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雪应急预案 篇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合理配置抗灾救灾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雪灾造成的损失,实现“大雪不成灾”目标,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办法》、《锡林郭勒盟抗灾救灾应急预案》、《镶黄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旗应对雪灾的紧急行动方案,适用于降雪前、降雪过程以及降雪后,发生雪灾及雪灾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1.4 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1.4.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1.4.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4.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2 启动条件
2.1 我旗行政区域内发生雪灾,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2.1.1雪灾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困难,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
2.1.2雪灾造成人员伤亡的。
2.1.3雪灾造成局部房屋、棚圈倒塌的。
2.1.4 雪灾成灾面积占全旗行政区划总面积的40%以上。
2.1.5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部位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2.2 启动程序
2.2.1在降雪前,气象预报部门及时发出预警,预测雪灾将对特定区域内群众生命财产所造成较大危害或损失,即可向旗委、政府提出预案启动建议。
2.2.2 旗委、政府根据预警预报,召开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会议,发出启动命令,确定启动规模,落实救灾责任。
2.2.3本预案启动后,旗防灾减灾指挥部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各工作组及成员单位按各自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全力以赴完成救灾应急工作。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组织体系
成立旗防灾减灾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政府旗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牧区工作的副书记、分管农牧业工作的副旗长担任,成员由旗直有关部门和条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3.2 指挥部职责任务
旗防灾减灾指挥部在旗委、政府的领导下,直接指挥全旗防灾减灾工作。负责组织、领导全旗防灾减灾应急工作;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督促检查救灾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各工作组和有关部门的救灾工作;根据灾情发展,派出救灾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请求上级、周边地区支援,协调其他部门和驻军关系;研究解决有关救灾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
3.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任务
旗防灾减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办主任兼任,工作人员由政府办、应急办、农牧业局、民政局和承担主要救灾职责单位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向各工作组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工作;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4指挥部专业组职责任务
旗防灾减灾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灾情预测预报组、灾情收集评估组、抢险转移安置组、后勤保障组、医疗防疫组、宣传报道组。
3.3.1灾情预测预报组
由旗气象局牵头。主要职责:负责预测灾害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和损失。
3.3.2灾情收集评估组
由旗民政局牵头,农牧业局、统计局、交通局、文体广电局参加。主要职责: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对灾害损失以及灾害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估。
3.3.3抢险转移安置组
由旗交通局牵头,农牧业局、民政局参加,必要时协调武警中队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参加。主要职责:负责转移安置灾民。
3.3.4后勤保障组
由旗农牧业局牵头,财政局、民政局、商务局、交通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住建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电力分局参加。主要职责:负责运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为灾民安置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负责抢险救灾的通信、交通、电力保障;负责为受灾群众提供吃、穿、住等物资保障。
3.3.5 医疗防疫组
由旗卫计局牵头,农牧业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参加。主要职责:负责为灾民和抢险救灾人员提供医疗救治,负责抢险救灾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负责灾区卫生防疫、牲畜防疫、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负责所有捐助的各类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检验审核工作。
3.3.6宣传报道组
由旗委宣传部牵头,旗文体广电局参加。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灾情的对外新闻发布,对抢险救灾工作的成效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4 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旗政法委:负责启动草原110治安防范报警系统,及时发布各类预警信息,并发挥应急指挥用。
旗政务网络中心、通信运营企业:负责启动旗、苏木镇两级政府及旗直部门应急指挥中心,保证网络视频和电话线路联络畅通。
旗委宣传部:负责防灾减灾预警预报发布,信息传递,避灾常识宣传普及,新闻发布、报道防灾减灾工作。
旗农牧业局:负责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牲畜疫病防治;组织调运饲草料等物资;联系肉食品加工企业,出栏牲畜;组织灾民抗灾自救、灾后恢复重建和发展生产等工作;抗灾车辆调度。
旗民政局:组织查灾、核灾、报告灾情,负责储备灾民生活所需的紧急救援物资;申请、分配、管理救灾款物;负责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下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救济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
旗气象局:组织发布天气预警预报,为防灾减灾提供科学依据。
旗交通局:负责抢险、救灾、防疫等人员及物资的及时运送和组织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及时疏通堵塞公路,保障交通运输畅通。
