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合同 篇1
根据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补充意见的通知,新增有下列情况的人员,可到户籍居委会申请独生子女奖励金:
第一类:A表(广州市落实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补助 金)
1.1980年2月2日至2008年12月31日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本市城镇户籍无单位且无子女(含未婚、含个体工商业户及其从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2010年1月6日后仍健在的人员,可申请一次性补助(A表)。
2.退休时退休金中没有5%计生奖励,而按一定标准给予一定数额的一次性奖励的。按《市规定》及《补充意见》的要求以2002年标准(独生子女父母6642元)给予补齐。奖励由申请人填写A表递交单位,由单位补发奖励。
退休时退休金没有5%计生奖励,并没有享受过退休时一次性奖励,经退休单位确认,按《市规定》及《补充意见》的要求以2002年标准(独生子女父母6642元)给予。由申请人退休时所在单位支付。
第二类:B表(广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
1.1980年2月2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在本市辖内单位退休的本市城镇户籍退休职工中因政策调整,退休金/养老金不再体现原加发5%计生奖励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享受过5%,没有享受过退休时一次性奖励的,推出社会后退休金由原来的单位发放改为通过社保发放的,从2011年7月起,享受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按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B表);
申请时请提供单位证明(退休审批表)、社保发放退休金的相关证明(退管手册、社保编号、工资条等)。
注:退休金财政统发或单位核发的,视作依然享受5%计生奖励,不能申请。(如公务员、事业单位退休的干部、退休后未推出社会现在仍在单位领取退休金的人员)。
2.1980年2月2日至2008年12月31日间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本市城镇户籍无单位(含个体工商业户及其从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仍按《市规定》执行,即从2009年1月1日起,发给每人每月150元奖励金。(B表)
3.中央、省属驻穗单位符合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人员打印出来后,回单位加意见,然后带齐申请表上的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再到户籍居委会申请办理。
自2012年3月开始所有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的人员,因个人原因在达到年龄以后逾期申办的,奖励金从核准申请的次月开始计发(以网上申请时间为准),请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的符合申请独生子女奖励的本街户籍申请人于2012年2月29日前到居委会申请办理。
计划生育合同 篇2
乙方:________组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推进村(居)民自治,实现计划生育“三为主”,不断满足育龄群众日益增长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需求,加强我镇人口生育环境综合治理实现全面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签约真实、有效、合法。双方共同信守。
(二)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供计生法律法规、政策、生殖知识咨询服务,传播优生、优育、优教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三)上门指导乙方选择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并介绍避孕节育方法及相关知识。
(四)上门为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发放《生育服务证》;免费为外出务工,经商等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五)定期开展生殖保健服务及随访服务。严肃查处非婚生育及超生违法行为。
(六)依据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落实各项奖励与优惠政策。
(七)组织动员乙方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一)实行计划生育,遵守《村居民自治章程》,配合甲方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争当计划生育的模范。
(二)自觉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在生育孩子三个月后,主动、及时选择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并按规定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和培训,了解、掌握科学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知识,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四)自觉接受一年两次的“三查一治”服务。管理好本家庭的未婚青年,及时向村上报告暂住人员的孕情。
(五)意外妊娠后主动告知甲方,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六)拟外出务工,经商等人员,要主动告知甲方,并办理有关手续;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后,应每半年按要求寄回所在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机构出具的孕情,环情证明。
(七)协助村委会做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外来人员应自觉服从当地计划生育管理。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职责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乙方有权要求召开村居民自治议事会,对甲方的违约的.行为作出处理,甲方承担违约金50元。
(二)乙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的,每人每次承担违约金50元。未参与一年2次“三查一治”服务的,以及外出育龄妇女,未按时寄回妇检证明的,每人每次承担违约金30元。
(三)乙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非婚生育一孩的除接受《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处理外,其生育子女从入户时间计算3年间不得享受本村的集体收入分配。
(四)乙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政策外生育一孩的除接受《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处理外,其生育子女从入户时间计算7年间不得享受本村的集体收入分配。
