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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员工公司规章制度 篇1
【生产企业员工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单位职工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 员工基本义务
1.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2.员工应当积极履行各项工作任务,服从交办的各项工作,不得违背公司利益。
3.员工应当保护公司公共财产,不得进行破坏、盗窃等违反公共财产安全行为。
4.员工应当保密公司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信息,不得泄露公司重要商业机密信息,并保守个人隐私信息。
5.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规定工作时间和迟到早退、旷工等违纪行为,不得无故缺勤。
第三章 员工奖惩制度
1.奖励制度
公司将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贡献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制度
员工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扣分和处罚,或者依法给予开除、处罚、罚款等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员工福利
1.工资福利
公司将根据员工职务、工作年限、绩效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工资标准,保证员工合法权益。
2.休假制度
员工享有法定休假、带薪年假和各项附加休假等福利待遇。
3.医疗保险
公司为员工购买医疗保险,保障员工的健康权益。
4.职工培训
公司将根据员工工作需要,提供职业技能和业务培训,提升员工职业能力。
第五章 附则
1.本规章制度经公司董事长签字并出具公司公章后生效。
2.员工须认真学习本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将按规定执行。
本公司规章制度,是为规范员工行为,保护企业利益和员工权益而制订的,成为工作生活的凭据和基础。只有员工合法依据,才能更好的推动企业发展,提高企业效益和员工福利。
生产企业员工公司规章制度 篇2
生产企业员工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制定本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员工行为,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和共同利益,树立良好企业文化。
第二条 本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履行公司规定的工作职责,维护公司荣誉和形象。
第三条 本规章制度是本公司管理规范的基础,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有例外或违反。
第四条 本规章制度应在公司内部宣传,确保每位员工都知道并遵守。
第二章 员工应遵守的规定
第五条 员工应遵守劳动纪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规范。
第六条 员工应履行业务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第七条 员工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八条 员工应包容、团结同事,积极配合工作,不得损害公司、队伍和社会的利益。
第九条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应保管好公司的资产和设备,做好消耗品的节约使用,不得挪用公司财产。
第三章 公司保障员工的权益
第十条 公司应按照法律规定,保障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公司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员工的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二条 公司应按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法定福利保险金,提供工作津贴和奖金,保障员工的收入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公司应尊重员工的特殊权益,比如身体残疾和女性特殊保护,做到公平合理对待。
第四章 违规处理和奖励措施
第十四条 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照公司制定的奖惩制度进行处理,并在员工档案中做出记录。可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分、罚款、停职等措施,严重者将被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公司将对员工的先进技能、工作态度和创新能力给予奖励和表彰,包括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
第十七条 本规章制度的具体执行细则,由公司的劳动管理部门制定并进行宣传。
第十八条 如本规章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则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九条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规定为本公司员工应遵守的规章制度,敬请全体员工严格按照执行,共创公司更加美好的明天。
生产企业员工公司规章制度 篇3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政令畅通,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同时对各项工作及时的沟通和总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3、内容与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并做好会议记录。
3.2.1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3.2.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2.3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4研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计划(安全月、年检、季检、月检计划的布置、落实)。
3.2.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3审查、批准新建、改建、大修的设计、计划以及工程验收和运行工作的监控。
3.4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卫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妇女保护工作。
3.5研究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在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时,要有计划的组织进行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6审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
3.7审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内容。
3.8审批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落实方案。
生产企业员工公司规章制度 篇4
一、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制定各项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和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理决定等事宜。
4、负责召集单位安全例会等各项重要会议。
5、负责对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安检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具体负责组织做好营运车辆的例检工作。
2、严格按照营运车辆安全例检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逐项对营运车辆证照(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技术等级评定及二级维护情况、车辆技术状况等进行安全检查。
3、对车辆进行例检,对不合格的及时组织整改并将情况上报有关领导。