旗商务局:科学调度储备粮,确保灾民粮食供应。
旗卫计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预防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保证灾区供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药品的供应以及捐赠的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
旗扶贫办:负责受灾贫困户的核查、汇总;负责解决贫困户的生产生活困难。
旗水务局:负责灾后解决人畜饮水工作。
旗财政局:建立和完善防灾减灾资金的投入机制,负责安排紧急防灾救灾资金和紧急抗灾物资贮备所需资金,确保抗灾救灾资金及时到位;负责抗灾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向上争取抗灾救灾资金;负责防灾救灾资金安排和调度。
旗发改局:负责争取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旗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保持雪灾发生期间的商品市场运行稳定;负责有关物资的采购、调运;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等工作。
旗教科局:负责转移护送受灾地区学生,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修复因灾损坏的设施,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电力分局:负责组织抢修因灾损毁的各类电力设施,保障救灾指挥用电。
旗住建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程设计、建筑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
旗公安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
旗统计局:负责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分析、汇总灾情统计数据。
旗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bu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转移安置灾民。
5 雪灾预警和灾情报告
5.1 雪灾预警
气象预报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发出预警,预测雪灾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所造成的危害或损失,为领导决策和启动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5.2 灾情报告
雪灾发生后,所在苏木镇政府必须立即向旗防灾减灾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灾情。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雪灾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采取的措施,灾区存在的困难和需求。
6 救灾应急反应和紧急救援行动
6.1 应急反应
6.1.1 苏木镇级应急反应
雪灾发生后,受灾苏木镇救灾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并按照预案迅速组织人力,紧急投入抢险救灾,迅速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可采取投靠亲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方式。安置过程由苏木镇政府发出通知或进行动员,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对安置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通过向政府应急指挥部汇报,由指挥部协调解决。有关部门在灾害发生后要迅速派出工作组收集和汇总灾情,了解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在第一时间内报告旗抗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旗政府应急办。
6.1.2旗级应急反应
旗防灾减灾指挥部接到雪灾报告后,根据灾情,启动旗级救灾应急预案,实施统一领导和指挥;紧急调集有关人员、物资、资金、交通工具等用于抢险救灾;为紧急安置灾民提供临时住所、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全旗范围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请求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支援。旗防灾减灾指挥部设在政府办,作为总指挥、总调度中心。根据灾情,必要时也可再成立现场抗灾救灾工作前方指挥部,协调、指挥抗灾救灾工作。
7 救灾备灾工作
7.1 建立紧急救援队伍
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发生雪灾地的干部和群众组成。根据灾情,由人武部协调驻军bu队、武警及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交通、电力、通信、卫计等部门和驻军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不同类型的紧急救援队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紧急救助演练,雪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灾区实施紧急救援,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7.2 建立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数据库
旗、苏木镇两级要应建立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数据库,运用各种预测手段,使之在预警时能预报出雪灾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和损失情况,提高灾情收集报告的科技含量。
7.3 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
旗、苏木镇两级要建立紧急救援物资储备。紧急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两大部分。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道路、电力、通信、抢救伤员药品和其他紧急抢险所需要的物资,由交通、住建、卫计、电力、通信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包括清雪工具、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饲草料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由民政、商务等部门储备和筹集。同时,适当储备饲草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可以采取在平时与当地商业企业签订协议等形式,确保灾后24小时内送达灾区。
8 附则
8.1 旗应对雪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相应的救灾应急预案;各苏木镇政府、各社区要制定本级救灾应急预案,并要明确指挥机构、工作机构、部门职责、工作措施、责任人以及具体联系方式,切实做到详实、具体、量化、细化,提前掌握应对雪灾主动权。
8.2 预案制定后,要向社会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增强抗灾救灾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重点部门要进行必要的应急演练。
8.3 由旗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除雪应急预案 篇2
