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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申请条件(篇1)
一、国家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为我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二)、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量化标准
1、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位于年级排名前10%;
2、在校期间必须每学期均获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且一等奖次数占其所获奖学金总数的65%以上;
3、国家奖学金评定的上一学期须获得一等奖学金。如学习成绩年级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年级排名没有进入年级前10%,但达到年级前30%的学生,没有不及格课程,且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
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获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为我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该学年已被学校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申请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在该学年必须每学期均获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且至少有一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四)、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大学生各类科技竞赛中的获奖者在同等情况下可优先推荐。
三、国家助学金
(一)、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国家助学金一档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当分配的名额有富余时,可以按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为顺序,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二档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国家奖学金评审
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要组织好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在公开现场作自我风采展示,采用PPT或电子书等形式,时间不超过10分钟。参加评选代表分别是:老师代表和学生代表;评分标准总分100(分):教师代表占70%(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成员、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教科办、专业教师代表参加)、学生代表占30%(各年级学生代表参加);由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学校下达名额和投票结果由高到低排序,现场公布学院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学生建议名单,若票数相同且不能确定入选者,由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对相同票数者重新投票决定,学院将建议名单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若评审小组接到异议材料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核。
助学金申请条件(篇2)
一、基本申请条件
我院取得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3、集体荣誉感强,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无嗜烟嗜酒等不良习惯;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年思想道德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70%(一年级学生可以参考高考成绩及高中阶段的品行表现);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业成绩呈明显上升趋势;
6、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上课无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无考试违纪和作弊行为;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符合《松原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
8、符合家庭特别困难条件但本学年必修课考试平均成绩名列班级前50%(不含一年级新生)
之后者,不能申请1档助学金;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但本学年必修课考试平均成绩名列班级前70%(不含一年级新生)之后者不能申请2档助学金;符合家庭一般困难条件但本学年必修课考试平均成绩名列班级85%之后者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
二、否决条件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降低资助等级,直至取消受助资格,且至少一年 以上: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
2、每学期考试不及格课程(经补考后)达到2门及以上;
3、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经营性网吧通宵;
4、吸烟、酗酒经教育仍不改正;
5、生活铺张浪费,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他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 费行为;
6、在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和劳动纪律者;
7、受资助期间,家庭经济状况改善,生活困难基本得到解决者;
8、休学、退学或保留入学资格者。
9、其他被认定的学习与纪律方面不符合条件者。
三、违纪的处理
学生在申报家庭经济困难时有弄虚作假、隐瞒虚报行为者,一经查实,根据《松原职业 技术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受助资格,已发的资助金予以追回。 并直接在综合测评中“思想品行表现”中扣分,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四、认定小组以辅导员任组长、学生干部2-3人、学生代表2-3人担任成员的认定 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经认定,同学需服从认定结果。公示如有 异议,需举证,证据不充分者不予受理。
助学金申请条件(篇3)
开具贫困证明,贫困证明的开具可以带上户口本和录取通知书找村长或者村委会主任开,然后在贫困证明上盖上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的章,村委会盖好章之后需要再拿到乡镇政府盖章,再拿到民政局盖章。
注意材料的准备和盖章都是需要在学生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的,所以如果学生想要申请助学金,在收到录取通知书之后,开学之前就需要将这些东西准备好,到时候带到学校教给自己的辅导员。
很多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里面会有助学金申请表和家庭情况调查表,学生需要填好这两张表格。
但是有些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里面是没有助学金申请表,那么到了学校之后可以询问自己的辅导员,一般在开学不久之后,老师会说明助学金的申请时间,申请步骤的,到时候你只要填好这些这份申请表,然后交了贫困证明就可以等待学校的审核了。
听说学校这次要赞助贫困生,我颇为感动。
首先,我是一名留守儿童。我的家原本在一个村庄,父母为了我以后更好的生活。所以,在我五岁的时候就外出打工。把我寄养在亲戚家。
随着父母有了些收入,租了个房子,才把我接了过去。在我的记忆里,我家的生活是如此的艰辛。一个月会交一百元的房租费。有时,家里开销周转不开,便请房东宽限时日。冬天,那时候没有暖气,只能靠烧柴取暖,但凛冽的风时常会从缝隙中钻进来。说起来心酸,但我们还是努力的,幸福的生活!
直到我上初二的时候,突然有一天,父亲对我说,孩子,咱们是外地人,不准在这
考学。所以,我就回了我的老家_市上学。就这样,我也经历了许多事,明白了许多道理,也我拥有了一颗感恩的心。
现在,我住在学校,也很节俭。因为每当我在外逍遥自在的时候,想起在外受苦的父母,心里很不是滋个味。这次,我之所以写这份申请书,是因为父母含辛茹苦的把我抚养长大,真的很不容易。想为他们分担,我也只能努力的学习。
尊敬的校长老师,如有比我更贫困的学生,恳请你们把这宝贵的助学金捐给他们。因为我并不想和比我更贫困的学生争得这宝贵的生活费。
最后,尊敬的校领导,老师。感谢你们对贫困学生的大力支持,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信心与希望!