1、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需修改时,必须经过社区全体居民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修订。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乙方签名为夫妇双方或一方代表)。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计划生育合同 篇3
2.开展优质服务,开张优质服务活动是一项民生、民权、民心工程,是民生所基,民生所需,民生所向,是我们计划生育工作的本职要求,为育龄群众做好优质服务是我们计划生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升我村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具体表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全村群众共同参与。
1.实行村干部包片负责,女指导员、协会会员实行包户,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
2.按照上级部门的精神,做好每项工作。
3.定期召开村级指导员会、协会会员大会,经常跟他们交流联络感情,使工作有效开展。
4.定期汇报,每日一汇,每月总汇,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对相关情况我们上户核查。
1.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四勤。一是脚勤,多下组入户跟组长信息员联系;二是口勤,情况不明就多问,对部分对象是否落实了上环、流产、怀孕、流出人口的变动、超生的信息掌握要及时;三是眼勤,要善于观察,谁家带有不满周岁的`小孩回家了,谁家的门前晒了小孩子的尿片等,要有联想的敏感性;四是手勤,发现情况认真记录,数据更新,同时每月上报数、台账、工作手册及时更新,村公务栏及时更换好。
3.深入到群众中,和育龄群众打成一片,做他们的知心朋友。
4.做好宣传,确保四项手术到位,做好知情选择,药具,随访工作,服务群众。
5.对流入、流出人口的管理信息及时更新。
6.切实掌握好各种信息,及时与我镇上级部门联系及时排查隐患。
四、履行好上级有关政策,打击“两非”
2.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和各方面的力量,做好计生协会工作。
3.努力做好互相带动工作,“两争两为”工作。
4.准确及时搞好奖励、扶助工作,做到不遗漏一个,给群众办实事。
认真搞好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做到少坐麻将桌,多下组入户;少去亲戚家,多去对象家,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刻苦专研,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奋勇前进,为我村的计生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而努力奋斗。
宣传是做好每一项重大工作的先行工作,宣传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了工作成败,做好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对于顺利的开展计生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开创我村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搞好我村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至关重要,经研究,特拟定我村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计划生育合同 篇4
_______ 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
甲方: __________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__________村________组____________夫妇
为了搞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切实保障全体村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村计划生育自治章程》,村诗划生育领导小组与育龄夫妇签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宣传、贯彻和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和法规。负责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2、提供优生、优育、优教及生殖健康保健咨询服务;
3、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4、推行计划生育“双结合”,对独生子女户及二女户进行帮扶,对违法生育者暂缓其所享受的优惠。
5、必须做到依法办事、公正执行村民自治章程。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乙方权利与义务
l、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学习优生优育和避孕节育知识接受生殖健康教育。
2、夫妻双方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3、提倡晚婚、晚育,严格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前接受乡镇计生办举办的婚前教育培训。
4、村民生育后,应在生育的本月内向村委会报小孩的出生时间、性别、孩次,并在3个月内(剖腹产在半年后)落实所选择的避孕节育措施(放环、结扎)。及时向当地派出所申报户口。
5、育龄夫妇生育子女后须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6、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有权享受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及奖励。
7、流出到乡以外拟居30天以上的育龄妇女,应到村委会、乡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外出人员要接受居住地计生部门的管理,并按规定时间寄回流入地乡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孕检证明。
8、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应携带户口所在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接受现居住地的管理与服务
9、凡要办理结婚登记、生育、户口迁出、迁入、外出,必须到村委会出具证明或介绍信办理有关手续。
10、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和生育证就生育孩子的,村组不出示小孩落户证明。
11、有权检举、揭发违反政策、弄虚作假、收受贿赂或不实行计划生育的行为;
12、对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违约责任
l、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按“一法一条例”和有关规定处理。
2、对不办理生育证就生育一孩的缴纳违约金 400元至600 元,生育二孩的缴纳违约金800元至1000元。
3、领取《独生子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追回其凭证领取的各种奖励,停止其凭证享受的各种待遇。同时交纳1000元违约金。
4、未到结婚年龄举行婚礼的缴纳1000 元的抵押金,如结婚年龄前未生育或到结婚年龄办理结婚证的,抵押金如数退还,如出现早育,抵押金不退,并按计划生育法进行处罚。
