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正从理念化为现实。党的十六大以来尤其是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信息公开之所以能逐渐成为不可遏抑的时代潮流,既源于从中央到地方的不懈推进,也因为时代需求的强力推动。
【相关评论】
在一个技术手段、硬件设施已经升级到“2.0版本”的时代,政务公开有了更为广阔的平台、更多的实现方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政府部门在满足需求、改善服务、决策公开、接受监督等方面具备更多优势,可以更有作为。山东济南公安微博群开通一年,粉丝数超过1000万,累计发布各类信息5600余条,网友转发和评论逾10万次,回复、答疑1.3万余条,帮助网友解决实际困难1188次,显示了“微政务”的巨大活力。
【热点评述】
政务在阳光下公开是信息化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信息化时代,互联网迅猛发展、新媒体异军突起,民主政治发展、权利意识觉醒,整个社会越来越开放。方此之际,对权力来说,只有实现阳光运行才能适应社会生态的深刻变化;对公众来说,知情诉求、参与诉求、监督诉求都比以往更为强烈,对政务公开的要求水涨船高。据初步统计,关于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公开,仅从7月1日至8月15日,传统媒体的报道就有2034篇,相关新闻网络转载量约16600 篇,微博讨论数逾20万条,论坛帖文约11100篇,其中涌动着旺盛的公开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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