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政背景
今年“两会”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再次专程来到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访谈室,接受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联合专访,同海内外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在回答网友问题时,温家宝总理说,收入分配不公问题严重存在,将把解决收入分配不公作为政府今后五年的一项重要任务。
温家宝总理说,“有一个富人就会有五百个穷人”这句话形象地反映了收入分配的不公。造成收入分配不公的原因很多,主要是制度的因素。政府已经提出来了一个正确的方向,也就是说在今后收入分配当中,要实行两个“同步”,就是居民收入增长要同经济增长同步;职工工资增长要同劳动生产率同步。
温家宝总理提出的两个“同步”,意义重大。“十一五”我国加快推进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各地加快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水平逐年提高。但应看到,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普遍较快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实现从“国富”到“民富”的转变,将是“十二五”全民关注的最大亮点。因此,“十二五“期间,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是加强社会建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二、收入分配关系存在哪些问题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收入分配问题,这些年在收入分配领域进行了很多卓有成效的改革。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收入分配领域仍然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有些还呈现加剧的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下降。改革开放以来,政府、企业、居民三者分配关系的演变大体可分为向居民倾斜(1978~1995年)和向政府、企业倾斜(1996年至今)两个阶段。2000~2007年,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的比重从65.5%下降到57.5%,下降8个百分点,政府和企业占比则分别提高5.2个和2.8个百分点,劳动者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比重从51.4%下降到39.7%。
2.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无论是城乡之间、城乡内部,还是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居民收入差距均呈扩大趋势,低收入群体增收难度较大。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2000年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之后,呈不断扩大的趋势,2008年达到0.47。现在有些专家计算的甚至超过了0.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之比从2000年的2.79:1扩大到2008年的3.31:1,绝对差距已经超过1.1万元。就业人员的收入差距也在扩大,2000~2008年,在城镇职工中,国有单位、集体单位、其他单位职工实际工资分别增长1.75倍、1.48倍和1.18倍;行业门类间的工资差距由2000年的2.60倍,扩大到2007年的4.46倍;2008年证券和纺织两大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之比达到创记录的10.6倍。低收入群体收入增幅放缓,2000~2008年,城乡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分别增长90%和64%,明显低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151%和111%的增幅。
3.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特别是****和灰色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加剧收入分配差距,社会影响恶劣。中国经济改革研究会王小鲁的一项研究表明,加上隐性收入后,2005年城镇最高与最低收入10%家庭间的人均收入差距从统计显示的9倍扩大到31倍。这些收入主要来自公共资金的流失、银行贷款在正常利息之外的额外收费、行政许可中的寻租、土地收益流失、垄断收益等。
三、关于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的几个认识问题
1.有人说,追求公平必然要牺牲效率。你怎么看?
解决收入分配问题,前提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就收入分配而言,公平绝不是平均分配社会财富,而是在保障所有人基本生存和发展权利的基础上,使人们的收入与其能力素质、付出的努力以及合法占有的资源相符。这是因为,抹杀能力素质差异和个人努力程度的绝对平均主义,既无效率也不公平;要提高效率、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就要通过适当拉开收入差距来提供激励。
在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下,人们的收入必然有高有低,有时高低差距还比较大。如果高收入者的收入来源于较高的能力素质和较多的贡献付出,是正常市场竞争的结果,那么,在收入再分配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等的配合下,适度的收入差距有利于提高效率,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不会导致社会不和谐。但在现实生活中,导致收入差距扩大的因素确有一些是不合理、不合法、不公平的。克服了这些问题,就不仅能够促进公平,而且能够提高效率。公平出效率,没有公平就会伤害人们提高效率的积极性;但如果片面追求收入的绝对平均,实际上也是一种不公平,因为人们的付出不能得到合理回报,其结果只能是共同贫穷。可见,公平与效率并不是简单对立、此消彼长的,应该而且可以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完善的过程中统一起来。
2.有人说,市场经济下,调节收入分配主要靠市场,政府不要插手。怎么看待这种说法?