5、已婚育龄妇女通知后无特殊原因不接受“三查”服务的,每少一次收违约金100 元;躲避检查,弄虚作假,请人代替检查的,缴纳违约金100 元;计划外怀孕(早孕、非婚怀孕、抢怀、超怀)外出躲藏的,由小组长和联系该户的干部找其双方父母、亲属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不听从说服教育拒不采取补救措施的,按省《条例》处理,村组不给予落户,并缴纳违约金200 元。
6、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非法收养孩子的按计划外生育处理,村组不给予落户,同时缴纳违约金200元。
7、对外出30天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前不向组村计生工作人员报告,不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超出规定时间未寄回孕检证明,缴纳违约金 100 元。每少一次孕检证明收违约金1 00元。
8、不得容留、包庇计划外怀孕或计划外生育对象。不刁难、围攻、侮辱、伤害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违者情节较轻的,缴纳违约金500元,情节较重的除缴违约金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鼓励村民举报计划外怀孕或生育的,每一例奖2 00元,并为举报者保密。
10、对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进行报复的,如毁坏农作物或财产的,由当事人负责双倍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1、有上述违约行为的个人与家庭,不享受村规定的一切优惠。
甲方:
代表签字(章)乙方:
签字:(章)
监证方 乡人民政府(章)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合同 篇5
为了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外出育龄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有效地制止计划外生育,根据《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施办法》和_______市的管理要求,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外出人员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一、乙方计划生育责任
1.认真执行《__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遵守户籍地和流入地政府的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2.外出时应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时到流入地_________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交验手续。
3.未婚青年要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实行晚婚,晚育。
4.已婚育龄人员要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5.外出后要定期接受居住地对乙方的生育,节育措施情况检查与服务,每年进行二次(四月,十月各一次)环,孕情检查,并将居住地(县以上计生指导站)出具的《流动人口环孕情监测证明》寄回户籍地。如违反合同,愿意按《__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处罚。
二、甲方计划生育责任
1.向乙方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办法和规定,按规定为乙方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督促乙方按照规定落实节育措施。
3.按《__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根据乙方晚婚,婚育,计划生育执行情况进行奖惩。
三、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_________(镇)街道计生办鉴证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_________(镇)街道计生办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方(盖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计划生育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方便农村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独女户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享受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与优惠、优先政策,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向乙方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优惠、优先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2.负责向乙方提供避孕节育和“三查一治”生殖健康服务。
3.根据乙方申请,及时为乙方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优惠、优先证》。
4.对于已领抖郎优改腹馊僦ぁ泛汀杜┐迦丝谟爰苹崩⒂呕荨⒂畔戎ぁ返募彝ィ涸鹇涫岛土怠⒍酱傧喙夭棵怕涫怠吨泄瞋________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与优惠、优先政策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各项待遇。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带头响应党和国家计划生育号召,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女孩或只收养一个女孩。
2.在甲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自觉选择落实一种“安全、有效、适宜”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三查一治”生殖健康服务。
3.享受《实施意见》规定的各项待遇。
4.已领抖郎优改腹馊僦ぁ返呐┐宥琅ы窈笕缥ケ潮拘樵偕胪嘶亍抖郎优改腹馊僦ぁ贰ⅰ杜┐迦丝谟爰苹崩⒂呕荨⒂畔戎ぁ泛退硎艿奈镏蚀觯凑账硎芪镏蚀龅0%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计划生育合同 篇7
甲方:村(居)民委员会:
乙方:已婚育龄夫妇:
为扎实搞好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真正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依法履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实行政务公开。
2、保证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按时落实奖励优待政策。
3、村委员会执行公务行为受法律保护。
4、向乙方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并经常组织乙方学习避孕节育知识、生殖保健知识、农业科技知识。
5、组织乙方参加三查一检活动,为乙方提供免费优质的避孕节育、跟踪随访服务和避孕药具服务。
