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20日消息 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海南省2013年普通高考的报名时间已定,2013年1月10日起接受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及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1月14日17时30分,提交报名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月13日17时30分。
我省2013年普通高考的报名办法、程序,以及报名资格、加分资格和申请不限报资格的审查办法与2012年基本相同。
先领报考卡再登陆网上报名
省考试局强调,我省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不能委托他人进行,考生本人在2013年1月10日至1月13日,持报名所需提交的书面材料(户籍和身份证材料、学籍材料、申请照顾加分材料、申请不限报材料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到报名点申请报名。在领取报考卡和报考资料后考生务必在2013年1月14日17:30之前,自行登录省考试局网站,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和程序完成“升学指导测试”、“学生问卷”,填报、校对和确认本人的报名信息。另外,在市县招生办报名的考生还需持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到市县招生办采集二代身份证上的相片及有关信息(其他考生不需采集,由省考试局使用其参加基础会考时的电子相片)。
不同考生报名地点不同
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在本人就读的学校报名;
高二年级未参加基础会考或已经参加过基础会考但要求更改基础会考科目的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到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省外借读生”,到本人小学或者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往届生、“中职生”和在省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其他考生,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和有关报名材料,到本人定居住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五种特殊考生报名需要提交制定材料
(一)退出部队现役考生,需提交原所在部队颁发的退伍、复员、转业证件原件、复印件。
(二)残疾考生,需提交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
(三)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需提交县级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军人证》和《残疾警察证》原件、复印件。
(四)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人民警察子女:需提交法定监护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军人证》和《残疾警察证》原件、复印件。
(五)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人民警察子女:需提交原法定监护人的《牺牲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温馨提醒 重要事件节点要谨记
■ 1月10日至13日:提交高考报名材料;
■ 1月14日17时30分前:完成高考网上报名工作;
■ 2月1日至2月28日:登录省考试局网站查询本人报名资格的审查结果;
■ 3月1日开始至3月15日:体检;
■ 4月1日后:考生可上网查询自己的体检结果;
■ 4月5日至10日:向所在市县招生办提出复检申请;
■ 4月15日前:组织申请复检的考生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
记者 任锦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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