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论证中,论题不但要明确,还必须保持同一。所谓论题同一,就是在同一个论证过程中论题保持不变,不能偷换论题或转移话题,否则就改变了原来的论证对象。在我们的公务员考试中,改变论题大体有下面三种情况:
1、 改变原论题的断定内容
请看一位同志在哲学读书班总结会上的一段发言:
这次哲学读书班结束了。我最深的一点体会是:学哲学只有联系实际才能有所收获。同学们都反映,这次学习班时间缩短,但收获不小,确实提高了思想理论水平。过去,你要问我:什么叫唯物论,什么叫唯心论;什么叫形而上学,什么叫辩证法;什么叫对立统一,什么叫否定之否定,我真说不出一二三四来。通过学习,这些基本的理论概念都弄清楚了,理论思维能力增强了。思想上的收获真不小。
发言者的论题是:“学哲学只有联系实际才能有所收获。”但他论证的却不是这个问题,他论述的是学习哲学的收获。在我们公务员的考题中,有一些论证题只要把握论题同一的规则,很多选项就可以排除,从而得到正确答案。请看下面一道真题:
【例1-2010-4-25联考】研究证明吸烟所产生烟雾中的主要成分丙烯醛,是眼睛健康的“慢性杀手”,而橄榄油提取物羟基酪醇,能有效减缓这个“慢性杀手”给眼睛带来的伤害。由此得出结论,常吃橄榄油能够让吸烟者眼晴远离伤害。
以下如果为真,最能支持上述论证的是:
A.羟基酪醇易于被人体吸收
B.橄榄油含有其他有益于人体的物质
C.常吃橄榄油的人视力优于不经常吃的人
D.烟雾中还含有其他对视力有伤害的物质
【答案】A
【解析】此题的论题是“常吃橄榄油能够让吸烟者眼睛远离伤害”,论据是“橄榄油提取物羟基酪醇,能减缓丙烯醛给眼睛带来的伤害”,这一题很多考生错选了C选项,我们来仔细分析一下,C项是说“常吃橄榄油的人视力优于不经常吃的人”,我们的论题不是“视力”,而是“让吸烟者的眼睛远离伤害”,论题不同一;再来看B项“橄榄油含有其他有益于人体的物质”和D项“烟雾中含有其他对视力有害的物质”,我们论题里讨论的是“羟基酪醇”和“丙烯醛”,不涉及其他物质,因此都是论题不同一;B、C、D排除,答案选A。
2、 改变原论题的论证范围
每一个论题都有特定的断定内容,也有大体的论证范围。改变原论题的论证范围有下面两种情况:
一是:论证过多。在论证过程中,不去论证原来的论题,而去论证比原来的论题断定更多而又虚假的判断,叫“论证过多”。
譬如:论题是“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在论证过程中,不去论证这个论题,实际上却去论证“意识对物质具有决定作用”。这个判断比原论题的断定内容更多而又虚假,所以犯了“论证过多”的逻辑错误。
二是:论证过少。在论证过程中,不充分论证原论题,而去论证比原论题断定内容少的判断,叫“论证过少”。
譬如,论题是“某人光辉战斗的一生”,在论证中实际上只论证了某人一生中的某一段历史是光辉的,实际论证的范围小于论题所要求论证的范围,因此犯了“论证过少”的逻辑错误。
在2010年的918公务员联考中也有类似的题目出现:
【例2-2010-9-18联考】“闪婚”是指男女双方恋爱不到半年就结婚。某研究机构对某市法院审理的所有离婚案件做了调查。结果显示,闪婚夫妻3年内起诉离婚的比例远远高于非闪婚。由此,该研究机构认为闪婚是目前夫妻离婚的一个重要原因。
下列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削弱以上论证:
A.调查发现,离婚最快的夫妻往往不是闪婚夫妻
B.到该市民政部门办理的协议离婚案件占该市离婚案件总量的70%
C.调查显示,闪婚夫妻婚后感情更加融洽
D.调查显示,恋爱时间过长的夫妻离婚率高于闪婚夫妻
【答案】B
【解析】此题论题断定“闪婚是目前夫妻离婚的一个重要原因”,论据是“闪婚夫妻3年内起诉离婚的比例远远高于非闪婚”,B项中“协议离婚占该市离婚案件总量的70%”,也就是说起诉离婚只占该市离婚案件总量的30%,即论据里只论证了30%的范围,30%的范围里闪婚夫妻离婚的比例高于非闪婚,不能说明所有的,犯了“论证过少”的逻辑错误。因此就得不到“闪婚是目前夫妻离婚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个断定,削弱了论证,答案是B。A、C、D都是无关项。
3、“以人为据”的题外论证
“以人为据”的题外论证,常常发生在双方辩论的过程之中。辩论者离开双方正在辩论的话题,攻击对方品行和生理上的某些缺点,企图通过攻击对方的缺点来驳倒对方的论点。它的错误在于:混淆了对方的论题和对方本身存在的缺点这样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
请看下面的争论:
甲:我赞成实行优化组合,因为实行优化组合能够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促进生产。
乙:有人当第三者不觉得脸红,觍着脸讲什么优化组合,先优化一下你自己吧。
乙不谈对优化组合有什么看法,却离开论题攻击对方的缺点,在论证中犯了“以人为据”的逻辑错误。
可见,充分理解“论题同一”的论证规则,能够显著提高我们做论证题的速度和准确率,希望引起广大考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