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各种自然灾害后,受灾地区人员的财产受到损失,因此,我们需要制定合适的灾后重建方案。根据大家的需求,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可供大家参考与借鉴,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的原则,把灾后恢复重建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积极动员和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灾后恢复重建中去,全力解决好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要认真制订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系统性。
二、工作目标
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学生有学上;灾区不发生疫病暴发流行;灾区无安全事故发生;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正常;灾区社会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抓紧抢修水毁基础设施,保证水电气正常充足供应,通信与道路畅通,广播电视节目正常传输,并为下一步防汛保安及抗击可能出现的高温伏旱做好准备。
(二)深入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疾病监测报告,强化灾区环境清理和消、杀、灭等工作。
(三)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帮助灾民解决吃、穿、住、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积极组织生产自救,力争实现“无灾多增产增收,轻灾保增产增收,重灾少减产减收”的目标。
(五)大力排除各类灾害隐患,确保安全度汛。
四、职责分工
(一)区水务部门和各镇要抓紧抢修水毁塘、库、堰、渠、堤防护岸工程和城乡供排水工程等水利设施,要列出时间表,倒排工期,责任到人,为防汛保安及抗击可能出现的高温伏旱做好准备。同时,要切实加强对险塘险库及洪水易发地段的监控和管护,确保安全度汛。
(二)区国土部门和各级地质灾害监测单位要对已发现的地灾隐患点进一步加强监测,强化预警预报、疏散避险、应急治理等工作,确保受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在全区开展一次地灾隐患拉网式排查,对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要及时纳入监测范围,督促责任单位或各镇、街做好人员疏散准备。
(三)区交通部门和各镇要搞好水毁公路、桥梁的修复,及时疏通各类交通通道,确保道路畅通。
(四)区供水、供电、通讯、供气、市政、有线电视等部门要及时抢修供水、电力、通讯、市政、广播电视传输等设施,检测维护天然气供应管网,尽快恢复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基础设施功能,保证正常供水供电、天然气充足供应、通讯畅通、市政设施正常使用、广播电视节目正常传输。
(五)区教委对学校危房要提前采取排危措施,确保按期开学。
(六)区建委、房管局、民政局要对洪水浸泡过的建(构)筑物,农村危房和城市危旧房开展拉网式检查,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区卫生防疫部门和各镇、街要高度重视灾区卫生防疫,做好抗大灾、防大疫的各项工作。要动员广大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时清淤、排涝,搞好受灾地区的环境清理。要在灾区强化卫生防疫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我防疫和自我保护能力。要组织公共卫生专家和卫生防疫人员前往灾区,尤其是万东镇李子山社、丛林镇九一一社区等重点受灾地区,加强灾区救灾防病工作的业务技术力量,指导环境清理和消、杀、灭等方面工作。要严格实施疾病监测报告制度,严密监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动态,加强对疾病媒介、疫源动物的监测,严防传染病的暴发流行。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尽快予以处置。要切实做好灾区水源保护、饮水卫生、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八)区民政部门和各镇、街要把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吃、穿、住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要切实做好受灾人口的核实,及时安排发放救济粮款;要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对暂时无栖身之处的受灾群众,要采取投亲靠友等应急措施,确保每一位灾民都有安身居住的地方。要切实抓好灾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帮助他们选好住址、做好规划、筹好资金,确保受灾群众尽快搬进新居。要落实党员、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帮助灾民解决吃、穿、住、医等方面(本文摘至:范文大全)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受灾群众有房住、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同时,区民政局和各镇、街要切实做好抗洪救灾捐款捐物活动的组织和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工作,确保社会各界的爱心及时送到受灾群众手中。同时,要根据我区灾害发生的特点与趋势,做好救灾救济物资的储备,保证在救灾需要时拉得出、运得到、用得上、能救急。
(九)区经贸委等相关部门和各镇、街要积极支持受灾工矿商贸企业恢复生产,厂房垮塌的要尽快重建厂房,设备受损的要尽快维修或更新,原材料受损的要尽快补齐,确保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十)区农业部门和各镇要尽快抢修水毁农田,并加强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抢种补种,扶苗洗苗,加强水淹农作物的病虫害防治和田间管理,及时调运恢复生产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及早做好晚秋生产准备,力争实现“无灾多增产增收,轻灾保增产增收,重灾少减产减收”的目标。同时,要会同区劳动就业部门组织好灾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十一)区供销、经贸等部门要确保救灾物资和广大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供应,避免因灾出现供应严重不足、物价快速上涨等情况。区工商、物价等部门要严厉打击哄抬物价、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二)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三)区公安部门要抓好灾情严重和灾民集中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趁火打劫,偷盗破坏抢险救灾物资设备,造谣惑众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四)区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等部门要增加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投入,对受灾群众和受灾企业恢复生产有关税费要予以减免,并在贷款上给予大力支持。各镇在安排使用好区级救灾款物的同时,也要根据救灾工作需要,筹措、安排救灾款,专项用于灾民的救济和安置,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十五)气象、水文部门要加强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险情的监测预警,及时传递处理各类重大险情、灾情信息。
