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建材基本情况 单位: 元/
建材 名称 产地 品牌 规格 型号 材质 批次 数量 价格 总价 备注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写):¥ 元
质量标准:
第三条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第四条验收:对于建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一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