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证明【篇1】
申请登记一孩生育证(证明)承诺书
女方姓名: 身份证号:
户籍地:
现居住地:
男方姓名: 身份证号:
户籍地:
现居住地:
结婚时间:
系(双方初、男初女再、女初男再、双方再)婚。
我们夫妻无子女,现办理登记一孩生育事宜。
所提供的有关证明和所述情况是真实的,如有与事实情
况不相符,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夫妻双方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计生证明【篇2】
夫妻:男方: 身份证号: 女方: 身份证号: 我们夫妻现申请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并做如下承诺: 年 月 日, 填写的《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中的婚姻、生育等各项信息内容真实可信,我们夫妻结婚后以及双方结婚前均未有生育或收养行为,不存在任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我们愿意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如有虚报、瞒报婚育状况、提供虚假材料,取得的登记材料自动失效,愿意无条件退还基于此登记申领到的各项奖励、扶助、补贴、津贴、保险、诊疗费等所有待遇,同时自愿接受《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处罚(虚报、瞒报本人生育状况骗取计划生育证明者或提供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区主管部门处以五千元罚款;虚报、瞒报本人生育状况导致超生的,按超生处理,并由主管部门处以二万元罚款的处罚)。
承诺人:男方:
女方: (签名加手印)
年 月 日
计生证明【篇3】
加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xx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计划生育政策,现结合烟草行业实际,签订本承诺书:
一、本人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xx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计划生育政策,并严格贯彻执行。
二、本人将严格执行《xxxxx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确保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一)已婚育龄女员工每年一月、五月、九月月末前到居住地所在的街道(或县区)计生部门查环查孕,发现计划外怀孕的,必须及时落实补救措施,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按要求收齐查环查孕证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统一上交所在单位计划生育办公室(以下称“计生办”)。
(二)已婚男员工每年一月、五月、九月月末前将配偶的当地计生部门查环查孕证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收齐后,统一将证明复印件上交单位计生办。
(三)员工在领取结婚证二个月内到单位计生办备案。
(四)员工持合法生育证明,怀孕后应将证明复印件上报部门负责人并交单位计生办备案。
三、员工在xxxx内部工作调动的,计生责任与义务在部门间作相应调整。
四、本人将主动按当地计生部门的要求配合其管理自有房屋承租(借)人的计划生育,若出现违反计生政策的,本人负全责。
五、本人如不认真落实前述条款之规定,造成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本人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六、本承诺书壹式叁份,所在单位、所在部门、员工本人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部门负责人签名:员工签名:
(盖章)
年月日
计生证明【篇4】
本人申请办理,谨此承诺:
本人姓名:,性别:,民族:
出生日期:年月日,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现居住地:
工作单位:
婚姻状况:结婚时间:
生育情况:
其他需说明情况: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陈述内容全部属实,且无婚育情况遗漏,无(或有)违法生育情况,如本人陈述内容与实际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和后果,本人愿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字按指印):
承诺人联系电话:
年月
注:1.其他需要说明情况指承诺人经历了几次婚姻或生育子女后子女死亡,但任符合登记条件等特殊情况;无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请在空白处划斜线。
2.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乡(镇、街办),当事人各一份。
计生证明【篇5】
兹有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属于(未婚、初婚、再婚、离婚、丧偶)。
配偶姓名: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子女姓名:①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出生证号: ,准生证号: ;
②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出生证号: ,准生证号: 。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字: 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计生证明【篇6】
兹有我单位正式员工XXX,性别,民族,身份证号:该员工尚未结婚,也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特此证明。
XXX(单位章)
年月日
单位计生证明格式
1、报考人 姓 名 性别 婚否 户籍所在乡镇
2、最小孩子 出生时间年月日孩次
3、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是否违规生育
4、违规生育者社会抚养费足 额 缴 清
具体时间:年 月 日
5、户籍所在或长期居住地
乡镇计生办意见
经办人签名:(公章)20xx年月日
6、户籍所在或长期居住地乡镇
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公章) 20xx年月日
7个人承诺事项本人填报的1—4项内容真实有效,且如有计划生育调查事项,将自愿主动配合,如调查事项必须做亲子鉴定,本人将主动申请。若违反以上承诺,将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承诺人(签名): 20xx年月日
说明:
1、此表须由户籍所在乡镇计生办填写(个人承诺事项由报考人签字)。
