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出现了一些如: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体制;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现象严重。
原 因:
1)大量的法律法规都是在规范“民”的行为,而规范“官”的行为的极少。
2)立法中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倾向明显。立法成为少数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手段。
3)法律的立、改、废都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有些质量低劣、严重不合时宜的法律法规,在长时间内得不到修改或废除。
对 策:
1) 加强立法工作,提高法律质量,完备法律体系。防止立法者利用立法权力进行恣意、任性的统治,一是健全立法体制,明确各立法主体相应的立法权限;二是干预立法方式,使之受到严格的立法程序的限制;三是干预立法范围,使之受到更高法律的限制,从而难以染指影响到公民的基本权利。
2) 严格依法办事,树立宪法和法律极大的权威. 首先,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1)行政机关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来从事行政行为,“无法律即无行政”,严禁超越法律行使职权。(2)行政机关在行使法定职权,从事行政活动时,必须严格依法办事。(3)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再次,司法机关必须严格、公正司法。
3) 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实现守法自觉化。没有现代法律观念,没有公民对法律的普遍信仰,公民的守法精神和良好的法治氛围就不能形成,法治就不可能实现。而要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就必须坚持不懈地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律宣传,使人人知法,懂法,树立正确的法律价值观,“真正使人人懂得法律,使越来越多的人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
4) 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法治国家. 即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维护社会稳定。
5)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1)就政治理念而言,要彻底消除阶级斗争。(2)在党政关系方面,要反对“以党治国”、“以党代政”,实行党政分开。(3)在党法关系方面,要反对“以党代法”,以党的政策代替法律。党应当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在法治的框架内制定和实施政策。(4)克服行政化倾向,坚持集体领导制度。的影响,确立新型的政党理念。
6)建立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设立奖励基金、建立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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