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和谐社会的特征
国家主席******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总结了六大特征: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需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把握和体现。
******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机统一的。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来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不断巩固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撑,同时又通过和谐社会建设来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
******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五个统筹”,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必须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使改革发展稳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长尉冒病N舜俳缁嶂饕搴托成缁峤ㄉ瑁惺当3志贸中焖傩鹘】捣⒄埂⒎⒄股缁嶂饕迕裰鳌⒙涫狄婪ㄖ喂幕痉铰浴⒓忧克枷氲赖陆ㄉ琛⑽ず褪迪稚缁峁胶驼濉⒃銮咳缁岬拇丛旎盍Α⒓忧可缁峤ㄉ韬凸芾怼⒋砗眯滦问葡碌娜嗣衲诓棵堋⒓忧可肪辰ㄉ韬椭卫砉ぷ鳌⒆龊帽3稚缁嵛榷ǖ墓ぷ鳌?
******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和改善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项工作的领导,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不断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和谐社会建设的特点和规律。
二、为什么要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在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角度,明确提出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党执政的重要目标,并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到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突出位置。这充分说明我们党对新形势下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重视,对于我们党完成执政的历史任务、巩固执政的社会基础意义重大,对于我们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意义重大。
我们党为什么要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呢?
首先,只有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才能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环境和条件。国际经验表明,走出低收入国家并向中等收入国家迈进的时期,即人均GDP从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时期,可能出现两种前途:一种是进入“黄金发展时期”,保持一个较长时期的经济增长,顺利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另一种是进入“矛盾凸显时期”,因为经济社会不协调,各种经济社会矛盾不断显露出来,如果处理不当,矛盾激化,经济社会发展就会停滞不前,甚至引发社会动荡和倒退。2003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突破1000美元,跨上一个重要台阶。我们在进行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同时,要特别强调进行社会结构的调整,逐步消除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其次,只有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才能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和提高社会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需求。随着经济发展和改革深化,我国的经济体制已经实现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巨大变化。相比而言,社会管理体制由于缺少相应的规划和政策,不能很好地与经济发展相适应,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要求,从而导致各类事故频发,造成人、财、物的巨大损失,反过来又影响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影响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第三,只有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才能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的安定团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然触动原有的利益格局,社会不同利益主体随之出现,利益多元化的格局已经形成。各自的利益必然带来权利意识,权利意识必然导致政治诉求,不同社会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也大量出现。并且,由于我国目前正处在体制转换、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过程中,也是各种政治和社会问题的易发多发期,就业问题、****问题、分配不公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等,是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正确引导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以保证整个社会的协调与和谐。
三、探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一)
如何建设和谐社会?这得从有关和谐的几个基本问题入手。
(一)要实现社会阶层之间的和谐。“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自从原始社会解体以后,人类就出现不同的利益群体,不同的阶级、阶层。财富占有上的悬殊,带来阶级、阶层之间的不和谐,甚至尖锐对立。在我国,不可调和的两大敌对阶级已基本消失。没有根本利益冲突何必要开展你死我活的斗争?所有的中国人都可能成为共和国的劳动者、建设者,起码也是爱国者。近20年来,中国社会中不同阶层因在改革过程中所处的位置和所扮演的角色不同,出现了分化和组合。新的利益群体的出现,也必然会使各阶层在维护自身既得利益和预期利益的过程中产生各种矛盾。这些矛盾如何解决才能达到社会阶层结构的和谐,是个需要仔细思考的问题。有学者认为,依收入的高中低分布,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可能的趋势有三种:一是,制度、政策适当,阶级阶层的分布从富少穷多的“洋葱头型”变为富少穷少、中等收入很多的“橄榄型”;二是,制度、政策不太适当,继续保持“洋葱头型”;三是,假如制度、政策改革出现重大失误,从“洋葱头型”退化为富者极少、穷者极多的“蜡烛台型”。第一种趋势是比较和谐的,不用说,也是有利于稳定的。从学者的假设上,不难看出,直接影响社会阶层结构变化的还是制度的因素。如果制度不完善,便不能形成社会阶层结构的理想状态,也无法实现其结构的和谐。
(二)要运用社会组织实现和谐社会。有着相同目标的人群,为了达到一定的目标,将其行为彼此协调与联合起来就形成了社会团体,被称为社会组织。非政府非营利性质的社团组织(即政府与市场之外的“第三部门”)的出现,是我国社会转型期的一个重要变化。实际上,“政府”、“市场”和“第三部门”三者之间都有存在的必要,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互补关系。由此,我们最需要关注的一个问题是:这三者之间如何协调的问题,因为只有达到了三者之间的和谐,才能使资源达到最优化配置。毫无疑问,这仍然需要制度的完善和调节。我国的社会组织纵向比有所增长,横向比还嫌太少。我们每千人拥有的社团只相当于有些国家的几分之一,甚至是几十分之一。社会组织是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的环境,更是全社会和谐的基本单元。当然,和谐与否,在于运用之妙。我们要学会运用社会组织来实现社会的和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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