4、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例会和安全教育培训。
(三)驾驶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2、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机动车安全驾驶操作规程,有与准驾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持证上岗。
3、掌握所驾车辆的技术特征,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在发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做好车辆证照、车辆技术性能的自检,及时进行维护、修理。
4、协助安检员管理所驾车辆的证照,按时参加车辆年检、综合性能检测、二级维护、年度审验及投保业务。
5、积极参加安全例会和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驾驶技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驾驶员不带情绪开车,保证行车安全。
2、接受运输任务,按时到岗,对车辆情况进行自检,存在故障隐患立即维修。
3、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⑴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⑵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⑶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⑷保持车容整洁。
4、配合安检员对营运车辆进行安检,安检合检方可出车。
5、驾驶员在行车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驾驶员职业道德规范,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自觉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挥灯信号、交通管制以及现场公安交警的指挥,严禁超速、超载行驶,礼貌行车,确保行车安全。
6、严禁私自越线(改线、绕道)行驶,严禁私自将车交他人驾驶。
7、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结合重大节假日、季节转换、重大运输保障任务不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严格按规定进行装货,并做好途中检查工作。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及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从业人员的资格及聘用:
(1)驾驶员应有与驾驶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2)从业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从业人员须经相应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合格证件方可上岗。
(4)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查询拟聘用从业人员相关情况。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从业人员资格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5)聘用非本地籍从业人员从业时间超过3个月的,在签订聘用(或解聘)合同15日内到辖区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6)不与没有固定住所或居所、患有严重疾病、休息时间得不到保证的从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各岗位从业人员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在岗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或影响安全的行为,严禁脱岗。
四、本单位从业人员应参加单位组织的例会和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五、安全例会制度
1、单位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2、安全例会由单位负责人负责召集。
3、安全例会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
4、例会内容:
⑴传达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形势、会议、文件精神;
⑵听取各部门、有关岗位的工作汇报;
⑶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分析,安排相应的整改措施;
⑷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
⑸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5、会议由安检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
2、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请假人员事后必须补课。
3、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内容:
⑴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
⑵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⑶典型事故的案例分析警示教育;
⑷事故应急处理及现场自救知识;
⑸其他安全内容。
4、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可每月或结合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
5、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负责记录,对学习资料、培训讲义、试卷及考核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购置车辆应选择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规范产品,积极推广使用高性能、低能耗、安全系数高的车辆产品。
2、车辆必须在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合法行驶证、号牌,在运管部门办理合法营运证照方能正式营运。
3、车辆必须按时参加公安部门的年检和运管部门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按期进行二级维护,按期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
4、严禁任何人对车辆进行改装。
5、驾驶员要做好车辆例检工作,不带故障上路。安检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检查,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6、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购车发票、登记证、行驶证、营运证、年检记录、综合性能检测记录、二级维护记录、修理记录、事故记录等。
7、车辆技术性能不能达到安全标准的车辆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八、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亡人及重大影响的道路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九、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生产企业员工公司规章制度 篇5
生产企业员工公司规章制度
一、企业的宗旨
本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企业,我们的宗旨是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全力打造品质卓越、服务一流的企业形象,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产品和最优质的服务。
二、企业的目标
为保障员工和客户的利益,达到公司的经济、技术和管理方面的目标,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综合效益。推进企业各项工作的不断发展,实现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三、企业的文化
本公司的文化是“严谨、高效、团结、创新”。关注员工的感受,注重人才培养和管理,团结协作,努力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推进高品质、高效率的生产工作,为客户提供卓越的产品和服务。
