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蓝之狱 明太祖朱元璋借口丞相胡惟庸谋反,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宿将的重大政治案件。与蓝玉案合称胡蓝之狱。起于明洪武十三年(1380),终于二十五年。明初的胡惟庸案、蓝玉案,史称“胡蓝之狱”。明太祖朱元璋借此两案,大开杀戒,从洪武十三年到洪武二十六年的14年间,他几乎将明初的开国功臣诛杀殆尽,受株连被杀者有45000 余人。
"胡蓝之狱"的经过
简介
朱元璋出身淮西贫民,曾入皇觉寺为僧,从他投入“红巾军”,到建立了大明政权,戎马征战十几年。他的成功,得益于身边一批运筹帷幄、能征善战的淮西文臣武将。朱元璋称帝后将这些开国功臣都封以高官贵爵。他们中间文臣以李善长、胡惟庸等为中心,武将以徐达、唐胜宗、蓝玉等为中心,组成了势力强大的"淮西帮"。
“云奇告变”
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报告给朱元璋说,他们家里的井里头长出石笋来了,这是出了祥瑞,请朱元璋到家里来观看。朱元璋驾出皇宫,到皇宫附近的胡惟庸家去。忽然路上有一个人,骑着马冲过来了,拦住车驾,说不出话来。卫士遂把他抓到地上打,把那人胳膊都打断了,胳膊还指着胡惟庸的家。朱元璋感到有问题,一定是那儿发生了对我不利的情况。于是朱元璋登上城墙,看到胡惟庸家里刀槊林立。这个被打的人叫做“云奇”,这就是所谓的“云奇告变”。
胡惟庸案
胡惟庸,濠州定远县(今属安徽)人。早年随朱元璋起兵,历任元帅府奏差、宁国主簿、知县、吉安通判、湖广佥事、太常少卿、太常卿等职。洪武三年,拜中书省参知政事。六年七月,凭李善长推荐,任右丞相,约至十年进左丞相。
胡惟庸当了丞相后,飞扬跋扈,独掌生杀大权。他竟敢拆阅呈给皇帝的奏折,径自处理,对不利自己的奏折隐匿不报;他还时常不奏报朱元璋,独断专行官员的生杀升黜大事。他还在朝廷中不断培植私人势力,并拉拢军界。于是他的门下出现了一个文臣武将齐集的小集团。朱元璋为此深感不安,皇权与相权产生了激烈的冲突。
朱元璋以"擅权植党"的罪名杀了左丞相胡惟庸,同时对和胡来往密切的官员也进行抄家灭族。以后又几兴大狱,使“胡惟庸狱”不断牵连扩大,到洪武二十三年,功臣太师李善长等人也以与胡惟庸“交通谋反”被杀。著名儒臣、文学家宋濂只因受孙子连累,全家被贬到四川,他也病死于途中。此案延续了10年之久,前后被杀的几十家王公贵族,共30000多人。
蓝玉案
蓝玉,濠州定远(今属安徽)人,开平王常遇春的妻弟。洪武十四年封永昌侯。二十年拜为大将军,屯蓟州。后因南征北战平定边疆有功,被封为凉国公。但蓝玉为人骄横,霸占民田、广蓄庄奴,有许多义子仗势欺人。他还私自占有了元朝皇帝的妃子(这是一种大逆的事情)。北征以后更甚,曾天晚回师夜经喜峰关,城门不开,遂毁关而入。他与冯胜、傅友德,这两个大将一起去征云南,回来以后,他们两个人都被封为太师,蓝玉自己被封为太傅,蓝玉为此常有怨言。朱元璋曾对其多次申斥。
洪武二十六年,锦衣卫指挥将领控告蓝玉"谋反"并严刑拷打成案。蓝玉下狱后,狱词称同景川侯曹震、鹤庆侯张翼、舳舻侯朱寿、定远侯王弼、东莞伯何荣及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等谋反,拟乘朱元璋籍田时发动叛乱。朱元璋遂族诛蓝玉等,并株连蔓引,不但蓝玉全家被杀,受此案株连被杀的高官,仅列入《逆臣录》的就有一公,十三侯,二伯,25000人。
该案与胡惟庸案合称为胡蓝之狱。
其他案狱
而在“胡蓝之狱”后,明太祖意尚未足,过了年余,颍国公傅友德,奏请给怀远田千亩,非但不准,反将他赐死。定远侯王弼,居家叹道:“皇上春秋日高,喜怒不测,我辈恐无噍类了。”为这一语,又奉诏赐死。宋国公冯胜,在府第外筑稻场,埋甔地下,架板为廊,加以碌碡,取有鞺鞳声,走马为乐。有怨家入告明太祖,讦胜家居不法,稻场下密藏兵器,意图谋变云云。明太祖遂召胜入,赐酒食慰谕道:“卿可安心!悠悠众口,朕何至无端轻信?”言下,甚是欢颜。胜以为无虞,尽量宴饮,谁知饮毕还第,即于是夜暴病,害得七孔流血,数刻即亡。
总计明朝开国功臣,武将只有徐达、常遇春、李文忠、汤和、邓愈、沐英六人,保全身名,死皆封王。但徐、常、李、邓四公,都死在胡蓝党狱以前,沐英留镇云南,在外无事,得以考终。汤和聪明,见太祖疑忌功臣,便告老还乡,绝口不谈国事,所以享年七十。
"胡蓝之狱"的原因
《胡惟庸档案考》