为最大程度减少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市、区防冻救灾紧急会议精神以及“保民生、保畅通”工作要求,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充分发挥城市管理职责,通过突击除雪、除冰和引导救助,减少冰雪对公共交通和市民出行造成的'损害,保障城市道路基本畅通,确保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状况良好,城区日常垃圾及时清运。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职责分工
(一)局机关统筹全区城管系统抗冰除雪工作,及时上传下达抗冰除雪指令,上报除雪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抗灾救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除雪、除冰工作的物资保障和防灾资金的组织调度。
(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对主干道及重要桥梁开展除雪、除冰工作;加大执法工作的力度,及时处理各种违章占道行为,确保市容环境秩序井然和车辆行人安全;协助做好冰雪天气的车辆引导和市民群众冰雪行走帮助工作。
(三)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组织环卫职工及时做好雪后城市主干道的除雪、除冰工作;加强冰雪气候的垃圾清运工作;确保环卫车辆安全运行。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部门在启动、实施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要抓好正常工作,做到“两不误、双促进”。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开通),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及时了解灾情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要做到信息互通,相互配合。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包括人身安全、车辆安全、生产安全、工作安全等),做到安全无事故。
除雪应急预案 篇3
为做好我区今冬明春城市除运雪工作,给全区人民营造一个交通顺畅和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根据《辽阳市城市除雪管理办法》(市政府92号令),结合我区除运雪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除雪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提高城市冬季人居环境质量,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今冬明春除运雪工作要全民动员。按照科学和环保除雪的要求,分级管理、区域负责、力求实效、不断完善除运雪工作机制,提高除运雪质量,达到“以雪为令,边下边除,雪停路通,限时路净,环保除雪”的工作目标,为城市交通顺畅和市民出行安全履职尽责。
二、基本原则
1、以雪为令,边下边除的原则;
2、主要街路先除先运的原则;
3、机械化除雪为主,人工除雪为辅的原则
4、专业化除雪和社会化除运雪相结合的原则;
5、限制使用融雪剂,特殊情况限量使用环保型融雪剂,坚持先除后融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与任务
根据《辽阳市城市除雪管理办法》,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外,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均应承担除运雪义务。今冬明春除运雪工作采取两级承担,分级负责的办法。
按照区域管理、分级负责、分片包干的原则,采取专业化除雪和社会化除运雪相结合、人工与机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依法组建除雪清扫清运公司,实行有偿服务,逐步实现除雪工作的市场化、产业化。
(一)区级任务
区政府负责文昌街,襄平大街,新运大街,德盛街,新城路,新运大桥,鹅房路(新运大桥西引路280米),中华大街,同德街,铁凤路,同心街,天福路,翰林路,辽东路,太子河大道,人民公园周边路段,衍水大街,衍水大桥,望水大街,新区政府大院,区交通局养路段负责道路的除运雪任务。
运雪任务由区住建局和区交通局承担,采取机械化和专业队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镇街级任务
罗大台镇政府、小屯镇政府、东京陵街道办事处、庆阳街道办事处负责区级承担任务以外的辖区内全境的其他街巷路、住宅小区、物业小区、“门前三包”区域的除运雪工作。各镇街之间交叉街路除运雪责任按各行政划分范围划分。
各镇街对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区企业、“门前三包”单位、个体工商户从业人数及学校在册教职员工数,以人均20平方米以上40平方米以下的标准划分除运雪面积。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区的除雪工作,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除雪工作,由各镇街负责;集贸市场的除雪工作,由市场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四、各责任单位职责
按照《辽阳市城市除雪管理办法》除运雪任务的划分,各责任单位要做好相关工作。
区城建局负责全区除运雪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全区专业化、社会化除运雪任务的安排;负责全区除运雪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启动除运雪预案;负责全区除运雪情况的通报等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制定本部门除运雪工作方案,负责安康路南段(天瑞水泥路口—南场车站)除运雪工作。及时向区除运雪指挥部报告每场雪的清理情况。
广民物业公司负责文昌街(太子河大道—新城路),襄平大街(太子河大道—新城路),新运大街(太子河大道—新城路),德盛街(太子河大道—新城路),新城路(辽东路—中华大街),新运大桥(太子河大道—原东关加油站交叉口),鹅房路(新运大桥西引路280米),中华大街(太子河大道—辽东路),同德街(太子河大道—新城路),铁凤路(同心街—东平街),同心街(太子河大道—新城路),天福路(文昌街—望水大街),翰林路(辽东路—望水大街),辽东路(南起106省道三角地—中华大街),太子河大道(辽东路—望水大街),人民公园周边路段。
嘉禾物业服务公司负责衍水大街(太子河大道—辽东路),衍水大桥(太子河大道—文圣路),望水大街(太子河大道—辽东路),辽东路(中华大街—沈营线罗大台界),辽州路,新区政府大院。
城管文圣分局负责制定本部门除运雪工作方案,负责对全区“门前三包”除运雪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区除运雪依法处罚等工作,规划方案《除雪管理方案》。
各镇、街负责制定本辖区除运雪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辖区内的除运雪工作;负责与辖区内机关、厂矿、学校等单位及个体业户签订《除雪责任状》,及时向区除运雪指挥部报告每场雪的清理情况;负责所辖区内三级以下街巷路及“门前三包”、居民小区、物业小区、市场摊位的除雪工作;负责辖区内除运雪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除运雪专项资金准备工作,在冬季降雪前将除运雪专项资金拨付到位。
区监察局、区机关工委、区政府督察室负责对全区除运雪责任单位的监督、考核工作。
区新闻中心负责对除运雪工作进行宣传、监督、通报工作。
区政府办负责组织区属各部门按照区除运雪指挥部分配的任务做好除运雪工作。
区交警大队和交通局负责在冬季除运雪期间,及时提供和发布交通信息,做好除运雪车辆的交通疏导工作,维护街路交通秩序,保证交通安全,遇有灾害性降雪及时组织社会车辆参与除运雪和积雪清运工作。
五、完成时限与标准
(一)除运雪时限
各除运雪责任单位,做到以雪为令,边下边除,雪停路通,限时路净。白天雪停后,在1小时内组织人员进行除雪;夜间雪停后,次日早8时前组织人员进行除雪。
1、所有街路小雪要在雪后24小时;中雪在48小时;大雪在72小时内达到除雪标准。
2、新城路、衍水大街、襄平大街、太子河路、新政府楼院内、新运大桥、衍水大桥、工人路、庆阳街、辽东路、中华大街、东京陵转盘、地号转盘先除先运。
3、城区“门前三包”区域居民小区甬路除雪必须在雪停后24小时内达到除雪标准。
4、特大暴雪,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学校、个体工商业户及所有市民,停工停业停课,全力投入抗灾除雪工作,确保重点道路、桥涵、城市出入口等重点部位道路畅通,保证人民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进行。在此基础上,对其余街路及重要部位的积雪全力进行清除清运工作。