(十六)区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的典型事迹,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以弘扬正气、激励斗志,用正确的舆论引导、鼓舞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战胜灾害、重建家园的信心。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克服等、靠、要思想,自觉开展抗灾自救互救、重建家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增强做好灾后重建工作的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支持灾区灾后恢复重建。要急灾区所急,帮灾区所需,解灾区所难,组织力量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采取新措施,千方百计帮助灾区群众度过生产生活难关、重建美好家园。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篇2)
入汛以来,我县多次遭受暴风雨袭击,引发了严重的内涝、山体滑坡、风雹等自然灾害,全县8乡(镇)普遍受灾,人民生命财产受到较大损失。为切实做好全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精神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百色市重灾县恢复重建工作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今年我县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为灾区人民服务,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要求,我县当前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必须实现三大目标:一是要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医、孩子们新学期有学可上;二是要保证水毁房屋在明年春节前完成修复和重建,保证新学期灾民子女能按时上学;三是要尽快恢复灾区生产,努方实现年初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确保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目标的实现,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灾情核查组、恢复重建规划组、后勤保障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申彩林同志任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灾情核查组、恢复重建规划组、后勤保障组分别由相关的县领导兼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四、工作步骤
(一)灾情核查。时间xx月xx日至xx日。从县直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纽成核查组深入灾区,对受灾农户因灾缺粮、缺衣少被、房屋倒塌、损坏、水毁农田及其他基础设施因灾受损情况作进一步核实并造册登记,为恢复重建提供准确的依据。
(二)恢复重建规划。时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重建工作分为三个部分:
一是统一规划设计,在沙里瑶族乡龙化村双龙屯、伶站瑶族乡浩坤三合屯、下甲乡河洲村分洲屯、大陆村平里屯、加尤镇下伞村伞里屯等5个重灾屯建设灾民新村。
二是对面上的倒塌民房,按照当地实际进行适当的补助建设。
三是对因灾损坏的学校校舍、水利渠道、乡村公路、水库等基础设施,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各业务主管部门做好规划重建工作。
(三)恢复重建。时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全面完成倒塌房屋、受损民房及其他受损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恢复重建要按照“几个一点”的办法做好资金筹措,即以受灾户自力更生为主,辅之以社会力量捐助一点,亲朋好友帮助一点,县、乡政府帮助一点的办法组织进行,确保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完成。
五、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切为了灾民,为了灾民的一切”的抗洪救灾理念,坚持以民为木,为民解困,切实加强对灾民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要认真落实救灾土作责任制,实行领导分工负责,把抗洪救灾、重建家园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各工作组要深入到各乡(镇)、村、屯受灾点,帮助和指导受灾群众做好恢复重建工作,做到恢复重建任务不完成工作组不离村。
(二)部门配合,各司其职。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切实抓好恢复重建各项工作。
民政部门要加强汛期值班工作,及时掌握灾情,确保灾情上报及时、准确,确保救灾措施落实到位,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财政部门对各级安排的救灾应急资金,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及时安排下拨。
水利防汛部门要密切关注水情、汛情,加强汛情监测,严密防范,及时发现、排查和消除灾害隐情,确保堤防、水库和防汛工程安全,同时纽织做好对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工作,保证农业生产用水安全。
气象部门要做好天气预测预报及灾害性天气的预警工作,发挥气象防灾减灾作用。
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汛期地质灾善的应急调查和监测预报,指导群众及时疏散避险。
粮食部门要及时做好救灾粮的调运工作。
农业部门要深入生产第一线,组织群众抓好抢收、晚稻种子、肥料、农机具供应,保证晚稻能及时播种。要指导、帮助灾沤群众做好恢复农业生产的各项工作,开展技术培训,深入田间地头进行现场指导。
教育部门耍及时组织好灾区水毁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保证灾区正常的教学秩序。
卫生部门要做好灾区防疫防病工作,确保灾区不发生疫病流行。
交通、电力、通讯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抢修被毁坏的公路、桥梁和电力、通讯杆线等设施,保证恢复重建物资调运畅通无阻、及时到位,确保灾区供用电需要和信息畅通。
