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逐渐看重法律,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的合同,你是否在制定合同时而烦恼呢?栏目小编倾心制作了这份“岗位劳动合同模板”希望给您不一样的体验,如果我的文章能够启发你的思考和创意那就超出了我自己的期望!
岗位劳动合同模板 篇1
案情简介:
20xx年1月20日,申请人刘某与被申请人某项目管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2月28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公司安排刘某任职项目经理,从事项目协调工作。公司可因工作需要,调整刘某工作岗位,每月工资均为税前5000元。20xx年12月3日,公司总经理侯某突然发出通知,决定免除刘某项目经理职务,并将其调整为行政专员,当日即到新岗位报到。自20xx年12月4日,刘某每月工资调整为税前2500元。这一调动后,使得刘某每月工资只有原有的50%。20xx年1月20日,刘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原职务并补足工资差额。公司认为,对刘某岗位的调整系单位用人自主权的体现,并且劳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公司可因工作需要,调整刘某工作岗位。 申请人请求:
1.撤销公司对刘某岗位擅自调整的决定;
2.公司补发因擅自调整岗位造成的工资差额。
处理结果:
1.撤销公司于20xx年12月3日作出的对刘某岗位的调整的决定;
2.按照项目经理岗位工资向刘某补齐工资差额。
争议焦点:
用人单位能否随意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
评析:
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100号)的规定:关于用人单位能否变更职工岗位问题。按照《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精神,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对于因劳动者岗位变更引起的争议应依据上述规定精神处理。
司法系统对劳动者岗位调整也做了约束性规定,对仲裁机构处理类似案件具有一定指导借鉴意义。
如20xx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规定:法院对于劳
动合同中有关单位可随时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约定原则上可予认可,但为防止单位用人权的滥用(如报复员工、逼迫员工辞职等),单位调整员工岗位必须具有充分合理性,即单位应对其调整员工岗位行为的“充分合理性”向法庭充分举证,否则法庭将不予支持。从而对企业随意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情况做了限制。
江苏省高院对此也进行了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6条等有关规定,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岗位;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
3.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情况调整劳
动者的工作岗位的;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协商一致变更工作岗位的; 上述四种情形中,前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单方面对劳动者的岗位、工作内容进行必要的、合理的调整,这是用人单位行使用工自主权的一种方式,但用人单位不能滥用用工权,随意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进行调整。用人单位在对劳动者岗位进行调整时,应当对劳动者所从事的职业及工资报酬等方面综合考虑,不得超出一般人可以接受的合理限度,造成劳动者收入、地位明显降低的调整或无视劳动者本身专业知识的调整。如果双方为此发生争议,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调整岗位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其调整岗位具有充分合理性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由此可见,按照一般法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岗位的调整限于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形,必须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用人单位应对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行为的“合理性”负充分举证责任,否则对因此对劳动者造成的损害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启示与思考: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为岗位变动而引起的劳动争议。
在劳动合同订立阶段,劳资双方处于一种处于谈判状态,地位平等,双方协商确定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一经确定即对劳资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然而,在劳动合同订立后,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更多的是人身关系的隶属性,因此,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享有一定的指挥监督权。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会基于自己的优势地位和对员工的指挥监督权,单方对员工的岗位变动作出安排。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特别是工作岗位的情况非常多见。那么双方变更工作岗位具体应当基于一种什么样的原则,成为解决此类争议的关键。
(一)工作岗位变更应以协商一致为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需具备“充分的合理性”
用人单位能否可以对劳动者进行单方变更呢?笔者认为,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单方变更,但这种单方变更必须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然而哪些变动具有充分合理性,在理论和实务中都有不同的认识,很难给出一个统一的裁判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之规定,在以下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笔者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之规定,实际上用人单位是被赋予了一定的单方变更权,在这两种情况下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则应当被认定为具有“充分的合理性”。
岗位劳动合同模板 篇2
《劳动合同法》修改后的人力资源管理策略
一,规章制度的公示风险
对策:1利用现行民主程序,修改完善规章制度
2组建工会,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
3提高证据意识,确保制度有效送达
二,事实劳动关系存续的风险
对策:1树立合同先行的观念
2抓紧时间订立合同
3向劳动者发出订立劳动合同通知书
4用法律解除事实劳动关系
三,无固定期限合同风险
对策:1正确理解无固定期限合同
2合同到期之前谨慎考虑是否续订
3适当利用合同变更手段
4对付问题员工手段要硬
5员工不愿意订立合同的要注意保留证据
四,试用期运用不当的风险
对策:1依法确定试用期
2完善约定录用条件
3通过中长期合同来解决试用期过短的问题
4同岗位工资要设立职级
五,员工流动问题
对策:1理性看待员工辞职问题
2建立履约奖励制度
六,企业用工成本的增加
对策:1职工终止合同的情况下要注意保存证据
2防止工资拖欠的问题
3社会保险按时缴纳
4合同续订、终止都要成为人力资源日常工作 七,不当裁员的风险
对策:1消除武断和主观主义的作风
2尽量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
3有效协商
八,劳务派遣用工风险(同工同酬,连带责任)
对策:1劳务用工不该成为首选方式或者主要渠道
2业务外包相对于劳务派遣和完成任务合同更加低风险3必须解决同工同酬的问题
九,核心员工跳槽风险
对策:1对核心员工要更加规范用工
2培训协议要事先签订
3竞业限制协议要把握好签订时机
4涉密员工要规定脱密期
5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岗位劳动合同模板 篇3
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即N。 法律基础
