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学生素质教育、提升学生艺术修养,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2013年我校将继续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如下:
1.综合素质高、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高艺术水平,符合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2.理科面向全国招生,文科仅面向四川、重庆、湖南、湖北、河南、河北、辽宁、山东、山西、江西、安徽十一个省市招生。
二、招生项目
招生类别 |
招生项目 |
管弦乐类 |
圆号、长号、大号、小号、大管、单簧管、双簧管、长笛、短笛、竖琴、低音提琴、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西洋打击乐、双排键电子琴、五线谱制作 |
声乐类 |
音乐剧、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
舞蹈类 |
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不包括体育舞蹈、街舞) |
民乐类 |
二胡、扬琴、民族打击乐、中阮、竹笛、笙、琵琶、古筝、古琴 |
电声乐类 |
电贝司、电吉它、古典吉它、民谣吉它(吉他弹唱)、键盘手(电钢琴、合成器)、架子鼓 |
键盘乐类 |
钢琴(加试声乐) |
语言类 |
主持、表演 |
美术、设计 |
美术创作(油画方向)、美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 |
在以上范围内,考生可以兼报。
三、报考条件
1.舞蹈类考生:男173cm以上,女162cm以上;协调性好,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功底;反应灵敏,有较强的学习舞蹈的能力和舞蹈表现力。
2.声乐类考生:有良好声乐基础和表现力,形象好;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
3.语言类考生:男175cm以上,女163cm以上,普通话标准、模仿能力强、形象好。
4. 美术类考生:有较好的功底,受过系统的美术训练。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本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2年12月28日17时止接受考生网上报名,报考考生需到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招生报名系统(http://www.uestczs.net/signup/)按照提示进行报名并缴纳测试费(200元/人)。
注:考生须网上报名、缴费后方能参加测试,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缴费。
2.寄送材料:
报考考生于2013年1月3日前(以收到邮戳为准)将各类材料交送或以特快专递邮寄至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文化艺术教育中心(学生活动中心307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字样,所交资料恕不退还,请留好备份。寄送材料清单如下:
(1)《2013年电子科技大学艺术特长生网上报名表》(网上打印、签字并盖章)
(2)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五、专业测试
我校将统一组织专业测试。
1.测试携带材料
(1)《2013年电子科技大学艺术特长生网上报名表》(网上打印)
(2)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 报到和测试
报到时间:2013年1月5日8:30
报到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二楼九洲厅
测试时间:2013年1月5日9:00-12:00,13:00-17:00
测试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3.测试内容
(1)管弦乐类、键盘类、民乐类:自选曲目一首(4分钟以内),视奏一段,即兴配奏(限键盘)。
(2)声乐类:
美声唱法、民族唱法:自选歌曲一首(4分钟以内),视唱练耳【简谱、五线谱(两升两降以内)】;
音乐剧:自选歌曲一首,唱法不限,旋律模唱,可以加试朗诵、舞蹈或器乐演奏。
(3)舞蹈类:基本功,个人技巧,摹仿,自选舞蹈一个(4分钟以内)。
(4)电声乐器类:自选乐曲一首(4分钟以内),视奏。
(5)语言类:自备诗朗诵或小品表演一个(2分钟以内),摹仿。
(6)美术类:
素描:测试内容为石膏头像照片或人头像照片素描,测试时间三至四小时;
色彩:测试内容为静物色彩照片或人头像色彩照片,测试时间三至四小时;
速写:测试内容为人物色彩照片,测试时间1小时完成两张以上速写;
创作:建议测试内容以命题性创作构图测试,测试时间三至四小时。
4.测试要求
(1) 自带服装、道具、画具等物品、乐器、伴奏,我校只提供竖琴、钢琴、架子鼓和定音鼓;
(2) 管乐类弦乐类、键盘类、民乐类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
(3) 声乐、舞蹈类、电声乐器如需使用伴奏,自带伴奏;伴奏限MP3格式音频文件或钢琴伴奏,钢琴伴奏可以自带,我中心也可以提供钢琴伴奏;
(4) 主持表演类、声乐类、舞蹈类(练功服、表演服)自带服装、道具。
六、录取办法
1. 根据学生艺术团发展的需要,我校将在取得《电子科技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等级证书》一等的考生中,择优认定一部分艺术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给予其2013年电子科技大学艺术特长生预录资格,艺术特长生认定名单确定后,将在本科招生网招生报名系统公布预录结果,并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签订协议。
2.取得艺术特长生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第一志愿填报电子科技大学;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A志愿;设置了单独填报批次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
3.取得预录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在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审批同意,我校予以录取。根据我校学生艺术团发展的需要,对于个别艺术水平特别突出、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审批同意,我校予以录取。当以上内容与教育部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相关规定冲突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七、监督机制
1.我校艺术特长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61830362 028-61830125 (兼传真)
通信地址:电子科技大学文化艺术教育中心(学生活动中心307办公室)
邮政编码:611731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www.uestczs.net
九、本招生简章由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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