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抗洪救灾、重建家园工作的宣传,鼓舞士气。其他部门也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配合,扎实做好灾后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工作。
(三)加强替查,保证实效。要建立监督制度,对灾后恢复重建各工作环节进行督促检查,对那些恢复重建措施不力、进度缓慢而导致灾区群众重建家园、生产自救、恢复重建工作被动的,要通报批评;对因措施不
力,导致灾区发生非正常现象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通过督查,增强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意识,使之自觉抓紧抓好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确保灾区生产正常,经济增长,生活有序。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篇3)
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责任单位、各乡镇要高效务实,分工负责,团结协作,认真执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一)分工负责机制。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是本项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政策措施的拟定、总体方案的制定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决策。各分项工作组负责制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子方案,负责分项领域内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和实施。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具体协调、落实,负责按照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分项工作组要求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包保帮扶机制。各包乡、包村处级领导按照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实施方案和步骤,指导所包扶的乡镇研究制定本乡镇的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和落实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任务;协调相关部门加快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及时向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反馈灾后恢复重建进度和存在的困难,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各包保单位按照包乡、包村处级领导要求,协助包扶乡镇和村屯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为包扶村屯解决一些实事,为困难群众办一些好事;注意征求、收集来自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乡镇或区委、区政府。
(三)会商会办制度。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初期实行周例会制度,研究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协调解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入常态化阶段后实行月例会制度,通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度,研究解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筹备会议。
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单位要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的中心工作,采取“三分三结合”的方式,即分类安置、分步实施、分级负责;一次性安置与过渡性安置相结合,分散安置与集中安置相结合,回迁安置与重建安置相结合。注重工作实效,认真履行职责,全身心投入到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区委、区政府已成立了全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单位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责任主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一周内落实灾后恢复重建子方案,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强化组织、细化分工,确保不出现受冻挨饿、疫病流行、流浪乞讨、群体信访情况。
(三)积极筹措资金。各部门要加大向上争取工作力度,认真研究国家和省、市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支持重点,积极向上汇报全区受灾情况,快速、高效拟定争取项目,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全力向上争取救灾、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扶贫等各类项目资金。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捐款捐物,缓解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压力。大力压缩办公费、交通费等一般性支出,节约资金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实施。
(四)强化督促检查。纪检委、两办要组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督查组,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恢复建设工程进度和质量,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全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要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出勤情况、靠前指挥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政令畅通。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措施不力、进度缓慢、工作被动的,要启动问责程序;对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渎职失职的,要坚决严肃查处。
