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下册每课要点--4诗两首
之一
普希金,俄国诗人,近代俄罗斯民族文学的奠基人。生于莫斯科一崇尚文学的贵族家庭,12岁随父赴彼得堡入贵族子弟学校,以能诗闻名。1817年毕业后到外交部任翻译,其间参加文学社,一歌颂自由,抨击专利暴政为主题创作《自由颂》《致恰达耶夫》《致大海》等诗作,长篇叙事诗《鲁斯兰和柳德米拉》大量利用民间词汇和口语,被认为是俄国文学语言的转变。他的一生倾向革命,与黑暗专制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他的思想和诗作,引起统治者不满和仇恨,曾两度被流放,始终不肯屈服,最终与敌人决斗而死,年仅38岁。
弗罗斯特,美国诗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11岁父亲去世,随母亲到英格兰马萨诸塞州定居。在哈佛大学肄业二年,曾前后做过纺织工人、教员,经营过农场,并开始写诗。他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被认为是"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他的诗歌往往以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诗风质朴无华,细致含蓄耐人寻味,著名诗集《山间》《白桦树》《西去的溪流》等。
本课要求理解两首诗蕴涵的哲理,学会诗中的象征手法
一、学习本文,掌握如下字词。
1、给加红的字注音:
忧郁( ) 瞬息( ) 涉足( ) 萋萋( ) 伫立( )
2、区分形近字、组词,
浴 裕 欲
愧 魁 槐
伐 筏 阀
二、 诗歌阅读。
1、《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一诗阐述了怎样的生活态度?
一种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当生活欺骗了你时,不要悲伤心急;在苦恼的时候要善于忍耐,一切都将过去,我要永葆积极乐观的心态,生活中不可能没有痛苦与悲伤 ,欢乐不会永远被优伤所掩盖,欢乐的日子终会到来。
2、《假如生活欺骗了你》通篇都是劝说的口吻,没有什么具体的形象,它却广泛流传,成为许多人的座右铭,请想一想原因何在?
这首诗是普希金写给邻人小女孩的赠诗,诗人没有摆出高高在上的姿态或教训的语气,而是以平等的语气娓娓劝说,语调亲切和婉,热诚坦率,仿佛与你促膝谈心。诗句流畅清晰感情深沉热烈,有丰富的人情味和哲理味。
3、读《未选择的路》说说"路"包含了什么深刻的含义,告诉我们什么人生哲理?
诗人表面上似乎在写自然界的道路,但实际上暗示的是人生之路,这是象征手法。
人生道理:人生的道路千万条,但一个人一生中往往只能选择其中一条,所以必须慎重;人生道路上不要随波逐流,而要经过自己的思考,做出独立的选择。
4、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未选择的路》每一小节的意思。
①伫立(思索)
②决定(选择)
③选择后的惆怅
④多年后的回顾,叹息。
5、诗人为何选择了一条"荒草萋萋,十分幽寂","人迹更少的一条""道路"?
"这条路荒草萋萋,十分幽寂",显得"更诱人,更美丽";也因为"人迹更少",需要人们去开拓,从而拓展成为一条大道;正因如此,这条道路更具有魅力,可见作者开拓进取的人生态度。
6、怎样理解"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
这两句诗道出人生体验中极为普遍的一种感觉。诗人强调的是一种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人生的体验应该丰富多样、积极乐观的,各种体验都是最宝贵的财富,有利于把握人生。
三、请同学们背诵普希金的《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之二
《诗两首》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1. 作家作品
(1)作者:
普希金(1799—1837),俄国诗人。近代俄罗斯民族文学的奠基人。生于莫斯科一崇尚文学的贵族家庭。童年接受法国家庭教师管教并深受俄罗斯母语的影响。12岁随父赴彼得堡入贵族子弟学校皇村学校,以能诗闻名。1814年写下《皇村回忆》,得到老诗人杰尔查文赞赏,发表第一首诗作《致诗友》。1817年毕业后到外交部任翻译,先后加入“阿尔扎玛斯社”和“绿灯社”,以歌颂自由、抨击专制暴政为主题创作《自由颂》《致恰达耶夫》等诗作,长篇叙事诗《鲁斯兰和柳德米拉》(1817~1820)冲破贵族传统文学语言局限,大量运用俄罗斯民间词汇和口语,被认为是俄国文学语言的转变。1820年5月因诗作抨击时政被以调动为名流放南方,途中患病,前往高加索、克里米亚旅行疗养,9月抵基希尼奥夫,1823年调往敖得萨。