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4年,是中华民族史上值得大书特书的一年。先是李自成攻破了北京城;继而明将吴三桂邀清兵入关。整个神州大地一时间变了战场,一年内江山三易其主。
于是各色人物也粉墨登场:史可法在扬州城里浴血奋战,阮大铖在南京城里为了功名利禄在百般钻营,钱谦益尚在生与死间徘徊。而此时此刻,在北京城里,却有一位著名的“汉奸”在为民请命。此人就是崇祯时任兵部侍郎,又做过 “闯王”李自成的俘虏,降清后曾为清朝制定开国方略,竟然做到了宰相,被时人讥讽为:“从明从贼又从清,三朝元老大忠臣”的金之俊。
金之俊(l 593—l 670年)。字岂凡,又字彦章,号息斋,今江苏省吴江县人。金之俊是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进士,后历任直隶顺德知府、四川、江西等地按察司副使、南瑞兵备道、督粮道、右佥都御史兼京畿屯田官、昌平巡抚。
1644年三月十九日,“闯王”李自成率领农民起义军攻占北京城。崇祯皇帝朱由检得知消息,逃到紫禁城后面的煤山拐脖树上吊自杀。当时金之俊的身份是兵部右侍郎——国防部副部长,理应带兵作战,直至死亡,而金之俊没有死,当了一名俘虏。李自成没有杀他,金之俊便投降,并受到拷掠(勒令出资助饷),后被授为兵部侍郎。五月初二,睿亲王率清军进至京城郊外时,他又最先出城投降,并以原职被任用。
当时的多尔衮正遇上“开国容易治国难”的难题:以一个只有几百万人口的关外异族,入主中原,想要统治文明程度很高的数亿人口的汉人,谈何容易?为了大清的江山,他迫切需要一批有治国经验的汉族知识分子。于是,多尔衮连忙派人将金之俊叫到紫禁城。金之俊对多尔衮说:“我所说的这些事,对满人有利无害,对汉人有益也愿意。如果您能听从我的约定,夺取江南各地也就不难了!”正是在这样情形下,金之俊向清政丨府提出了著名的“十从十不从”的全民投降条件:
一,男从女不从,即男人服饰从满人衣冠,而女人仍然穿着传统汉家服饰,并不放小脚;
二,生从死不从,即人死后,仍然可以按汉族风俗;
三,阳从阴不从,即祭祠鬼神时,仍然沿用汉家风俗;
四,官从隶不从,即当官的服从,但官员身边的隶皂可以不从;
五,老从少不从,即老年人服从,少年可以不从,保护少年儿童;
六,儒从释道不从,即读书人、教书人服从,但和尚与道士可以不从;
七,娼从优伶不从,即娼妓服从,但演员可以不从,在舞台上演戏仍按原来的规矩;
八,仕宦从婚姻不从,即汉人做官的风俗服从,但汉人婚姻风俗仍旧照原来汉族的;
九,国号从官号不从,即国号可改,但朝廷官职的名职仍沿用原来的;
十,役税从语言文字不从,即劳役、税收服从,但是彼此交流仍然可讲汉语,并且沿用汉字。
多尔衮听了全部同意接受。此后,金之俊就连连上书诬蔑农民军和京畿抗清义军,建议将民间的兵器、马匹充公,以防止百姓反清,还推荐了一些明朝旧官入朝。在清军攻灭福王政权时,他又积极赞成处死弘光帝、潞王.荆王等明宗室,还亲自监斩了思宗的皇子永王、定王。他也因此而颇受清朝统治者的青睐,先后升他为吏部右侍郎、工部尚书、兵部尚书、加少保兼太子太保、左都御史。
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十分讲究个人的节气,所谓“死是小事,失节是大事”,宁可死也不能失节,提倡舍生取义,取义成仁,千万不能“一失足成千古恨”。明代的官僚,最大的特点是“平日袖手谈心性,临难一死报君王”。可是,奇怪的是:等满清大军进了北京直至摄政王住进了紫禁城,不仅没有了殉国的,反倒是有不少劝进的。于是,金之俊、陈名夏、冯铨、龚鼎孳一类的汉奸不仅迅即官复原职,而且一跃而成新主子的左右手。大明朝的一介庸臣摇身一变成了大清朝的开国元勋。只能说金之俊们对于为臣之道乃至为君之道是深谙其中三昧的。饱读孔孟之书的金之俊当然知道“变节”是会遭人谩骂、遭人唾弃。对明王朝的灭亡,他也深有反思。从他撰写的明崇祯帝的碑文中可见一斑。
1653年,满汉朝臣在惩处任珍一案上发生了分歧,顺治便以结党的罪名惩罚了27名汉官,金之俊也受到斥责。次年二月,由于陈名夏的推荐,他被拜为国史院大学士,入相为宰辅。金之俊和陈名夏同是江南人,其经历也相似。关系密切,且常相互吹捧。陈名夏甚至说他俩官同、心同,伤心事也同。
次月,陈名夏以“南党”首领的罪名被绞死。为了笼络汉官,顺治帝对金之俊则不但不予追究,还加爵为少师兼太子太师,晋太保,又加太傅。他由于总是担忧会大祸临头,曾屡次要求辞官,并于1662年允准回。
金之俊背明降清的行为,受到江南士人的唾弃。当时的汉族知识分子对他是恨之入骨,骂他“大汉奸”。
1662年(康熙元年),告老还乡回到了吴江家乡后的金之俊还一直受时人痛骂。只能生活在一片鄙夷声中。苏州人对他背明降清的行为,也是不能容忍的,很是鄙视。金之俊告归后在苏州城里营造一座“太府第”,后街取名为“后乐”,前巷取名为“承恩”。人夜里在他家大门两边张贴对联:“后乐街前长乐老,承恩坊里负恩人。”刚揭了几天,又有人在他宅门上张贴对联挖苦道:“仕明仕闯仕清三朝之俊杰,纵子纵孙纵仆一代岂凡人。”不久,又有人张贴对联云:“一二三四五六七亡八,孝悌忠信义礼廉无耻。”
连他的家人也对他很厌恶。他的夫人在他降清后就与之分居,并拒绝接受清朝的诰封,到死也不原谅他的失节。有一次在吃饭时,他居然向其侄儿大谈忠孝。侄儿反唇相讥道:“监斩二王(指思宗二子永王和定王)也算是忠吗?”驳得他哑口无言。
由于他名声太臭,连清朝官员也看不起他,更不愿庇护他。
所以,当他请求地方官衙追查他门上的匿名对联时,官衙就敷衍拖延,不了了之。后来,又有人向他投匿名帖,挖苦他“赃私暧昧”,他又要求总督郎廷佐加以追究,反遭训斥,说他小事大作,朝廷还削去了他太傅的官衔。
直到清乾隆皇帝时期,乾隆将金之俊划入了《贰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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