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妇幼保健院是金寨县文明单位、六安市文明行业先进单位,六安市第一届文明单位,根据县文明委文件精神,按照我院制定的《精神文明建设规划》部署,结合本院实际,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已取得初步成效。现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金寨县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6年,1987年建所,1992年经县委常委会议批准更名为金寨县妇幼保健院,同时增挂第二人民医院牌子。是一所集临床医疗、妇幼保健、基层技术服务指导为一体的大专科、小综合、突出妇幼保健特色的一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1994年被授予“爱婴医院”称号,1998年被省卫生厅评为“一级甲等妇幼保健院”,1984年被省卫生厅命名为“文明单位”,1985年至1988年连续三年被国家卫生部命名为“全国文明先进集体”,1998年以来,先后获得“金寨县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六安市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六安市第一届文明单位”称号。近年来,新一届院班子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县卫生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xxxx”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大胆改革和创新,以抓实施民生工种为契机,坚持正确的办院方针,科学管理,抢抓机遇,狠抓医护质量,提高技术水平,完善服务功能,增强服务意识,强化行风建设,提高文明素质。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XX年至2011年连续五年荣获全市妇幼保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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