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个人年度工作总结(篇1)
在20xx年的工作中,我站认真学习党的群众路线精神,坚持一贯以来的以人为本的方针,用热忱的态度面对每一位前来求助的群众。到目前,我站全年共救助1562人。其中男1530人,女32人;其中未成年人4人,老年人75人。
一、重病大病流浪人员救助及安置
20xx年关于患重病的流浪人员救助工作中,经群众拨打“110”“120”送**市中医院治疗求助流浪人员共4人。我站积极医治流浪重症病人并关注其病情。在救助的重病住院流浪人员中,查找到籍贯并找到亲人,经我站治疗后护送回原籍的老人一名。无法查找的重病智障人员在经治疗康复后,安置于长石乡敬老院一名。临时重病的流浪人员经我站治疗救助,康复后自愿返回原籍的2人。
二、流浪乞讨精神病人员的救助
20xx年全年经我站送至**市青花精神病院的流浪乞讨精神病人共计9人。20xx年累计在青花精神病院治疗的流浪乞讨精神病人共计29人次。目前在站治疗的,无法查找其籍贯和家庭住址、亲属的精神病人共计24人。在对流浪的精神病人工作中,我站通过详细排查之后,了解每一位精神病人的治疗状况和康复状况,对于康复较好的病人能够较为详细说出自己籍贯及住址的流浪精神病人员,及时联系其亲属,全年通过我站治疗后查找到亲属的有5人已回家。护送有精神病的孕妇1人。
三、全年未成年人救助及护送记录:
20xx年,因政府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力度及宣传力度加大未成年人流浪乞讨人数大为减少。在全年对于未成年人流浪人员的工作和统计中共有5名未成年人来我站求助。其中年满16周岁未到17周岁的未成年人2人。16岁以下未成年人3人。安置及护送记录:20xx年9月有一名被群众引领的儿童由110巡警在和我站联系后,直接送往福利院安置。一名因母亲精神病一起流浪的儿童王志,由我站工作人员于20xx年9月11日与其母亲一起护送至陕西省宝鸡市救助站。由110巡警引领来我站求助的未成年人,在我站联系到其亲人后,由其家人接回的2名。年满16周岁,且为**市太平镇本地户籍,自愿回家的1名。
四、日常临时救助人员
全年的日常临时救助,身体健康的流浪人员共计1327人次,残疾人:206人次。其中60岁以上老人共计28人。全年期间,临时求助人员出现的问题:(1)反复求助。在身体健康的流浪人员中,部分求助人员反复求助,并且态度横蛮无理。不予救助便耍赖要协。
(2)残疾人或患慢性重大疾病的流浪人员,因身患残疾或疾病,有的已丧失劳动能力,常年漂泊流浪。前来重复求助,不得不给予救助。
五、求助人员信息录入工作
全年救助对象的相关信息全部录入了微机,建立台帐。便于查询和规范管理。每月及时向民政局报送工作月报及向达州市民政局报送了当月的救助管理工作情况报表。
救助个人年度工作总结(篇2)
为全面落实好社会救助政策,切实改善困难生活状况,保障基本生活权益,体现市委、市政府对残疾弱势群体的关怀,市积极行动,主动作为,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将市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内。现将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及《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相关要求,20xx年市民政局在社会救助方面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城乡低保救助工作一是强化两项制度和分类救助政策有效衔接。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兜底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实现了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工作的圆满完成。二是建立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xx年7月农村低保标准从3720元/年提高到4200元/年,城市低保标准从500元/月提高到540元/月。农村低保实施分类救助,一类对象255元/月,二类对象240元/月,三类对象215元/月。城市低保在月收入540元以下实施补差救助。三是实施按时足额救助工作。农村低保实施按季度发放,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完成救助资金的发放工作,城市低保实施按月发放,在每个月15日前完成救助资金的发放工作。采用社保卡一卡通监管系统,实施社会化发放。
(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工作对年龄60周岁以上无法定赡养人或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年龄16周岁以下无法定抚养人或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的少年儿童和肢体、视力一级,智力、精神二级以上的孤残人员纳入城乡特困救助供养范围651人。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社会救助救助标准政策,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民政助理员和低保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对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员的监管工作,确保社会救助信息核对和信息系统录入的准确性。三是加快完善社会救助家庭情况核对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民政、公安、财政、工商、住建、人社、车管、税务、银行等多个部门协调机制,确保信息监管系统的信息准确性。
救助个人年度工作总结(篇3)
xxx社区位于xxx区东风路北端,辖区面积xx平方公里,有居民xxxx户、xxxx人。驻社区单位有省民政厅。社区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服务中心,有专干3人。
一、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1、坚持原则,应保尽保。社区的低保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通过努力,严格按照《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长政发〔2021〕16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操作。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实行无条件申请、有条件审批,并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始终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2、宣传政策,阳光操作。低保工作开展以来,我社区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充分利用社区宣传窗、政务公开栏、居民楼道信息栏等宣传阵地,以张贴、分发窗传单(册)、开展政策咨询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并将低保办法规定的申请、审批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向居民群众公布,做到家喻户晓。落实公益性劳动制度,定期组织低保对象参加社区巡逻、环境整治及社区活动室管理等公益服务活动。为了让低保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和公正,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成立了由社区工作人员,管区户籍,社区党员群众组成的救助工作评议小组,对申请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做好评议记录,低保对象在申请时和批准后,严格按照市、区低保办法要求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每月能按时足额的发放到低保居民手中。