5、积雪时边除边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积雪堆放或抛撒到机动车道、慢车道和人行道上。
(二)除运雪标准
1、所有除雪路段、区域除雪要达到路面无空段、漏段、雪条、冰包。
2、三级以上道路除雪要露出道路标线、路边石;慢车道、人行道要同步清理,达到露路面、见道线、无残片。
3、居民住宅小区内道路清除的积雪要整齐美观堆放在不阻碍机动车辆通行及居民出行的部位。
六、融雪剂使用要求
为加强对融雪剂使用和管理,依据采购具有准入许可的环保型融雪剂,杜绝使用非环保型融雪剂(氯化纳),特殊情况,特殊路段限量使用环保型融雪剂(氯化钙和氯化镁)。融雪剂的使用范围限制在一、二级街路的车行道(桥梁、桥涵除外),撤布时间和地点由市除运雪指挥部确定,不得将含有融雪剂的积雪堆放在绿地、树木周围及可能影响植物生长的地方。三级以下的街路、步行街区、休闲广场、单位及居民清雪作业,禁止使用融雪剂。
七、监督与奖罚
区政府将除运雪工作作为对各镇、街及各部门全年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之一。区监察局、区政府督察室、区直机关工委对除雪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以巡检、互检、抽查等方式进行。根据检查结果,综合评定各责任部门除运雪完成情况,对好的予以表扬;对未按要求完成的,并通过新闻媒体对行政单位和主要责任人进行通报。并追究行政责任。
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的除运雪考核检查组,负责辖区内除运雪工作的监督检查。
城管文圣一分局、城管文圣二分局对拒不签订除运雪责任状、不承担除运雪任务、不能按时限要求完成除雪任务的单位及个人,依据《辽阳市城市除雪管理办法》及《辽阳市城市除雪工作预案》中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八、具体要求
1、在冬季到来前,区除运雪指挥部与各除运雪责任部门签订《除运雪责任状》,明确除运雪责任和义务,签状率要达到100%,除运雪率要达到95%以上。
2、切实把除运雪工作纳入到各责任单位重要工作中,建立以部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健全除运雪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保各项应急工作程序启动迅速,推进有序,并取得明显的成效。
3、切实做好除运雪的宣传和发动工作。各级除运雪管理部门要指派专人深入基层进行宣传发动,调动其参与除运雪工作的积极性,确保以雪为令、按时保质完成除运雪任务。区新闻中心要及时宣传报道除运雪工作动态和正反典型,对拒不承担除运雪任务的单位及个人进行曝光批评,增强市民的参与意识。
4、切实做好除运雪的前期准备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做好除运雪机械设备的购置、维修保养工作,确保除运雪机械及时作业率在95%以上,达到接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除运雪现场的要求,各级除雪管理部门针对天气变化,落实好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雪前准备工作,确保通迅畅通,迅速反应。
5、强化措施、注重安全。加强除运雪安全教育,完善安全作业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警示设备和标志,配足安全警戒员,公安交警部门在除雪期间要增加警力,加强巡视,疏导和交通管制,保证除运雪作业车辆正常作业和除运雪人员人身安全。
九、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区除运雪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文圣区除运雪指挥部。总指挥由副区长黄凯担任,成员由区公安分局局长王科新、区城建局局长李春林、区监察局局长刘俊杰、区交通局局长贾古阳、区财政局局长宋孝义、城管文圣一分局局长杜怀东、城管文圣二分局局长刘曙光、区机关工委副书记薛云、区新闻中心主任高学申、区应急办主任温振安、罗大台镇镇长洪辉、小屯镇镇长宋万胜、庆阳街道办事处主任陈雪松、东京陵街道办事处主任刘成第、区交警大队大队长胡静泉、庆阳交警大队大队长杨学民、区城建局副局长兼公用事业管理处处长管延波、机关后勤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连海涛、区政府督察室主任温冰、广民公司经理宋广民、嘉禾物业总经理李娜。
区除雪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建局副局长、区公共事业管理处处长管延波兼任。
办公室电话:
除雪应急预案 篇4
为了加强××区范围内积雪的清理,保证雪后街巷、市场的积雪得到及时的清扫、清运,维护城乡环境的清洁,确保广大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方便出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行扫运积雪责任制为主要措施,按照“统一领导、全民动员、条块结合、分片包干、综合治理”的原则。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积极开展降雪后的清除积雪活动,为创造干净整洁的市容市貌,保障市民出行便利,安全购物,保证道路畅通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冬季清雪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特成立××一分局冬季清雪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市场合同科,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工作职责和要求
1、分局主要负责办公楼前卫生区的积雪清扫工作,具体事项及人员安排由办公室负责。
2、各工商所主要负责督促市场开办方对集贸市场和摊区的积雪扫运任务,彻底打扫市场卫生,同时,组织开展对个体工商户的门前屋后扫雪组织好宣传动员工作。
3、各工商所要“以雪为令”,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认真督促市场开办方、个体工商户积极投入到清雪工作中来,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确保积雪及时清除,要求随时扫运,防止堆积结冰。
4、扫运积雪时,要求扫过的街道必须:
①见路面、即把路面(人行道、慢车道、车行道)的积雪清扫干净,彻底露出原来的地面;
②露标线。即路面上的各种交通标线要清晰可见;
③无鱼鳞块,即路面清雪后要没有鱼鳞状的积雪;
④不留隔离带,即在清扫积雪过程中责任单位之间的结合部分,没有漏清的隔离积雪带;
⑤不留雪堆,即按规定时间拉运积雪,不得遗漏。要求清运的积雪应暂时整齐地堆放在不妨碍交通的向阳处,保证市场内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通行,做到专人负责,有组织、有安排、有效果。
除雪应急预案 篇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保障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情况下,确保我区交通运输、生产生活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辖区内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生产生活和交通运输发生紧急状况时适用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紧急情况是指,由于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突发事故,出现辖区大面积停电、停水、停气;由于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路面封冻,交通中断,导致车辆、人员流动出现严重滞留和拥堵;辖区重点企业由于运能不足,出现原燃料严重短缺或产成品严重积压,导致企业面临停产;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由于供应不足出现脱销或市场价格上涨过快等。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铜陵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铜陵市郊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同时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防灾与救灾并举、预防为主的原则。