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传统作文考试不同,是对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材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给定材料
材料1
青少年成长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2010年5月31日,四川省高院相关负责人结合法院工作实践,详细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诱因和动向。并透露,经全省法院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方面采取相关举措,使全省法院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和判处人数连续两年呈现出较大幅度的下降趋势。
家庭教育的缺失与不当,是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大重要原因。近年来,单亲家庭、留守家庭的不断增多,使很多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缺乏足够的关爱和教育;有的家长对孩子凡事迁就,纵容放任,使其形成不健全人格,遇到问题容易寻求偏激方式解决。
调查结果显示,法律知识不足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另一重要原因。有超过半数的少年犯表示,犯罪之前并不确切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会产生怎样的后果;有半数少年犯表示,自己对法律知识了解得很少,一些人甚至表示一无所知。
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还有网络不良信息。省高院援引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称,8成以上未成年人犯罪与网络不良信息有关;少年犯中,"经常进网吧"的占93%,"沉迷网络"的占85%。
全省受理案件显示,近年来因沉迷网络游戏而导致的暴力犯罪、受网上暴力文化误导而实施的暴力犯罪、因上网缺钱而导致的财产型犯罪、因受网上色情毒害而导致的性犯罪等逐渐增多。
其中,网上邀约犯罪成为未成年人犯罪新动向。在与网络有关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80%以上都有通过QQ等即时通讯工具进行联系的情况,一些未成年人利用QQ群结成帮派,聚集犯罪。
材料2
6月16日凌晨2时40分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院内非法经营的"蓝极速"网吧发生火灾,24个年轻鲜活的生命被熊熊的大火所吞噬。市公安局随后立即成立专案组,综合现场勘查和技术鉴定结果,认定这起火灾系人为纵火。6月18日,警方将两名涉嫌纵火的初中生抓获,经公安机关初步审查,纵火嫌疑人张某,男,13岁;宋某,男,14岁,二人系本市某中学学生,且均因父母离异后缺少家庭管教经常逃学,近半年来,二人一直居住在海淀区展春园宋某家一间房屋内。二人交代,他们经常去网吧玩,两周前在"蓝极速"网吧与服务员发生纠纷,于是起意报复,遂购买汽油纵火。
如果调阅一下各地的报刊,就会发现几乎每天都有青少年犯罪案件的报道,其中还有一些性质相当严重的恶性案件:
北京市某中学初三年级学生杜心(化名),这个身高1.77米、体重180多斤的小伙子,在面临中考时不得不天天躺在床上。因为他走不了两步就会摔倒,握笔的手写字时不停抖动,书看不到一小时就头晕、恶心。导致杜心如此"惨"状的"凶手"竟是同龄的5个学生,而他们疯狂地殴打杜心的原因则是由于他没将自行车借给其中一位"并不很熟的同学"。
2002年6月,潜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科受理了一起盗窃现金31万余元的特大案件。但谁也不会想到,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在开始作案时,还是一名不满16周岁的花季少女!
近日,黑龙江省虎林市杨岗镇公安边防派出所一举打掉一个儿童盗窃团伙,其中年龄最小的对暴力限制太少,虽然我国一直都在限制色情暴力内容的传播,但在实际做法上往往是限制色情不限制暴力。
在影视文学作品、音像制品、小报小刊、电子游戏中,孩子可以十分方便地接触到暴力的场面。特别是我国对影视作品中的暴力没有分类,更没有因为其中有暴力内容而限制孩子观看。更不可理解的是,成人往往因为一些影视作品是描写正义的战争或正义的行为就让孩子观看,即使其中的暴力场面十分可怖。其实,孩子在有暴力场面的作品中并不见得就能充分理解什么是正义,相反地,他可能学到的只是其中暴力的行为。对刚开始接触暴力内容的孩子来说一般是恐惧,看多了就会有一些孩子觉得兴奋、刺激,再后来,因为看得太多,就麻木了。对再血腥的场面也习以为常,这种麻木的状态其实比兴奋更可怕,说明他对暴力已经非常习惯了。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孩子就有可能做出类似影视作品中的暴力行为还不以为然。
针对美国这几年不断发生校园枪击事件,皮艺军教授说他个人相信那些枪击同学和老师的青少年在自己射击时,心理感受可能和自己在游戏机上射击时差不多。因为他平时已习惯游戏机上的射杀,在真实的射击中他就有可能认为自己还是在做游戏。我国的青少年实施暴力犯罪时绝大多数不会用枪支,因为不可能获得,但其残忍程度比用枪更残忍。从视觉和心理感受来说,用刀子、斧头之类的冷兵器,与受害者近距离接触,见血见肉地砍杀,比起用现代武器的攻击更恐怖更野蛮,这只能意味着实施者更冷酷更残忍。皮艺军教授说,暴力的基础就是对生命的极端漠视,这是值得更深探究的问题。
材料3
2000年8月2日17时,昆明市某中学学生14岁的超然、大伟(均为化名)各带一把匕首,窜至某小区,以借伞为名进了杨家,趁主妇王某转身拿伞之机,超然冲上去勒住王的脖子,大伟用沙发垫捂嘴,把王拖进卧室,用准备好的匕首疯狂地刺向王的胸部、背部和大腿,共计五十余刀。见王还未死,又从王家厨房拿来菜刀,朝王的颈部一阵乱砍,直至将王杀死。他们还抢走王身上仅有的7元钱。他们将尸体抬到了事前看好的楼顶藏匿。二人回到房中后,用水冲洗现场血痕后逃离。3天后,公安机关在学校内将犯罪嫌疑人超然、大伟抓获。这起杀人案的起因是,超然与同班女生杨某悄悄谈恋爱。杨某的母亲王某发现后及时劝阻了自己的女儿,于是超然认为是王某有意阻碍他与杨某相好,便产生了将王杀掉后继续与杨某恋爱的想法。
2000年3月,一起发生在校园内的暴力案件在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城内掀起轩然大波:一名不满14岁的初二学生,因与同班同学在上课期间发生口角,竟抡起锄头打在其同学头上,致该同学颅内血肿,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在轰动一时的徐力杀母案中,徐杀死母亲后移尸灭迹,还写字条欺骗父亲说妈妈去杭州"看病"了,并居然照常参加了考试。抚顺11岁的男孩王某在杀害自己的母亲以后的11个小时里,他的父亲没有发现儿子有任何恐慌和反常的举动。当这个孩子在派出所接受警察询问时,一边不慌不忙地编造了一个又一个谎言,一边还若无其事地在各个屋里乱窜。
对暴力的麻木和生命的冷漠到了如此程度,实在令人不可思议。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伦理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孙春晨博士说,在上面的案件中,这些未成年人所表现出来的对生命价值的漠然令我们感到吃惊。仅仅因为一件很小的事情,就可以置一个人于死地,我们可以将这样的行为理解为未成年人缺少法律意识和理性自控能力,为了一时之快,才做出了这样的犯法行为。但是,如果我们进一步深究这些未成年人的内心状态,也许会对这一现象有更深的认识。生命对人的可贵性在于每个人只有一次生命,因此,对生命的敬畏应该成为我们基本的道德素质。而对这些犯法的未成年人来说,这种敬畏生命的道德感是缺乏的。在他们的眼里,他人的生命就如同一件东西,是可以随意处置的。如果我们排除这些未成年人中可能存在的精神障碍问题而把他们看成是精神正常的人,那么,这种对生命的非道德态度是非常可怕和恐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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