3、程序规范,动态管理。根据《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长政发〔2011〕16号文件规定,我社区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按规范化要求填写低保申请(审批)。坚持动态管理,及时进行核查调整和注销,实行无条件申请低保,有条件审批低保,有措施退出低保,并做好思想工作,尽可能把工作做好、做实。对于不符合申办低保条件的对象,社区严格把握政策界限,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人情保、关系保、威胁保坚决不保。对于一些停发低保的居民,我们做到停低保不停帮助,使一些低保边缘的家庭低保停发后,根据其家庭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帮扶。
4、健全档案,分类管理。社区十分重视低保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了规范化的低保家庭1户1档,并实行低保信息电脑管理。社区的低保金于每月25日起(如遇到节假日往前推)至月底,在社区的一站式办公大厅进行签字认证,由低保对象在低保金认证表上签字。通过这一系列的人性化的服务,社区的低保工作呈现出健康有序的良好发展态势。
二、医疗救助工作
1、广泛宣传,认真落实。根据《开福区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开政办发〔XX〕22号文件,社区全面开展医疗救助帮困工作。根据社区里的低保户,特困户认真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切实解决困难他们的医疗问题。
2、拓宽渠道,分类救助。社区的医疗救助工作严格按照《开福区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开政办发〔XX〕22号文件精神,依法申请审批。医疗救助对象提出申请,社区受理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核(审批)。同时,建立规范的社区医疗救助档案,虽然我们根据《开福区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开政办发〔XX〕22号文件的规定,给群众解决了大部分的医药费。但是按规定必须其自理的这部分医药费,还是给这靠领取微薄的低保金生活的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的特困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社区根据这一情况,积极协调驻社区单位省民政厅,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慈善医疗卡,解决了他们的部分困难。
三、其它救助工作
社区在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和医疗救助工作的同时,努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根据上级民政部门要求,针对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困难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大保障力度,扎实做好节日的困难慰问、临时救助、慈善助学、困难残疾人救助等其它社会救助工作,安定了民心,稳定了社会。
社区社会救助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本着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为民解困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使我社区的社会救助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救助个人年度工作总结(篇4)
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的《》文件精神,坚持为政为民、为民爱民的宗旨,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落实民权、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民政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一、基本情况。X县辖X乡X镇,X个行政村,X个社区居委会。现有农牧民X户X人(公安户籍人口),其中:民政救助对象X人(城镇低保X人,农村低保X人,特困供养X人,重点优抚对象X人,孤儿X人,困境儿童X人,高龄老人X人,重度残疾人X人次),达到了全县总人口数的X.X%。
二、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X、持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行动。按照省民政厅印发的《关于上报最低生活保障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要求,我局起草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下发了《X年X县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X县脱贫攻坚补针点睛专项行动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X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发乡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上县人民政府分管民政副县长作了重要讲话,民政局局长传达学习了《X年X县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X县城乡低保审批权限下放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农村低保X户X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X.X万元,价格补贴X.X万元,取暖费X.X万元;
城市低保X户X人,累计发放城镇低保金X.X万元,价格补贴X.X万元,取暖费X.X万元。取消农村低保X户X人,城市低保X户X人;
纳入农村低保X户X人,城市低保X户X人,对我县在保城乡低保和新申请低保、临时救助对象已出具核对报告X条,核对发起失败X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X、儿童福利工作有序开展。对孤儿和困境儿童监护人、家庭入户调查并重新审核,严格规范孤儿和困境儿童的登记和管理,实现社会福利儿童保障动态管理工作,并将儿童信息相关信息录入系统。截止目前对X名孤儿发放补助资金X.X万元,对X名困境儿童发放补助资金X.X万元,孤儿临时价格补贴是X.X万元。
