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洛阳市中考录取工作开始。各学校在招收择校生时,要严格按照“三限”政策,在中招办确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本校录取分数线下30分之内划定本校择校生分数线,并报市中招办批准备案。
其中“三限”即“限人数”,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择校生比例为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人数)的20%;“限分数”,不得突破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学生;“限钱数”,择校费的高限标准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三年1.8万元,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三年1.2万元,一般高中每生三年7000元。
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学生中途转学或退学时,学校要按学期退还相应的择校费。不得在“三限政策”之外,以自费、旁听、借读、非计划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严禁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分配生录取则根据分配生的录取条件和各个学校分配生人数,中招办已确定了分配生名单,提供给各个学校,中招办对分配生资格进行审查,如有不符合分配生资格的中招办将取消分配生指标,由毕业学校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批次学校录取分数线预计将于7月13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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