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几篇不可错过的“助学方案”资讯文章带给您启示,我们感谢您的阅读和收藏也希望您能将这篇文章分享给您的朋友圈。与其忧虑未来,不如计划未来,为了确保活动能无误进行。我们现在就要立刻准备一份工作方案,方案的整体感强,结构完整,主要的项目俱全,无缺项漏项。
助学方案 篇1
根据上级工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今年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学对象
我校在编在职(含人事代理)教职工子女,20xx年参加高考,并被国家大专以上院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
二、活动内容
1.“‘祝学’·启航”活动
学校工会给所有助学对象每人发放一个行李箱,祝愿莘莘学子在求学的道路上扬帆启航、追逐梦想。
2.“助学·圆梦”活动
各级工会组织为助学对象中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职工子女入学提供一定金额的学费资助,助力学子圆大学梦想,成为有用之才。
三、活动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困难教职工家庭,可以申请帮扶资助:
1. 已在我校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经学校组织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者;
2. 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无力支付入学学费者;
3. 有其他特殊困难者。
(二)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各基层工会要将“金秋助学”两项活动内容在本单位教职工中进行广泛宣传,摸清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及子女录取信息,对照通知要求,严格做好条件审核工作,确保不漏报、不错报。
(三)认真上报相关材料
1. 报送材料:河南大学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信息统计表,子女高考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中教职工本人及子女相关信息复印件;河南大学“金秋助学”活动帮扶资金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
2. 报送要求:各基层工会于8月7日—9月15日,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金明校区行政楼626室)。
3. 校工会审验材料后,向教职工本人或子女发放行李箱;确定为帮扶对象的,通知教职工本人领取帮扶资金。
助学方案 篇2
各基层工会:
根据上级工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今年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学对象
我校在编在职(含人事代理)教职工子女,20xx年参加高考,并被国家大专以上院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
二、活动内容
1.“‘祝学’·启航”活动
学校工会给所有助学对象每人发放一个行李箱,祝愿莘莘学子在求学的道路上扬帆启航、追逐梦想。
2.“助学·圆梦”活动
各级工会组织为助学对象中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职工子女入学提供一定金额的学费资助,助力学子圆大学梦想,成为有用之才。
三、活动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困难教职工家庭,可以申请帮扶资助:
1.已在我校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经学校组织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者;
2.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无力支付入学学费者;
3.有其他特殊困难者。
(二)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各基层工会要将“金秋助学”两项活动内容在本单位教职工中进行广泛宣传,摸清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及子女录取信息,对照通知要求,严格做好条件审核工作,确保不漏报、不错报。
(三)认真上报相关材料
1.报送材料:河南大学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子女高考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中教职工本人及子女相关信息复印件;河南大学“金秋助学”活动帮扶资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
2.报送要求:各基层工会于8月7日—9月15日,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金明校区行政楼626室)。
3.校工会审验材料后,向教职工本人或子女发放行李箱;确定为帮扶对象的,通知教职工本人领取帮扶资金。
助学方案 篇3
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在省管高校继续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x教工【20xx】x号)精神及校工会年度工作安排,20xx年将继续在全校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教职工子女按时入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我校正式教职工工会会员。
今年助学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需要进一步救助、已建档案的困难教职工的上学子女。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1、20xx年高考考入国家大专以上院校并被正式录取,因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入学学费的困难教职工家庭高中毕业生;
2、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低保或低保边缘教职工家庭上学子女;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教职工家庭上学子女。
二、活动要求:
1、各分工会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困难教职工档案,确实保障家庭困难的教职工子女按期入学。
2、申请资助的困难教职工需持以下材料:
①20xx年“金秋助学”申请表(见附);
②录取通知书复印,向本人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工会审查核实后盖确认并上报校工会。
报送时间:请各工会务必于9月1日(周五)下午4:0之前报校工会办公室(xx),同时电子档发送到xx。
助学方案 篇4
封丘一初中
“回收废品,爱心助学”活动倡议书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是民族的未来,在这花一样的年龄里,他们正应该享受着幸福的生活,接受着良好的教育。而我们看到身边还有那么多企盼与无助的眼神,生在不可选择的家庭,使他们失去幸福的童年。我们不应该让他们的心灵再受到创伤,他们比其他孩子更需要精神上的关爱和物质上的帮助,他们应该在这个充满阳光的时代中充分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为了孩子们的梦想,为了明天的希望,一初中团委响应团县委和教育局的号召,发出倡议,开展“废品回收,爱心助学”活动,号召封丘一初中全体学生将身边的废旧书报、塑料瓶等收集起来,变废为宝,去帮助那些家境贫寒、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走出校门,完成学业。
“授人玫瑰,手有余香”。用你深情的目光关注贫困学生吧,用你温暖的双手帮助他们吧,生命会因此而更加富有光彩和意义!你的善举也许能够改变一个人一生的命运,可以让暗淡的生活重新迸发出灿烂的光辉,可以让希望的光芒照亮他们的前程。你撒下的虽然是点滴温情,成就的却是高尚人生。我们在真情呼唤,贫困学子在热切期盼,扶助贫困,爱心无限!让我们都加入“废品回收,爱心助学”活动中来吧!用你我的爱心点燃希望,播撒阳光!
