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益临近,出国留学网特整理了公考《申论》社会热点问题:政府“网络发言人”,帮助考生拓展思路,积极备考。
一、热点事件
政府“网络发言人”首现广东
2009年7月28日晚,在奥一网网络问政平台上,有网友lkd8227822发帖,称广东省韶关市工商局及下辖武江区工商局在处理一起违法广告案件时,涉嫌滥用职权,在罚款对象、罚款数额上比较随意。帖子中详细叙述了被处罚的经过。
第二天一早,广东省工商局负责对外信息的工作人员胡燕妮见到此帖后,向主管领导汇报,广东省工商部门立即进行内部调查。因为该帖反映的内容涉及韶关市工商局,省局将这一情况发给韶关市局,要求其作出回应。很快,韶关市工商局反馈:此帖反映的基本案件存在,但早些时候该案件已由当地法院判决,两审结果都为原告败诉,法院认定工商部门在此事中不存在滥用职权的问题。
收到韶关市工商局的回复后,广东省工商局决定将此结果在网上跟帖公布,于是胡燕妮将这一回复于8月3日下班前贴到了网上,使用的网名就是经网站审核的“广东省工商局网络发言人”。
二、现状及存在问题
和传统发言人制度相比,网络发言人制度多了些尖锐,少了些含蓄;多了些隔空角力,少了些正面交锋。但网络上的草根精神往往会弥漫在尖锐的发问上,所提问题也常常不容回避。
现状:
1. 网络的互性特点,对网络发言人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新闻发言人,基本上可以视作是单向传递“声音”的。基本上是你说我听。但网络是“你说我也说”。网络发言人如果在政策水平,解读能力,表达水平上不如人意的话,那将是很难适应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网民的各种提问的。如果在这方面能力欠缺,网络舆情的引导效果就要打上一点折扣了。
2. 网络发言人制度进入普遍的实践层面,尚不止于信息公开这么简单。政府与民间网络上的信息和观点的交流,指向的依然是某个特定问题的解决,政府相关部门不仅要赋予发言人相当的自主权力,更需要构建一套联动的制度体系作为支撑,能够将文字的表述转化为解决的切实手段,而不要让网络发言人成为形同虚设的招牌,或者作为应付新兴网络舆情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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