其间醉心于拜伦作品,与十二月党人过往密切并写下《短剑》(1821)等诗。以当代贵族青年为主人公的叙事诗《高加索的俘虏》(1822)、《茨冈》(1823~1827)描写文明人与自然之女的爱情悲剧。这一时期还创作了叙事诗《强盗兄弟》(1821~1822)、《巴赫切萨拉伊的泪泉》(1821~1823)。1924年8月,因与敖德萨新任总督关系恶化,受陷害被革职放逐到母亲的领地普斯科夫省米哈伊洛夫斯克村接受地方政府、教会和父母的三重监督。1826年9月由沙皇批准返回莫斯科。这一时期普希金潜心研究历史,创作历史剧《鲍里斯·戈都诺夫》(1825)、叙事诗《努林伯爵》(1825)。1828年因长诗《加甫利里亚德》(1821)“亵渎”上帝而受传讯。1830年9月与莫斯科美女冈察罗娃订婚,前往波尔金诺村料理家产,为霍乱所困至12月。此间完成了长篇诗体小说《叶甫盖尼·奥涅金》,叙写贵族青年奥涅金的生活历程,塑造了俄国文学“多余的人”的形象;以普通人生活与情感为题材创作了《别尔金小说集》,创作《吝啬骑士》《莫扎特与萨列金》《石客》等四部小悲剧,写下叙事诗《科洛姆纳的小屋》、大量抒情诗及童话诗;文学史家把这一普希金创作高峰期称为“波尔金诺之秋”。1831年3月,普希金与冈察罗娃结婚,定居彼得堡并重任十等文官。编写《彼得大帝史》时为农民起义领袖普加乔夫所吸引,游访起义故地,1833年10月重返波尔金诺编写《普加乔夫起义史》,并以此为题材开始创作中篇小说《上尉的女儿》。其间写下中篇小说《黑桃皇后》、长篇叙事诗《青铜骑士》、中篇小说《杜布罗夫斯基》以及《渔夫和金鱼的故事》等童话诗。普希金婚后苦于上流社会的应酬,家庭经济紧张,沙皇授予“宫廷侍卫”头衔使他感到屈辱,文学创作减少,受到上层贵族敌视。1837年1月27日与法国贵族逃亡者丹特士决斗负伤,29日辞世。
(2)写作背景:
这首诗写于普希金被沙皇流放的日子里,是以赠诗的形式写在他的邻居奥希泊娃的女儿叶甫勃拉克西亚·尼古拉耶夫娜·伏里夫纪念册上的。那里俄国革命正如火如荼,诗人却被迫与世隔绝。在这样的处境下,诗人却没有丧失希望与斗志,他热爱生活,执着地追求理想,相信光明必来,正义必胜。
2. 词语积累
正音:瞬息(shùn)
词义:
怀恋:(近义)留恋
(辨析)怀恋 留恋 两个词都是动词,都有恋恋不舍、依恋之意。
主要区别:“怀恋”多用于表示时过境迁之后怀念和依恋之情。而“留恋”则多用于当下情境。
瞬息:一眨眼一呼吸的短时间。
忧郁:愁闷。
3. 整体把握:
第一部分写如果身处逆境,不必悲伤,要耐心等待,快乐的日子一定到来。诗人先否定了错误的做法:“悲伤”与“心急”,再指明出路:“忧郁的日子须要镇静”,并倡导人们坚定信念:“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这部分直抒胸臆,反映了诗人的乐观与豁达。
第二部分写要永远向往美好的未来,现在虽处逆境,当时过境迁,往事都将成为亲切的回忆。诗人从现实展望未来,给人带来无限憧憬,同时含蓄地表明:苦难也是一笔人生的财富。
4. 深入剖析:
怎样理解“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这两句诗的含义
这两句诗道出了人生体验中一种极为普遍的感觉。在这里,诗人是说,现在如果你因受生活的欺骗而心中忧郁,只要“镇静”,“心儿永远向往着未来”,那么,将来回想的时候,反而会觉得很美好。诗人在这里是要强调一种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而反对悲观消极的人生态度。从另外一个角度说,人生的体验应该是丰富多样、积极乐观的,各种体验都是一笔宝贵的人生财富,都有助于把握人生。
5. 语言品析:
●“心儿永远向往着未来,现在却常是忧郁”
诗人将“现在”与“未来”进行对比,把未来的美好、希望为我们勾画出来,而这恰恰是我们度过暂时难关的精神支柱。这两句诗既充满了对于现实复杂生活的冷静思考和充分理解,又充满了对于未来美好前景的热切憧憬和坚定信念。无论是谁,只要读了这首诗,都会被诗中的这种思考和哲理所说服,被诗中的这种憧憬和信念所鼓舞。
《未选择的路》
1. 作家作品
(1)作者
弗罗斯特(1874—1963),美国诗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父亲在他11岁时去世。母亲把他带到祖籍新英格兰地区的马萨诸塞州。中学毕业后,在哈佛大学肄业二年。这前后曾做过纺织工人、教员,经营过农场,并开始写诗。他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被认为是“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
