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主义(Three Principles of the People)
孙中山所倡导的民主革命纲领。由民族主义(Principles of Nationalism)、民权主义(Principles of Democracy)和民生主义(Principles of People's Livelihood)构成,简称“三民主义”。是中国国民党信奉的基本纲领。三民主义的发展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即旧三民主义和新三民主义。它是中国人民的宝贵精神遗产。
三民主义反映了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社会基本矛盾,概括了客观历史进程提出的三大斗争任务。1894年(清光绪二十年),孙中山在檀香山建立兴中会。这个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的最早的组织的入会誓词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建立合众政府”。誓词同《兴中会章程》中救亡图存、振兴中华的内容,成为民族主义和民权主义的简要表述。兴中会的纲领中第一次划时代地提出了民主共和国的要求。次年孙中山在广州起义流产而逃亡国外期间,认真研读了资产阶级社会政治学说,实地考察了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始知徒致国家富强、民权发达如欧洲列强者,犹未能登斯民于极乐之乡也。是以欧洲志士,犹有社会革命之运动也。余欲为一劳永逸之计,乃采取民生主义,以与民族、民权问题同时解决,此三民主义之主张所由完成也”。通过后来的革命实践,三民主义得到丰富和发展。在同盟会的政纲中,三民主义被完整地表述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四句话。
民族主义是孙中山首先揭橥的战斗旗帜。它反映了近代中国社会错综复杂的民族矛盾——既有帝国主义同中华民族的矛盾,又有以满族贵族为首的清朝统治集团同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的矛盾,而帝国主义和清朝统治集团正日益勾结起来。
民族主义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反满”。“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始终是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在清末的战斗口号。这不仅由于清王朝是一个由满族贵族“宰制于上”的封建专制政权,还因为它已经成为“洋人的朝廷”。“反满”口号所以具有广泛的动员意义,原因就在于此。避免中国被瓜分、共管的厄运,争取民族的独立和解放,是民族主义的另一主要内容。在《民报》发刊词中,孙中山把“外邦逼之”和“异种残之”并列为民族主义“殆不可须臾缓”的基本原因。“非革命无以救垂亡”,而革命必须“先倒满洲政府”,民族主义的反对帝国主义压迫的意义蕴涵于此。
民权主义是三民主义的核心。它反映了近代中国社会的又一个主要矛盾,即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民权主义的基本内容是:揭露和批判封建专制主义,指出封建的社会政治制度剥夺了人权,因而,决非“平等的国民所堪受”;必须经由“国民革命”的途径推翻封建帝制,代之以“民主立宪”的共和制度,结束“以千年专制之毒而不解”的严重状态。与这种“国体”的“变革”相适应,关于政体的擘划也构成民权主义的重要内容。
民生主义是孙中山的“社会革命”纲领,它希望解决的课题是中国的近代化,即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使中国由贫弱至富强;同时还包含着关怀劳动人民生活福利的内容,以及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溃疡的批判和由此产生的“对社会主义的同情”。孙中山把民生主义的主要内容归结为土地与资本两大问题。“平均地权”——“土地国有”是孙中山的土地方案。主要内容为“当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归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孙中山认为这一方案的实施可以防止垄断,也能使“公家愈富”,从而促进“社会发达”。在有关资本的课题上,孙中山确认“实业主义为中国所必须”。他认为中国的近代化是历史的必然趋势,《实业计划》一书就是发展社会经济的宏伟蓝图。他把发展社会经济的途径归结为“节制资本”和发展“国家社会主义”,即将“不能委诸个人及有独占性质”的“大实业”(如铁路、电气和水利等)“皆归国有”,因为这既可“防资本家垄断之流弊”,又得以“合全国之资力”。民生主义实质上是最大限度发展资本主义的方案,虽然它涂上了主观社会主义的色彩。
三民主义存在着历史的局限,主要表现为缺乏明确的、彻底的反帝反封建内容。但是,它批判地承袭了农民战争和维新运动的积极内容,从西方借取了民主主义思想素材,成为中国近代社会中具有比较完全意义的民主革命纲领。三民主义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表达了人民群众争取独立、民主和富强的愿望,标志着旧民主主义革命在更完整意义上的开始,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产生过重大的积极作用。
当中国革命历程进入新民主主义阶段时,孙中山接受了中国共产党和国际无产阶级的帮助,“适乎世界之潮流,合乎人群之需要”,确立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把旧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在民族主义中突出了反帝的课题:“民族解放之斗争,对于多数之民众,其目标皆不外反帝国主义而已”;民权主义中进一步揭露了封建军阀、官僚的暴戾恣肆,对资产阶级的社会政治制度作了某些批判,称道了“比较代议政体改良得多”的苏维埃国家“人民独裁政体”,重申了“主权在民”的原则;民生主义则强调了“耕者有其田”的观点,阐发了“使私有资本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的思想。新三民主义是旧三民主义的发展,反映了新的历史特点,表现了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在新的革命阶段的进步性,并成为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政治思想基础。
现在金门岛上著名的“三民主义统一中国”标语,与厦门对岸的“一国两制统一中国”标语遥遥相望。
三民主义要点
民族主义:反对列强的侵略,打倒与帝国主义相勾结之军阀,求得国内各民族之平等,承认民族自决权。 民权主义:实行为一般平民所共有的民主政治,而防止欧美现行制度之流弊,人民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政权)以管理政府,政府则有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五权(治权)以治理国家。其核心观念强调直接民权与权能区分,亦即政府拥有治权,人民则拥有政权。 民生主义:其最重要之原则有两个,一为平均地权(实行耕者有其田),二为节制资本(私人不能操纵国民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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