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地面交通一样,天上也需要有一套交通规则,用以规范驾驶员的驾机行为。同时还设有空中交通管制员执行管理任务,从而创造一个安全、有序、高效率的空中交通环境。
空中的交通规则叫飞行规则,是借鉴地面交通规则的经验制定的。它的核心目的是要保障机上人员和飞经区域的地面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飞行规则分为通用飞行规则、目视飞行规则和仪表飞行规则三个部分,通用飞行规则是各类飞机共同遵守的基本规则,它的主要要求是:非经特殊允许,飞机不能在居民密集区域上空飞行,不能从机上向下抛任何物体。为了防止相撞,规定飞机在相对飞行相遇时,各自向右转躲避对方;在同向飞行时,如果要超越前方的飞机,后面的飞机要改变高度或从右侧超越。航向不同的飞机在空中交汇时,左方的飞机要为右面的飞机让路。空中的“交通警察”——空中交通管制员不像在陆地上执勤的警察可以在十字路口等地面对面地指挥汽车司机,他们靠飞机报告的所在位置和控制飞行的时间间隔来指挥飞机。因此在通用飞行规则中,要求在航线上飞行的飞机事先要提供飞行计划,被批准后,飞机才能被放行。在飞行时要得到管制员的许可,而且在规定的报告点向管制员报告飞经的时间、飞行高度等。由于对时间的控制是空中交通管制的基础,所以空中交通体系包括飞机和管制塔台都统一使用协调世界时,以保证空中交通管理的精确度。
针对目视导航或仪表导航的飞机分别制定了目视飞行规则和仪表飞行规则。目视飞行时,驾驶员主要依靠视觉来判断和发现其他飞行物或地面障碍。目视飞行规则的基础就是飞机能“看见”和“被看见”。也就是飞机之间、飞机和地面管制员之间能相互看见,用以保证飞行安全。目视飞行规则对能见度和天气情况做出了严格的规定,规定了目视飞行气象条件标准。如果天气状况达不到这些标准,飞机就不能被放飞。小型低高度的飞机大多采用目视飞行;大型飞机在气象条件许时,尤其是在机场上空,空中交通繁忙区域,因为目视飞行灵活,有时也采用目视飞行。在空中管制工作中,目视飞行只占其工作量的一小部分。
仪表飞行规则是专门为使用无线电仪表导航的飞机制定的。它规定了靠仪表飞行时的气象条件。在仪表飞行时驾驶员仅靠仪表观测和管制员的指示飞行即可,不需要看到其他飞机和地面情况,因此仪表飞行的气象条件要宽于目视飞行。仪表飞行大大降低了天气对飞行可能造成的影响。仪表飞行规则要求飞机上必须配置齐规定的飞行仪表和无线电通讯设备;相应的,驾驶员也必须具备熟练使用这些仪表和设备的能力。驾驶员只有在取得仪表飞行的驾驶执照后才能进行仪表飞行。现在空中飞行的绝大多数航班都采用仪表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