封丘一初中团委政教处
2011-10-19
附:
“回收废品,爱心助学”活动实施方案
活动目的 :全方位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让同学们都能参与到助学、助困的活动中,以助学为主要目的。通过助学活动培养中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生活习惯,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
主办单位:团委政教处
活动安排: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回收,第二阶段资助。第一阶段的安排是:
1、各班主任、班干部本周要充分宣传,做好准备工作。
2、按要求每人至少收集一公斤旧书报或其他废品。
3、班内先收集,以班为单位统一回收,特别突出的个人(5公斤以上)可以单独回收。
4、统一回收时间:10月24日(下周一)下午第四节
奖惩制度:
1、各班能按要求完成任务,政教处给班级积分加3分。
2、超额完成任务,每多10公斤,奖励1分,以此类推,上不封顶。
3、特别突出的班级和个人,将在校内表彰或上报团县委进行表彰。
4、完不成任务的班级,每差10公斤,政教处将扣班级积分1分,以此类推。
助学方案 篇5
为深入开展2017年度全市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城镇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上学难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现根据省总和市总工作部署,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受助条件
2017年在xx市参加高考并被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二类普通大学及其以上类别学校录取的学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资助申请,经市总研究确定后予以资助:
1、特困职工(农民工)子女;
2、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困难的职工子女;
3、遭受各种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子女。
二、资助名额
市总工会拟资助100名,其中各地方总工会分别呈报2名,由市总工会安排资金资助。各县(市)区总工会也要分别开展此项活动。
三、资助标准
市总工会进行一次性资助,标准为4000元/人。县(市)区总工会资助标准视实际情况制定资助标准。
四、申报办法
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向其父母所在单位工会或所在地社区(村)工会或乡镇(街道)工会提出申请,上级主管工会审核后申报。也可由xx市城区的学校工会提出申请,市教育局工会推荐申报。市总工会根据推荐对象考取院校、高考分数和家庭的困难状况研究确定受助对象,对成绩优秀的特困职工(农民工)子女优先给予资助。凡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已获得助学款项的,不再重复资助。
五、申报时间
拟申请xx市总工会资助的学生,请务必于8月10日前将家庭困难证明、申请书、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准考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及父母所在单位工会和主管工会的`申报意见、公示公告结果等,家长是农民工的,还要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并上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2351)。
六、有关要求
1、各地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资助贫困大学新生的“金秋助学”活动,要把助学活动作为市、县两级工会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一个重要载体,并将助学活动融入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 活动中。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借助社会力量,多方筹集资金,充分发挥工会助学帮扶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拾遗补缺作用,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解决农民工、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
2、各级工会要实施信息公开和全程阳光操作。要巩固深化去年市总开展“三千”活动成果,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要加强助学资金管理,建立财务专项科目,将捐资助学情况实时向社会公开,做到专款专用,公开透明。要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掌握受助对象条件,严格执行资助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申请资助的人员要逐级审核、严格把关,在推荐申报受助学生时,应对其家庭情况充分调查了解,确保受助名额真正用于贫困学生。在此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其受助资格,追回受助资金,相关单位及人员市总工会将通报批评。
3、各级工会要做好对工会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深入报道各地开展助学活动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报道各地在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件和感人事迹。对致力于工会爱心助学事业的爱心单位和个人要广泛宣传其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助学氛围。
