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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体会(篇1)
安全生产,珍惜生命
安全是一个企业的基石,我们要争创一流的电厂就要有一流管理,一流的设备,前卫的技术,随着岁月的流逝,当我经历着一些事情,感悟着生活带给我的一切时,每一人最宝贵的莫过于自己的生命。而保证我们生命是什么呢?从第一声啼哭到蹒跚学步,我们离开母亲的搀扶,在亲人的叮咛下摇摇晃晃的开始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行走。生命的成长历程里,我们不难发现,正是因为一直凭借安全这个拐杖我们才能平安的走在充满阳光的生活中。讲安全没有头,因为一个小小的隐患常常就是成千上万元的经济损失;讲安全也没有终点,因为一次小小的违章操作就会导致一个血淋淋的事故。结合厂里最近重点抓的“两票”标准化操作,作业区组织学习了行业电厂的“两票”标准化操作模板,班组也将标准操作与绩效考核进行了挂钩等等,我们个人更应该养成良好操作习惯,自觉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我们要牢记电厂运行安全生产规程。在全厂上下形成人人讲安全、查隐患、防事故的良好风气,同时,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耻”的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做到不违章违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切实做到“严、细、实。到班组要养成良好的氛围,和班组的同事要互相保护,互相提醒,互相监督,互相照顾。一个班组的人团结那么安全指数也会提高。
每一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很宝贵,所以我们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技术,这样我们的安全才有更好的保障。
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体会(篇2)
3月29日公司所属电厂发生一齐煤气逸散导致人员窒息的重大事故。这次事故给个人、公司、社会造成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这一事故令我们发人深醒。
就这起事故,厂部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全员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根据自身实际,反思平时的作业流程,认为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不按规定严格履行工作程序,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有关要求。二、工作时自我保护意识、互保意识不强,存在违章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松懈。三、有时候有怕麻烦、图省事的侥幸心理,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四、现场查勘不到位,没有仔细检查、确认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五、现场执行安全措施不到位。在现场作业时未按要求落实、检查安全措施执行状况。公司日益发展壮大,所使用的新设备新技术越来越多,这样我们面临的安全风险也越来越大。我们务必清醒认识当前安全形势,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的全过程控制。作为员工,我们必须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切实做到三不伤害。所以我们平时的工作中务必做到以下几点:一.要提高班组安全基础管理。班组要利用每周的安全活动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增强全班人员的安全意识,认真吸取他人事故教训,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努力提高个人安全操作技能。二.继续开展危险源、点分析与预控。干熄焦诗司上马的新项目,其涉及的安全项目繁多,这就要求全体人员尤其是岗位作业人员务必提高自身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结合工作实际,多参加厂部、车间、班组召开的安全会议,详细了解每项工作中的危险源、点及预控措施,做到人人心知肚明。同时要用心主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加强作业过程中危险点防范措施的监督。比如,遇有不停机检修时,务必增设专职监护人。发现危险源、点及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合理有效的个人防范措施,避免对自身造成伤害。三、提高对事故的应急处理潜力。认真学习厂部制定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要用心配合厂部、车间开展地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提高自身应急处理潜力,做到遇险不乱,处变不惊,应付自如,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个人、公司损失。20XX年一季度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不是太好,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当前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贯彻公司、厂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继续全面找差距,以用心的态度,反思自我的安全工作,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下阶段的安全生产中去。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体会(篇3)
在10起事故中,其中内蒙古吉兰泰发生安全事故已是第二次,这个问题倒是让我思索良久。为什么同一家企业会在短短的时间内连续发生两起安全事故,我觉的主要原因可能和这个企业上上下下的安全意识有莫大的关联。上梁不正下梁歪,领导不重视,基层肯定也小视,因而酿就一个又一个的惨剧,无不让人叹息!记得我以往讲过,做为一个化工厂的工人,要学会不断地从事故中学习教训,总结教训,充实自我的头脑,让自我变的成熟起来,想的要全面,安排要具体,落实要到位,把关要严密,管理要过硬,检查要细致,整改要彻底,纪律要严明,奖罚要公平,这样才能管理好一个工段,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杜绝事故,远离事故的发生。
关于“人”的不安全隐患,我觉的比“物”的不安全隐患更可怕,更难治理,虽然我们口口声声地讲要经过不断地培训与教育提高其操作技能,增强其安全意识,可是对于一些本来自律意识较差,个人素质不高的员工有时也真是“恨铁不成钢”。你对他苦口婆心,他全当耳边风,着实让人无奈的很。所以我觉的,目前公司应当采取必要的末位淘汰制,把一些扰乱民心,缺乏职责心,操作技能差的员工进行必要的淘汰,要把金泰变成一个大熔炉,留下的是金子,淘汰掉的是渣子。仅有这样,才会不断地提高员工的个人素质与整体素质的协调发展,更有利于安全工作的全面提升。
总而言之,经过对《通知》的学习,深深地给我上了一课,做为乙炔工段的一名副工段长,整日给易燃易爆物质打交道,不仅仅多了一些敬畏,更多了一份职责,眼下仅有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各项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日常检修的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全面提升个人素质,全面推进工段的各项管理向更高的一个台阶迈进!