(五)加大宣传力度。区宣传、广电等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灾区,广泛宣传,引导群众发扬不等不靠、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精神,大力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要广泛宣传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感人事迹、成功经验和重大成就,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身到灾后恢复重建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篇4)
为迅速启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尽快恢复灾区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市关于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省、市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把保障民生放在首位,把灾后恢复重建作为全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统筹安排、超前谋划,立足应急、着眼长远,合理布局、分步实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统筹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种资源,大力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完成,努力实现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保障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出发点,抓紧恢复住房、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积极扩大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着力改善民生,达到“五有四服务”,即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房住、有柴烧;医疗卫生服务、饮食与文化服务、心理咨询服务、治安管理服务。
(二)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统筹安排。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要在全面、准确核实灾情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确保灾后恢复重建任务按期完成。
(三)自力更生为主,国家补助为辅。广泛动员受灾群众积极主动开展抗灾自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政府依法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对受灾群众给予必要帮助,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迅速开展。
(四)注重恢复建设质量,确保工程安全。新建住房和其他基础设施项目要科学选址,严格执行城乡建设规范,严把设计、施工、建材质量关,确保恢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整合项目资金,确保顺利实施。灾后恢复重建要与农户增收、新农村建设、生态移民、农村危旧房改造、贫困村整村脱贫等工作相结合,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序推进。
三、目标任务
近期要将各种过渡性安置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受灾群众能够温暖安全过冬。在此基础上,全面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经过全区半年时间的努力,基本完成灾后恢复重建各项任务,做到受灾群众妥善安置,生产生活基本恢复,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四、时间安排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分为准备、实施和验收三个阶段推进。
(一)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准备阶段
组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构,摸清洪涝灾害破坏底数,拟定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工作方案和子方案;召开灾后恢复重建动员会,安排部署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阶段
全区各级各部门围绕灾后恢复重建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全面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
(三)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验收阶段
组织检查验收工作组,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五、组织机构
本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爱辉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
爱辉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曹怀世兼任。
为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设立11个专项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职责:
(1)负责灾后恢复重建综合协调和情况统计、督办指导等工作;
(2)负责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总结、报告等材料的起草;
(3)及时向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汇总上报各乡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
(4)负责定期将汇总的综合信息转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重建办。
(二)房屋恢复建设组
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
职责:
经初步统计,本次洪涝灾累计倒损房屋2405间涉及883户村民,其中,倒塌(严重受损)房屋548间涉及206户村民;一般损坏房屋1857间涉及677户村民。房屋恢复建设工作主要是完成统计鉴定、指导恢复建设和发放建房补助三项内容。
(1)民政局、住建局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对洪灾损毁房屋进行分类统计并建立台账,按照要求上报省民政厅和省住建厅,此项工作8月30日前完成;
(2)住建局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对洪灾损毁房屋毁坏程度进行认定和鉴定,根据房屋毁坏程度和村民意愿,把受灾民房重建与泥草房改造、新农村建设规划结合起来,指导村民对受损房屋进行翻建或维修,完成房屋恢复建设任务,此项工作力争12月15日前完成;
