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胡明)日前,中山市政协副主席、中山市教育局局长刘传沛表示,凡是在中山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持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按照国家规定,在中山参加社会保险累计三年以上的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中山市初中学校连续三年完整学籍的,与中山市户籍考生同等录取,异地中考方案估计在今年春节后出台,并于今年中考正式开始实施。
据悉,广东省在去年12月30日公布异地高考政策,2013年起通过积分入户、高技能人才的随迁子女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2014年起符合有关条件的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职高考。2016年起符合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作为衔接高考的中考,异地中考方案同样备受市民关注。根据目前中山的中考政策,省外户籍学生可以在中山参加中考,但中考志愿只能填报本地民办高中或中职学校。刘传沛表示,中山对异地中考问题一直持开放的态度,目前本省户籍考生已经基本放开,与本市户籍考生基本享受同等待遇。
由于之前外省户籍学生不能在我省参加高考,所以外省户籍考生在报考中山公办普通高中时有所限制。刘传沛表示,凡是在中山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持有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按照国家规定,在中山参加社会保险累计三年以上的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中山市初中学校连续三年完整学籍的,与中山市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据悉,中山市现有13万左右的外省户籍学生,届时将会受到该异地中考政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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