四、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1.员工享有与合法合理的劳动条件相符合的工作报酬;
2.员工享有与劳动合同约定的福利待遇;
3.员工享有受到安全、良好工作环境的保护,使用安全保险工具及设备;
4.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守公司机密;
5.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工作纪律,服从公司安排;
6.员工应认真执行公司任务,并完成公司交付的各项工作;
7.员工应提高工作效率并保护企业财产;
8.员工应当诚信守信,秉承公正正义的工作态度;
五、生产管理
1.各部门之间应协同合作,配合工作,实现生产的快速、高效;
2.加强工作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要做好生产过程中的统计,实现生产过程的可控、可量化;
4.对于可能影响其他业务部门或者公司利益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5.加强对生产效益的考核,激发对生产的热情;
6.要提高生产工作的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
六、员工安全管理
1.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保障,确保员工有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2.加强员工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保障意识;
3.对于可能影响员工安全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企业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
4.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要进行教育、警告或者停职、开除等处理;
5.要加强工作场所的管理,如大型设备的维护保养、防火防爆等。
七、劳动纪律和工作规范
1.员工应在公司工作期间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员工应谦虚守纪、遵守交通法则、做到有礼、有序;
3.员工应专注工作,切勿边工作边玩手机、刷社交媒体等;
4.员工应认真履行职责,尽到职业道德的义务;
5.员工应统一着装,保持清洁卫生,并保持良好的形象;
6.员工不得随意调换工作岗位;
7.员工应在工作中保持信心,注重团队协作。
八、违反公司规定的处理
1.对于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要进行严肃制裁,分别按照公司规定的处理流程进行处罚;
2.对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要直接进行开除处理;
3.对于一些轻微过错要进行口头提醒,并在防范类似问题的基础上,重新培训员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公司的规章制度将会根据企业的运作和管理情况逐步完善和修改,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作和发展的长期性。员工只有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并积极融入企业发展中,才能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同成长和共同繁荣。
生产企业员工公司规章制度 篇6
一、三级教育培训
第一条 凡是进入本公司的职工,都必须遵守本培训制度。
第二条 为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避免事故的发生,必须经常及时地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培训。
第三条 新职工经公司安检会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由生产单位指定专人对其进行二级教育培训,项目部或机台班组再对其进行三级教育培训,并将教育培训情况建档。
第四条 新入公司职工(含新调入人员、合同工、实习人员、临时工)入公司后必须经过三级(公司安检会、部门单位、项目部或机台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后才能上岗。
第五条 调转(包括调转、工种改变)的职工必须重新进行二、三级教育培训,各生产单位内部职工调转必须重新进行三级教育培训。
二、现场教育培训
第六条 因工作需要,对从事临时性工作的职工,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教育培训,并详细介绍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和应遵守的规则。
第七条 对从事危险性的工作人员,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带到现场进行有关教育培训,详细介绍工作的危险特点,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第八条 对发生事故后的事故现场分析会由公司安检会和生产单位有关人员组织,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即原因不清不放过;群众(职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有关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
三、日常教育培训
第九条 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对职工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履行安全职责。
第十条 各生产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情况,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后讲评,对避免事故的经验和先进的安全操作方法及时总结推广。
四、特殊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 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投产前,生产单位应与有关部门根据新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第十二条 对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并取得该工种的作业证和执照后才准上岗。
第十三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加强对职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知识的教育培训,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解决安全缺陷提出合理建议。
第十四条 因工负伤职工在伤愈复工前,要进行一次安全考核教育,新提或调任的生产管理干部应接受必须的安全知识和有关责任制教育。
第十五条 安全工作例会应从时间上、制度上给予保证,各级领导要纳入议事日程,正确处理安全生产关系。
第十六条 安全工作例会是本公司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每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手段之一。
第十七条 全公司安全工作会议由公司安全设备部组织,分管公司领导主持,每年度召开一次全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委员会会议。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工作会议由各单位负责人组织并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单位安全生产例会;各项目、机台或班组安全工作会议由各项目负责人、机长或班组长主持,每周召开一次项目、机台或班组安全生产例会。
第十八条 安全工作例会要有记录,纳入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第十九条 安全工作例会应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及时贯彻国家和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最新精神,通报当前安全生产有关情况,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落实各级安全检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 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可与相应的生产经营例会一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