(3)民政局、住建局、农业局牵头,积极向上争取房屋恢复建设项目资金,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向上争取资金额度和本级财力,制定洪涝灾倒损房屋恢复建设补助办法,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发放补助资金,此项工作力争12月15日前完成。
(三)交通设施恢复建设组
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
职责:
经初步统计,本次洪灾累计造成公路中断28条34次,损坏桥梁35座859.8米、涵158座、路面591公里、路基380公里、边沟76.2公里。交通设施恢复建设工作主要包括交通受损情况统计与鉴定、交通设施恢复建设工作方案制定、中断道路抢修与恢复、受损公路维修改造与升级四个方面。
(1)交通局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对洪灾受损公路进行统计鉴定,并按要求上报上级部门,此项工作8月30日前完成;
(2)交通局负责制定交通设施恢复建设工作方案,此项工作8月30日前完成;
(3)交通局负责,各乡镇政府配合,对受洪灾影响中断道路进行抢修,力争10月初将28条中断道路全部实现临时通车;
(4)交通局负责,发改局配合,积极争取交通设施恢复建设项目资金;交通局根据项目批复、资金到位和公路损毁情况,对受损道路、桥涵等交通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和升级。
(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恢复建设组
职责:
经初步统计,本次洪灾累计损坏水库3座(宋集屯、卧牛湖、红旗)、堤防5段38.32公里、护岸10段9.9公里、水闸4座、塘坝4座、灌溉设施388处、灌溉井364眼、机电泵站2座、水电站1座、受损渠道22.73公里、排涝沟563.22公里、农田路1200公里、农田路桥涵663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恢复建设工作主要包括受损设施的统计鉴定和上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恢复建设工作方案制定、恢复建设工作实施三个部分。
(1)水务局负责对洪灾受损水利设施、设备进行统计鉴定和上报;农业局负责对洪灾受损农田路、农田路桥涵进行统计鉴定和上报;农开办负责对农业开发项目基础设施受损情况进行统计鉴定和上报;以上工作各乡镇政府配合,8月30日前完成;
(2)水务局、农业局牵头,农开办和各乡镇政府配合,制定农田水利设施恢复建设工作方案,此项工作8月30日前完成;
(3)水务局牵头,发改局配合,积极争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按照项目批复、资金到位和实际需求进行水利设施恢复建设;由农业局牵头,财政局、农开办配合,积极争取农田道路恢复建设项目资金,以农民筹资筹劳为主、财政补助为辅,指导农民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农田道恢复建设,力争秋收前受损农田道路基本恢复通行能力;由农开办负责向上争取农业开发专项资金,对洪灾受损农业开发基础设施恢复建设。
(五)内涝治理组
职责:
(1)水务局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负责内涝统计和上报,8月30日前完成;
(2)水务局牵头,农业局、农开办、各乡镇政府配合制定内涝治理工作方案,8月30日前完成;
(3)水务局牵头,农业局、农开办、各乡镇政府配合对受灾地区进行排洪、除涝、河道整治,推进排水沟、截流沟、强排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10月中旬基本完成排涝工作。
(六)生产自救组
职责:
(1)农业局牵头,各乡镇配合,对农业受灾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制定农业生产自救工作方案,8月30日前完成;
(2)农业局牵头,农机局、农技推广中心等涉农部门配合,指导受灾群众开展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尽快恢复灾区正常农业生产,把农业受灾损失降到最低;
(3)畜牧局、水产局负责组织受灾群众恢复建设受损畜禽圈舍、养殖池塘、网箱等设施,做好畜禽水产补栏工作;
(4)农业局、畜牧局负责与保险公司协调,做好灾后理赔工作;
(5)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水产局、就业局等部门负责引导受灾群众发展林产经济、畜牧水产养殖和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收入渠道,力争农业减产,农民不减收。
(七)卫生防疫组
职责:
(1)卫生局牵头,各乡镇配合对受灾地区开展疫情监测,做好居民饮水检验和进水住户的消毒防疫;开通就医绿色通道,缩短受灾群众患病住院就诊时间;对幸福乡、四嘉子乡、坤河乡等受灾地区开展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居民不吃洪水浸泡过的蔬菜、水果,不喝生水,人和家养畜禽20天内不接触被淹腐烂变质的植物,着力提高群众的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畜牧局牵头,各乡镇配合负责受灾地区的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督管理、兽药管理、种畜禽管理和饲料管理等工作;
(3)食药监局牵头,各乡镇配合负责受灾地区的食品、药品以及医疗器械卫生的监督管理;
(4)爱卫办牵头,各乡镇配合负责受灾地区的卫生防疫,指导受灾地区灾民生活用水消毒,对受灾群众安置点的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和动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开展灭蝇、灭鼠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5)疾控中心牵头,各乡镇配合负责受灾地区的疾病防控工作,拟订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和免疫规划及方案,及时开展疫苗接种,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
(八)救助安置组
职责:
(1)民政局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配合统计核实受灾人口、受灾程度,依据上级有关政策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受灾情况,制定救济资金发放办法,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发放;
(2)民政局牵头,卫生局、人社局、社保局、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配合对有特殊困难的受灾群众,给予必要的医疗、生活保障。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对象,及时纳入低保范围;
(3)民政局牵头,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配合对洪灾毁损房屋暂无住所的受灾群众,采取投亲靠友、集中安置等多种措施,确保灾民都有安身居住的地方;
(4)民政局牵头,工商联、慈善协会、红十字会负责组织抗洪救灾捐款捐物等活动,做好捐赠物资的管理和发放,确保社会各界的爱心及时送到受灾群众手中。
(九)信访维稳组
职责:
(1)信访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负责受灾区域群众安抚,及时排查群众信访矛盾,制定信访问题化解工作方案,落实信访问题包保责任,8月30日前完成;