2、违规生育者必须提供社会抚养费征缴凭证原件、复印件和处理终结证明。
一、计划生育证明必须由以下单位出具
计划生育证明
省 县 镇计生办:
兹有 先生 :身份证号 ,户籍地: ,现居住地: ,联系电话: 。
计生情况:
其计生在我单位管理:于 20xx 年 4 月 30 日与 女士在 民政局登记结婚, 年 月 日生育第一个小孩,性别男。现有一个孩子,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该证明为办理 先生户口迁移之计划生育证明。
证明单位:(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计生证明【篇7】
兹有我社区(村)居(村)民×××,性别,×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与×××(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属初婚,于×年×月×日计划内(外)生育一女(男),(是,写时间/否,则不写)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它情况说明(何时落实何种避孕节育措施;如果违反计划生育,则写明何时处理;如果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则写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经办人:×××
X年X月X日 日
计生证明【篇8】
计划生育证明书
注:1.此证为办理招工、招干、提职、提薪、晋升、晋级、奖励、工作调动、发展新党员、
评选先进、户口迁移(含农转非)、申报工商营业执照、机动车辆驾驶证年审、购买和租赁房屋等手续或办理有关证件时统一使用的计划生育证明书。
2.办理此证时,必须提供全家户口簿、生育证,小孩出生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结扎证
或上环证及近期的查环查孕证明(原件),如属离婚的,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违反计划生育受处理者还应带有关材料。 3.“意见”栏必须同时说明违反计划生育的处理情况。 4.此证原件有效。可存入档案。
计生证明【篇9】
成都市初婚人员办理准生证
准生证:别名,生育指标,成都的准生证为:《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 办理方:女方,生育指标在女方,男方辅助。
时间:怀孕三个月内
准备材料: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结婚证及复印件
夫妻双方生育指标证明
医院出具的孕情证明(盖章)
男女2寸合照3张
若户口有变动需到原户口所在地开证明,证明其之前未领过生育指标。
成都市准生证办理地点:人才中心或街道社区(女方档案所在地)
人才中心办理情况:档案在人才中心,且转档案的时候未婚未育证明开到人才中心才能办。需补交档案管理费(一年200元)
街道社区:户口在街道或农村
成都市准生证流程:
1、到计生部门领取登记表填写(女方档案所在地):女方怀孕三个月内到档案所在地(或者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双方结婚证领取登记表
2、孕检、参加孕期培训班:计生部门会将你提供的这些证件复印件装入档案袋留存。到计生育服务部门孕检,参加孕期培训班,领取培训合格证
3、男方生育材料核实:登记表上需要男方档案所在地(或者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填写“XX系初婚(再婚),未育”并盖行政章,然后交给档案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填写“情况属实”并盖计生部门的章。
4、登记表发放:在宝宝出生前将盖章后的登记表连同男方户口簿复印件、男方身份证复印件、孕期培训合格证、医院出具的孕情证明(盖章)、男女2寸合照3张一起交回女方领表地
5、准生证领取:审核过关后就可以领准生证了
成都市一孩生育登记方法和程序(20xx年最新)
一、基本方法
(一)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三个月内到女方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进行一孩生育登记。进行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为: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出示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成都市一孩生育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再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出示原件和复印件)。
(二)《登记表》中“婚育状况”一栏原则上由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签署意见。
1. 户籍在成都市内且档案在有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人员,由单位签署意见;
2. 户籍在成都市内且档案在县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或市内大中专院校的学生以及毕业后档案仍在学校的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或学校在《登记表》中“婚育状况”一栏签署“未在档案存放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相关手续”。
3. 其他人员,若因就业、就学、迁移等户籍地、现居住地变动频繁,提供婚育情况证明材料或签署婚育状况意见确有实际困难的,由原籍地签署“未在原户籍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相关手续”,并需夫妇双方签定《承诺书》(附件3)。
4.成都市以外地区签署的“婚育状况”意见需由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兼章。
(三)持异地符合政策生育服务手续并要求在我市换发《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的人员,需在原发证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办理出生人口信息统计上报等事宜,并在生育服务手续上签注“是否已做出生人口信息统计”。在原发证地未上报出生信息的,应由换证地补报人口出生信息,并换发《通知单》。
二、登记程序
(一)行政告之。不论申请人是否在本地领取《通知单》,都要做好登记,并一次性告之登记地点、所需材料和登记程序。
(二)填写《登记表》(可在社区、单位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口计生部门和村(居)委会领取,或从“成都人口网”下载填写)。不能提交婚育状况证明的签定《承诺书》。
(三)查验材料、领取《通知单》。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表》及相关材料进行查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场领取《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