件,鉴于其与第(一)、(三)项事件的相互矛盾,申请人也就有充分的理由去怀疑__________、_____以及_____中证人证言的真实性。
三、原审判决判令申请人支付利息,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其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根本不存在借款纠纷,支付利息一说更无从谈起。
其二、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综上所述,原一、二审法院仅依据本属于为合伙出资的收条和一系列相互矛盾的证据,便草率地判决申请人承担并不存在的借款债务,实在难以令申请人服判。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恳请省高院依法再审,予以改判。
此致
__________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事再审申请书模板 篇11
申请再审人:(再审申请人基本情况。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地及有效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再审被申请人基本情况。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地及有效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
申请再审人 对 中级人民法院 ( )X字第 号 不服,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法定情形:(要求针对民事诉讼法第179条,具体写明到哪一项)
诉讼请求:
申请再审法定情形、诉讼请求依据的具体事实、理由及证据:
一、(例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例如: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例如: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叙述要求言简意赅,简明扼要,首尾呼应★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手写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