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最新发布的《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交通发展建设规划》显示,“十二五”期间,北京将重点建设交通拥堵收费管理系统、拥堵收费监测评价系统等。今年5月,北京市交通委负责人曾表示,实践表明,经济手段对于缓解交通拥堵作用明显。从世界大城市的经验看,实施部分区域收取“拥堵费”、结合治理大气污染收取“排污费”等措施,都值得北京借鉴。那么,征收拥堵费或进一步采用经济手段来缓解交通拥堵是不是大趋势?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治理与和谐城市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宏山对此进行分析。
杨宏山:
这种征收交通拥堵费本身还谈不上是大势所趋。在中国当前的情况下,交通拥堵费的征收是否可行,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观察,尤其是详尽的评估。我们今天的社会环境、技术条件都需要进行评估,即使是试点,政策规划也需要充分的考虑。上海市、北京市包括深圳,一些城市都在探讨征收交通拥堵费这样一个规划。我的理解,这一方面是在试探公众的反应;另一方面,它仍然立足于前期的研究,以及政策上发展的具体的进一步规划。
自从征收交通拥堵费被提上议事日程以来,争论的声音就没有停止过,大家提出了各种各样质疑。如果北京要征收拥堵费,收费标准应该按照什么原则建立?
杨宏山:
实际上在拥堵费的收取上仍然存在社会公平的问题。如果要征收拥堵费,对于私车都要收取,但由于公车是单位埋单,在这种情况下,它势必成为道路交通尤其是城市中心区交通的权贵的阶层,对它们来说收费不收费实际上毫无影响。在大量公车存在的情况下,如果政府一味的收取交通拥堵费,事实上会导致对道路交通资源利用上的一种不公平。总而言之,收取拥堵费的政策规划确实要未雨绸缪,做好规划,然后再考虑推荐,这个事情在今天看来仍然是前期的研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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