4、各级工会在开展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时要严格档案管理,以便做到事实清楚、跟踪抽查便捷。要按全国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6]36号)文件标准建立独立的助学档案。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建档主体、规范建档程序,建全查询使用制度,做好助学档案保密和备案复核工作。对全总新规定中不符合建档条件的一律不准建档资助。
5、各级工会要加强对2016年省总开展“金秋助学圆梦行动”专项资助活动的受助学生跟踪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状况和家庭困难状况,建立专项档案。8月10日前把受助学生上一学年个人相关材料(包括思想汇报、成绩单等)和寒暑假期间到所在社区或志愿者组织参加不少于一周的志愿服务证明材料及新学年助学申请通过帮扶系统上传,同时纸质资料报市总生活保障部审核。
6、各级工会要认真做好统计报表和总结工作。9月10日前应对活动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连同《2017年各县市“金秋助学”活动统计表》一并报市总工会生活保障部。
助学方案 篇6
一、活动目的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教育事业蓬勃发展,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今年高考中,我县有近800名考生被一批和二批的大学院校录取,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家庭经济比较困难。据我们了解,这些学生中,有双亲早逝的不幸家庭,有父亲早故靠母亲微薄生活费度日的家庭,还有来自莲花、雨敞坪镇等边远山村的特困家庭,这些学生面临着无力缴纳学费而四处筹款的窘况。
团县委、县希望工程办公室、县广电局希望通过开展本次爱心助学活动圆贫困学生大学梦,给这些学生带来希望,解决学费和生活的暂时困难,同时,通过活动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把握时代脉搏,把“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融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中,积极回报社会,从而形成全社会关心贫困学生、参与爱心助学的氛围。
二、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5日—8月5日)。
1、7月25日—8月5日,利用望城有线电视发出倡议,并组织青年志愿者上街发放《爱心助学行动倡议书》。
2、在县电视台及时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通过示范带动,动员和激励更多的爱心人士积极参与爱心助学活动。
(二)、善款发放阶段(8月18日)。
举办望城县“放飞希望、成就梦想”爱心助学活动资助金颁发仪式,由捐资人直接向大学贫困新生颁发助学金。
(三)、表彰总结阶段(8月25日)。
1、个人捐赠2万元、单位捐赠5万元以上,可按捐赠方意愿冠名助学金,并授予荣誉称号。也可按照捐赠者意愿建立专项基金,如望城县大学生助学基金等。个人捐赠1000元以上,授予扶贫助学爱心使者荣誉称号。
2、行政、事业单位、商业网点等捐赠3000元以上,授予扶贫助学爱心单位荣誉称号。企业捐赠1万元以上,授予爱心企业荣誉称号。
三、资助方案
望城县“放飞希望、成就梦想”爱心助学活动接受一切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的捐助,可以是用于资助特困学生生活和学习的各类物资的捐赠。
(一)、资助对象和条件:
资助对象是今年高考第一批、二批大学院校录取的贫困特困学生。受资助学生必须是家庭条件十分困难,家庭处于低保线下的。双亲早逝、单亲家庭或丧失主要劳动力的特困家庭优先照顾。
(二)、资助程序:
由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向所在中学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由中学团委认定后发给申请表,由所在学校签出意见,团县委、县希望办公室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及考取院校,决定最需要资助的对象和资助金额。
(三)、资助标准:
捐赠可以有两种形式,即指定捐赠和非指定捐赠。
1、指定捐赠,即结对助学。资助特困学生标准:贫困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特困学生每人每年__元
2、非指定捐助不论资助金额或实物价值的大小,由团县委统筹安排用于助学活动。
四、资助方式:
爱心人士可以选择贫困、特困学生,资助一名学生或若干名学生,团县委将向捐、受双方颁发“爱心助学结对卡”,由捐资人向资助人直接发放资助金。也可以将善款捐到县希望工程办公室(设团县委内)。
五、善款的管理与使用:
团县委、县希望工程办公室将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捐赠资金的使用管理,定期向捐赠方反馈使用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捐赠方与受赠学生建立联系卡制度,受赠学生定期向捐赠方汇报学习、生活情况。
##结束助学方案 篇7
为了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完善公司帮扶体系,体现公司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平安矿山,鼓励职工子女努力学习、追求上进,接受高等教育,真正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经公司研究决定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凡我公司干部职工子女当年考取高等院校的,均给予一定的奖励资助,具体事项规定如下:
