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纲》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点
(一)基本定义高度简略
同以往各版考试大纲相比,2010版《大纲》对申论所做的基本定义十分简略,仅在首句指出“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这与以往的《大纲》表述明显不同,篇幅高度精简,内容高度原则化、概念化,很难从中得出具体信息。这一基本定义只有与下文的测查要素及其说明结合起来看,才能比较准确地理解考试组织实施部门对申论的新定义、对报考者的新要求。
(二)试卷结构首次明确
随后,《大纲》对申论的试卷结构作了说明:“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这是国考《大纲》第一次对试卷结构做出明确规定,而新版《大纲》中的这种表述,与历年申论考试试卷的实际结构基本相符。
(三)不同级别分卷考试
《大纲》申论部分的第三层,提出了一个关键性的信息:省级以上将与市地以下分卷考试,“申论考试按照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不同要求,设置两类试卷”。我们知道,过去历次国家级申论考试,省级以上和市地以下职位是同卷的,试卷相同、试题不同,有些试题是有选择性的,选择做哪几道试题,与报考者自身准备报考的职位密切相关,有些题是副省级考生做的,其他考生不能做;有些题是市地级以下考生做的,副省级以上考生无须做,尽管部分试题不同,但卷子还是同一张卷子。而2010年《大纲》明确规定,将按照职位等级,分别设置两类试卷,意味着报考不同层次职位的考生,同科不同卷,所面对的申论试卷是不同的;报考中直机关公务员的主体——市地级以下职位的考生将不会在同一张试卷上看到省级以上职位的试题,这对集中精力作答、防止超范围作答是有利的。这点试卷设置上的重要变化,值得报考者和研究者关注。
(四)测查要素重大调整
最后,《大纲》申论部分以主要篇幅介绍了省级以上、市(地)级以下职位申论考试的不同测查要素,每一类职位的测查要素都是4项,但具体要素的内容却有所不同,表述上也各有侧重。
在4项测查要素中,省级与市级以下基本相同的3项:阅读理解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或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大纲》对阅读理解能力的表述是常规性的,与以往没有显著区别;但在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方面,却做出了重大调整,前者增加了“发现和界定问题,作出评估或权衡”,“运用自身已有的知识经验,对具体问题作出正确的分析判断”等新语句,后者增加了“指定语种”、“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等新语句,分别体现出考试组织者对应考者适应机关工作能力的新要求。同时,不同层次考试的测查能力具体说明也有重要差别,如“发现和界定问题,作出评估或权衡”、“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两项要求,只针对省级职位考生,市级以下考生则没有。
省级与市级以下申论考试测查要素完全不同的是1项:省级测查综合分析能力,市(地)级以下测查贯彻执行能力。这表明招考职位的级别不同,测查的重点也不同,报考者所具备的能力要与其职位级别相匹配,省级以上侧重考查分析能力,更强调分析的主动性、判断的准确性,这与实际工作中高级领导者驾驭全局能力的要求是相一致的;市级以下侧重考查贯彻执行能力,这也是由较低层职位人员在公务员体系中的位置、在处理问题上所站的高度所决定的。
综上所述,中公教育考试研究院专家认为,2010版大纲对申论的界定出现了以下几点本质变化:
对考试的重新审视。不再是为考试而考试,而是反观自身的发展,在新一年的考试中更加重视从考试的目的出发,重在测查考生是否具备各项基本能力,是否能够胜任政府各项工作。
考试规则的细化。详细规定了申论考试的各项基本形式和要求,是申论考试的规范化、体系化的最大体现。
对考生的重视。内容的大大扩充,使考生可以更为直观的了解申论考试的各项要求,是对考生地位重视的体现,同时也表明政府工作的进一步完善以及信息公开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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