X、特困供养水平不断提高。X年以来我局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特困供养的有关政策,将农村三无人员全部纳入特困供养予以保障,将农村特困供养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对分散供养农村特困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保障服务对象的基本生活。对全县X户X名特困供养对象截止目前发放补助资金X.X万元;
代养X户X人(全托X人、日托X人),截至目前,共发放代养资金X.X万元。
X、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为确保社会稳定,我局工作人员加大县城区域内的巡查力度,每天下午X点后对我县北环路、南环路、河道延边、涵洞、桥洞等地进行巡查,对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解掌握,并对其安置、劝返。
X、老龄事业进一步发展。落实高龄老人优待政策,为使我县老人能够安度晚年,对我县X位X周岁以X龄老人按文件要求,半年发放一次,上半年发放高领补贴资金X.X万元。敬老院基础设施也完善,经县政府安排,预计X月X日入住第一批老人X人。
X、发放临时救助保障困难群众生活。通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系统救助人数为X户X人,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X.X万元。改善了困难群众在申请救助过程中可以由乡镇第一时间救助的问题。通过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切实保障了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群众的生活。以上社会救助资金全部以民生一卡通形式直接对群众发放,杜绝了社会救助资金在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
X、老年人意外保险工作情况。根据《关于做好X省老年人意外保险及养老综合责任保险工作的有关通知》文件要求,继续采取政府补贴,老年人自愿参保,承包公司经办,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X年X月底,我局与人保财险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安排保险服务专员深入村(社区)开展数据核实,保险推广,保单签订等具体业务,共签订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人数为X人,保险总金额为X元,其中,农村低保参保人数为X人X元,城镇低保参保人数为X人X元,残疾人参保人数为X人X元,特困老人参保人数为X人X元,每人每年保险费用为X元。
X、居家养老工作开展情况。居家养老服务方式主要体现居家养老服务队长期结对与临时照顾相结合、集体活动与个体关爱相结合、上门服务与社区参与相结合、集中寄养与分散服务相结合。对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需要提供生活服务的孤老年人,通过行政拨款、社会赞助、本人自负方式解决其生活困难;
对其他类型的需要生活服务的纯老年人,按照个人为主、市场让利、政府补贴的原则,由居家养老协会提供低偿服务。
截止目前,X年老年人服务次数X次,服务资金X元。X年老年人服务次数X次,资金X元。X年老年人服务次数X次,资金X.X元。X年老年人服务次数X人次,资金X.X元。
三、存在的困难及问题。一是干部职工主动学习意识不强。由于民政工作任务逐步增多,使干部职工把主动学习看成是份外负担,认为仅仅依靠自身经验和参加过培训的知识足以应对群众,学习积极性不高,加之业务工作繁忙,缺乏自主学习的动力。
二是敬老院入住率不高。近年来,虽然地区经济、社会和文化高速发展,但因民族风俗、观念老旧等原因,许多老人思想观念上存在住进敬老院就是丢家族的脸面,甚至丢整个村子的脸面,无法逾越自身心理障碍,导致入住率低。
三是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难度大。由于城乡低保受众范围广、情况复杂、县乡民政工作人员缺乏,入户调查难度大,加之部分家庭隐瞒房产收入信息等问题,县乡民政工作人员很难核实核查低保对象经济收入状况。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持续开展X县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持续开展X县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完善三档一卡工作机制。加强与扶贫部门的衔接力度,按时比对建档立卡、脱贫、低保数据,形成工作合力;
严格按照低保审核审批流程开展动态管理工作,按照县级民政局完成X%拟保障对象抽查,乡镇、村(社区)完成X%拟保障对象的入户核查,确保城乡低保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杜绝一兜了之的现象发生;
做好重点困难群众的保障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收入家庭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立户X周岁及以上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事实无人抚养的贫困人员(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单人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提高低保政策的执行精准度。加大低保领域腐败问题排查力度,确保我县不存在吃拿卡要、轮流坐庄、平均分配等侵害困难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
(二)切实强化残疾人福利。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切实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将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特困供养救助保障范畴,并依托新版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平台,完成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数据录入工作,开展好助残项目,按月足额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保障好残疾人基本生活。
(三)持续提升养老服务工作水平。以每一位老年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和安享幸福晚年为总目标,充分利用我县已建成的特困供养基地这一优势,贴近老人意愿因地制宜发展就地养老服务。通过公建民营的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福利事业,推进医养结合养老形式提升养老服务设施和护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宣传动员,进一步将困难老人入住率逐步提升至X%。继续加强特困供养基地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配备基础医疗设备、基础健身器材等,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文化、康复等医养服务,提升服务对象的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