6、为外出务工、经商的乙方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其它证件。
7、为群众开展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服务,落实帮扶对象、项目、资金,提供科技服务,帮助计划生育户尽快实现“少生快富”。
8、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向群众公开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和公布本村的各种规章制度;公开本村计划生育执行情况。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l、依法享有生育的权利。符合生育条件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依法生育。
2、有获得(章程)规定的奖励优待、福利、资助的权利。
3、有获得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服务的权利。
4、积极协助甲方开展人口计生工作,主动接受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和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服务。
5、自觉接受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及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三查一检服务,特殊情况要及时向甲方说明原因。
6、外出务工、经商的已婚育龄人员,按程序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接受当地和本村计生管理服务。
8、子女出生五天内如实向村民小组或村计生服务员报告,及时采取长效节育措施。
9、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发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及时向甲方报告。
10 、当乙方出现政策外怀孕、生育等情况时,自愿接受规定的限制政策处罚。
11 、有监督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承诺执行情况的权利,乙方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向上级行政或司法部门申诉。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村(居)民委员会(盖章)
乙方: 已婚育龄夫妇
计划生育合同 篇8
甲方:塘坪镇 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
乙方:育龄妇女夫妻:
实行计划生育是夫妻法定的义务,为共同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本村《计划生育村民公约》,确保村委会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维护村民实施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供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实施和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村民公约》。通过民
主决策,民主管理,对婚烟、生育、节育等婚育行为开展 教育、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活动。
(二) 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宜传活动,普及“五期教育”知识,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
(三) 对村民结婚、生育、节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等情况每月上墙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监督。
(四) 对纯一女、二女结扎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计划生育优惠卡,并落实有关奖励优惠措施。
(五) 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保健服务。包括免费查环、查孕、查病。
(六) 已生育一个子女的非农业户口夫妇和生育第一个孩子是男孩的农村夫妇要领取独生子女证。
(七) 指导帮助村计生协会开展工作,负责搞好计划生育“三结合”、“婚育新风进万家”和优质服务等活动,为计生提供“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服务。
(八) 按照规定为乙方外出人员的户口迁出迁入时,为其办理有关计划生育交接手续。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遵守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村民公约》,依法实行计划生育,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二) 提倡晚婚晚育,实行依法生育。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在90天内首选上环,是男孩的应自觉申办
《独生子女光荣证》。符合法定条件,可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间隔期应满4周年以上,并在生育后90天内夫妻一方首选落实结扎。
(三) 身体原因暂不宜上环、结扎,应持的镇以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或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证明。计划外怀孕自觉落实补救措施。
(四) 三天内向村包户干部或计生部门如实申报结婚、生育、节育情况,并提供有关证件(如户口薄、
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节育证明等)复印备案。
(五) 经批准生育,有特殊情况要求终止妊娠的要申领计局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应在一个月内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未成年子女死亡的应3天内报告。
(六) 自觉参加村组织的委度查环查孕查病活动。 (七) 外出务工时,应自觉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第三条:甲方违约责任 (一) 违反一条第(一)、(二)、(三)项的,乙方有权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追究 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 违反第一条(四)、(五)、(六)、(七)、(八)项的,乙方有权向镇人民政府及有半部门投诉,维护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乙方违约责任
(一)违反第二条第(二)项的。除依法征收社会抚养外,属非婚生育或末满28周岁不够间隔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从婴儿出生之日起4年内不得享受村民生活补贴、宅基地分配等及其它福利待遇;属超生、重婚生育、违法收养的,从婴儿出生或违法收养之日起到小孩14周岁不得享受村民生活费补贴、宅基地分配等及其它福利待遇。
(三) 违反第二条(二)项的,自计划外怀孕之日起至终止妊娠之日止每月处罚违约金400元,终止妊娠后退回违约金的80%。
(四) 违反第二条第(六)项的每缺一次处违约多300元,连续缺四次以上者,要主动配合村对在未查环查孕期间的生育情况调查,在未查实是否隐瞒生育前必顶自愿放弃村生活补贴,并向村委会交违约金1000元。
