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首次在本科二批(含A、B阶段)录取院校实行平行志愿。从报考情况统计,考生填报志愿不均衡,文史A阶段院校志愿率为80%,理工A阶段院校志愿率为85%,文史B阶段院校志愿率为52%,理工B阶段院校志愿率为49%。报考本市院校的考生比较集中,本市院校志愿率100%且录取分数普遍较高;外地院校志愿满足率整体上不高,综合性院校及财经、外语、师范、政法、电力、医学类院校成为考生选择的重点;地处边远省区的院校,农业、林业类专业以及一些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生源偏少。依照我市有关规定,许多生源不足的外地院校采取了降分录取的政策,千余名本科二批工作分数线上的考生被外地院校录取。
从7月22日11时起,考生可以通过招考资讯网(“高考信息查询卡”用户)、招生院校网站、手机短信(“考务通”用户)和拨打168声讯台等方式查询本科二批招生院校的录取结果。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陆续寄发。
本科二批A阶段平行志愿录取后,文史类尚有27所招生院校,剩余计划67个,理工类尚有39所招生院校,剩余计划116个;本科二批B阶段平行志愿录取后,文史类尚有43所招生院校,剩余计划186个,理工类尚有71所招生院校,剩余计划731个。为增加考生的升学机会,市高招办确定参加本科二批征询志愿的填报资格分数范围为:文史类476分、理工类425分(含政策照顾考生)。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自愿于7月24日12时前,携带考生证、身份证和考试成绩通知单到区县招办或报名单位办理本科二批征询志愿的填报手续。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本科二批征询志愿的填报。
为增加考生的选择机会,本科二批征询志愿分A阶段院校、B阶段院校,A、B两个阶段分别设置4个平行院校志愿和A阶段、B阶段院校服从调剂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市高招办提醒符合征询志愿分数要求的考生注意:
1.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本科二批征询志愿的填报手续,逾期不再补报。征询志愿录取顺序依次为A阶段平行志愿、A阶段院校服从调剂志愿,B阶段平行志愿、B阶段院校服从调剂志愿。
2.考生填报本科二批院校征询志愿时,须根据招生院校要求(含分数要求),并参阅《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津招生章程汇编》、《普通高校在津招生录取统计资料》和《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津招生计划》公布的相关信息进行选择。
3.填报征询志愿的分数范围不是录取分数线。在征询志愿录取时,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填报的征询志愿和高考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凡未被征询院校志愿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本科三批院校和高职院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
4.请考生珍惜普通本科院校的征询机会,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填报征询志愿,尽量填满院校志愿,尽量选择院校和专业服从调剂,以增加录取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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