助学金申请条件(篇4)
1、学生本人身份证正面、反面扫描件。
2、录取扫描件,如果录取通知书在申请截止时间还未收到,可登录本地考试局网站截屏录取界面。
3、高考成绩截图,登录本地考试局网站截屏获取。
4、本地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扫描件。
5、反映家庭生活贫困照片或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住宅正面照、卧室、厨房、低保证(如有请提供)、相关贫困证明等。
6、所获证书,请用U盘或其他移动设备存放申请材料,以便一次性上传至助学网个人后台。
助学金申请条件(篇5)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申请的当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且表现良好。
二、申请和评审程序:
1.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2.学生按学校及相关部门规定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提出申请。
具体建议如下:
(1)、家庭经济困难的三级贫困证明(特别地区只需二级,对的确家庭贫困却不能开出三级证明的同学,可根据实际进行酌情考虑)。
(2)、申请学生须写一份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和助学金申请文。
3.评定办法。
(1)、贫困等级按照家庭经济状况所能承担的生活费用情况划分,设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贫困三个等级,
贫困等级认定可参考以下定性标准:
1特别困难: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无收入○
(指父母双方丧失劳动能力者);重病户(指主要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低保户或特困户;残疾学生;
2比较困难:○单亲家庭;父母双下岗;纯农户、牧户(指农村、牧区除农业、牧业外无其他收入来源的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者;父母一方下岗(失业)且另一方收入较低的;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父母离异导致家庭收入明显下降的;
3一般困难:○家庭因突出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农户且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4特殊情况或因故发生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情况酌情考虑等级. ○
注:在家庭条件一样的基础上优先考虑学习成绩。
(2)、对于不能严格遵守学校纪律的同学,谎报家庭情况的同学,评议组有权降低其受资助力度,对于性质恶劣的有权取消其受资助资格。
8、公示
评议结果应在班级内部宣读,资助负责人应把名单在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做好监督,对有异议的进行再次审核。
9、后期需要做好部分同学的心理疏导工作
对于评议组的结果难免会有同学认为不公平,这就需要班级负责人关注这些人心理动向,及时建立他们与辅导员的沟通,消除他们的不理解感。同时,还应加强对受资助同学的监督,监督他们合理使用助学金,争取做到自信、自立、自强。
10、资助人员汇总
各班上交名单到各系,各系审核汇总上交到学校资助中心汇总审核。
三、建立贫困生档案。
1、根据班长和其他班委提供名单进行谈心,了解所需关注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状态,在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建立贫困生档案,结合该生的日常表现等多方面因素来考核该生的贫困状况,每年根据考核结果对贫困生认定名单进行调整。对个别可能开具虚假证明、谎报家庭困难事实的学生,可派相关教师实地调查,与事实不符者取消其资助资格。
2、合理利用入校时的家庭情况调查,建立特困生、贫困生、贫困边缘学生档案,通过对贫困生分类管理,做到真实、可靠。同时,该档案具有动态性,根据学生情况适时调整。
四、严厉监督机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做不予认定或贫困等级降等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资助资格,收回应收回部分的资助资金,并取消其在校期间一切评奖、评优等资格:
1、经核实,贫困证明材料虚假的;
2、经核实,家庭经济状况确有好转的;
3、有与其家庭经济状况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的,如购买高档通讯工具、高档时装、高等化妆品等;
4、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5、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6、抽烟、酗酒经教育不改的;
7、等级为比较困难、特别困难学生不服从安排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
8、有重大违纪情况的。
五、贫困生正确看待资助
1、让受到资助的同学意识到这是国家帮助自己的行为,自己有义务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回报社会,可以通过组织受助贫困生参加一句话、一封信、做一件感谢事或过一次感恩节等活动让他们体会到感恩的重要性,在培养学生自信自立自强的同时,教育他们要经常站在别人的角度,设身处地地感他人所感、知他人所情,学会感谢人、体谅人、帮助人。
2、建议获得助学金的同学尽可能多地参与一些公益活动,作为他们回报社会,奉献爱心的需要,这样做也可以消除拿国家助学金同学的部分顾虑,同时,又能通过活动参与情况考察他们,为下一年进行资助提供重要参考。
附表:1《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2《贵州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国家奖金申请基本条件
1、国家奖学金的设置和奖励金额: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置,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按照学生学年学习成绩没有不及格科目。
(6)该生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第1名且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3名.
或者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均在专业前20%,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 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 现非常突出(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3、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向所在院系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 审批表》,经所在院系研究决定人选后,送交学生工作处汇总。经校学生工作指 导委员会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 报省教育厅。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 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设置和资助金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学生中品学 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每年我校名额数量,资助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学生,申报者有 关信息资料必须与我校提交的福建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中的一致;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按照该生学年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排名原则上均在 专业前20%,没有不及格科目。
3、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向所在二级学院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审批表》,经所在院系研究决定后,送交学生工作处汇总,校级学生干部评 选由主管部门同各系部学院协商进行。经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研究审定后,在 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助学金申请条件(篇6)
奖助学金申请示例
一、以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出现下面界面:(初次登录请先激活并修改密码,请牢记密码,忘记后可找辅导员重置)
二、点击左侧“奖助优补管理”,出现以下界面:
三、点击“请选择奖项”下拉菜单:
四、点击“申请此奖项”
请学院管理员尽快导入成绩-----
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见下页)
家庭经济困难申请
一、点击“家庭经济困难申请”出现界面:
二、点击“提交申请”,在弹出的界面中:审核“学生基本信息”,完善“学生家庭信息”和“民政部门信息”,在窗口的下方显示以下内容:
三、上报已经填写完毕的电子表格(注意红色字体的注意事项),点击“提交申请”,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