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高考(微博)网上报名已经开始,各地考生在网上完成高考报名和报名资格审查,新疆高考报名于2012年12月10日前结束。
2013新疆高考报名网址:www.xjzs.edu.cn
新疆高考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领取准考证和参加高考时,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的信息确认表将作为考生惟一的报名信息,用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网上录取。考生应仔细检查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的内容,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任何人不得更改。
自治区招办提醒考生,要妥善保管好本人填报信息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对在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中出现的考生以虚报、隐瞒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及使用其他欺诈手段,或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取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的,由自治区教育厅或经自治区教育厅授权的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高等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治区招办要求,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考生户籍和学籍的审查,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严重的地区、学校尤其是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要确定专人重点审查,严防空挂学籍和违规落户行为。
各类考生报名条件有差异
在《自治区2013 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规定》出台当日,记者采访了自治区招办相关负责人,就高考各类考生报名条件为读者作了详细介绍。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报名需要哪些条件?
答:新疆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报名条件是,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且有在新疆就读三年的学籍档案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按距离当年高考的时间计算,下同)。
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需要什么报名条件?
答: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有其所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完整学籍并在疆连续就读两年以上,考生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必须有教育部门签发的毕业证书,有其所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完整学籍并在疆连续就读两年以上,考生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三年。中等职业学校在疆外招收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不得参加新疆的普通高考报名。
新疆跨地、州、市就学考生,应该怎样报名?
答:新疆跨地、州、市就学考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但有其所就读的公办中学三年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就读中学证明属实,由户口所在地、州、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查其户籍条件属实的,可在就读中学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报名并参加考试。各地应相互配合加强对此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和服务。
高中阶段随父母调动需转入疆内就读高中的,此类考生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高中阶段随父母调动需转入疆内就读高中的,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须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有高二、高三两年高中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经地、州、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批准其父母调入我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或按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相关手续证明)。
在外省区借读的新疆考生如何报名?
答:在新疆出生落户到外省区借读(回原籍或亲友所在地借读等)的,考生本人及父母户口必须长年在新疆,考生户口没有迁出新疆的经历,且须有考生就读中学所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带有学籍号的高中应届毕业证明及经自治区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审核认定的考生借读所在省区省级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为配合西部大开发引进的人才,其子女在新疆报名参加高考需要什么条件?
答:为配合西部大开发引进人才,区外地级以上(含地级)组织派遣或受聘在新疆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微博)在援疆工作期间,其子女高中阶段在新疆就学两年(高二、高三)且子女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允许在疆报考(这部分考生要有家长的组织派遣手续等相关材料)。非兵团系统,可由考生户口所在地地级(含地级)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材料,经考生户口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准予报名;兵团系统,可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级(含师级)以上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材料,经考生就学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准予报名。
在新疆定居的外国侨民,其子女在新疆报名参加高考的条件是?
答:在新疆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自治区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名。
如果考生需要借考,那么借考报名条件需要哪些?
答:户口在新疆并符合报名条件,但其父母因公长期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借读的考生或因公长期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的考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州、市报名参加考试。确有困难需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借考的,其借考地高考的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必须与新疆相同(3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可由考生或其父母工作单位向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户口所在地、州、市户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经户口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批准,并经借考地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同意,到户口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报名,方可在考生户口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户口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而要求在新疆借考的考生,其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必须与我区相同,并持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同意其借考的书面证明,经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批准,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可接受其在当地考试。考试结束后,答卷寄往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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