救助个人年度工作总结(篇5)
一、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1、全面开展社会救助“阳光行动”与提标工作。按照往年做法,我们从三月起在全县开展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对所有城乡社会救助对象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年审排查。通过广泛宣传、个人申报、入户调查、乡村审核张榜公示、民政审批共取消不合条件和自然减员的城市低保户457人,农村低保户1139人,农村五保户226人,在社会上受到好评。在搞好低保户年审排查的前提下,我们还对全县城市低保、农村低保按救助类别分别进行了年审提标。到目前为止,我县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达到200元,月人均补差达155元;农村低保适当提标,月人均补差达61元。城乡低保资金均已实行银行打卡并按月(季)足额发放。
2、及时发放了资金。按照城市低保按月发放,农村五保、低保按季发放,医疗和临时生活救助及时办理的工作程序,6月底止,共救助城市低保对象6.78万人次,发放城市低保金1038.1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0.3万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628.2万元;供养农村五保户11062人次,发放农村五保资金298.7万元;救助城乡患病困难对象1206人,发放医疗救助金210.55万元;临时生活救助270人,发放临时生活救助金19万元。
3、城乡社会救助对象进一步公开、透明。我们将6月1日—10日定为城乡社会救助对象公示期,要求全县各乡镇搞好提标后城乡社会救助对象的公示。社区居委会公示城市救助对象救助情况,村委会公示农村救助对象和五保供养情况,严格落实“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阳光施保。
二、敬老院改扩建工作及农村集中“危房改造工程”全部启动
目前,我县已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7所,集中入住五保对象698人。按照省市“一乡一院”的规划,今年改扩建13所,其中12所新建,分别是周文庙乡敬老院、文蔚乡敬老院、朱家铺镇敬老院、岩嘴乡敬老院、毛家滩乡敬老院、新兴乡敬老院、沧港镇敬老院、龙潭桥乡敬老院、毓德铺镇敬老院、崔家桥镇敬老院、株木山乡敬老院、大南湖乡敬老院,另外改扩建1所(百禄桥镇敬老院)。四月份我们已完成各敬老院的选址工作,并组织相关单位到临澧县敬老院与柳叶湖敬老院进行了参观学习。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现大部分乡镇已动工修建,建设任务完成过半。
20xx年汉寿县集中修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8所,重点解决灾后倒(危)房户、五保户、特困户、农村低保户、优抚对象中的困难户。现已全部动工,并要求在8月底全面竣工。
三、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督查力度,落实相关责任。
今年结合省市“阳光行动计划”,狠抓社会救助的规范化管理,依法做好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的生活救助,进一步加强了对敬老院的管理力度,对每个工作环节精心安排部署、督导落实。各乡(街)和社区(村)都设立了“社会救助管理站”,安排专人负责低保工作。配备专门低保工作办公室,并加挂“社会救助管理站”和“低保服务站”的牌子,实行挂牌办公。各乡(街)都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村)都成立了民主评议小组,小组成员主要由群众代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党员代表、居(村)委会成员等组成,做到了社会救助工作层层有机构,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的良好局面。
救助个人年度工作总结(篇6)
一、以补短板工程为重点,着力健全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社会救助利民便民。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织牢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安全网,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生活、医疗、教育、住房、文化为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较为完善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一)以绣花功夫落实精准扶低工作。创新实施了基础设施完善富民产业发展保障性安居教育扶智医疗卫生帮困社会保障兜底就业创业援助示范创建等八大扶低专项工程,同时区委区政府研究出台的《东区精准扶低19条帮扶措施》(攀东委办〔20xx〕114号)在推动金融扶低、发放就(创)业补贴、全面资助参保、创新养老帮扶、加大中职及高校学生资助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有效解决了低收入群体在就业、医疗、低保、教育、养老、产业扶持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使我区城乡低收入群体帮扶工作得以扎实推进。全区1794户3087人低收入群体已有1594户2765人低收入群体家庭人均月收入达到880元或实际享有同等生活水平,余下200户322人因离攀、死亡、拘役、联系不上、两次以上介绍工作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等原因例外退出,完成率达100%。
(二)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群众纳入低保,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退。建立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等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清理清退,共清退城乡低保户254户、435人,停发低保金13.55万元。20xx年,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家庭月人均 440 元提高到家庭月人均 490 元的基础上,我区共救助城乡低保17743户次,27099人次,发放低保金额1265.8039万元。其中城市低保救助16960户次,25782人次,发放低保金额1214.7876万元,人均补差471.18,完成目标任务的142.78%;农村低保救助783户次,1317人次,发放低保金51.0163万元,人均补差387.37,完成目标任务的242.10%。