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体会(篇4)
20xx年11月19日,公司安监部组织我们全体职工观看了山西长治市襄垣县善福煤矿透水事故、丰兴煤矿透水事故、吉林白山市吉盛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江西高坑煤矿瓦斯爆炸、甘肃花草滩煤矿运输事故、甘肃屈盛煤矿运输事故、湖南衡阳宏发煤矿运输事故、黑龙江龙山镇煤矿火灾事故等煤矿安全生产警示宣传片了。安全作为生产经行的第一要素,在煤矿生产过程中显得尤其突出与重要。从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中,使我们不难发现大多是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督管理跟不上,侥幸心理严重,自我保护能力差而造成的。教育片也从不同侧面介绍了安全生产任务和目标;安全生产方式的“木桶原理”、“海因里希法则”;认识事故的六个特性。由大到小深入细致的深层剖析,由浅入深,通俗易懂,使一个对安全知识了解甚微的我学会了解决许多安全问题的方法。更要把“1:29:300”这个对我将来和过去工作起到预警作用的“海因里希法则”铭记于心。它提出假定有一次的违章,就可能发生29次的轻微事故,300次的未遂事故,就会存在1000次的安全隐患,这个法则不但对我今后的工作有了重要启示,而且对我们的日常行为提出了预警,把安全意识提升到“走路倘息蝼蚁命,谨防扑蛾纱罩灯”的慎重态度,用科学的思想来强化自己,用安全的行为规范自己。
因此,我们要想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就必须做到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人人会安全的良好氛围。对煤矿从业者经行安全思想教育培训。没有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无从谈起,我们要懂得本职岗位的职责是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注意什么,要安全警钟长鸣,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遵章守纪,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和侥幸心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到位。要根据安全生产的目标和任务,根据各岗位的分工,层层细化分解责任,将责任具体化、合理化、规范化,切实做到谁管的事、谁负责,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安全工作要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能流于形式,讲得多、做得少。在进行每项工作、每个动作、每个工作行为时都要保证做到计划、措施到位、准备到位、检查督促到位、验收到位。这样,才能使各项工作安全顺利的开展。另外,一切制度都要靠人去执行,我深刻体会到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素质是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要在平时常动脑、常充电、常请教,提升自己的技术素质,自我保护能力和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做到能及时发现并违行为和不安全隐患并制止。
总之,安全工作不能只停留在宣传片的观看体会上,最终是要在自身岗位上切切实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在煤矿井下各项工作中做到任何行为任何动作符合三大规程。
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体会(篇5)
校园伤害事故不仅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社会重要问题。如何应对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明确法律责任迫在眉睫。近两天,我学习了教育局王主任关于校园伤害事故的讲座,以下是本人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三、我们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
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事实表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应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通过学习培训,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
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体会(篇6)
20xx年,曾在闽东某电站看到:一工作负责人准备对6.3KV母线进行检查、清扫,他把自己已签了名的工作票送到运行值班员手中后,就去准备工具,过了一段时间,他以为运行人员已经做好了安全措施,就自行打开6.3KV母线廊道网门,从口袋里拿出220V验电笔进行验电,验电笔还没碰到母线就连人一起被打-倒,幸运的是他人并没受伤、设备未受损。从这起未遂事故来看,现场管理及当事人行为严重违反《安规》的行为先不说,就他用220V验电笔进行验电说明他至少知道我要安全,但不会安全,怎能用220V验电笔去对6.3KV电压等级的母线进行验电呢?
在电力生产中,从业者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并非易事,是安全生产执行力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然而,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还必须实现我想安全、我会安全,这样才能从事故源头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从而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电力生产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主要分为:天灾、人祸和设备质量问题三大类。天灾如雷电、暴风雨、地震等外力破坏,这些是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是突发性的。人祸就是由人员违法、违规、违章等原因造成的,主要表现形式有3种:(1) 明知故犯,明知不符合规章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有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2) 对法规制度似懂非懂,知其一,不知其二,工作中又恰好在其二中发生了问题;(3) 对法规制度不懂装懂,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后悔莫及。设备质量问题是由于制造、维护、检修等不到位所导致,有其隐蔽性。
可以肯定地说,所有事故的发生都不是工作人员的主观愿望。但从大量的事故分析来看,由人祸所造成的事故占相当大的比例,据不完全统计所占比例高达到80%以上,从业人员既是事故的制造者又是事故的受害者。因此,我要安全、我想安全也就仅仅是个良好的主观愿望,要真正取得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的客观效果,就必须做到我会安全。
勿庸置疑,经过长期的生产实践和血的教训,形成了一套保证电力生产安全的规章制度。但是电力生产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从事生产的人又是这个过程是否安全的决定因素。而每个人的认识水平、接收能力、工作态度、经验积累等差异,要把保证电力生产安全的规章规定变为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的职工的自觉行动,解决好我会安全的问题,是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者与生产者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笔者认为:
(1)要为我而学,掌握充分的安全知识和应会的安全技能。安全既是电力生产本身的需要,更是从事生产的职工生存的需要。《安规》等规章制度是电力生产实践的总结,它既反映了电力生产安全的客观规律,又是对从事生产的人的法定要求和行为规范,确切地说,是生产者生命的护身符。因此,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的人员,都应明白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既是企业的需要,更是自我的需要。
(2)要因人施教,建立健康的安全心智模式。近几年来,虽然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但水平仍是参差不齐,不同职工的文化水平、生产技能和执行各项制度的自觉性也不同,要用正确的方法进行引导,鼓励职工学习,使每位生产者从思维方式与思维习惯上,能辩证地分析和处理安全与其他各种情况的关系,能较好进行自我心理调节,从而有稳定的安全思维惯性和自觉规范的安全工作行为,做到事事会安全。
(3)要及时纠偏,建立良好的安全保证环境。电力生产存在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是正常的,关键是要正视问题和善于做到见于未荫,禁于未发。发生了事故要查找原因,不要摔了跤总怪路不平。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教训来接受,把小问题当着大问题来解决;把带有倾向性和危害性的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需要漫长的过程,而我要安全到我会安全更需要一个漫长而渐进的过程。愿我们在安全这个永恒主旋律下,人人讲安全,人人想安全,人人会安全,使我们的企业兴旺发达,家庭美满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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