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对全区生产生活和运输造成的重大影响,结合本地、本单位、本行业实际情况,细化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认真做好工业生产原燃料和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储备,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提高对突发、紧急情况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避免和防止出现严重后果。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处置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由属地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灾害的严重性、影响范围、所需动用的资源等,分级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责权范围。特别重大问题,由属地政府报请区低温雨雪冰冻应急指挥部协调解决。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有效将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资源整合、统一指挥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处置系统进行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能。必要时对有关人员、物资、车辆、设备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铜陵市郊区低温雨雪冰冻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我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各项应急工作。总指挥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区开发区、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普济圩社区、区应急局、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直机关工委、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经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区卫健委、区市监局、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人武部、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数据资源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区应急指挥部可根据灾情发展,决定增加其他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办公室)、生产安全组、积雪清扫组、应急救援组、物资保障组、生活救助组、医疗救治组等七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
(二)指挥部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工作,做到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组织协调,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督促检查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情况。
3.负责紧急调运抢险救灾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
4.根据气象情况成立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及时组织人员疏散、物资转移等工作。
5.研究解决其他有关重大问题。
(三)各工作组工作职责
1.综合协调组(办公室):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通知、简报与信息报送、视频会议保障、对外联络、催办督办、预测预警信息发布、承办领导交办事项,统筹安排宣传报道,及时发布重要新闻和防灾避险常识,把握舆论导向等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参加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数据资源服务中心)
2.生产安全组: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企业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措施落实情况。对农村公路、急弯陡坡、建筑工地、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重点排查,消除隐患。督查区经开区和乡镇(办)棚架房(棚)、简易房、临时构建物、危旧房屋、校舍、钢构厂房等场所加固和清雪扫雪工作,对无法消除隐患的,要督促属地及时进行人员转移并妥善安置。(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参加单位:区科经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文旅体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3.积雪清扫组:负责全区主次干道、码头渡口的除雪保畅和客货运输保障工作。指导区开发区、乡镇(办)、普济圩社区疏通县、乡干道等工作。组织应急抢险突击队伍,及时增援重点地区、路段的清扫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参加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文明办、区直机关工委、区消防救援大队)
4.应急救援组: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强化应急队伍集结待命,随时参与增援灾情严重地区抢险救灾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参加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人武部、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委、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5.物资保障组:负责粮食、食用油、蔬菜、猪肉、成品油、自来水、电力、燃气、通信等保障工作。做好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及时开展救灾和救助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参加单位:区发改委、区市监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数据资源服务中心)
6.生活救助组:负责受灾地区救灾和困难群众生活安排,保障群众的衣食住。妥善安置滞留司乘人员和旅客生活等工作,对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脱贫户、重度残疾人和流浪乞讨人员进行跟踪服务。(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民政局,参加单位:区交通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委、受灾地政府)
