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协会会长李子彬日前对媒体表示,中小企业的实际税负已超过30%。
按说中小企业和大企业的适用税率基本相同,这些税费大企业也同样要交,为什么中小企业的负担更重?
首先,大企业多处于煤水电、“铁公基”等垄断行业,利润相对丰厚,而中小企业多处于竞争性领域,利润较为微薄。
其次,不少中小企业没有建立完备的账册体系,税务部门难以对其实行查账征收,往往实行核定征收,将实际销售收入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如果连销售收入都搞不清楚,就干脆采用直接核定所得税额的定额征收方式,比如集贸市场往往按柜台的延米数定额收税。
再次,中小企业的遵从成本与利润之比要高于大企业。
有专家指出,中小企业是创新的重要力量、就业的重要载体,要多放水养鱼,千万不要竭泽而渔。
【申论范文】
为小企业减税,创造有生命力市场
温州民企老板“跑路潮”和中小企老板自杀风波让小企业始终处于舆论中心,国务院近日出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备受关注的一点是为小微型企业减税。减税政策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提高小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以及将其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半的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
我国企业税负繁重已是不争的事实,为企业减税的呼声多年来此起彼伏,如今政府终于出台政策为小微型企业减税,释出以减税为企业减负的态度,大方向上来讲终归是件好事。只是减税政策的有效性需要得到保障,形式化的政策制定或是只停留在一纸文件上的虚弱执行力都无法令企业得到有效帮助。
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繁重,确有不同程度的减税空间,但如何减税才能确保有效是个问题。例如提高起征点是否有效、起征点提高到多少才能称之为有效都需要严密论证支持,即使起征点提高有效但提高幅度过小那最后的结果还是无效。另外,不同行业、区域的企业存在差距,根据具体情况细化减税政策的细则,对各种情况进行严密界定,该减多少、怎么减必须有据可依,笼统概括的规定容易被钻空子削弱政策有效性,容易令减税流于形式。
政策本身的有效性需要得到保障,政策的有效执行更需要得到保障。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都有一定比例收归地方财政,地方政府对税收有着不小的利益驱动力,对企业巧立名目地增税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如今要减税无异于让其忍痛割肉。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减税亦然,如果考核标准不变,某些政府可能会使用惯用伎俩,要求纳税金额小于一定量的小微型企业迁出注册地,以空出指标吸纳缴税相对较多的大中型企业。这样一来,减税政策再有效也只会变成一纸空文。
另外,助力企业发展是个长期的过程,政策需要有持续性,不能说今天企业太困难了就减税,明天情况好转了一点又加回来,政策朝令夕改会打乱企业发展的步伐,这样不仅不能成为助力或许还会变为阻力。
有人曾说,中国中小企哪有不困难的时候?这也许并不只是一句戏言,我们总是隔三差五地听到中小企困难的消息,为什么我们的企业总是陷入周期性困境?从根本上讲,我们缺乏一个可以产生有生命力中小企业的市场经营环境。如果政府只是看着中小企在一条烂路上跑,她一再摔倒就一再将她扶起,那她就永远不可能真的跑起来;政府要做的不是去干预中小企怎么跑,而是为其修一条宽敞平坦的大道,即创造一个发展实业的良好经营环境,才能让好的中小企脱颖而出,靠自己的力量跑起来。
为小微型企业减税是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一步,但仅这一步还不足够。一方面,压垮企业的不只是重税,更有各种繁重的杂费。中小企天生弱势,特别是小微型企业更是受到各种制约,缺乏资源、资金的中小企更缺乏话语权,对繁重杂费毫无还击之力,都是敢怒不敢言。要为中小企减负,就必须为其减轻极重的非税负担。各个行政部门都参与其中分一杯羹,行政权力监督自然乏力,检查整改恐难撼动其丝毫,通过改革税制实现费改税,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另一方面,中小企长期负担了过多本应由政府负担的社会责任。随着个税起征点和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并未提供充分的相应社会保障,而中小企解决了我国70%的就业,这就等于将一部分本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责任推到了中小企的身上。劳动力成本上升和用工难均为中小企当前困难的一部分,政府必须弥补在这方面的缺位,提供充分的基本社会保障,才能避免中小企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而雪上加霜。
申论真题 | 申论答案 | 申论热点 | 申论范文 | 申论答题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