(三)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比例。在现有的13个重特大疾病基础上,新增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Ⅲ度以上严重烧伤等5个病种,并将救助比例从70%提高到80%,封顶线从5万元提高到7万元。20xx年,我区城乡医疗救助3840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283.7497万元。其中重特大疾病救助483人次、发放救助金124.9280万元,一般医疗救助455人次、发放救助金158.8217万元。参保参合资助1908人次、发放53.3528万元,政策范围能自负费用救助比例达70.82%,完成目标任务的101.17%。
(四)五保、残疾人、临时救助等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全区五保对象共计19人,其中集中供养13人、分散供养6人,发放农村五保人员供养经费22.23万元。已全部落实了五保供养政策,应保尽保率达100%,集中供养率达到70%。随着物价上涨及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对五保供养标准进行调整。年集中供养标准从20xx年的10878元调整到11900元,年分散供养标准从20xx年的9246元调整到10115元。20xx年我区预计发放农村五保人员供养经费22万元。二是根据《东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建立了稳定有效的资金保障机制,按照每年每人救助封顶线5000元的标准,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临时救助制度。20xx年,累计对245人次困难群众进行了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额68.2072万元。对我区精准扶低家庭中因助学、助医造成困难的家庭按照助学3000元/人、助医最高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共计对314人发放救助金92.7032万元。对我区有升学困难的家庭进行福彩助学帮扶,保证其能正常就学,共计帮扶16人,发放助学金5.4万元。三是做好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力度,我局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医疗、群亲、未成年教育等方面进行帮扶,切实维护受助人员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主动前来我局寻求救助达4人,救助金5.8307万元(其中2人为医疗救助,救助金5.8297万元);上街主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余次,均已送至救助站进行妥善安置。四是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三无人员保障制度,切实做好三无人员生活、医疗、住房保障工作,落实《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三无人员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东区累计为26名符合条件的三无人员申请生活补助资金,共计8.1万元;并为罗素芳、李显明等3名城市三无人员发放医疗救助5.2万元,为贾福生、李显明等3名城市三无人员发放护理补贴4.1万元。五是对特困人员进行新认定,经认定,东区现有符合条件的城市特困人员25名、农村特困人员19名。
(五)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力度,提升应急反映速度。为及时、高效地做好救灾工作,提高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建立有序的救灾运行机制,切实做到有备无患,根据《攀枝花市民政局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和《攀枝花市东区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确定的工作职责,制定了《20xx年度攀枝花市东区民政局自然灾害救灾工作应急预案》。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工作职能,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了防灾救灾拓展训练1次;参与市、区防汛演练5次;实地参与灾后应急救助1次,通过演练实战,进一步强化了面对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加强面对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区委区政府结合辖区隐患点实际,组织辖区单位、群众共计2000余人开展了多次有针对性的防灾减灾演练活动。加强了救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在汛期间,制定了今年的应急预案、防汛值班制度,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督促各街道、银江镇开展辖区汛期隐患排查工作。
救助个人年度工作总结(篇7)
救助管理机构是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性救助服务的一项工作。一年来,救助管理工作机构逐步健全,救助管理工作日益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好评。救助管理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些救助管理机构服务意识淡薄,管理措施不到位,救助人员骗助骗票,对工作人员讨价还价救助费,谩骂工作人员等现象时有发生。为深入贯彻落实__,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改进救助服务与管理,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自身建设,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
1.救助管理工作指导思想
以__和“__”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__,始终坚持立足于改善民生,保障民权,维护民利,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加快推进救助管理制度完善和机制创新,不断加强救助服务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强化自身建设,为完善社会救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新贡献。
2.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1)、全面贯彻执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意见》,《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等政策法规。结合地方实际制定落实办法,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救助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