一、奖励资助范围
受助对象必须是在我公司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的在职在岗人员,其子女当年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均可申请(本规定中子女是指有法定赡养义务的直系亲属)。
二、奖励资助标准
(一)受助对象子女有当年考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技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其中一所者,公司资助1万元;
(二)受助对象子女有当年考取第一批本科A类院校者,给予资助3000元;有当年考取第一批本科B类院校者,给予资助2000元;
(三)受助对象子女有当年考取第二批本科A、B类院校者,给予资助1000元。
三、奖励资助申报程序
凡符合奖励资助条件的职工,需携带被录取子女身份证、准考证、入学通知书及有赡养义务的直系子女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簿等),向公司工会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有关部门审核,符合奖励资助条件者,方可领取金秋奖励助学金。
助学方案 篇8
为切实帮助辖区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实现大学梦,日前,昌吉市中山路街道工会积极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为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问题提供了良好的帮扶载体。
一是广泛宣传,周密部署。认真做好“金秋助学”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让辖区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了解这项活动,使每一名达到资助条件的困难家庭子女都得到资助,为他们安心上学创造了条件。截止目前7名困难职工申报助学。二是明确条件、严格把关。采取走访入户的形式对申请救助对象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做到“三清”即学生考试情况清,家庭收入情况清,困难状况清。三是规范程序,帮扶精准化。要求基层工会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对照相关帮扶标准,将符合标准、需要帮助的职工家庭的详细信息如实上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档帮扶,实名制管理。四是注重教育,效果良好。帮扶的同时鼓励学生们克服自卑,确立正确的人生奋斗目标。
助学方案 篇9
为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同时,结合市慈善助学金发放方案,市总工会决定继续在市本级工会系统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20参加中考、高考,当年被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建档困难职工子女。
2、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建档困难职工子女。
(二)受助条件:
1、年已列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的困难职工子女。
2、今年考取大学(大专)的市本级户籍的特困职工子女和去年被慈善助学的对象,今年仍向户籍所在镇(街道)民政办申请慈善助学金,市总不再安排助学。
二、申请办法:
各级工会要对在档的困难职工子女进行排查,将其中相对比较困难的学生列为助学对象。为避免重复救助,严禁将已申请其它渠道助学的困难职工子女列入上报对象。
符合“金秋助学”的对象,填写嘉兴市总工会“金秋助学”专项救助申请表并提供入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经父母所在单位工会初审,逐级复核上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帮扶中心)审批。
三、活动时间:
1、“金秋助学”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2、8月下旬,市总对符合助学的对象进行助学金发放,发放形式另行通知。
助学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推动“金秋助学”活动创新发展,全面深化助学、助能、助志、助业“四助”全程助学模式,进一步履行好工会帮扶服务职工的职责,省总工会今年继续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并组织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部署,认真搞好摸底和专题调研工作
各地各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认真总结过去几年来助学活动的经验和不足,早动员、早部署、早安排,增强助学帮扶工作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1.提前摸底调查。利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筛选出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严格按照“六清”标准(家庭困难状况清、家庭帮扶情况清、子女就学情况清、录取入学学费清、助学愿望清、就业意向清)进行分组走访,全面掌握困难职工子女的上学和就业情况。特别是20xx年参加高考困难职工子女基本情况,各级工会要提早进行摸底统计,为今年顺利谋划、推进“金秋助学”有关活动提供有力依据。
