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充分发挥校企双方的优势,发挥职业技术教育为社会、行业、企业服务的功能,为企业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为学生实习、实训、就业提供更大空间,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设立生产性实训基地。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的精神,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是高等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彰显办学特色、提高教学质量的重点。甲乙双方紧密合作,按照教育规律和市场规则,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探索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校企组合新模式,不断改善实训、实习基地条件。