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部当天发布的消息,这项新规定适用于与其担保人的婚姻或法律同居关系在两年及以下、双方没有共同子女、10月25日及以后递交婚姻移民申请的新移民。
根据规定,通过婚姻移民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被担保人与其担保人的合法婚姻或同居关系,必须保持两年,否则,其永久居民身份将被取消。在这两年间,被担保人在加拿大所应享受的权益将与其他永久居民相同,比如无需工作或学习许可即可在加工作或学习,以及享受同样的健康、教育和社会福利等。
不过,新规定不适用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被担保人: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担保人受到担保人的虐待(包括身体、性、精神或财务方面)或忽视(赞助人没有为其提供生活必备条件和物品);或者担保人没能保护被担保人免受虐待或忽视;或者如果担保人在两年之内死亡而双方合法关系仍旧存在。
加拿大实施这一新规定,是因为近年来利用婚姻欺诈手段获取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案件不断增加。有些担保人为了换取经济利益而与被担保人假结婚,以使对方获得永久居民身份;有些担保人则是受害人,对方在利用这种关系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后很快与之分手。
另外,今年3月加拿大曾出台政策,禁止那些通过与加拿大人结婚或合法同居而移民加拿大的人,在获取加永久居民身份后5年之内,担保其新的配偶移民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