弗罗斯特的诗歌最初未在美国引起注意,1912年举家迁往英国定居后,继续写诗,受到英国一些诗人和美国诗人埃兹拉·庞德的支持与鼓励,出版了诗集《少年的意志》(1913)与《波士顿以北》(1914),得到好评,并引起美国诗歌界的注意。1915年回到美国,在新罕布什尔州经营农场。他的诗名日盛,于1924、1931、1937、1943年四次获得普利策奖,并在几所著名的大学中任教师、驻校诗人与诗歌顾问。他晚年是美国的一个非官方的桂冠诗人。在他75岁与85岁诞辰时,美国参议院作出决议向他表示敬意。他的诗歌在形式上与传统诗歌相近,但不像浪漫派、唯美派诗人那样矫揉造作。他不追求外在的美。他的诗往往以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他的诗朴实无华,然而细致含蓄,耐人寻味。著名的《白桦树》一诗,写一般人总想逃避现实,但终究要回到现实中来。《修墙》写人世间有许多毫无存在必要的有形的和无形的墙。除了短篇抒情诗外,他有一些富于戏剧性的长篇叙事诗,刻画了新英格兰乡间人物的精神面貌,调子比较低沉,亦颇有特色。在格律方面,弗罗斯特爱用传统的无韵体和十四行体的各种变体,时常押韵,在节奏上具有自己的特色。
弗罗斯特常被称为“交替性的诗人”,意指他处在传统诗歌和现代派诗歌交替的一个时期。他又被认为与艾略特同为美国现代诗歌的两大中心。
弗罗斯特的著名诗集还有《山间》(1916)、《新罕布什尔》(1923)、《西去的溪流》(1928)、《又一片牧场》(1936)等。1949年出版了《诗歌全集》,以后仍陆续有新作发表。
(2)写作背景:
这首诗作于1915年,是弗罗斯特的一首名诗。当时许多诗人热衷于搞诗歌试验,他却坚持使用日常语言,描写自己观察入微的日常事件。弗罗斯特的许多诗歌反映了他与大自然的贴近。他通过自然来表达一种象征意义,他在《持久的象征》一文中说:“我发现我说了其他很多关于诗歌的话,但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它是隐喻,指此物而说彼物,以此物来说彼物,那是秘而不宣的快乐……每一首诗里面要么是一个新隐喻,要么就什么也不是。还有一个含义,即所有诗都是同一个古老的隐喻。”
2. 词语积累
正音:伫立(zhù) 延绵(mián) 荒草萋萋(qī)
词义:
幽寂:幽静寂寞。
伫立:长时间地站着。
延绵:延长。
萋萋:形容草生长得茂盛。
3. 整体把握:
诗分四节,第一节写诗人站在林间交叉路口,久久踌躇,他对两条路都很向往,但不能同时都走,必须选择一条;而一旦选定了一条,就没有回头的机会了。这是多么无奈又无助。这样的开头,自然使人联想到人生之路:自然之路是可以回头的,只是浪费时间,但人生之路如射出的箭,无法收回,因为时光不会倒流。所以诗人望着那一条消失在丛林深处的小路,陷入了深思。在这沉思的过程中,他心里也许已经作出了决定。第二节,诗人选择了其中的一条路,这条路是“荒草萋萋,十分幽寂,/显得更诱人,更美丽”,“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诗人选择的是一条少有人走的路,而不是像大多数人一样,选择那种留下很多旅人足迹的路。诗人也许知道,这样的路是平淡的,没有挑战性的。第三节,诗人踏上了自己选择的小路,开始了艰难的跋涉。可这时候诗人心中对于另一条路也是非常留恋的,他知道只能选择一条路,却舍不下另一条路,因为他虽然作出了选择,但心中仍有踌躇,万一这一次的选择是一个错误,将“难以再返回”了。这里诗人写出了常人都有的一种心理。最后一节,诗人遥想将来对往事的回顾:在一个小树林中,选择了其中一条路,从此决定了自己一生的路。这里,诗人并没有沿着第三节的诗意写下去,没有告诉读者他选择的那条路结果怎样,而是写未选择的路,留下想像的空间,让读者自己去体会。是的,人生的道路,结果谁料得到呢 诗人显然有宿命的意味,带着一丝惆怅。但这样写似乎更接近生活本真状态,更能打动读者的心。
4. 深入剖析:
(1)诗人为何把诗题取为“未选择的路”
这首诗实际是写人生道路。诗人写作的重点却不是那条已经选择的路,而是那条未走的路。诗共四节,第一节写两条路,第二节写选择的路,第三、四节写未走的路。诗人为何要这么写呢 这主要是为了深化主题。诗人感叹人生有许多道路可供选择,但一个人往往只能走一条路,而还有其他许多条路,因为人生短暂而只能放弃。人生道路的选择带有偶然性、随意性。那些未走的路,才更让人想念,更让人留恋。诗人不写已选择的道路,而重在对未走的道路发出感叹,更能打动读者的心灵,让人更深入地思考人生的选择问题。
(2)《未选择的路》这首诗蕴涵了怎样的人生哲理
人生就是一次又一次的选择,在人生的岔路口,你做出什么选择将决定你的一生如何度过。人只能选择一种人生道路,所以要慎重。但也要有魄力,勇于创新和进取。
5. 语言品析: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诗人回忆往事,不禁生出一种惆怅心绪:人们往往会感慨自己走过的道路,并设想如果做出另外的人生选择,自己的生活将会是另一番情景。对于已选择的路而言,未选择的路更令人留恋、向往。本节在写选择的路的同时,表达了对未选择的路的向往,不仅在情理之中,而且能引起人们的联想、想像和深入思考,这就突出、深化了“人生道路的选择”这一主题,使全诗更富有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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