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合组织认为,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丹麦银行系统在获得4.5万亿丹麦克朗(约5万亿元人民币)的救助后,丹麦经济显露出一些复苏迹象,但是步伐依然很慢,根本原因在于丹麦税负过高。丹麦所得税率“起步价”约为37%,收入水准略微提高,就要按照50%左右缴纳,导致丹麦人的最终可支配收入差别不大,遏制了企业的创新精神,对外国技术工人也缺乏吸引力,导致整个国家竞争力水平逐步降低。丹麦公司员工大多不愿升职,因为增加的工资大部分要用来纳税,还要付出私人时间为公司工作。
经合组织建议,丹麦应修改税法,把征税重点目标由个人所得税转向房地产税,这样一来,不但有利于增加提职对个人的吸引力、刺激私人企业创新,还可以避免房地产业出现泡沫。
经合组织认为,丹麦国内市场缺乏竞争,导致该国物价水平高居欧盟第一。丹麦统计局2011年12月的数据显示,丹麦物价比瑞典高20%,比德国高出一半,比保加利亚高两倍。
经合组织指出,丹麦的初级教育收费十分高昂,高等教育实行小班制,导致国家对大学投入过多,使得丹麦学生在选择专业时完全由兴趣出发,不考虑就业市场,导致就业情况并不理想。而丹麦高昂的生活费用又使丹麦外国留学生知难而退。数据显示,丹麦大学生的最低生活支出相当于每月9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