(2)信访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负责对发现的重点信访问题集中梳理,及时上报,妥善处理,力争12月15日前完成;
(3)政法委牵头,市公安局爱辉分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灾后恢复重建的行为,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十)资金保障组
职责:
经初步统计,本次洪灾造成经济损失约6.18亿元,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任务重、资金需求大,做好资金保障工作主要包括向上争取资金、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拨付、保障资金安全三个部分。
(1)由财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全力做好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争取工作;
(2)由财政局负责,汇总各分项小组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需求,明确资金来源,根据各分项小组提出的项目建设紧要程度,结合区级财力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分配方案;由财政局负责筹集、调度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执行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资金分配方案,及时下摆资金,全力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需要;
(3)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使用情况,保障资金使用安全。
(十一)宣传报道组
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工作动态;
(2)负责深入广泛宣传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推广灾后恢复重建的先进经验,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做好与相关媒体沟通对接,适时报道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综合管理广播电视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六、工作机制
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责任单位、各乡镇要高效务实,分工负责,团结协作,认真执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一)分工负责机制。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是本项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政策措施的拟定、总体方案的制定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决策。各分项工作组负责制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子方案,负责分项领域内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和实施。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具体协调、落实,负责按照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分项工作组要求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包保帮扶机制。各包乡、包村处级领导按照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实施方案和步骤,指导所包扶的乡镇研究制定本乡镇的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和落实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任务;协调相关部门加快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及时向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反馈灾后恢复重建进度和存在的困难,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各包保单位按照包乡、包村处级领导要求,协助包扶乡镇和村屯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为包扶村屯解决一些实事,为困难群众办一些好事;注意征求、收集来自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乡镇或区委、区政府。
(三)会商会办制度。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初期实行周例会制度,研究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协调解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入常态化阶段后实行月例会制度,通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度,研究解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筹备会议。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单位要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的中心工作,采取“三分三结合”的方式,即分类安置、分步实施、分级负责;一次性安置与过渡性安置相结合,分散安置与集中安置相结合,回迁安置与重建安置相结合。注重工作实效,认真履行职责,全身心投入到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区委、区政府已成立了全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单位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责任主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一周内落实灾后恢复重建子方案,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强化组织、细化分工,确保不出现受冻挨饿、疫病流行、流浪乞讨、群体信访情况。
(三)积极筹措资金。各部门要加大向上争取工作力度,认真研究国家和省、市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支持重点,积极向上汇报全区受灾情况,快速、高效拟定争取项目,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全力向上争取救灾、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扶贫等各类项目资金。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捐款捐物,缓解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压力。大力压缩办公费、交通费等一般性支出,节约资金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实施。