2.深入调查研究。各级工会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一次“金秋助学”活动专题调研,为期一个月,认真总结近年来特别是近五年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做法、经验和体会,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以市为单位形成调研报告,以此推动“金秋助学”这项工会品牌工作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请各市于6月16日前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并填写上报《20xx年参加高考困难职工子女基本情况汇总表》;于6月20日前完成调研报告,并报省总保障部。
二、扩大救助范围,提升救助标准
1.扩大救助范围
(1)当年参加高考考入本科、大专、中专(含经教育部批准备案,列入全国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本、专科民办院校)和往年考入上述院校仍在校就读的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的困难职工子女。
(2)当年参加高考未考入本专科院校,自愿在承担20xx年省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的技工学校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
(3)在中小学阶段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
2.提升救助标准
(1)当年考入本专科院校的救助标准为大学本科不低于3000元、大专(含高职)不低于2000元、中专不低于1000元;对特困单亲家庭子女,应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2)自愿在承担20xx年省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的技工学校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给予不低于1000元一次性助学金。
(3)对已在上述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以及正在中小学阶段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救助标准由各市各单位工会结合实际确定。
3.加大资金筹措力度
各级地方工会要积极争取本级财政支持,同时要从工会经费中逐年增加“金秋助学”专项资金和活动经费。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动员“爱心”企事业单位踊跃捐款助学,可按照“谁筹集、谁管理、谁使用、专款专用、项目化运作”的原则筹措捐款,力争每年每个设区市动员不少于20家企业,每个县动员不少于3家企业设立“金秋助学”(助学育才)资金(基金、奖学金等),资金可由本企业支配使用或明确特定救助群体,由工会组织具体运作,也可以交由市、县总工会统筹使用。鼓励“爱心”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与受助学生结成帮扶对子,给予困难学生持续性助学救助。
三、健全助学机制,延伸助学链条
1.健全“金秋助学”专门档案。各级工会要将历年“金秋助学”的受助学生本人情况和救助信息建档,依档帮扶,实名制管理,同时配合省总今年启动实施的“助学育xx计划”,从寒门学子中遴选品学兼优者进行建档管理,提供从入学救助到就业帮扶的全程重点帮扶服务,同时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建立长期救助服务机制打下坚实基础。
2.健全“金秋助学”长期联系制度。各级工会要健全完善“金秋助学”联谊制度,建立联系卡制度,完善各项活动制度,强化对寒门学子的精神引导和素质培养。市级工会要建立联谊会,县级以上(含县级)工会都要建立长期联系制度,各级工会通过开展座谈会、联谊会、社会实践、主题夏(冬)令营、志愿者服务等特色活动,加强与受助学生的长期联系,注重加强对受助学生的心理引导,培养受助学生健康阳光、自信自强的精神品格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3.建立健全“金秋助学”助业基地。全面深化链条式全程助学活动,在助学基础上,要着力在助能、助志尤其是助业上下功夫。各地工会要借鉴石家庄等市建立助业基地的经验,积极引导有社会责任感企业提供实习、见习及就业岗位,今年每个市要至少联系5家以上爱心企业签订助业协议或建立助业基地,帮助寒门学子早日成才、早日实现就业,帮助家庭早日脱困。
四、选树助学典型,加大活动宣传
要注重选树、培养过硬典型,各地各单位都要树立一批具有本地特色,有说服力、有影响力的受助学生的励志典型、助学与助业相衔接的典型、捐资助学单位的爱心典型、组织活动有声有色的工会典型等各类典型,并认真总结推广,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超前谋划,制定好宣传方案,加大对“金秋助学”活动的宣传,借助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络等媒介,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金秋助学”活动品牌效应及社会影响力,从而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参与“金秋助学”活动,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级工会要及时向省总报送“金秋助学”活动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和信息,救助工作结束后,各级工会须填写《20xx年困难职工子女入学情况汇总表》、《20xx年在校生救助情况汇总表》,9月5日前向省总保障部上报《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统计表》和“金秋助学”活动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