2)、着力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医疗,返乡,帮扶等救助工作。
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98人次,开出票据救助费1,0873万元。其中60岁以上有18人,残疾病人48人,15岁青少年6人,其他126人。
3)、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规范化建设。
救助站要高度重视救助管理工作,将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切实解决救助管理工作,确保救助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救助个人年度工作总结(篇8)
x年下半年,我局将继续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实际,认真履职,着力推进各项民生工作,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着力促进x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各项创建工作,力争各项创建一举达标(一)建成专用城乡低保档案室,实现城乡低保信息全省共享,达到城乡低保网络化规范管理目标。(二)加强x镇x社区创省级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的打造,实现设备齐全、功能完善、管理规范。(三)加强竹园镇梁沙社区创国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打造,进一步提升社区防灾减灾能力。着力完善全县县、乡、村三级灾情预警信息网络建设。(四)加强省双拥模范县城创建工作,力争创建工作一举达标。(五)着力改善木鱼镇木鱼社区、桥楼乡新平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打造全县社区精品。(六)加强全国敬老文明号和省级敬老模范县创建工作,努力营造爱老、敬老、助老良好氛围,扎实稳步推进老龄工作。二、加强民生工程,实现民生目标超额完成(一)扶贫解困工程加强城镇和农村困难群众门诊人均救助,加强城镇和农村困难群众住院人均救助,全面提升救助标准,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就医难实际问题,全面完成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参合任务,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社会保障工程加强城乡低保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农村五保集中入住敬老院工作,建设完成1所社区达省级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建立完成1所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全面提升社会福利保障水平。三、加强民政重点工作,业务目标圆满完成(一)大力开展十大救助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十大救助制度深入宣传十大救助制度,完善十大救助制度救助程序,实施规范救助,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提高救助覆盖面和救助标准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管理条例,大力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通过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规范施保,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和救助覆盖面。(三)加强防灾减灾工作,不断提升减灾救灾能力积极组织参加全县各项防灾减灾应急演练和各项抢险防灾工作,完善各项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值班备勤制度,储备充足的救灾应急物资,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四)加强社会福利和老龄、慈善事业,全面提升社会幸福指数实现三孤、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集中和分散供养,集中供养率和生活补助达标。积极完成爱心慈善超市网络建设,年底建成投入使用。努力完成福彩销售任务。加强新《老年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各项老年优待政策,推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五)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升基层组织服务能力加强指导全县15个新农村社区创建、2个城市社区创建和4个精品社区的打造工作。认真做好全县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下半年换届选举一举成功。(六)加强优抚安置工作,提升优抚安置工作水平及时清理核对优抚对象减员情况,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抚恤政策自然增长机制。认真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完成全年安置任务。认真开展涉军人员不稳定因素的摸排,切实做好涉军信访稳控工作。(七)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提升社会事务管理能力巩固婚姻登记机关创建成果,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县城和乡镇街门牌设置安装工作。加强《x县惠民殡葬救助办法》制度宣传,大力实施惠民殡葬服务。认真抓好社团登记和年检工作,进一步规范了社团和民办非的管理。加强收养登记和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目标任务,认真对照梳理,查漏补缺,完善资料,归档立卷,确保x年度民政工作目标圆满完成救助个人年度工作总结(篇9)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一项新型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通过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适当补助。根据上级部署要求,我县自去年九月份开始着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前期准备工作,并于今年3月份正式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救助工作。目前救助基金工作进展整体运行顺利,救助工作开展取得明显进步。现将我县20XX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 主要工作进程