7.医疗救治组:负责组织因灾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治、疾病预防、药品器械供应、监测报告等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参加单位:区市监局)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1.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发展态势进行会商和综合研判,加强监测预警,适时启动自然灾害应急响应,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常态化做好抗雪防冻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入村到户,深入灾区查核灾情,重点了解灾区群众特别是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脱贫户、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情况,迅速开展救灾救助工作,及时将救灾救济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帮助修缮损坏房屋,转移安置人员,加强滞留人员的应急救助工作,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负责加强矿山、厂房、大棚等设施隐患排查和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组织开展防冻、防滑、防爆、防坍塌、防泄漏、防坠落、防中毒等专项检查,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对受降雪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境内所有露天开采的矿山企业和危化品企业等,若在恶劣天气下不能保障安全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作业。
2.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宣传报道全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指导新闻媒体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和先进事迹。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3.区发改委:积极争取上级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指导各地做好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等工作;负责向灾区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粮油等应急保障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充足。负责指导管道企业开展油气长输管道的隐患排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强化管道沿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和防范,切实维护管道设施安全。
4.区教育局:负责部署、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知识宣传教育,根据避险需要,适时调整教学安排,保障在校师生生命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做好中小学校危房除险加固和因灾毁损校舍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校舍安全;指导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5.区科经局:参与协调救灾机械装备,协调企业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做好隐患排查,降低灾害损失。
6.区公安分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受灾路段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7.区民政局: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时,协助有关部门,加大街头流动救助巡查力度,劝导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管理机构的救助服务;对敬老院、养老院等服务机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将符合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保障范围。
8.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灾资金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核查、评估和上报;协同有关部门向上级财政、应急部门申请救助补助资金。
9.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林业局):负责组织因积雪融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并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提出应急防治措施建议;负责查核、评估林业因灾损失情况;组织专家和林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林业生产。
10.区住建局:配合市住建部门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和城市供水、供气系统受损设施的抢修。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组织区经开区、乡镇(办)、普济圩社区对各类房屋开展拉网式排查,尤其对边远厂矿住房、老旧小区危旧住房和大跨度轻钢材质房屋、临时建筑工棚、塔吊等实施巡查,实施除雪减压、加固防塌,临时关闭等措施。
11.区交通局:强化县乡公路养护,储备充足除雪、铲冰、融雪等机械、物资和应急人员力量,及时做好重要县道的除雪、铲冰、解冻和清障工作,对公路急弯、陡坡等重要路段实施24小时监控,及时铲冰除雪,保证道路正常通行。向因恶劣天气滞留我区境内的旅客、驾驶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
1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突发性低温雨雪冰冻引发的农业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工作;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指导协调灾区做好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13.区水利局:负责指导、协调做好水利工程及水利部门管理的相关供水设施的防冻工作,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行、监测和维护管理,做好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保障水利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14.区商务局:负责与生猪、蔬菜经营大户采购建立信息联系机制,及时掌握生猪、蔬菜调入进度,加大物资调配力度。建立肉类、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制度,保障持续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有效供应。督促做好加油站、直属农贸市场安全防范工作。
15.区文旅体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低温雨冰冻天气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做好景区游乐设施安全、人员疏散和重点文物保护工作。
16.区卫健委:负责做好医疗救灾物资工作准备,加强冬季易发病的宣传,做好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组织协调医护人员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救援。
17.区市监局:负责受灾救灾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打击价格违法行为;配合市、区有关部门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对受灾地区药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18.区城管局:会同属地组织环卫工人清除城市道路积雪、积水,及时清运垃圾;做好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区内有关道路等重点位置的抗雪除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沿街单位、网点除雪工作。