我国实行计划经济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两方面的实践证明,在收入分配领域完全依靠行政手段,既无效率也不公平;只有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才有可能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但也应看到,收入分配决定人的生存和发展,关乎人的自由和尊严,影响发展的动力和社会的稳定,因而不能完全交给市场去调节。也就是说,收入分配调节既要发挥市场无形之手的基础性作用,也要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关键性作用。
在成熟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更多地作用于再分配环节,通过税收、财政转移支付和社会保障等手段对初次分配形成的过大差距进行矫正,以维护社会公平;初次分配基本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的,劳动力、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通过市场竞争获得各自的报酬。但在我国现阶段,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相当一部分初次分配差距并不是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结果。比如,由行政性垄断所导致的行业收入差距、由二元结构问题所导致的城乡收入差距、由观念和体制问题所导致的地区收入差距以及由劳动力流动不畅所导致的社会成员收入差距等,都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更充分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来缩小和消除。也就是说,在我国,除了在再分配环节需要政府加强调节,在初次分配领域也需要政府积极作为,着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既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解决市场扭曲和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问题,又要解决市场泛化和市场失灵的问题,还要解决政府职能转变的问题,进而使市场无形之手和政府有形之手都到位又都不越位,综合协调地发挥作用。
3.有专家认为,调整收入分配结构,会影响当前的经济结构调整。如何看待这种说法?
解决收入分配问题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与经济结构、经济发展方式、经济体制紧密相联,需要标本兼治。治标就是直接调整收入分配,包括提高劳动者工资、控制高收入者不合理收入以及降低居民税收负担等;治本就是消除导致收入分配不合理的体制机制和经济结构问题。
解决收入分配问题,一个重点是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就需要建立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立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但应当看到,对于很多企业特别是低端加工制造企业来说,由于利润已经相当微薄,给职工涨工资的空间实际上非常有限。解决这类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企业改进技术、工艺、产品,向产业高端移动,同时积极发展高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产业结构调整会带动就业结构变化,使高素质、高技能劳动的报酬大幅提高,这又会促使人们进行人力资本投资,以获取更高收益,从而形成“产业结构升级—就业结构变化—人力资本结构改善—收入分配结构优化”的良性循环。
解决收入分配问题,另一个重点是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这就需要合理调整国家、企业、个人分配关系,包括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增加公共服务支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变一些企业依靠廉价资源、行政垄断获取过高利润的状况,提高国有企业分红水平,把国有资本收益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同时应看到,我国长期形成的重投资轻消费、重招商轻创业、重资源投入轻技术进步的经济增长方式,带来了一系列经济结构问题:在经济增长结构上,依靠投资拉动、粗放扩张,而消费不振、内需不足;在要素投入结构上,过于依赖低成本劳动力和资源,而自主创新不足、科技贡献率低;在产业结构上,重化工业、资源型产业快速扩张,而农业基础薄弱、服务业发展滞后;在企业组织结构上,大型垄断企业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利润丰厚,而中小企业困难、民间创业艰难;在国际分工上,产业和产品大多处于国际产业链和价值链低端,虽然出口数量大,但企业利润低、劳动工资低。这些经济结构问题是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偏低的重要根源,必须着力解决。此外,调整城乡和区域经济结构等,也是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重要基础。
四、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的政策措施
1.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2.深化工资制度改革。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指导线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积极稳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加强对部分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缩小行业间工资水平差距。完善公务员(微博)工资制度。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
3.健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出让制度,建立国有土地、海域、森林、矿产等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全民共享机制,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支出。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提高上交比例,统一纳入公共财政。完善股份制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分红制度。创造条件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保障技术成果在收入分配中的应得份额。建立健全根据经营管理绩效、风险和责任确定薪酬的制度,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国有控股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的收入,严格控制职务消费。
4.加快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合理调整个人所得税税基和税率结构,提高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逐步建立健全财产税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支出比重,加大社会保障投入,较大幅度提高居民转移性收入。
5.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健全法律法规,强化政府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快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清理规范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外收入、非货币性福利等。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清理规范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加快收入信息监测系统建设。建立收入分配统筹协调机制。
五、重要论述
1.《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今年重点采取三方面措施:一是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众的基本收入。稳步提高职工最低工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二是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合理调整税率结构,切实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加强对收入过高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管理。三是大力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坚决取缔非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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