(五) 违反第二条第(七)项的,从外出之日起至补助之日止不得享受村有关福利待遇。
本全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镇计生办存档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夫妻签名)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合同 篇9
正文:
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协议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协议
单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别
出国性质
出国期限
婚姻状况
生育情况
本人离校前已接受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在离校期间,自觉用计生政策、法规约束自己的生育行为,遵守以下条款:
1.夫妻双方系初婚未育者,意在国内生育的;或未婚者在离校期间结婚(指双方为初婚),意在国内生育的,需在女方妊娠两个半月内,男女双方各自与本单位联系,办理一胎生育指标。
2.夫妻一方或双方均为再婚者,符合二胎生育政策,意在国内生育第二胎的,必须提前与所在单位联系,经单位严格审核离婚证件等,申办二胎生育指标,不能造成先孕后申请的情况。
3.发现计划外怀孕二胎,及时主动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
4.造成计划外生育的,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缴纳社会抚养费,接受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5.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各存一份。
本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领导(签字):_______________
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协议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协议
计划生育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方便农村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独女户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享受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与优惠、优先政策,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向乙方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优惠、优先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2、负责向乙方提供避孕节育和“三查一治”生殖健康服务。
3、根据乙方申请,及时为乙方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优惠、优先证》。
4、对于已领《________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与优惠、优先政策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各项待遇。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带头响应党和国家计划生育号召,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女孩或只收养一个女孩。
2、在甲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自觉选择落实一种“安全、有效、适宜”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三查一治”生殖健康服务。
3、享受《实施意见》规定的各项待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计划生育合同 篇11
正文: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计划生育委员会(局、办公室)
乙方:____________计划生育委员会(局、办公室)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地有关法规,流出地和流入地的县(乡、镇)应在共同负责的基础上确定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司其职,加强双向联系,认真做好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双向管理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主要职责
1.查验流入人口的《婚育证明》,对离开流出地30日以上的流入人口建立《流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卡》或基层统计台帐;
2.与乙方建立联系制度,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为载体,通报有关情况,包括流动人口离开后的信息,定期查环查孕查病,每年不少于两次,出具并寄送规范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在照片上加盖县市区或街道(镇)计划生育管理机构钢印,督促已婚育龄妇女按乙方的要求及规定及时反馈信息;
3.对流入人口进行宣传教育,指导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提供避孕药具、节育技术、生殖保健、优生优育、政策咨询等生育、生产和生活服务;
4.共同做好计划外怀孕对象的思想工作和补救工作;
5.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二、乙方的主要职责
1.在摸清婚育情况,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基础上,为流出的成年流动人口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与甲方建立联系制度,将流出人口的计划生育情况及时提供给流入地,在收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后,于10日内反馈回执。
3.积极配合落实甲方的有关查询,处理好甲方的来信、来电;
4.按规定落实有关的奖励政策和依法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5.共同做好计划外怀孕的思想工作和补救工作。
三、拟在甲方居住需要分娩的流动育龄妇女需凭乙方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和《生育证》,由甲方所属街道(乡、镇)查看本人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计划外生育的对象,按照“谁先发现谁处罚”、“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征收社会抚养费,有争议的予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请示各自的上级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四、甲方流入乙方的流动人口,乙方也按以上协议履行。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六、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