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民营医院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民营医院医药存在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不合理医药费用负担;市发改委牵头,联合市卫生局、医保局、**区发改局、医保局、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管理中心组成一个检查组,于2010年12月----2011年1月对市城区的17家民营医院的医药价格依法进行了检查。
一、 领导重视 积极部署
我市首次对市城区所有的民营医院的医药价格进行检查,我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部署。一是结合群众举报的热点,重点的价格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检查。二是2010年12月28日组织市城区的17家民营医院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宣布了民营医院的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应该执行的政策;要求被检单位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提供真实的证据材料。
二、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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