(四)强化督促检查。纪检委、两办要组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督查组,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恢复建设工程进度和质量,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全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要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出勤情况、靠前指挥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政令畅通。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措施不力、进度缓慢、工作被动的,要启动问责程序;对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渎职失职的`,要坚决严肃查处。
(五)加大宣传力度。区宣传、广电等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灾区,广泛宣传,引导群众发扬不等不靠、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精神,大力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要广泛宣传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感人事迹、成功经验和重大成就,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身到灾后恢复重建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篇5)
xx月底前,全市因洪水影响变成C类、D类危房的房子全部要完成改造。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局获悉,《xx市20xx年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出台,将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受灾居民早日回归家园。
今年入汛以来,合肥市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全市受灾面积大,部分地区受灾严重。经初步统计,浸泡在水中的农户房屋大约超过两万间,灾后重建任务十分艰巨。
截至目前,已对退水区域受灾房屋开展排查鉴定,新增C类危房(局部危险)xx户、D类危房(整体危险)xx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共xx户。现阶段,全市仍有部分农户房屋浸泡在水中,不能鉴定受损程度,拟退水后一周内完成排查鉴定,统计出农房受灾的具体情况。
计划在20xx年xx月底前,对所有受灾农房全部完成整修或重建等改造任务。对于因规划调整需要异地搬迁的要做好临时安置,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
分三类分别修缮和重建
据了解,本次农房改造对象是指因今年7月下旬以来洪灾造成住房倒塌、危房和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户,共分为三类,分别是:
全市因洪水灾害和地质灾害造成房屋全部倒塌(不含家禽、畜圈、柴草房等生产性用房)的重建对象。
因洪水灾害和地质灾害造成房屋主体结构严重受损,虽未完全垮塌,但已无法居住和使用。经房屋鉴定为C级的危房,房屋必须修缮加固;房屋鉴定为D级的危房,房屋必须拆除重建。
因规划调整确定为蓄洪区,经相关部门认定必须异地搬迁的重建对象。
鼓励统建公租房及幸福大院
根据规定,全市重建户分为贫困重建户和一般重建户两类。
贫困重建户是指无经济能力或经济能力较弱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一般重建户是指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农户。
对受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等贫困重建户,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灾后重建坚持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对贫困重建户在给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补助,特殊困难户无力进行改建的政府组织社会力量兜底解决实施;对一般重建户根据国家及省级要求,给予一定补助。在国家、省及市级安排补助资金的同时,各县(市)结合实际配套补助资金。
xx月完成已退水区域住房安全鉴定
按照计划,合肥将加快开展住房安全鉴定。计划8月份完成对已退水的区域住房安全鉴定,目前仍在水中浸泡的地区,应在洪水退去后一周内完成所有涉水房屋的安全等级鉴定。对鉴定为C类和D类危房的逐户登记造册。
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要求,严格执行房屋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按照相关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乡镇政府要做好与房屋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县(市)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公示无异议的农户均符合农村危房改造奖补条件。
市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人群危房xx月底完成改造,其他农户危房则于11月底完成改造。”
符合条件的农户房屋改造有补助
在本次农房重建中,合肥特别强调科学规划选址。因规划调整不能原地建房需异地安置的,按照“大集中、小分散”的原则,采用科学灵活的安置模式,做好群众临时安置。安置点规划选址充分征求镇村意见,并结合村庄布点规划和抗洪防灾实际情况,整合土地整治项目统筹推进。
同时,做好旧房拆除。旧房拆除工作由各县(市)住建部门指导乡镇、村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消除安全隐患,做到文明拆除,防止损害居民利益。
此外,加强质量安全监督。对集中重建工程实行全程跟踪、指导、督促,并充分发动村干部、居民参与监督,保证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对分散重建工程要把监管贯穿于建设全过程,抓紧技术培训,确保改造一户、安全一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对于个人无意愿改造和有特殊困难的,要因地制宜运用多种方式解决居住安全问题。
等改造完成后,各县(市)住建部门负责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经审核后,将验收合格达到补助资金拨付条件农户名单提供财政部门,及时拨付房屋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一次性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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