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劳务合同样板
教师劳务合同样板如下:
教师劳务合同
甲方(雇主):
乙方(教师):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的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作内容
1.1 甲方根据教学计划,安排乙方完成本学科课程的教学任务。
1.2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教学计划和要求,完成规定的教学内容,不得随意增减课程。
1.3 甲方根据教学进度和教学内容,安排乙方进行课堂教学和实践。
1.4 甲方根据教学需要,安排乙方进行各种教学实验和实践活动。
第二条 工作时间
2.1 甲方根据教学计划,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
2.2 乙方的工作时间分为:授课时间、实验时间、课外活动时间和其他工作时间。
2.3 授课时间:乙方按照甲方的教学内容和要求,进行课堂教学和实践。
2.4 实验时间:乙方按照甲方的实验计划,进行实验。
2.5 课外活动时间:乙方根据甲方的课外活动计划,进行课外活动。
2.6 其他工作时间:乙方根据甲方的其他安排,进行其他工作时间。
第三条 工资报酬
3.1 甲方根据乙方的授课量、工作量和教学质量,按月发放工资报酬。
3.2 乙方的工资报酬按以下标准计算:
(一)授课时间:
每授课 1 小时,甲方支付乙方 0.5 元的工资报酬。
(二)实验时间:
每实验 1 小时,甲方支付乙方 0.5 元的工资报酬。
(三)课外活动时间:
每课外活动 1 小时,甲方支付乙方 0.5 元的工资报酬。
(四)其他工作时间:
每其他工作时间 1 小时,甲方支付乙方 0.5 元的工资报酬。
3.3 甲方有权根据教学需要和实际情况,对乙方的工资报酬进行调整。
第四条 劳动保护
4.1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4.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从事危险工作。
4.3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工具,有权进行检查和保养。
4.4 乙方在从事劳动过程中,有权获得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第五条 合同的终止
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不再从事该项工作为止。
5.2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3 一方要求终止本合同的,应当提前 30 天向另一方提出,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后 15 天内予以答复。
5.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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