20XX年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调整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成员名单,并对相关成员单位印发文件,更新并强化了组织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建立了工作运行机制,为该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组织保障;坚持制度先行,规范运行程序,认真贯彻学习上级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使救助基金工作的开展有章可依;加强救助基金监管,设立专户,专户专管,建立规范的资金保障机制,做到专款专用。5月份参加市局关于省级调研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座谈会,省级领导在了解了县区救助基金运行情况后对如何开展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截至目前,救助基金工作中共受理申请案件21例,经中原农险审核符合规定的20例,已垫付救助基金共计913260.08元。
二、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存在的困难主要为救助基金垫付追偿难度大,一是群众认知存在误区。
有的“受益人”在得到交通事故赔偿后,不主动告知救助基金管理人,有的甚至故意逃避偿还救助基金垫付款,导致垫付的基金无法追偿。二是逃逸案件无法破获。交通事故案件因种种原因没能破获,对于该部分案件,受害人无法得到责任人的赔偿,垫付的社会救助基金也就无法追偿。三是事故责任人无力偿还。经过法院调解或判决责任人偿还救助基金垫付款,但其中部分案件责任人确无支付能力,肇事车辆又没有保险,垫付的救助基金确实无法追偿。
另外仍存在的问题主要为各部门之间协调沟通不及时,卫生部门和民政部门重视程度不够。相关部门人员和多数医疗机构不清楚救助基金相关规定、垫付申请流程等,给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诸多不便,协调和沟通仍有待于进一步强化。
三、 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确保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顺利推进。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及时分析研究解决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运转有序、服务高效的工作格局。二是进一步健全制度,依规办事。在上级有关政策制度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制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的各项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相互衔接配合。三是进一步加强管理,,加强培训,扩大宣传。加强对救助基金管理人员、参与救助工作有关
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更好服务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广泛宣传救助基金的有关政策,尽可能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受众知晓度。
救助个人年度工作总结(篇10)
20XX年2月22日,《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在省道路救助基金服务中心的精心指导和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紫金保险泰州中心支公司积极履行道路救助基金管理人职责,以服务全市道路参与主体、促进社会和谐为己任,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实施道路救助基金项目,实现了基金管理工作的平稳起步和良好开局。截至今年10月31日,我市救助基金共垫付救助
笔,垫付救助金额共计 万元;追偿垫付款
起,追偿金额36万元,为化解社会矛盾,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XX年泰州路救办荣获省“和谐路救”奖,在20XX年和20XX年上半年省路救中心开展的道路救助基金宣传竞赛活动中均名列全省第一。
1、 加强沟通协调 推动各层联动
为有效推动这项新型社会保障制度的落实,紫金保险泰州中支闻风而动,积极主动向市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市政府
召开专题会议,迅速部署救助基金工作,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公安、卫生部门分别召开各系统会议,动员部署全力配合做好道路救助工作;全市各大媒体向社会发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新闻,标志着我市道路救助基金项目正式启动。在公安、卫生、农委、金融办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全市建立起市、县救助基金沟通协调机制,分工协作,全方位推动救助基金的贯彻落实。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给予了有力的支持和配合。市公安部门及时为基层网点提供职场、认真组织交警业务培训、案件受理中积极与网点配合、主动与市路救办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协调。针对医疗费分割问题,市卫生局及下辖四市卫生局都下发了《关于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抢救费用结算工作的通知》;市区各大医院与市路救办、市交巡警支队三方形成会议纪要,规范了医院操作流程,开辟了“绿色抢救通道”;中国医药城医院开展了便民一站式服务试点工作等,这些都为为基金顺利运营理顺了关系。此外,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讨论研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具体的解决方案等内容,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联手努力把这项造福民生的善事办好办实。
2、 强化基础管理 推动网点建设
20XX年2月22日,道路救助基金管理办法颁布后,在短短一周内,紫金保险泰州道路救助服务办公室正式挂牌,依托市公安局的有力支持,靖江、泰兴、姜堰、兴化、主城区五个受理网点全部铺设到位。在此基础上,泰州路救办按照省路救中心统一部署,迅速实现了救助网点的标准化建设,基金政策、垫付申请流程及服务承诺统一在受理网点公示;认真贯彻落实《紫金保险各路救办及受理网点规范达标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强化基础管理,推进达标验收工作,通过标准化管理,受理网点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确保救助基金全方位、多领域、宽角度得到贯彻落实,接受社会监督。省路救中心今年1-9月KPI问责目标考核市路救办得分暂列第4位。
3、 探索路救新途径 垫付追偿求突破
道路救助基金作为国内目前唯一采用政府外包,专业公司运作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项目,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泰州路救办创新工作思路,探索路救新途径,成功取得了一系列新突破.