19.区生态环境分局:收集、分析、监测灾害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防范、消除因灾造成的环境污染。
20.区人武部:在收到区应急指挥部请求,负责组织所属民兵力量参加铲冰除雪救灾工作。必要时,报告市军分区申请部队支援我区铲冰除雪救灾工作。
21.区消防救援大队: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在确保执勤备战的前提下协助做好铲冰除雪支援工作。
22.区数据资源服务中心:负责区指挥部视频会议服务保障工作。协调电信运营商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用通信正常运行。
23.区直机关工委:组织区直机关党员干部成立铲冰除雪突击队,在区指挥部的指挥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4.区文明办:根据区指挥部的统一安排,组织机关干部包路段,加大辖区主次干道积雪的清理工作,全面清除主次干道的积雪。深度挖掘和宣传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扩大影响。
25.区经开区、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普济圩社区):负责组织本辖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处置工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有关工作。组织力量对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进行转移,会同应急等部门及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交通枢纽、景区人员大量滞留的,要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有关工作,并随时待命参加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
四、预警级别
按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影响范围,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Ⅰ级预警:全区出现持续10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本区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预测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5毫米以上。市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Ⅱ级预警:全区出现持续10天以上的低温冰雪冰冻灾害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本区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10—2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预测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市气象台发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Ⅲ级预警:全区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累计积雪深度5—1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影响,预测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市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Ⅳ级预警:全区日平均气温接近0℃,累计积雪深度2—5厘米,预测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2毫米以上。市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五、应急响应与终止
(一)应急响应.
1.Ⅳ级响应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达到一般级别时,区指挥部启动Ⅳ级响应。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印发应对工作通知。
(2)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积极申请国家和省、市级资金和物资支持。
(4)交通、住建等部门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措施开展先期处置,强化交通疏导,保障辖区内县乡主干道和各渡口的安全通行。
(5)区经开区、乡镇(办)、普济圩社区以及交通、住建等部门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确保联络畅通。
(6)区开发区、乡镇(办)、普济圩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辖区内的道路和公共区域积雪。城管、市场部门组织沿街商户清扫积雪。
(7)区经开区、乡镇(办)、普济圩社区及住建、科经、应急等部门开展相关设施和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控制危险源,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
(8)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Ⅲ级响应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达到较大级别时,区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区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分别召开会议部署应对工作。
(2)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向区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组报送相关信息。
(3)公安部门加强治安秩序维护和道路交通疏导工作。
(4)区经开区、乡镇(办)、普济圩社区和区交通局加大道路铲冰除雪作业力度,做好绿化树木除雪降压工作,及时清理路面倒伏树木、断枝。
(5)区交通局加强县乡公路巡查,组织应急队伍开展弯道、陡坡等危险部位铲冰除雪作业,保证主要交通道路畅通。对被困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救援,及时做好滞留旅客疏散工作。
(6)区应急局会商区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上级和区级救灾资金,会同区发展改革委紧急调拨上级和区级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7)区民政局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8)区卫健委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力量,及时开展受伤、冻伤人员院前急救、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
(9)区商务、发改、市场、科经等部门加强粮油、肉蔬、副食、燃油、照明用品、防寒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监测,做好货源组织和调运准备工作。
(10)宣传等部门及时播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利用微信和应急广播等广泛宣传防雪防冻等个人防护安全常识。
(11)区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向市指挥部、区委报告灾情和应对进展情况。