《劳动法》第17条明确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按照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合法地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提出或接受变更合同的条件;二是必须遵守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变更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对变更的内容进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进行变更;三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就是说,变更劳动合同的程序和内容都要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因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如果企业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变动职工工作岗位时,要先同职工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变动。如果职工不同意变更,企业也要做好思想工作,不能以行使自主权为由强行变更,甚至在职工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作出停发工资、限期调离等决定,这样做显然是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支付赔偿金。
岗位劳动合同模板 篇4
案情介绍
某公司招聘销售员,陆先生前去应聘,经洽谈协商,双方签订了一份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陆先生的工作岗位是销售部销售员;又约定:因公司经营需要或陆先生工作能力等原因,公司可以调动陆先生的工作岗位,陆先生对此可以提出异议,但在改变决定前应当服从工作调动。合同签订后,陆先生开始上班履行劳动合同。
半年后,公司因市场变化而调整经营范围,为此,需对营销人员结构作相应调整。经部门列出的资料分析,公司对各营销人员的工作状态作了考核,经考核排列,陆先生的工作业绩排名缀后。于是,公司即通知陆先生调动其工作岗位至后勤总务部门,并要求择日报到。陆先生认为公司调动其工作岗位是变更合同的行为,因未与本人协商,通知变更岗位不能成立,于是拒绝了公司的工作调动通知。公司经多次通知陆先生去新岗位报到无效后,就以陆先生拒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根据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对陆先生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陆先生不服公司作出的处理决定,双方于是发生争议。
双方理由:
陆先生认为:自己与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作岗位,公司不经协商即通知调动岗位违反了劳动法关于合同变更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撤销解除合同决定恢复原劳动关系。
公司认为:公司因经营情况变化而调整人员结构,公司调整陆先生工作岗位符合双方合同的约定,陆先生不服从工作安排违反了合同约定并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评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公司是否可以根据合同的事先约定变动陆先生的工作岗位。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该条规定,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劳动合同的内容主要是双方的权利义务事项。依法确定的权利义务,是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为此,《劳动法》第十七条又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该条规定确定了合同中载明的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约束力,特别强调了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义务的当事人责任。由此可见,劳动合同中依法确定的权利义务事项,具有双方必须履行的法律约束力。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三条也作了相应的规定。根据以上规定,劳动者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当事人双方在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内既约定了工作岗位条款,又约定了可以因公司经营需要或陆先生工作能力等原因调动工作岗位的条款,该两项约定依法应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履行合同中,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和陆先生工作能力等原因调动陆先生的工作岗位,
是履行合同约定条款的行为,不是变更合同内容的行为,因此,陆先生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陆先生拒不接受公司的工作安排,既违反了合同的约定也违反了公司的劳动纪律,公司可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和企业制订的规章制度对陆先生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
岗位劳动合同模板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担任临时岗位工作。合同期限,自20XX年2月14日至20XX年2月13日。
1.为甲方企业员工烹饪午餐(人数最多时不超过32人);
2.负责采办午餐所需要的原材料以及清洁所有炊具;
3.负责每日厨房内卫生清洁;
4.负责每日卫生间内卫生清洁;
5.爱护并保管烹饪用品;
6.负责(每周1-2次)公共办公区域的卫生。
1、双方约定按月工资进行结算,每月1600元。
2、双方约定甲方每月与公司其它员工一起于15日发放上个月工资。
1、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要求保证饭菜质量,不得使用过期、不新鲜或腐烂、已坏的原料。厨房及炊具定期消毒,保证干净、卫生。
3、不得无故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2日通知甲方,以便公司提前通知员工做好安排;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关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
4.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2.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两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两次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5.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6.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负伤,并经劳动鉴定部门鉴定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哺乳期内的;
3.符合国家规定其它条件的。
(四)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双方发生纠纷,定于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解决。
乙方需提供身份证及健康证复印件做为甲方存留。
岗位劳动合同模板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劳动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自_____月____日至_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为________年。
第二条劳动管理
1、甲方有监督乙方遵章守纪、劳动安全、职业道德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权利。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3、乙方不得无故不在岗,若需要离岗须向甲方请假,甲方按基本工资扣除当日工资。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作息时间制:夏季:9:00—20:00冬季:9:30—18:00甲方应当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每月____日为发薪日。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乙方劳动效率以及工作年限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2、甲方支付乙方基本工资1000.00元,效益工资按乙方销售额的1%提取。
第四条其他相关说明
1、乙方在工作期间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2、甲方用工采用保证人制度,即乙方推荐一名保证人给甲方,在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相关规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
甲方:
乙方:
_____月____日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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