20XX年4月7日,全省首笔道路救助垫付资金在我市发放,开创我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先河;
20XX年12月9日,救助基金为兴化市林湖乡湖东村村民盛兆强垫付17万元抢救费,产生了路救管理办法实施以来个人垫付的全省最高纪录;
20XX年4月13日,兴化受理网点勇于探索,开创了全省垮地区联合办案垫付成功的先例;
20XX年9月19日,姜堰受理点成功通过法院协助追偿一起2万多元的救助基金;
20XX年9月,兴化受理点首次尝试基金以第三人身份参与法院诉讼追偿;
目前,姜堰受理点正密切通过法院跟踪一宗30多万元的无名氏提款案。
4、 创新宣传思路 扩大品牌影响
为全面推进基金宣传工作下移,着力扩大宣传覆盖面,我们不断创新宣传思路,开展了全方位、多途径、分层次的基金宣传,基金宣传工作步入常态化轨道。截止目前,在各级报刊、电视、电台及网络媒体、户外广告等已开展各种宣传912次,其中主流媒体95次.
我们的主要做法:一是加强媒体合作,争取配合支持。市委新闻办是通筹全市主流媒体的扎口部门,我们经常向市新闻办领导汇报路救重要活动、热点事件,争取将一些重大活动列入全市重点宣传工作向社会发布。基金实施以来,由市新闻办牵头,共举行路救新闻发布会3次、组织媒体集中宣传路救活动6次。加强与报刊、电视、电台的合作交流,今年我们还参与了市保险行业协会、《泰州晚报》创办的《保险之窗》专栏宣传平台,与泰州人民广播电台《交通广播直播节目》建立合作关系,开展长效宣传。二是加强政府部门网站联络,开辟稳定宣传渠道。目前全市已有各级公安、卫生、医院、科普、保险行业协会等20多个部门网站成为路救宣传的稳定渠道。三是运用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为使基金宣传家喻户晓,开展丰富多彩的户外宣传活动。通过参展“20XX年苏中汽车博览会”、
市金融博览会、赞助江苏省第七届农民运动会、冠名“紫金保险杯”20XX年第二届江苏八市两校领导干部乒乓球联赛等
途径,在现场拉横幅、设展板营造基金宣传声势;编印基金运营一周年彩版专刊3000份,向广大客户、合作渠道、政府部门等广泛宣传;在主城区30座电子科普画廊发布基金公益广告;在各大医院、大型4s店、社区广场等公共场所展示基金宣传展板,发放基金宣传手册,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提高公众知晓度。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在基金运营上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基金宣传社会知晓度还不够,基金追偿工作是主要薄弱环节,基层网点之间服务水平存在较大差异等。
我们将以这次上级调研检查为动力,进一步提高对基金的思想认识,完善地方协调责任机制,强化与相关部门的有效配合,大力促进我市道路救助基金工作再上新台阶。
救助个人年度工作总结(篇11)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下发后,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成立了以局党委副书记杨玲同志为组长,局直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市交通局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市交通系统社会救助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二、结合交通工作实际,找准切入点
1、对下岗工人再就业实行减免收费的优惠政策,凡持有下岗证明从事道路运输的业户,可享有减免运输费的`规定,XX年对30多户下岗职工减免运输管理费3万余元。2、对市区内1000余台农用三轮、四轮车免收了运输管理费,今年7月份起又免收了1吨以下四轮拖拉机的养路费,合计免征80余万元。3、免征了出租的运管费及城区内运营的出租车免征客运附加费,跨出城区的出租车客运附加费减半征收,共免征近500余万元。4、从事个体客、货车辆参加准驾的人员,可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特困群众救助证》,享受减免驾驶员培训费10%的优惠。XX年减征、免征各种费用近600余万元。
三、多措并举,大力开展扶弱济困送温暖活动
建立健全送温暖工作机制。市交通局及其所属各单位均建立了困难职工预警预报机制和特困职工,对特困职工进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他们的生活状况和思想状况。
深入开展帮扶和送温暖活动。XX年元旦期间,交通局局长、党委书记范向东同志和党委副书记杨玲同志亲自带队慰问了我局下派帮扶村--马楼村和百善镇道口村,送去1500元慰问金和生活必需品,慰问困难户10户。两节期间,我局自筹资金慰问局属集体困难职工,生活困难的企业退休人员、孤寡老职工,虽然进入低保但生活依然十分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成员患病给家庭带来负担生活较为困难的职工和困难党员、军烈属、企业军转干部等270户,共发放慰问金5.02万元,同时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捐款,今年向解困难缴纳捐款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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