3.Ⅱ级响应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达到重大级别时,区指挥部启动Ⅱ级响应。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区应急指挥部召开会议,部署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岗在位,靠前指挥。
(2)区应急指挥部统一调配区域内应急资源,启用区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受理受灾严重地区请求,给予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援。
(3)区商务等部门组织调度粮油、肉蔬、副食、燃油、照明用品、防寒衣被等生活必需品,保证市场供应平稳。民政等部门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4)各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等户外运动。
(5)区委宣传部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6)区应急局、区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
4.Ⅰ级响应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达到特别重大级别时,区指挥部启动Ⅰ级响应。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区应急指挥部6个工作组实行联合办公,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
(2)区应急指挥部发布全区抗雪防冻社会动员令,紧急动员全区全面开展抗雪防冻、救灾抢险工作。
(3)落实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保障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
(4)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单位广泛宣传抗雪防冻、救灾抢险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
(5)有关部门、单位和人民团体组织志愿者行动和送温暖活动,支援重灾区抢险救援工作。
(6)区教育局根据灾情调整教学时间。必要时,实行中小学、幼儿园停课。
(7)采取其他一切必要的应急行动。
(二)应急终止
由发布预警和启动应急预案的铜陵市郊区低温雨雪冰冻应急指挥部,根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天气发生、发展趋势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解除预警状态、终止应急响应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六、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保障
建立健全与民兵预备役、公安、消防、卫生和城市生命线系统等专业抢险救援队伍与各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相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动员全社会、全民共同抵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带来的影响。
(二)应急物资保障
全区各单位用于铲冰除雪或救援的各类设备、物资在紧急情况下,由区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
(三)资金保障
低温雨雪冰冻应急资金和工作经费由各相关部门根据应对灾害需要报请区应急指挥部研究解决。
七、灾害评估
按照交通运输、市场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安全生产、医疗救治、气象灾害和宣传等,分别由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区交通局、区应急局、区卫健委等牵头单位,对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引发的公共突发事件及次生灾害进行总结评估,报区应急指挥部。必要时组织有关领域的专家进行会商,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八、恢复重建
认真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尽快完成受损设施的修复和重建工作。加大对危旧房屋特别是居民住房、中小学校舍和公众聚集场所的质量监管巡查力度、重点解决好倒塌和严重受损房屋的维修加固。制定恢复农业生产规划。深入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做好病虫害和疫情监测与防治。加强对受灾群众生产自救的帮扶,切实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受灾群众生产自救能力。认真落实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努力保障市场供应。开足马力,保持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九、奖惩
对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事件处置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迟报、漏报、谎报,延误贻误处置时机而造成严重后果或截留、挪用救灾资金、物资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附则
(一)区经开区、乡镇(办)、普济圩社区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应急预案。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
(二)本预案由区应急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除雪应急预案 篇6
1月20日-22日,我市范围将出现强降雪天气,23-26日气温急剧下降。为避免和最大程度减少因强降雪及强降温天气对我市园林绿化植物造成破坏或因其产生的次生灾害及安全隐患,现就园林绿化工作制定园林局防寒除雪应急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清除积雪。一是及时清除公园广场铺装、台阶、园路等积雪、冰层;二是及时清除绿化植物积雪;三是及时清除公园广场建(构)筑物及施工现场办公、宿舍等临时设施屋面积雪。
清除断枝、折枝(桠),扶正倾斜、倒伏苗木,并做好支撑等加固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充分保障交通与市民安全。
做好植物防冻工作。降低极端天气对植物的损失,减少绿化损失。
做好公园广场公厕、照明、泵房等公共设施供水、供电的维护工作,保障极端天气下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
加强巡查,将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防触电列为重点排查对象,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二、工作安排
成立防寒除雪应急工作组,组长熊明,全面负责园林局防寒除雪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和调度。根据管理范围划分四个片区,成立四个应急小组,具体情况见下表:
略
三、工作要求
各绿化施工、管养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配足应急人力、物力,并按园林局划分的责任片区,分别上报应急联系人。
各绿化施工、管养单位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开展不间断现场巡查,排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交通隐患,降低绿化损失。
各绿化施工、管养单位须加强安全防范宣传,确保应急作业人员、施工现场留守人员、公园广场游人等人身、财产安全。
园林局各片区小组负责人和成员迅速行动,确保片区内各绿化施工、管养单位的应急人员、车辆及工具全面落实。
园林局各片区应急小组负责人和成员应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保持通讯畅通,不得请假,按片区分组,立即开展现场巡查督促,对雨雪冰冻恶劣天气造成的突发状况及时处置,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