纵观“胡蓝之狱”,不难发现,大抵属于“冤案”。对于胡惟庸一案,史学家吴晗有一个著名的文章叫《胡惟庸档案考》,认定胡惟庸案是一个冤案。云奇这个人告变子虚乌有,从清朝就说没有这个事,叫“凿空说鬼”。倘若说胡惟庸家里刀枪林立,能登上城墙就能看得见吗?况且如此大事,他又焉能如此大意。胡惟庸究竟为什么而死,《明史》记载,他受到朱元璋的宠爱好几年,自己一个人独揽丞相大权,随便提拔人和处罚人,很多人奔走于他的门下,给他送的金银财宝,不计其数。有的时候,很多事情他不让皇帝知道。
胡案与宰相制度
朱元璋处死了胡惟庸,而且决定从此不再设立丞相。那胡案与宰相制度又有什么内在联系呢?实际上,朱元璋对于胡惟庸最恨的就是他的专权。早在洪武十一年,朱元璋就已经采取了措施,他曾下旨,以后再上奏书,不许再关白中书省。因为在此之前,凡是各地的奏章送给皇帝都要关白中书省,即给皇帝报告有一份,同时要给中书省丞相送一份。这引起了希望独揽大权的朱元璋的强烈不满。于是,就有了洪武十三年借机除掉胡惟庸的事。但除掉胡惟庸只是手段,目的则是要撤消丞相制度。并且将撤消丞相制度这件事写到《祖训》里头,说,以后不许立丞相,如果有建议立丞相的人,一定要严惩。六部,在丞相撤消以后,直接对皇帝负责。六个部,没有一个丞相在从中有一层管理系统,直接对皇帝负责。和废除丞相制度同时,朱元璋下令解散原来的大都督府,把大都督府改变为五军都督府,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一个大都督统领天下兵马,权力太大,我把它变成五个都督,一个要造反,还有四个可以制约。胡惟庸案的结果是废除了丞相制度。丞相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久远,中书省撤消以后,就改变了中国将近2000年的丞相制度。明、清两朝没有丞相,而所谓的“宰相”也只是有宰相之名而无宰相之实的空名而已。
蓝玉必死
再说蓝玉一案,众多的高级将领束手待擒,毫无反抗的余地,如果他们是有密谋,串联好的,或者早想造反,不可能如此束手待擒。造反是假,要除掉这些悍将是真。洪武末年,很多公、侯全已经杀,没有人再带兵打仗了,这个蓝玉是朝廷倚重的对象,为什么朱元璋到了晚年了还要杀掉蓝玉?这牵扯到洪武二十五年四月二十五,太子朱标的去世。在“家天下”的封建王朝中,朱元璋打天下,而坐天下的则是自己的子嗣后代。太子一死,皇太孙要继承皇位,面对的将是一群如狼似虎的骄兵悍将,所以他必须要给将来的小皇帝铺平道路。所以蓝玉必死。
但封建社会皇帝的圣旨就是法律,皇帝钦点则没有“冤案”。那究竟如何看待“胡蓝之狱”呢?
朱元璋是中国封建社会惟一贫民出身的皇帝。称帝前,朱元璋和他那帮出生入死的朋友们,不分彼此,平起平坐;称帝后,政体却要求把朱元璋神圣化,这些人突然之间要在朱元璋面前拜倒称臣,这种巨变,他们不适应。另外,他们在平定天下后成为新贵,占有大量的良田美宅,政治上经济上都极力扩张,与朱元璋的统治集团的利益不可避免地发生尖锐冲突。朱元璋屡兴大狱,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绝不是简单地处置几个不忠的大臣。
朱元璋从一个贫穷百姓一跃跻身于帝王之列,其弱子幼孙能否坐稳江山,是他考虑得最多的问题。当他大开杀戒时,文弱儒雅的太子朱标曾劝谏他不要滥杀无辜,以免伤了君臣和气。他当时没有作声。第二天,他把一根棘杖丢在地上,让朱标去检。朱标看到上面都是刺,面露难色。这时,朱元璋拿起棘杖,用利剑削去上面的刺,交给朱标说:“你怕刺不敢拿,我替你把这些刺削掉,再交给你岂不更好!我杀的都是奸恶之人,把内部整顿好了,你才能当个家。”所以说,朱元璋兴起大狱的直接目的则是为后继之君计,防止文臣武将专权,扫清子嗣统治的政治障碍。其收权立威的方式虽与汉高祖刘邦、宋太祖赵匡胤不同,但性质无异。
"胡蓝之狱"的评价
胡惟庸案和蓝玉案,和重典治国、对贪官污吏的杀戮和惩治是两个概念,两个问题。前者是为了集权,后者是为了澄清吏治,整治官僚队伍。但是两种类型的案子,都使用了非常残暴的手段,这反映了朱元璋治国的一个特点。朱元璋对于这些个功臣,这些开国元勋的杀戮,要远远严酷于当年的汉高祖。朱元璋实行重典治国,他一严惩贪官污吏,第二实行集权,它的结果可以归纳为几条:第一,他建立了纲纪,整顿了官僚队伍,实现了政令通达,建设了一个有效率的政府。第二,他改变了元朝以来的混乱秩序,使老百姓得到了休息,使明初的经济得到了恢复和比较大的发展。第三,他留下了一套专制制度,这个制度帮助朱家皇朝维持了277年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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